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

HD中字版

主演:安德鲁·斯科特,茱丽叶特·斯蒂文森,杰西卡·布朗·芬德利,安格斯·瑞特,大卫·瑞托,卢克·汤普森,彼得·怀特,巴里·艾尔德,洛娜·布朗

类型:电影地区:英国语言:英语年份: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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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记一下几处戳中我的地方

记一下几处戳中我的地方:

⭐还是觉得本尼很会演freak,各种类型的怪胎都拿手。他演过的角色就没几个正常人。王子发疯那段太欢乐了,冷面笑匠。

⭐本尼为这剧健身真的太拼,肱二头肌小山包一样,让人移不开视线,手臂上筋脉凸起。没法再回头看《Last Enemy》里的白斩鸡身材了。。

⭐你缺是分分钟能爆发体内小宇宙的男人,从弗兰肯斯坦那时候就看出来了。看他演愤怒戏我都害怕,那可……真是一匹……咆哮的骏马啊……感觉舞台都变成了一片草原😂

⭐竟然改编成了现代戏。其实也不算,只不过服装是现代的,穿T恤脏球鞋的哈姆雷特和穿小脚裤的奥菲利亚,可爱😳虽可能没法让所有人都喜欢,不过很有特点,感觉是在说“请撕掉戏服纯看我们牛逼哄哄的演技,就是这么自信”。

⭐名著的现代改编其实挺有爱啊,想想古代角色如果生活在现代会怎么样,这不就是Sherlock的初衷吗。像是考据周详的同人作品。反正以我的修为还看不了莎翁原著,看不下去,但至少会在看到喜欢的影视改编版本之后,多去了解一点原著相关的东西。

⭐NTLive的录像说不定比现场观感更好,机位多,清晰度高,摄影构图考究,演员表情都看得清清楚楚。虽然损失一丢丢临场感,但其他优点也值了。还比看戏便宜。

⭐如果说一千个观众眼里能看到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一千个演员也能演出一千个哈姆雷特。就好像开头采访里说的,演哈姆雷特是每一个牛逼腐国男演员的必经之路。明年莫娘Andrew Scott也要演啦!NTLive会收录!明年也要看!液!

 2 ) 观众的自我修养-记莎剧入门的moment

第一次感觉到莎剧入门了,这个时刻说来的晚是晚,但过程却比想象的快。

真正认真看莎剧是从去年开始,无论当年TNT的哈姆雷特,还是NT的科里奥兰纳斯的首映,都是我的催眠剂。

如此迟到的原因现在想来大概有三个:一个是畏难情绪,一直以来接受到关于莎士比亚的印象都是“巨著”,总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去看这些东西;第二个是经历不够,但现在作为一个有着十年精神分析督导体验的抑郁症患者来说,世间给我了足够的mistreat让我去understand莎士比亚,但我却没有及时意识到这一点;第三个是因为没有成长在看戏剧歌剧的环境里,这也直接导致了一个错误的理念,以为莎士比亚是要去“读”的,直到后来阅读到正确打开莎士比亚的姿势才知道,原来戏剧这东西,本身并不能算文学,只是因为莎士比亚这个人太牛逼了,他的剧本单独拿出来,也有很强的文学性可读性,所以自莎翁以来才会有这种剧本单独成书的现象。一部戏剧只有在被搬上舞台后,才是真正的完成,反过来说,作为观众,也是要先走进剧场去看戏,然后看到了感兴趣的戏,再单独把剧本找来研读。而如果不幸生在一个没戏可看的环境里怎么办,那么就要运用“丰富的想象”,将文本在头脑内再加工。也就是说,读戏剧,严格来说,是读台本,是不同于我们平日里定义的“阅读”的。当然,依靠自我想象去读台本,这并不是上佳的办法。毕竟,再没有见到舞台之前,是不可能想像出来这一套的。

于是当了解到这一点后,就舍弃掉了“先把莎士比亚读明白了再看戏”的执念,大胆走进剧场,放手买票,于是家里的票根也是非常可观。而真正走进剧场后,也发现,及时放下执念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原来是这么演的,原来是这样来表现的!如果我不及时走进剧场,可能这辈子也不会有“把莎士比亚读明白了”的那一天。再回头一想,那些号称自己读过四大悲剧四大喜剧却从来没有真正看过莎剧的人,对自己以为理解莎翁的这种自信是有多可笑。

都是纸老虎,唯有一点一滴去做积累。

之所以会拿这部剧来写第一篇剧评,也是因为第一次自我感觉“摸到门槛”的时刻,也许理解上依然有盲区,依然有偏差,反正后面读完书还会再写书评。

1.之前真的会因为莎剧大段的独白引起不适,症状就是立即进入睡眠。而最近被9天的歌剧展虐完,发现,同为文艺复兴时期带来的文化成果——歌剧,让我回到NT现场无比的fresh。

