故事在1989年圣诞节的纽约,Greenwich Village,曼哈顿南部,往西看能看到Hudson River,往北有14街上大名鼎鼎的Chelsea Hotel,是一个逛一下午能走穿的小地方,可能也是全世界酒吧密度最高的地方。去年我在Greenwich Village的一个著名景点Highland Park听到导游指着一个小房子说,This used to be Freddie Mercury's favorite club. 这里的故事太多太多,关于同性恋、艾滋以及种种小众生态。
电影中Angel在1990年死于HIV。一年以后,Queen的主唱Freddie纵使天才一世,还是死在了HIV的手里。
很多人看Rent,看到了他们的波西米亚式人生。我却一直在纠结电影中艾滋病极高的发病率。于是去维基百科看了一下HIV in New York这个词条。自从艾滋病首次在1981年被定义,病例便几何式增长。
艾滋病曾经被认为是gay disease,因为患病人群大部分是同性恋男性。同性恋群体一直是艾滋病研究基金的积极倡导者。电影中,艾滋病人围在一起唱 Will I lose my dignity? 一句扎心。艾滋给同性恋贴上了更难揭去的标签。
转机是在1996年,鸡尾酒疗法问世,协同着艾滋病传播机理的公共教育,艾滋病死亡率急转直下。鸡尾酒疗法的创始人何大一是个伟大的华人,成为了拯救数千人生命,间接为同性恋群体洗清骂名的英雄。
波西米亚式的生活,不论好坏,都是HIV的靶子。性伴侣更换频繁、避孕不得当和静注毒品都是引子。这些事在60年代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到了80年代便成了致命的游戏。我猜想,艾滋病的传播也是嬉皮文化终结的缘由之一。今天hippies魅力不在,光有peace&love不能拯救世界,还要有科学。
《波西米亚狂想曲》唱得好,可能我的有生之年再也不会听到第二首了。Freddie常去的那个club如今变成了废宅。highland park从一片荒凉被改造成了热门景点,肮脏腐臭的贫民区变成了纽约地价最贵的地方之一。
好了,拥抱科学,拥抱21世纪吧。
人可生如蚁而美如神。——顾城
RENT讲述的是”社会边缘群体”的故事。变装皇后,无政府主义者,脱衣舞娘,落魄音乐人,还有为“自己的记录”而挣扎的纪录片导演……他们桀骜恣情,离经叛道,他们属于宿醉和高歌,大声嘲弄着”波希米亚已死”,他们爆发着璀璨得惊人的生命力,像是砸碎在大楼门口的香槟酒,在一簇突如其来的火焰中炸裂出新生。
“如何计量一年?分秒,喜悲,日出日落,午夜与咖啡,咫尺或远途,还是……爱?”
《seasons of love》,爱是他们的选择。贴满了非主流标签的他们被抛掷在举世所弃的角落,或者说,他们将所谓主流社会驱逐出境,在自己的国度为每分每秒赋予爱和自由之名。
曾有人说人性就是兽性和神性的结合,所谓人性的光辉或许就是爱。原始的欲望和高贵的悲悯相碰撞,是怒放的天性也是虔诚的修行,留下属于这尘水相合的凡躯所特有的辉彩。爱的触动太过真切,让某些“主流”声音强加给属性的贬义显得充满讽刺。在这种力量面前,歧视崩塌成破碎的哈哈镜,每个碎片都在嘲讽那些草率定论的扭曲。就像剧中形容Angel的一句台词,“他是你无法成为的男人,她是你无法得到的女人。”看Angel,不知不觉地就穿过了任何标签。真善美的优先级永远高于任何标签。
请穿过男或女、小众或大众、认可或歧视、赞美或唾骂,请穿过标签,穿过世俗,穿过加尔各答也穿过波希米亚,穿过熙熙攘攘也穿过遗世独立,穿过一切定义中的界碑,穿过坟墓——去审视,以绝对的平等和自由起誓。
“敬一切性恋,敬人类,敬禁忌,敬美好,敬我们成为我们而非他们。”
其中最动人的片段,应该就是《La Vie Boheme》,波希米亚生活。百度百科给出的波希米亚的意义很简单——一种艺术家气质,一种时尚潮流,一种反传统的生活模式,自然不羁,轻度的颓废和流浪色彩,个性的显露。
