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追杀令

HD中字

主演:徐若瑄,吕良伟,单立文

类型:电影地区:香港语言:年份:1994

 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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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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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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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联合扫毒组探员朱志杰(吕良伟)奉命调查毒枭集团的一切活动,是次主要目标是黑道中人大雷(秦沛),怎料,他所认识的硬汉子神经(单立文)突遭多名杀手残害,遇刺身亡。杰有感事件与势力助大的大雷有关,遂着手查探个中真相。丧礼过后,上级要求杰加入大雷集团,他乘机追查杀手下落;无意中踢破白粉交易,并从神经女儿子红(徐若瑄)的男友口中,得知神经致死原因乃大雷幕后主使。可是,杰单枪匹马闯入毒枭巢穴所为却得不到上级、小红及红友小梅(卢淑芳)谅解,更出乎意料的是上级竟要他退出任务。可是,杰为了治好神经儿子阿光身患的重疾,再入虎穴,冒险洗去毒品交易的巨款,此举却招惹黑白两道拼命追查,未几,杰落入大雷手中,惨遭折磨,就在危急关头……魔女之城她唯一的选择谜证2017大叔之爱第二季:辞旧迎新贺岁SP生死连2015精武门1972推手推车的男人致命怪谈家族纽带蜜糖美人黑色星期五新源氏物语遥远的他飞速单车慢慢爱马粥街残酷史玩偶1968动物管制官第一季十只独木舟政变旅客侠客行2001热血街区:成军之路鹈头川村事件史前巨兽终极天堂启航异类2021爱的色彩木乃伊的秘密(国语版)神勇双响炮续集我们的太极歪星撞地球第六季边境前缘欧盟风云杨过与小龙女(粤语)福冈恋爱白皮书18春天的邻居丛林中的莫扎特第一季你那边几点杀手西蒙

 长篇影评

 1 ) 对黑暗世界的完美诠释

前言

写这篇影评,完全是因为我是一个土人。

一部94年出品,IMDB排名14的电影,我竟然现在才有机会看到,这使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土。然而这并不妨碍这部完美的电影给我带来深 深的震撼和深深的思考。

94年实在是一个电影的黄金之年,人类历史上许多最伟大的电影都在这一年诞生,《阿甘正传》讲述了美好品德的传奇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冷静,执著和对自由的向往的奋斗史诗。曾经有人说这一年伟大的《肖申克的救赎》被《阿甘正传》掩去了光芒,并为此深深遗憾和不平,然而真正被掩去光芒,和应该为之不平的其实正是这部《低俗小说》。

横向比较:如果说《阿甘正传》讲述的是高尚情操创造奇迹的正面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对丑恶社会不懈奋斗的中性故事,那么《低俗小说》讲述的就是不折不扣的黑暗世界的负面故事。这部电影中没有一个完全善良和无罪的人,每个人都背负着罪孽,甚至是血债,它真实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与残酷。

纵向比较:Quentin Tarantino的最新作品《杀死比尔》2部曲与《低俗小说》相较而言,简直可以看作对暴力美学和杀戮的单纯解释,在华丽和震撼的杀戮后面掩不住的是内涵的孱弱,而《低俗小说》并不血腥,点到即止的打杀却让人为其后隐藏的含义不寒而栗。而女主角Uma Thurman的演技也是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她在《低俗小说》总扮演的只是数个主角之一,戏份也并不算很重,但她自然而妖娆的表演显然完全征服了导演和观众的心。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低俗小说》的宣传海报上无一例外的都使用了Uma Thurman的造型。

影片最容易吸引人注意的地方就是它的结构,尽管这种非线性的叙事结构在现在来讲已不能算是“实验”,但能像本片一样将故事结构与故事内容,影片主题完美结合在一起,而不是为了“实验”而“实验”的例子还是凤毛麟角。影片由3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金表》《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以及前序和开头组成。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故事(包括前序和开头)都有两个主要的角色,而故事就在这两个人之间展开。

故事梗概
 

片名《低俗小说》实际上翻译得并不准确,"Pulp Fiction"并不是一个能翻译过来的名字,它有着多重的含义,实际上,这个名字也解释了电影的主题,即这个世界的原形——"Pulp Fiction"。这一点,影片开始为Pulp所作的词条解释显然已经暗示了我们。
 