这“大段独白”soliloquy其实就相当于歌剧里的Aria,也就是人物的内心戏,恰是精华所在,也是推动剧情发展的trigger。只是囿于旋律的限制,当回过头来看莎剧的的独白时,反倒显得尤为深刻细腻,而不是简单的描述。

2.背景知识的补充至关重要,要想看懂古早的戏剧,就要去做历史的功课,包括人文社会,及events在历史上的意义和地位。所以欣赏戏剧也不失为了解史社的契机,也许我不看莎士比亚也就不会真正的去打开英国史,也还是会对爵位概念一塌糊涂。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电影美剧的叙事已经与古典作品非常不同,如果拿着当代idea去看古典,那一定非常痛苦。所以首先把自己的节奏调整成该作品同时代的人,而这需要一个学习和体味的过程。

3.同样需要学习和体味的是“阅历”,简而言之,没有被生活按在地上摩擦过的人,不会读懂莎士比亚,如果被生活轻柔的按在地上摩擦的人,也还是很难理解莎士比亚,只有被生活全方位立体化地按在地上摩擦过,自然也就get了莎士比亚。换言之,莎士比亚是属于需要经历才会读懂的,只有被背弃过,误解过,羞辱过,不公平的对待过,失而复得过等等等等,才能与作品有共鸣。这些moment就是与人物内心一起共情的基石,走近人物情感的桥梁。否则,也只是强行解读。

4.骑士精神,这条虽然可以放在2或者3下讲,但这个元素却是非常重要的。莎士比亚笔下的悲情人物无一例外都具有高尚的情操,而这种高尚无论是人物的自以为是,还是普世价值中的定义,皆是可以被颂扬的高尚。也恰是这种高尚,成为了他们的墓志铭。莎翁笔下的邪恶的人物最后死了,那是因为罪有应得;而高尚的人物也不可幸免,这并非强造所谓的戏剧性,而是生活本来的面目。这是继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之后,让我进一步领略什么叫莎士比亚“既不放过一个恶人,也不放过一个善良的人”。

尤其是在经历过丧失的十年的本国,莎剧中的“高尚品德”,已荡然无存。而我恰是属于曾经没有学会在恶世中自我保护的那个差点儿死在这上面的一个,前几天因为官司这事儿,一审判决下来,我们表示不服要上诉,我还跟我同样喜欢读莎翁律师笑言:我们这官司打的可真莎士比亚。

所以如果从小是在“狼性”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用其三观去看莎士比亚,那当然会觉得人物内心这些挣扎是可笑的:不这么想不就完了么/谁让你活的那么高尚的。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其实还有这种想法的人,也是大部分的“看起来正常”的人,却是真正精神病患者的储备军。那些因为高尚把自己整自杀了整神经症的人,反倒没什么患精神病的风险——用精神分析的视角来看,非常好理解:三大防御机制:sublimating,spliting,disavow,真正健康的人,也就是经过了“启蒙”的人,用的是前者,而抑郁症患者恰恰用的也是sublimating;精神病患者用的是后两者,而“看起来正常”的人用的也是后两者。

所以,谁比谁正常?神经症还是精神病,生活中,你自己选一样。但要想看懂莎士比亚,怕是得调整一下人格结构。毕竟能够称得上被“启蒙”的人,还真是不多,如果不幸落入了“看起来正常”的范畴,要不试着的体验一下抑郁症?

5.一个合格的心理学人需要话剧和歌剧的修养。之前认识到,心理学这个行业,或者说扩大到“咨询”这个行业,门槛比其他任何职业都要高,因为这个行业,只有专业技能和所谓的情商是不够的,做好这个行业,需要的是具有内在的深层的健康的人格结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绝大部分人,在第一步就失去了入门资格。

而问题是,准入资格考试却无法测得一个人的人格整合是否合格。但也不是没有办法,现实的办法就是行业自发的筛选机制:长达几百小时的精神分析的自我体验,和又一个几百小时的精神分析的督导,这一轮又一轮实力与金钱的较量下来,幸存者也基本都有成为行业佼佼者的潜力。

这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这种漫长的筛选消耗制无疑会造成巨大的资源和人力浪费,如何及时劝退现在也被业内部分人士所注意到。早先我入门神经学后的思考是,要降低MRI的使用成本,直接用MRI记录受试者的脑区反应,有哪些特征的就可以进门。但实施起来,也同样面临症状学挑战。

后来越来越发觉,戏剧倒是个不错的材料。不同面向的戏剧,让受试者一一看过,从外在表情和肢体语言反应,再加上每篇观后感,就能知道一个人是否有能做好咨询的潜力。

比如,一个人要是觉得哈姆雷特的死是咎由自取,为什么不能苟且偷生的话,一律拒无赦。

6.反对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具体会去书评里写。

7.莎士比亚让我觉得可以被称为大佬的一个原因,是在16世纪人们对精神健康状况还处在矇昧的时代,他就可以心如纤针一样刺探到人心的微妙,当然,这也是所有可以被称为伟大的创作者所共同具备的特质。