在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三位“先生”面前,“波希米亚早已经死了”的嘲讽点燃了这场叛逆的狂欢。流光溢彩的荒唐,将虚伪做作的一切自我束缚打得粉碎,只留下酣畅淋漓的自由。这种震撼不同于叛逆本身的刺激,更源于宣誓般的呐喊,源于对自由和平等的尊重。这份尊重使世界变得明亮而鲜活,生命力和创造力在颠覆中腾空,绽放,夺目如烟花。就像殿堂上高悬的水晶灯,在坠地破碎的刹那让人想起的不是满地狼藉,而是叮当脆响,是无数闪烁的水晶在各个角落反射着光。那绝不是颓废堕落的美,而是蓬勃得耀眼的希望,就在此时此刻。
这耀眼的希望和颓废搭不上边儿,即使在一个成熟完善的理智社会中,它的出现总是伴随着酒与疯狂。
波希米亚在“反传统”。无数早就被时光定义过时代里也总有人在“反传统”。《La Vie Boheme》对束缚充满讥诮的、张扬盛放的态度,让人想起了魏晋。我与我周旋久,穷途恸哭而返,礼不为我设,当醉当哭当放肆,当向万众呐喊吾辈情之所钟——
天地混沌,时局叵测,入世既难,此身愈沉,高蹈的灵魂愈格格不入,他们在“不谐”中挣扎,或沉沦,或呐喊,一声长啸,玉碎昆山。他们求的,也许是自我。
世间给的自由太稀薄,就向自我求一个自由。
这样的呐喊太过痛楚,像是与杰出的“月亮上的灵魂”相伴生的诅咒。既然如此,庸庸碌碌的凡夫俗子、以冷静为习惯的泱泱世人,为什么还会被他们的呐喊唤醒,被他们的痛苦灼伤?魏晋一声强音成了悠悠千年间的念念不忘,《Rent》这部本以为只属于“外百老汇”的作品成了百老汇最经典的剧目之一,斩获奖项若干,包括业内最富盛名的普利兹戏剧奖。
为什么?这或许成为一个问题,或许并不,或许有人好奇真正的原因,或许那个原因太过简单,只是以理智为盔甲的人们太不习惯于承认,不过都不重要了。
那么,不如举杯——酒或茶或白开水都没关系了。
“敬狂喜,敬自由,敬没有绝对正确的真理,敬有绝对自由的选择。”
敬爱,敬自由,敬所有仰望月亮的生命。
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音乐剧。当然,我没有那么多钱反反复复的去百老汇看音乐剧,就只有反反复复的看这部片子。可以说,Jonathan Larson的这一部《Rent》,从某种程度上几乎改变了我一生。
电影基本上用的百老汇的原班人马,在看完这部电影两遍以后,我才去纽约的百老汇看了现场演出。我自己的翻译是“租凭人生”,在尼德兰剧院里我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了曾经逝去的理想与执著,No Day But Today,随波逐流的生存八十年,和活出真我的昙花一现,究竟,哪一个才是最值得?
下面,是我因为这一部音乐剧,专门写的原作者Jonanthan Larson的帖子:
我的正版DVD不多,惟有这部《Rent》(吉屋出租)却是名副其实的百看不厌。有一个愿望,希望能够再去百老汇看一次舞台上的《Rent》。当然也许,再看一次也是不够的。1996年《Rent》搬上舞台后,演员们说她们甚至能够认出台下的许多观众。钟爱《Rent》的扇子们戏称自己为“租头”(Renthead)。在演出刚刚搬上百老汇时,根据作者愿望,剧院前两排的售价仅仅为20美元(一般要一两百美元)。于是一票难求,租头们经常要从头一天起就在售票处的街头打着卧铺排队买票。电视台采访的记者们经常看到,在头一天的表演完毕后,观众们从戏院中鱼贯而出,绕了一个圈子又直接走回售票处,打着卧铺排队买第二天的票。
这一帖要写的并不是《Rent》,而是它的作者Jonathan Larson(乔纳森 纳森)。
Jonathan Larson 1960年2月7日出生于纽约市外的一个小镇。从小就极具戏剧才华和表演天赋的他,高中毕业那年拿到Adelphi University表演系的四年全额奖学金。然而当周边的所有朋友和家人都认为他将成为一个出人头地的男演员时,他毅然放弃了表演,他说,他要写音乐。
Jonathan毕业后来到梦寐以求的纽约市闯荡。在学校里面出类拔萃的他,是否能在现实社会中依然成功呢?