影片的前序可谓经典,一对情侣Pumpkin(Tim Roth)和Honey Bonny(Amanda Plummer)在咖啡店里悠闲得吃着早餐,讨论的却都是打劫的事情,原来他们是一对劫匪,然后两人突然决定打劫咖啡店,于是持枪大叫,与刚才悠闲幸福的样子形成巨大反差。片名和职员表也在音乐声中随之而起。而这段看似荒诞不经的前序一直到影片结束才体现了导演的良苦用心。
 

影片开始便是两位重要主角登场:Jules(Samuel L. Jackson)和Vincent(John Travolta),两名黑帮杀手,前去执行一项任务,途中谈起老大Marsellus妻子的逸事,从而在不经意的叙述中为第一个故事做了充分的铺垫。二人上楼,走进房间,Jules则和被吓得不知所措的三个青年进行了一段看似幽默,实则杀机重重的谈话。当他们找到了那箱黄金之后,Jules便出手杀了两个白人青年,而在杀死Brett(Frank Whaley)前那段圣经的背诵,更是本片凶杀镜头的经典之一。
 

标题浮现,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
 

故事开始出现的并不是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而是Marsellus(一直未露面)在买通拳击手Butch(Bruce Willis),要他比赛故意落败。换了一身傻里傻气T恤短裤的Jules和Vincent二人任务完成归来,Vincent和Butch发生了一点小摩擦。 Marsellus叫走了Vincent,Butch离去,故事这才拉回Vincent的主线上来。这段看似无理的安排正是导演精妙所在,为后面故事的穿插作了充分的铺垫与补充。Vincent在去接Marsellus妻子的路上,先到相熟的毒贩那里买了一包极品海洛因。之后有一段Vincent吸毒驾车的镜头,可以说是导演对毒品美学的绝妙诠释,将吸毒这种肮脏,罪恶的行为拍得如此唯美,也只有Quentin做得出来,而这也正是本片所需要的。
 

Vincent受命带老大Marsellus的妻子Mia(Uma Thurman)出去玩,从始至终Mia都极尽神秘和妖媚,对Vincent的态度也极为暧昧,但Vincent一直不为所动。二人在Jack Rabbit Slim's中用餐,谈起Mia失败的演艺事业,Mia自称曾在节目里讲过一个老笑话,Vincent坚持要听,却没有得到Mia的同意。随后Mia突然要求参加摇摆舞比赛,二人登台起舞这段十分精彩,令人印象颇深。也正是这段舞,简洁而令人信服的完成了二人感情加深的过渡,从而省去了无数冗繁,俗套的台词和镜头。二人兴尽归来后,Vincent躲在洗手间里作着心理斗争,Mia却无意发现了放在Vincent口袋里的那包海洛因……当Vincent走出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吸毒过量的Mia口吐白沫,昏倒在沙发上。慌乱之中Vincent将Mia带到毒贩处,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为Mia的心脏注射肾上腺素,侥幸救活了老大的妻子。在Mia家门口,二人告别时,Vincent请求Mia不要把这件事告诉Marsellus,Mia答应后,却给Vincent讲了那个老笑话:番茄一家走在路上,小番茄走得太慢,番茄爸爸对他骂道:“Ketchup(Catch up)!!!”这个笑话一语双关,Mia对Vincent的感情表露无遗,而Vincent只能控制住自己,无奈的对着Mia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而已。

一个孩子在看动画片,而他父亲的战友突然前来拜访,为这个孩子,Butch,讲述了他们家三代战士不惜任何代价将一块金表代代相传的故事。而他便是替Butch死去的父亲前来传递这块金表的。孩子接过金表,铃声中拳击手Butch猛然惊醒,稍事休息后走出了休息室。

标题浮现,第二个故事《金表》

Butch违反了第一个故事中与老大Marsellus的约定,打死了对手,随即跳上出租车逃之夭夭。而他的教练则惨遭Marsellus的毒打,Marsellus发誓一定要抓到Butch,此处导演还不忘安排本无戏份的Vincent和Mia露一小面,暧昧一把,可见其细心,以及导演对故事之间千丝万缕,紧密穿插的重视。一路与Butch闲谈的出租车司机Esmarelda十分神秘,言谈举止也很暧昧,很抢镜头,令人怀疑这个角色有什么别的用途,但看完整部影片却发现该角色就是一个最普通的龙套,毫无特殊作用和其他戏份,不禁让人摸不着头脑,猜不透导演的心思。
Butch回到旅馆,与女友Fabienne缠绵一夜,第二天早上准备远走高飞的时候却发现Fabienne忘掉了他最重要的金表,狂怒之下Butch冒生命危险返回住所。拿回金表后Butch以为已经平安无事,轻松之余烤上两块土司面包,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把冲锋枪,拿起冲锋枪的Butch突然听到马桶水响,遂端枪对准厕所门口,出来的是Vincent,二人相对无言,一动不动,气氛渲染到最高点,突然烤面包机一声响,Butch一通扫射,Vincent应声倒地。烤面包机的警报声尖锐刺耳,响个不停,Butch冷静仔细的检查了尸体,擦去枪上指纹,慢慢出门而去,警报声也渐响渐远。这段凶杀个人认为乃是全片最经典之处,也堪称世界电影史最佳凶杀片断之一。
 