所以真的是敏感纤细就不好吗?不是,而是首先要敏感,然后将这种敏感变成创作的能量。但如果一个人根本就不敏感,何谈后面的事情。

我反倒觉得莎士比亚作为一个男人,却有不输女性敏感的特质。当然,说这句话非常的政治不正确,毕竟,男人本身也有敏感的一面,只是社会不鼓励这个特质在男性身上的发展,所以导致莎翁这样的人难能可贵了起来。而女性的敏感无关美德,似乎社会从来对这一特质扣在女性身上的时候都是在污名化。具体原因除了女性自身的受虐认同,也有社会不允许女性将这种敏感化为力量的原因。

8.以下一点跳脱的观剧体验:

这是一个团灭的故事,最后留下了星星之火希望可以燎原。

哈姆雷特:最著名的to be or not to be原来如此好理解,从denotation 来说,翻译成生存和毁灭没毛病,从connotation来讲,这就是在讲每个人生活中都会面临两难境地的时刻。而这种两难,绝不是两个都挺好选哪个更好,或者两个都挺糟,选哪个不那么糟糕。而是如果affection和律例/人情起了冲突选哪个。也就是说,并不是单纯本我是否要遵从“快乐原则”,而是自我和超我的抉择,最后因本我的牺牲而最终导致了毁灭。

克劳狄斯:一个彻底的反派,甚至没有“情有可原”的地方。典型的熟练运用disavow的奸诈代表。在这个世代到处都有其继承者,倒是哈姆雷特式的人都死光了。

乔特鲁德:更是典型依附式女人的代表,虽然她并不是哈姆雷特嘴里的荡妇,却委实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利己到连儿子都出卖。

波罗涅斯:虽不是坏人,但也却是新资产阶级要批判的庸臣。以被误杀的方式死掉,对他来说,没有比这更合适的死法了。

奥菲利亚:哈姆雷特是装疯,她是真疯了。也逃不开附庸者的命运,其自杀及其葬礼上争执,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上演。只是换到了本国的语境下,“自杀者有罪”这一基督教信条,可以无缝衔接到“百善孝为先”这一对君臣父子之间的伦理恐惧。

雷欧提斯:一个翻版的哈姆雷特,“有情可原”的邪恶被用在了他的身上。

父王鬼魂:这个角色的意义并不亚于哈姆雷特的地位,除去文化社会宗教信仰,人物内心情节推动的意义之外,我更认为相对于几百年之后的“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飘荡”,父王的鬼魂则像是飘荡在彼时大英社会革命前夕的“新资产阶级的幽灵的培养皿”。

霍雷肖:遗留世间心中尚存罗马精神的星星之火,显然,按照礼崩乐坏的后世来说,这火灭了。

福丁布拉斯:渔翁得利的接盘侠。

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去年看过当代戏剧家以这俩个小人物为主角写的《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死了》。只是彼时尚未摸到莎剧的门槛,亦没有认真看过《哈姆雷特》,无法领略其奥妙。如今看过了《哈姆雷特》,多少get到了小人物不能为其命运做主,只能随历史的潮流漂荡的idea,萌生了再去看一下这两个小人物的外传的想法。

整个剧情虽说是复仇,但也是一场杀敌一千,自损一万二的战斗。虽有复仇的外壳,故事也足够典型,其精神内核却是被侮辱与被损害下的灵魂抉择。

9.对于本版本的一点指摘:

本版既不是NT演出里质量最好的,也不是哈姆雷特里质量最好的。

不是本尼的粉,所以因为当年畏难的情绪也没有上赶着看这版。看了这版,也没觉得本尼演的就特别高明。

这得说说到目前为止看NT/RSC/Met的整体感受。戏剧还是Met最高!好莱坞的神经质演技反而被西区给继承了。NT出品参差不齐,好的特别好,不好的也多少是能在剧里找到亮点的。至于RSC,演员的pool质量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相对于NT的平均演员表现,全剧的歇斯底里马教主式表演,包括本尼本人,也算是“中规中矩”。毕竟当一个大环境里所有人都有这种表演倾向的时候,期待看到一个“自然”的表演是妄想。至于奥菲利亚,已经不是表演痕迹过火的问题了,而是毫无演技。

本尼的表演也不是没有可圈可点之处,在后期表现人物的思索和追寻以及坟墓旁边与雷欧提斯的嘴炮较量,都很到位。只是,也只有这些了。马教主附体还能让人觉得演的好的片段,仅限于角色的心理过程需要激烈情绪的部分,但毕竟不是全部。

在刻意平衡非白裔演员数量这件政治正确的事上,NT做的过头了。《第十二夜》里用黑人兄妹的idea 是成功的,也恰如其intro里的创意解释一样,要贯彻落实莎翁的平等精神。但如果做不到像《第十二夜》这种成功,也不能以牺牲剧情合理性为代价。雷欧提斯强行用黑人,这是导演在挑事儿吧?!这个问题不仅是在本版里有,其他的NT演出里也不少见。