与所有落魄的街头艺人一样,Jonathan好不容易与人合租了一个位于Greewich Village(格林威治村)的破烂公寓。他的大学好友造访他时,必须在街头拐角处跟他打电话,然后让他从楼上把钥匙丢到街上,才能这样开门进去。这样的一个真实细节,后来,也被纳入了《Rent》的故事情节。
进入他的公寓后,朋友们说那样恶劣的环境,往往让人难以忍受。那一个小小的房间,浴缸竟然坐落在厨房旁边,马桶在天窗下面。于是他们必须要习惯吃饭时有人在旁边洗澡,并且尽量避免让洗澡水溅到食物上去。同时,在那样严寒的纽约,这个房间是完全没有暖气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Jonathan和他的室友们必须在房间里非法的烧木头来取暖。
而Jonathan Larson对这一切,似乎并不引以为意。
Jonathan没日没夜的写歌,虽然没有一个人要付钱制作他的音乐。为了维持生计,他在SoHo一个名叫Moondance Diner的小餐馆当服务生。这一份擦桌收盘子的工作,是他维持生命的收入来源。他特意将自己的日程安排为周末打工,周一到周四就整天写音乐。他的音乐不能给他带来分文的收入,于是他基本上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生活。他在餐馆打这份工维持生计,将近十年。
值得一提的是,Jonathan在Moondance Diner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另一个以收盘子而维持生计的演员/歌手Jesse Martin。Jesse Martin后来在《Rent》原班人马(也是电影版)里面饰演名叫Tom Collins的同性恋,并一炮而红。Jesse Martin成名前在无数餐馆打工,他给客人账单时会说:“你好好收着,因为我以后会非常有名。”事实上,当Jesse Martin出演的电视剧在CBS上播出时,他正在给客人上披萨。
Jonathan在餐馆打工时,曾与一个跳艳舞的女孩子交往四年。在这四年里面,他的女朋友频频背叛他,与别的男人有染。最终,这个女孩子彻底抛弃了Jonathan,与另一个女人走到了一起。此戏剧化的人生经历,正是《Rent》里面Mark和Maureen关系的故事原版。
Jonathan最好的朋友是同性恋,他眼睁睁的看着三四个好友死于艾滋病。当时的社会舆论对艾滋病颇不以为然,这让他感触良多。他曾跟随好朋友参加了艾滋病人的分享聚会,他说他印象很深的是,有一个艾滋病患者站起来,说医生告诉他还有两年时光可活。“这并不可怕”,艾滋病人说,“可怕的是,我是否会因此失去尊严?”Jonathan将这一番心情写入了《Rent》。
在那个年代,所有的舞台剧都还是比较传统古典的,没有反映八十年代美国摇滚文化冲击的现代生活,更没有吸引年轻一辈的音乐作品。Jonathan的很多朋友,尽管都算音乐达人,却都不愿意去观看音乐舞台剧。他们说几十年不变的作品模式,实在太与时代脱节。Jonathan决心改变这一切。自信的他说,他要带来舞台剧的革命。
在《Rent》之前,他写了很多的音乐剧。没有一部被成功制作上演。耗时最长的是一部叫做《Superbia》的科幻剧。他和朋友在这一部作品上费尽心血七年。这部作品虽然得了奖,并公开表演了一次,却最终没有得到被制作发行的机会。这一次失败,对Jonathan的打击巨大。
1988年,另一个剧作家Billy Aronson产生了将普契尼的著名歌剧《波希米亚人》搬上现代舞台的想法。他与Jonathan Larson讨论后,热切的Jonathan将这一计划揽到了自己身上,并把这部戏命名为《Rent》。1993年,《Rent》的初稿终于得到纽约一个工作室(New York Theatre Workshop)的赏识,并招聘演员,打算进行长达三个星期的演出。
经过长达七年的雕琢和修改,1996年1月25日,《Rent》终于在New York Threatre Workshop公开了第一场试演(Preview,并非正式演出)。那一天全场座无虚席,票很早就被卖完,甚至《纽约时报》的记者也悄悄来到了现场。表演结束后全场欢声雷动,记者只有把Jonathan拉到售票处采访,这样才能听到彼此的谈话。记者跟他说,这是一部相当震撼的音乐剧。
Jonathan为这第一天的试演而感到无比兴奋。为了以后的正式演出,也许还有很多东西可以提高改进。更重要的是,他感觉自己,终于可以脱离三餐不饱的日子,成为一个真正的音乐剧作人了。当天的凌晨三点,他烧开一壶水,准备泡杯茶。也许他的手上还抱着大衣,他倒在了厨房冰冷的地上。第二天早上,他的室友发现了他的尸体。
他死于主动脉夹层,享年35岁。
Jonathan Larson没有亲眼看到他的梦想变成现实。他甚至没有看到第二天《Rent》的正式演出。那一天,演出并没有取消。每个人都静静的,静静的坐在舞台上唱他写的这二十几首经典之作。演出完毕后,观众席鸦雀无声。大约一分钟后,每一个人异口同声的说了一句话:
“谢谢你,Jonanthan Larson”
Jonathan没有看到《Rent》的演出时期被一而再再而三的延长,最终走上了百老汇的舞台。他没有看到售票处长长的人龙,甚至克林顿总统也带着女儿前来观看。他没有看到就在几个月以后,《Rent》赢得六项Drama Desk Award,三项Obie Award,四项Tony Award,甚至全球媒介的至高奖项——普利策最佳戏剧奖(Pulitzer Drama Prize)。
十年后,全世界各地的人们跑到纽约来看百老汇的经典之作《Rent》。它的主题曲《Seasons of Love》被世界各地的众多明星翻唱。逗留于尼德兰剧院的门外,我想如今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不会再知道Jonathan Larson是谁,更不会知道他的死亡。但是我们爱极了《Rent》。我想,这就是对Jonanthan Larson最好的补偿。
舞台剧版本实在太精彩,几乎到了无法超越的高度。电影的优势在于生活化与贴近真实。而至于场面调度的张力与感染力,真的是无论如何都比不上舞台剧版的。不过对于波西米亚式生活的追求、对于存在主义的探讨、对于怎样爱与生活的描绘还是感人至深,让人久久难忘。
这是部只值3星半的电影,但确实是5颗星的音乐剧。不要试图通过看明白歌词去理解本片,用心去听去看去感受,演员们的肢体语言和传达的情绪更有感染力。
这部片子实话说没太看懂,貌似讲的是艾滋病人在生命尽头的狂欢吧,结构有些混乱,但是音乐和舞蹈还不错,特别是安琪穿高跟鞋那段,男人穿高跟鞋也能跳得老高,音乐的话我吹爆《Seasons of love》和《One song glory》。
音乐总给我一种灌篮高手当年主题曲的感觉。 Rent, rent, 这是波西米亚人的魔咒,但也是达成艺术的护照。 Until, the modern Romeo and Juliet comes.