松了一口气的Butch在车上得意地唱着歌,却发现面前人行横道上走过的正是老大Marsellus,同时Marsellus也发现了他,Butch当即冲了出去,将Marsellus撞飞出去,自己却也被另外一辆车撞到路边,两个人都昏迷过去。醒来后,Marsellus追击Butch到了一家小店,被埋伏好的Butch打晕在地,Butch正要用Marsellus的手枪杀死Marsellus,却被店主阻止并且打晕。然后出现了本片最令我震撼的情节,二人并不是被送到了警察局,而是被绑到了小店的地下室。原来店主和他的朋友Zed是一对变态同性恋者,想永远的把二人关在这里供自己玩乐,而且他们早已有了一个奴隶——瘸子,Zed边敲着瘸子的脑壳边决定先对谁下手的那个画面我永远也忘不了。


 

Marsellus不幸被选中,两个变态带着他走到了里面的房间。Butch趁机摆脱束缚,打晕了瘸子,走出门口时思量再三,又返回来,救出了Marsellus,两人之间的恩怨从此一笔勾销。而怒不可抑的Marsellus发誓要让Zed尝尽人间痛苦。Butch乘Zed的摩托来到旅馆,接走Fabienne,Fabienne问他摩托是谁的,Butch说是Zed的,Fabienne问Zed是谁?Butch说,Zed is dead,baby……Zed is dead

标题浮现,第三个故事《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
 

故事再度回到了开始的一幕,Jules背诵完那段冷酷的圣经,与Vincent一同开枪杀死了Brett,但浴室里还藏着一个持枪的人,他突然冲出浴室,疯狂的向Jules二人开枪,神奇的是,子弹全部都打偏了,二人枪杀了这个倒霉鬼,带着黄金和内线Marvin乘车返回。路上二人争执起了这件事和神迹的关系,Vincent问Marvin话时枪走火,不慎爆掉了Marvin的头,Jules只得暂避到朋友Jimmie(Quentin Tarantino)家,但Jimmie的妻子Bonnie马上就要回到家,情况十分紧急。Marsellus派出了传说中的Winston "The Wolf" Wolfe,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解决了这些棘手的问题,被冲过凉水澡的Jules二人,只得穿着换上傻里傻气的T恤和短裤(也就是第一个故事开始时的 打扮),去吃早点。

终于我们来到了前序中熟悉的场景——咖啡屋,Jules和Vincent依旧在争论那个老问题,Jules说自己 受到了启发,决定金盆洗手,今后浪迹天涯。Vincent一怒之下去了厕所,然后就发生了前序一幕中的抢劫。Jules故作镇静,将钱包交给了Pumpkin,但Pumpkin还是发现了那个装满黄金的箱子。Jules趁Pumpkin陶醉其中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制服了他。Honey Bonny惊怒之下失去理智,用枪指着Jules大喊大叫,Vincent的出现也让局势陷入紧张。Jules尽力让Honey Bonny冷静下来,保证会把包括自己的钱在内的所有钱都给他们并让他们安全离开,然后开始了本片最精彩的一段独白。
 

他先是复诵了那段精彩而血腥的圣经,然后试着开始解释:“maybe it means that you're the evil man,and I'm the righteous man,and Mr.Nine-millimeter here,he's the shepherd protecting my righteous ass in the Valley of Darkness.Or it could mean,you're the righteous man and I'm the shepherd and it's the world that's evil and selfish.Now,I'd like that.But that shit ain't the truth.The truth is,you're the weak and I'm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ut I'm tryin',Ringo.I'm tryin' real hard to be the shepherd.”说罢他放下了枪,而一脸失落的Pumpkin和Honey Bonny,相互拥抱搀扶着,拿着钱袋走出了咖啡馆。随后在轻快悠扬的主题音乐中,Jules二人收起枪走出了咖啡馆。导演兼编剧Quentin Tarantino的大名赫然出现,而我在昏黄的灯光下,不由得站起身来,由衷地鼓掌。