以及所谓的现代性改编,也要能够更好的服务戏剧本身,如果不能超越原设定,甚至对剧情合理性产生破坏,那么这种创新就是失败的,比如:这改编到已经都用枪的年代了,还要再去用剑术决斗的方式去定义胜负,显然都已经变成改编事故了。

全剧最坍台也是坍台了全剧的地方就是导演/编剧对于将什么是贯穿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迷思置于当代社会下的思考能力不达标,对于人性和内心的了解不够充分。所以空有形式上的调整,对于为什么这么调整以及调整后所带来的效果,没有13数。实力配不上野心的一类。

正如之前所说的,NT之所以成为一流,不是因为像Met 那么高,而是并不那么好的演出里,也依然有很亮眼的地方。

比如很多人都提到的掘墓人,个人觉得这种水平才是真·老戏骨,连带着这部分本尼的表现也回归了一些自然。

至于子弹时间和黑纸屑的运用,好虽好,但经常看NT的人并不会为此惊讶,毕竟对于NT来说,这种发挥,已属常规操作。NT在文本创作上的硬伤需要靠舞台创意来捞,几乎成了固定套路。

 3 ) 死亡是全人类的困惑

在我个人的戏剧体验里,莎剧因为年代久远、经典辈出和长度醉人需要另立评价体系,及格标准是“能看下去”,优秀标准是“有说服力”:那些冗长生僻且易流为浮夸的台词,要恰如其分地说出来,自带情感起伏又不令人反感,很不容易。

芭比肯剧院这个版本演员水平比较参差:卷福不功不过把三个多小时的澎湃称下来了,但因为太早就开始狂乱,后期反而有隐隐松弛感,失常的表现倒是很逼真、有“笑果”,但在人物塑造上远远不如饰演叔父的希德——他演的奸王真是太讨人厌了!

幕与幕之间的层次感也相当好。

奥菲利亚则从头到尾就不太“正常”,疯之前也一副难以自持的错乱样,把她目睹误杀的细节处理成一个热爱摄影的小女孩儿的意外纪录挺有意思的。

布景走哥特风,现场气氛应该会更为诡谲

ACT II开始全剧建立在砂石之上,“命定的绝望”有所传达。

全剧最喜欢的部分是演前花絮,卷福去东汉姆有色人种为主体的学校,看孩子们排练——哈姆雷特对于绝望之境是否投向死亡的困惑是全人类的困惑,其普世性决定了他永不会过时。

另,最后一幕的挪威王子好帅,没啥戏份,但立领风衣英俊一脸!

 4 ) 生与死的致命游戏

初读《哈姆雷特》的剧本时,一个人便很难不被莎士比亚炉火纯青的文字功力所深深吸引。而如今在观看戏剧之后,这部剧的魅力,早已不再局限于“生存还是毁灭”这样一句脍炙人口的经典台词,也超越了“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样一种广为传颂的观念。这部剧留给世人的思考意义和文学、社会价值,已然远远超越了我贫瘠语言所能表达的一切。

一、光影下戏剧文学的“舞台”世界

初赏话剧,首先被它的戏景所惊艳。优质的演出排场、具有冲击力的舞台场景,总是能更好地为表现剧情而服务,因此,这场话剧中的舞美光影,非常成功地在一初始便带领我迅速进入了莎士比亚构筑的文学世界。

无论是哈姆雷特初遇亡灵时那束垂直映照出亡灵深邃恐怖五官的锥形光,还是哈姆雷特站在楼上对着克劳迪斯独白时投射在墙上的放大的黑影,亦或是奥菲利亚走向幕后的象征死亡的那一圈白亮的光晕…虽然戏剧的整体环境偏向阴暗沉重的基调,但是这些光影的巧妙点缀,却越发凸显出人物或惶恐或愤懑或悲戚的内心世界。

此外,在全剧中,光影的闪动几乎贯穿全剧,发挥着各异的作用。第一幕中哈姆雷特会见亡父灵魂时惨淡蓝光营造出电闪雷鸣感,表现主角内心的挣扎痛苦;第二幕哈姆雷特装疯卖傻将波洛涅斯吓走之后的光影的明灭,象征人物由外在言语到内心独白的转变;第三幕场景更迭时伴随巨响的闪动光线,期间夹杂人物的狂奔脚步声,则预示着局面的突变与转折…在诡秘的、变幻莫测的光影的交迭中,戏剧的双重性也得以体现:哈姆雷特、雷欧提斯、奥菲利亚…赋予表现力的行动和语言,辅以如此独特的光影效果,一个个人物即刻被赋予灵魂,真正地随着剧本情节的缓缓铺展,“立”在了舞台上。演员精湛纯熟的表演技艺、剧本台词的精巧设定、富有无限延展感的空间舞台设计,这一切使得哈姆雷特巧妙处理了文学性与舞台性二者的融合,也让观众的思维驰骋在更为广阔无垠的艺术天地。