if i loss my dignity, will someone care?
no other road,no other way,no day but today
住在紐約的一群波希米亞人,傲視一切,又不得不為生活所迫。最好的唱段是酒吧波希米亞和“without u”這兩段,詞和唱功都極好(52萬6千分鐘貫穿始終也不錯)——此片的色調,人物安排和臺詞風格稍許相似今敏的《東京教父》,疑后者多少有所借鑒
明明是原版卡斯结果相比之下,08年圣诞版反而更出彩...不得不说,有些音乐剧只是为了舞台而写。幕的转变与场的转变之间加上镜头的叠挫不是适合所有故事的。
电影中的歌舞片,永远不落俗套,永远不过时。
我,一个先天小型波西米亚,然而这两年渐渐波不起来了,逐渐脱离了波西米亚人的三观。一是“我不能光靠爱和理想活下去”,二是“我不能只为今天而活,我必须做一个为明日而活的当代恶棍”。而"靠爱活"和“活在今日”恰是本片核心思想。
2014.3.11/3.14 705 好的音乐剧只需要好的音乐就够了,可以一遍一遍地听一次一次地看都不会厌烦.还是喜欢之前看的2008的Broadway版本 2021-11-9、10当时看电影版没有特别喜欢,但是现在看确实有加上属于电影的优势的部分,场景和颜色都可以更丰富,毕竟舞台上能动的部分不多。
改编只是换了场景机位之后的歌舞剧感觉少了舞台的震撼。原声大爱,525600 minutes,how do you measure a year?
百老汇的给我印象太深了。。。虽然影片也很好看,但相较之下各个角色还是没有舞台上的饱满,尤其是angel,原来舞台剧谢幕时是两个版本的演员一起唱的,maureen果然是glee里rachel的妈。。
angel真是天使了最难得的是用爱去融化身边的人先入爱情时眼睛是亮晶晶的有时候会觉得,演员在投入angel的角色时,逐渐打开了自己,被angel融化了
6/10。关怀底层的[吉屋出租]不幸沦为好莱坞陈词滥调,珍惜爱情、向现实妥协的话题通俗但不过时,问题是脱离了艾滋病时代的背景刻画使喜剧到悲剧缺乏自然转换,歌曲大串烧的结构零碎化挤压了情感酝酿空间,只有咖啡馆众人拼桌歌颂波西米亚不死还算流畅,结尾观看纪录主角们生活的银幕庸俗地升华了情绪。
No day but today 跟其他歌舞片太不一样了 剧情是不断地在起伏 混乱中前行 但是都是在一次一次的告诉我们 要珍惜当下
我爱这创意````````值得值得!
比10年百老汇舞台版故事要丰满得多,就连音乐也好听多了……感觉三观被刷了…这两天真是的Angel很美,还有就是第一眼看Roger觉得这哥们帅得让人心碎啊,结果发现他居然在school of Rock里演唱fighter那吉他手,嗓音沙哑有感……
不是我先入为主,05年的电影版整体比起百老汇告别秀那场要弱,特别在音色和技巧方面。当然电影版比较完整,喜欢每个人都像被打了鸡血一样的舞动,介种红果果的基情让我迷恋得牙紧(演Joanne Jefferson是同一人Tracie Thoms)。姐姐我跪求96年原版~~~~~~~~
There's only us, There's only this, Forget regret, Or life is your to miss, No other road, No other way, No day but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