评论

正如我在前言中说的,这部影片的经典之处,就在于揭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而并没有给出答案。它并不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拥有一个意志坚定,不懈奋斗,并最终成功冲破黑暗的主角。他拥有很多的主角,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没有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黑暗的世界本来黑暗,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未来更是如此。

从结构上讲,影片的叙事顺序十分独特,如果要按照顺叙的话,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影片的开始Jules二人执行任务,然后第3个故事 《The Bonnie Situation》(包括前序中的抢劫),其次是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最后才是第二个故事《金表》。但导演对于叙事 顺序巧妙的修改,和对情节人为的切割,让人在观影之后有恍然大悟之感,影片貌似彼此独立,断档甚多,实则前面伏笔不断,后面接应不绝,首尾相接,处处相连,连绵不绝,令人回味无穷。堪称此类影片的经典。

从人物上讲,这部片子算得上“群像电影”。但这部片子区别于一般的“群像电影”的独特之处在于,这些“群像”从不同时出现在一个“时空”,却又时刻彼此联系紧密。每个故事都有各自的主角,第一个故事是Vincent和Mia,第二个故事是Butch,第三个故事则是我们全片的中心人物:Jules。同时,这个故事中的主角,经常是另外一个故事,另外一个时空中的配角,在为别的故事发展剧情的同时也预先留下了自己故事的伏笔。比如Vincent这个贯穿首尾的角色,多数时间其实担任了重要的配角角色,比如Butch在第一个故事里的昙花一现,比如只在开头结尾出现的强盗情侣。整部片子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表演是属于Uma Thurman的,自然而妖艳,将一个黑帮老大妻子的外在内在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仅半个小时不到的精彩表演让人大呼过瘾,却又暗自希望能多点老大妻子的镜头,只可惜我们的Uma戏份之有这么多了:(另外John Travolta的表演也让我眼前一亮,一改我对他“动作明星”的印象。尤其在与Uma飙戏的过程中,始终不温不火,不紧不慢,气质迷茫又迷人,与Uma饰演的Mia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至今他和人争论时,微微伸出食指放在嘴唇前,双眼迷茫的迷人姿态还让人难以忘怀。此二人的精彩表演在第一个故事中的那段摇摆舞里可谓达到了高潮,同学看了这部片子之后说这段摇摆舞堪称全片最精彩的部分。就算不想看这部片子的朋友也强烈建议看看这个片段。相较之下,Bruce Willis的突破就不大,依然是孤胆英雄的形象,当然这也和角色有关。至于Samuel Jackson,表演也是相当不错,但却没有什么让人印象特别深的地方,这也许就是所谓的驾轻就熟吧。他把本片的中心人物Jules诠释得十分到位,尤其 是道出影片主旨的那段独白,让人终生难忘。

正如我说过的,影片的每个角色虽然都在某方面拥有美好的情操,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下面我将试着逐一分析:

首先是Vincent和Mia。在开始的情节里,我们可以了解到Vincent冷血杀手的一面,他与Jules毫不留情的杀掉了Brett。随后情节一转,开始叙述他和老大的妻子Mia之间的暧昧感情,在跳舞归来之后,明显二人的感情已经发展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当Vincent在洗手间里进行理智与感情的斗争时,我就知道,这段感情根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个打手怎能爱上老大的妻子呢?这对Vincent来讲是痛苦的,对Mia也未必不是。在Vincent抢救Mia这段的时候,他发狂一般的焦急,并不全是因为害怕老大的责罚,更多的则是对身边女人的关心和爱护。故事的结尾,一脸憔悴,我见犹怜的Mia完全放弃了虚伪的外表,与之前颐指气使的样子判若两人。她无奈又满怀希望的说出那句"Ketchup(Catch up)",而Vincent只能双眼迷茫,疲倦的微笑着,对着心爱女人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Mia只能嫁给自己不爱的人,虚度此生;而Vincent不但无法得到真爱,最终也无谓的死在了Butch的枪下,如同草芥,爱情何在?而希望又何在?