相比全然古典化的舞台布景,主演的服化道却时常令观者感到出戏。可以看到,哈姆雷特、霍拉旭、奥菲利亚的服装扮相几乎无一不呈现较为显著的当代风格(汗衫、运动裤、便服等),这在清一色的以古典造型出现的其他角色之中,也显得颇为突兀。虽然根据《京华时报》的评论,“现代与古典的交错融合”是这版《哈姆雷特》最为显著的构思之一,然而这样的“创新”是否产生舍本逐末、适得其反的效果以至影响了观众的观感,或许各人持有的意见也大相径庭。但是即便如此,这场话剧的演绎依然完美体现了史诗的客观性原则与抒情诗主体性原则的统一,我依然自始至终地,深深沉浸在哈姆雷特与一干王室贵胄的情仇爱恨纠葛之中。

二、戏剧的情节和结构

谈到戏剧的情节和结构,哈姆雷特的“情节核”相当分明——那就是“复仇”。正如第一幕第五场结束时哈姆雷特所感叹的一样:“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身为丹麦前王之子,哈姆雷特见证了自己父亲被兄长谋杀、母亲迅速改嫁等一系列变故,而这一切也早早在他心底埋下了复仇的种子。全剧围绕这一悲壮的复仇主题展开,从哈姆雷特决意装疯复仇、设计排演戏剧试探克劳迪斯的心理,到同母亲亢奋对质、被迫放逐至英国,到数月后的回国、与雷欧提斯决斗,一系列事件虽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跨度,即搭建在发散的铺展型结构框架之下,并产生相对频繁的地点场景变更,但是叙事的紧凑性在一定程度上让观众忽略了时间的推移,由此保持了哈姆雷特等主要角色人格的鲜明和复仇悲剧性主题的突出,使得戏剧在精彩绝伦的层层递进过程中,攥紧观众的心。

而从戏剧的情节构成来看,其作为一部多幕剧,虽然由五幕组成,但总体上或更倾向于四段法叙事,即结局紧接高潮而至:剧中,哈姆雷特、雷欧提斯二人决斗和哈姆雷特与仇敌同归于尽,二者似乎同时发生在一片喧嚣混乱、电光火石之间,看似猝不及防,仔细品味,却是前四幕铺垫的自然合理结果。倘若没有前期蕴藉蛰伏的开端、曲折迂回的递进,哈姆雷特的情感爆发便会显得虚浮无力,故哈姆雷特装疯卖傻、上演戏中戏等看似累赘冗长的片段,却是充分兼顾话剧情节结构和精神内涵的表现,也使整部剧逾越了表面的热闹喧嚣,而在有机的生命中、在矛盾的合理推进中,一步步攀向爆发的顶峰。

三、戏剧的人物和语言

作为话剧的核心人物,哈姆雷特的内心世界、精神状态,是作者最希望向世人所披露展示的。以悲剧注重对个性而非共性的刻画、对典型人物的塑造这样的特征观之,戏剧勾勒出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形象,表现出淡薄的新兴阶级与传统封建抗争的决心和勇气。在此基础上,莎士比亚还赋予了哈姆雷特以思考型的人格,即时常陷入内心的斗争和无休无止的思维风暴,以至于他时常沉浸在精神的世界中而对现实的复仇行为有所延宕正如哈姆雷特在剧中自我剖析的那般,“父亲被惨杀,母亲被玷污,我的理智和情感被这种不共戴天的大仇所激动,我却因循隐忍,一切听其自然。”歌德也认为哈姆雷特“没有坚强的精力使他成为英雄,却在一个重担下毁灭了,这重担他不能掮起,也不能放下”——或许这种善感多虑的性格,在某种程度上催生了他最终的悲剧结局。

而正是这种内向思考式的人物形象,也在无形中促进了舞台语言形式比重的调整。话剧以多元的独白、潜台词来呈现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在空旷的舞台上,哈姆雷特一人来回徘徊、激动时手舞足蹈,语调时而高亢、时而低落,节奏时而紧凑、时而舒缓,独自经历着飞快交替的复杂情感,这样的场面或许怪异,但在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同时,又像一个旋涡将人深深吸引。

此外,莎士比亚对台词的拿捏使得舞台效果在呈现上更具有艺术美感。虽然话剧相较原作在语言风格上已经进行了简化,但是很多韵脚一致到令人震撼的诗化语言,在演员全情投入的诠释之下,竟有着意料之外的酣畅淋漓之感。“为了博取一个空虚的名声,视死如归地走下他们的坟墓里去。”“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地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由此,莎士比亚在剧本中鲜少使用行为动作之外的“提示语言”的原因似乎也有了答案。具有感染力的台词本身便传递出一种情绪和能量,而演员的体会、对强弱语气、疾缓节奏的把握,已经能够完整而全面地塑造出他小心谨慎又有些许分裂的人物形象、他感到有责任去整治这个社会却无能为力的矛盾心理。

在语言、表演和环境的多方作用下,哈姆雷特和众多角色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呈现。在结尾,哈姆雷特预见自己结局却依然奔赴之的决绝,也同样在人心中激起荡气回肠巨响。正如他本人所说:“一只雀的死生,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在时代与命运的洪流中,或许他浓缩了千万个人的原型,而最终也不过是被裹挟着踉跄奔走又悄然陨落的千万颗石子之一。站在戏剧文学的角度上,现实性与史诗性的高度调和,使得这部剧达到至高的成就地位;而站在人文道德的角度上,纵然冥冥中的判决无法预见,意外的屠戮难以避免,纵然借刀杀人的狡计层出不穷,陷入自害的结局令人扼腕,然而追逐真相的脚步从不会停止,在反常悖理的奸淫残杀中,总有人愿意执一捧火苗,在冷酷的人间传播美善。

 5 ) 《哈姆雷特》碎碎念

知道莎士比亚400年的NTLive系列,是因为马老师,但还是先看了口碑最佳的《李尔王》,今天,把马老师版本的哈姆雷特补上。
先说演员好了,毕竟看这版有一半儿原因是为了追星,伦敦首演炒到1500磅已经可见马老师的号召力了。擅演天才的马老师,演一个敏感煎熬的丹麦王子是在能力范围内的,更何况这次的所谓现代版造型(别忘了马老师是怎么红遍全球的),简直就是主场。表演上,怎么说呢,饱满的发音、飞快的语速、大开大合的肢体语言、戏份超足的眼神和嘴唇(我觉得马老师是我见过的最会用嘴唇演戏的人)……还是那个男神马老师,绝对的精彩!就气质和气场而言,我觉得这些上过哈罗公学撑得起萨维尔街西装的家伙演王室贵族什么的简直就是犯规,穿难看秋衣破夹克的王子还是王子。装疯部分,我想说这是疯的最可爱的哈姆雷特,马老师本色出演了。可能是作为粉丝的不客观,很对不住马老师的是:首先我没有感受到他的自我突破,其次是有几次我都看着他的表演跳戏了,卷福图灵和他自己。其他演员,都演的很好,但在头一小时感觉毫无惊喜,尤其是奥菲利亚,觉得壮壮的还有点儿神经质。但是到了奥菲利亚临死前的一幕,姑娘演技简直精彩到晃眼!那一抹游魂样的脆弱少女,我都想冲上去替她拼命,更何况是她心碎的哥哥。说真心话,这姑娘带给我的震撼比马老师大。另外,我以为会出彩的霍拉旭和雷欧提斯都并没有!于是此戏朕没有站任何cp。
剧情,就是你我熟知的那个“ to be or not to be”的故事,导演处理的简单直接而……无趣。就算是马老师当前,头一个小时我也困了!这奇怪的节奏也是没谁了,觉得他一直在赶时间、同时又觉得有点儿拖沓,愁死人。
舞台和配乐,炫酷到没朋友。特别好莱坞的华贵立体多层次,简直就是为了拍成电影设计的,衬得上次看的《李尔王》就像是没有舞美。
总体来说,导演没有演员出色,舞台最最抢戏。
最后,马老师不姓马,他叫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Benedict·Cumberbatch),我们叫他马老师是因为他脸比名字长(真心一粉顶十黑),他是个稳步走入事业黄金期的优秀英国男演员。

 6 ) 开到荼靡花事了

1. 缘起。下决心刷此长片,一半因为缺爷,据说当时缺爷接到哈姆雷特这个角色时特别高兴,因为在英国国家剧院演出哈姆雷特这个角色,是无上殊荣。另一半因为《狮子王》。近期又重看了这个动画版的《王子复仇记》,重新审视这个故事时,内心不禁有个疑问,跟现代的悬疑、剧情、惊悚片相比,这实在是个看起来很简单的故事,但无数导演、演员把以此为蓝本,无数次把这个故事搬上银幕,哈姆雷特的魅力究竟在什么地方?
2. 记忆。作为一部舞台剧,它高级、华丽、暗黑、哥特。台词是原原本本的莎士比亚,那些从小在书里,在黑板上学过的经典台词,就那么不经意间,一句一句的由角色讲出。
"To be or not to be , It's the question ."
"Frailty, thy name is woman. "
在日复一日陈词滥调的背诵里,你很难想象的出,原来这句话在剧中,在角色里,是这样的语气,这样的情绪。
3. 奇特。这是年代久远的莎剧,且是宫廷戏。舞台人物却全都是现代装束,尤其是主角哈姆雷特,着装异常简单,除了必要的几幕穿了外套,其他就简简单单换了几件短袖T恤,跟舞台的精致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Part 1结束的时候,演员下场后,舞台所有门窗敞开,飞沙走石,瞬间整个舞台被黑色的碎片覆盖。我见过舞台的升降旋转,见过大型道具和灯光充满科技感的呼应,见过演员在舞台上淋暴雨,见过舞台上水里行舟,但这种飞沙走石却是第一次见,非常震撼。后面的戏,演员就是站在这黑色碎片中演完的。黑色的覆盖,不仅是一种道具的存在,它好像王权、好像尘土,拼命擦拭,却永远挥之不去。
慢动作和内心戏特别精彩。舞台整个暗下来,缺爷超长的独白常常讲到情绪大爆发,好像所有的血管、神经、肌肉、汗水都要随之炸裂。沈腾在《欢乐喜剧人》的舞台也用了好多次慢动作,灯光只打做慢动作的演员,静默之中,戏剧张力却达到顶点。
4. 出戏。演员谢幕以后,缺爷说为慈善为儿童做这部戏的时候,用特别快的语速特别轻的咬字,让人瞬间出戏。对,这才是他的正常状态。但在戏中,他即便穿着印花T恤,他字正腔圆的发音说着那些艰深晦涩的台词,你丝毫不会觉得奇怪,在那个时刻,他就是哈姆雷特本人。我想,这大概就是他得到这个角色的原因吧。
5. 厚重。上字幕的时候,简简单单: Hamlet by William Shakespeare
我突然想到,英国首相丘吉尔有这样一句名言:“我宁愿失去一个印度,也不愿失去一个莎士比亚。”戏剧文化和人文精神看莎士比亚,而古典悲剧意在哈姆雷特。
看完以后,我好像理解到,为什么要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是因为人们对这个复仇的故事,有不一样的理解。而是这个角色身上投射了太多东西,每个人好像都能从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他让我想起了李后主,就是写“春花秋月何时了”的皇帝。年少的时候养尊处优,皇室出身,受最好的教育。突然间遭受重大挫折,父亲被杀,母嫁仇人。被放逐。被所有曾经相信的亲情、友情、爱情抛弃。对他来说,复仇或是选择懦弱,结局都只有悲剧。
在他们身上,会看到人生深深的无力感。人生,不过是由我们过去的一个又一个选择叠加而成的。而每一个选择,似乎都是这种大开大合的缩小版,无非是我们在坚定和懦弱之间徘徊,有时候选择当了缩头乌龟,有时候就真的能咬住牙坚持下来。当时的坚定或懦弱,对现在的人生究竟是对是错,都是当时的自己无法预估和判断的。我们都畏惧一个未知的结果,但殊不知在那个当下,那个选择,那个即将造成无数后果的“原因”,才是最令人畏惧的。是谓之“菩萨畏因,凡夫畏果”。
这也许是哈姆雷特之于每个读者的意义。
6. 荼蘼,是花开到最繁盛的样子。
而王子复仇记的故事,恰应了这一句:
开到荼靡花事了。

 短评

第一次在电影院看舞台剧。布景美轮美奂,不知道为什么要部分现代装示人,看起来出戏十分!二缺的演技太好了!!!奥菲利亚太疯疯癫癫不喜欢,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原来演员竟然是《神夏》里演夏洛克妹妹的Sian Brooke!!!天了噜完全没认出来!!!一直还怀疑是不是Mary Elizabeth Winstead,笑死了![7.23看的]

7分钟前
  • 独行侠杀手阿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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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NT LIVE版,布景音效都很用心,据说比现场看舞台剧效果好。各演员的哭戏都演得很好。Benny情绪爆发了N次,真是身体内有小宇宙啊。然而看了30min后我就开始想,我这看的是哈姆雷特吗?!莎士比亚的剧,我还是倾向古典版啊。。

10分钟前
  • 莉莉莉诺
  • 还行

第一次坐在平均发色252的爆满剧院里,感觉像是周围坐着上百本人生百科全书

11分钟前
  • Duedued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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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在家里,时间大把,就把舞剧、音乐剧、话剧看个遍吧!现在有了网络、4G、5G,许多国外著名的舞台演出都可以在家里看到,不用去剧场,对我这样的老年人来说真是大好事!搜到这个卷福(中国观众给因演出电视剧福尔摩斯而闻名世界的这位好演员起的名)2015年在英国国家剧院演出的这个新版(汉姆莱特),投到电视大屏幕上,分两天看完了它,很过瘾!据说去年中国艺术电影联盟举办的外国戏剧影院放映也有这一部,高清晰度版在影院大银幕上看,一定更好。导演最大的创造是把故事放到了现代,人物衣着、道具、环境全改为当代,舞台设计调度很有创意;演员纯正的口音,念着沙翁文采飞扬、抑扬顿挫的台词,真是个享受。豆瓣上有不少中国观众的留言,褒贬参半,读着也很有趣。我还是满喜欢和享受的。

13分钟前
  • 谢飞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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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 啊,Ciarán Hinds。满场senior citizens,结束后还会鼓掌。慢动作有点帅气,节奏刚好。映前贴SH特别篇预告,完全DW既视感……= =

14分钟前
  • 撒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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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懈可击。虽然我们明白stage上有个黑人是重要的政治正确。。。但你能不能把兄妹都安排成黑人啊!这样很难入戏!!

17分钟前
  • 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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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本尼好激动......从头激动到尾就没意思了......

20分钟前
  • 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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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采访接近4个小时,太考验观众的体力了,当然台上演员更不用说,尤其是从头到尾独挑大梁的卷福。古今融合的舞台风格很新颖,王子装疯卖傻那段我哈哈哈,上半场的表现力尤佳~

22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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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电影 名著改编 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 经典 NTLive 舞台剧 威廉·莎士比亚 BenedictCumberbatch 足花了240大元看這個舞臺劇電影, 享受雙重感覺, 莎士加卷福, 電影+戲劇.....

27分钟前
  • 影毒肥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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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华章。那种繁复与华丽的古典美,竟能由中英文交相辉映地吞吐出来。字句当年都看过,听英伦腔轰炸几小时,还是酣畅。卷福也说,哈姆雷特适合每个演员演。而每个演员进阶时,也该在这剧中泡一回。这一版,除了雷欧提斯,基本上每个人都演得张弛有度,尤其老戏骨。克劳狄斯(竟然是权游里的塞外之王)的装束格外气派,对应《狮子王》的刀疤,倒是生动得很。卷福穿得相对嬉皮,加上那相机与枪支,整部剧渗了点怪诞的现代性进去。上半场那个仿佛魔法降临的收尾太惊艳,本就一片荒芜的下半场几乎攀不上去。三星半。

31分钟前
  • Mr. Infam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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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let的角色本身不愧为优秀演员的试金石。

35分钟前
  • 断弦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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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为戏剧而生,为舞台而生的。他的脸上因为敬业而布满的汗水、因为入戏而布满的泪水真真实实地令他璀璨夺目。英国人太有腔调了,口音太好听了。有生之年想去看本尼的现场,什么剧都行。

40分钟前
  • 糖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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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美和卷福优秀,卷福为了演哈姆雷特应该减了不少斤。但这一版改编确实不敢恭维。复仇前的痛苦与挣扎表现得并不深刻,很多处情节衔接得也生硬。奥菲利亚的演员肢体动作太差了,看得出戏。

44分钟前
  • 李濛L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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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美術棒呆!!上半場最後的那個效果不能更好!至於表演的部分除了Polonius&挖墓人以外的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些浮誇,Ophelia特別糟糕,對BC的哈姆雷特也蠻失望的。一正一負,7分:)

48分钟前
  • 桃葉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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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脍炙人口的莎翁悲剧重新演绎,现代与古典交错融合,年轻与年老、正义与野心逶迤对抗,所有人被to be or not to be的困境所缠绕,在生死抉择时举步维艰。最终华丽宫殿覆之以渣滓,家国秩序崩塌,所有人走向毁灭。密不透风的台词,疯狂入骨的表演,哈姆雷特是检验演技的试金石,本尼将这面大旗扛得很稳。

52分钟前
  • 喻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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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风!但想来哈姆雷特本来也是个很哥特的故事嘛。舞台和灯光设计相当有feel,卷福辛苦了,这歇斯底里的三个小时啊……Ophelia让人心都碎了,然而仍然感觉这是个基片==

55分钟前
  • 小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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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视效和舞台布景非常帮到剧情和心情,尤其喜欢上半场结束那场风暴,到下半场整个舞台上都是黑色的碎屑,泥泞般的质感太赞!演绎并没有太大惊喜,奥菲利亚不够烈,感觉还是偏向于傻白甜。奥菲利亚我还是最喜欢OKT那版。4.23@广州大剧院。字幕很多错字。

60分钟前
  • v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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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菲莉亚有一种快乐大本营里面吴昕的既视感,从发型到瞪大的眼睛到步伐

1小时前
  • 晴朗阳光下
  • 还行

重播去看的,一个电影院同时开四个厅还全部Sold Out,缺爷的号召力可见一斑。且本尼的演技和实力在那里摆着,三个多小时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但说特别震撼的话倒没有,毕竟演过这出的戏骨太多,他们自己也说这是所有实力派晋级的必经之路,更多是看不同演员的各自解读。另外缺爷最后号召给难民小孩捐款赞

1小时前
  • 青色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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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馆留影#“卷福”的NTLive版,加入现代化视听语言的古典话剧,的确有不一样的化学反应,而演员现代人的衣着打扮,也模糊了时空的界限。个人以为,“卷福”的哈姆雷特与饰演奥菲利亚的女主角演得最赞,其余演员也很投入。其实只要有莎翁神一样的经典剧本护航,无所谓保守或是创新,古典还是现代,无论怎么裁剪这出好戏,永远是哈姆雷特的王子复仇记,永远是人类无法摆脱的枷锁与挣扎,to be or not to be。ps 谢幕时“卷福”现身呼吁为叙利亚难民捐款,以及朗诵的那首《家园》实在感动,堪称“高光一幕”了。

1小时前
  • 瑞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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