“金表”代表的是一个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为了这个东西,Butch一家三代不惜任何代价将它流传下来。当Butch踏上返回家中的路时,他明白自己有可能命丧黄泉,但是金表所代表的东西,对他的意义高于生命。这个东西,就是 “荣耀”。Butch这个角色从始至终都是痛苦的,出生在战争英雄家庭,从小就对荣耀充满了向往,最后却沦为了黑帮操纵的拳击手。所以他选择了反抗,他欺骗了Marsellus,然后试图带着爱人逃亡。这就荣耀吗?Butch还是找不到答案。这世界的贪婪和黑暗已 经遮蔽了“荣耀”这个词。但Butch试图找回它。当他在变态的地下室醒来时,他对世界黑暗的认识又加深了一层,但这仍然无法打消他对荣耀的追求。他本可以把Marsellus留给变态,一走了之,但是他没有,对荣耀的追求让他无法视死不救。可是救出了Marsellus之后,他才明白了,这样的行为只不过是把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把施暴者变成了受害者,暴力,变态和黑暗的事实永不会改变。于是他带着对荣耀的迷茫,与女友一起逃离了这个黑暗的世界。可是,等待他们的不过是另外一个黑暗的世界而已。

什么是"The Bonnie Situation",是指的Jimmy的老婆Bonnie吗?我们不知道,正如片名"Pulp Fiction"一样,你很难搞清楚它真正的含义。但是在"The Bonnie Situation"中,我们的Jules搞清楚了一个问题,也就是"Pulp Fiction"想说的问题——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Jules也许没能明白一切,但是他起码明白了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并且决定离开这个黑暗的世界,浪迹天涯。他在那段独白里再清楚不过的说了,或许你是恶人,而我是善人,而我的武器就是保护善人的牧羊人;又或者你是善人,我是保护你的牧羊人,而真正自私和邪恶的是这个世界;然而这些都不是事实。事实是,你是弱者,而我是邪恶的代言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善良,而只 有弱肉强食,我们的Jules不能再忍受这一点,所以他接着说,我努力的尝试,极为努力,想要成为牧羊人。所以他放走了这对强盗,希望他们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黑暗世界里生存下去。可以说,Jules这个角色在片中扮演着先知的角色,也是导演观点的代言人。

Pumpkin和Honey Bonny这么可爱天真活泼(-_-b)的一对情侣却是强盗;Jules和Vincent与Brett素不相识,只是由于Marsellus的命令就杀死了他;Marvin更是惨死在了Vincent的走火之下;在Butch家中Butch与Vincent二人会面的瞬间,二人的心中都在想什么?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Butch别无选择,他只有杀了Vincent;即使Marsellus能够呼风唤雨,也终不免Zed和他变态朋友的蹂躏;而Zed将面对的又是怎样的惨无人性的虐待?……Pulp Fiction就是这个世界的概括,这个世界的本质是黑暗,腐烂的,但我们仍然期望能有人站出来,对抗这邪恶,我们期望牧羊人的出现,我们期望成为牧羊人。

向Quentin Tarantino致敬,为这部伟大的《Pulp Fichtion》。

20:07 2004-11-17@Wien

 2 ) 低俗小说之重看细节

1、开篇Tim Roth开口讲话前字幕上配有"Brith accent”,才知道他在这里用的是英国口音,呵呵。他在说“对”的时候都不用yes,而用correct,不知道算不算英国口音的表现,我对英英和美英的区别很无知啊。

2、Mr.Pink扮演的那个餐厅服务员根本看不出是他,反复看也基本看不出来,一直低着头写菜单,还有个是背影。他的台词倒有一处有趣,因为他cos的是戴眼镜的摇滚歌星Buddy Holly,所以在点菜的对话中他直接把米亚叫做Peggy Sue,呵呵,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同时也是buddy holly一首代表作的名字,而国内的字幕直接翻译成“美女”充数,就失去原文的趣味了;还有一版可能是为了照顾到这种幽默效果而翻译成“女同学”,反倒看得我更晕。

3、乌玛点的应该是Durward Kirby burger,而不是字幕上的Durwood,因为DK也是五六十年代的一个老影星,符合这个餐厅给菜命名的方式,如Vincent的Douglas Sirk steak,当然,说到底,这么命名只是Quentin的恶搞习惯。还有,第一次知道原来汉堡也可以要bloody的,汗。
奶昔的名字也相当有趣,Martin and Lewis或者Amos and Andy,字幕根本翻译成香草还是巧克力,害我根本没注意。好玩的是,2002年的时候真的拍了部电影就叫Martin and Lewis,呵呵,而Amos and Andy好像是一部情景喜剧的名字。

4、说实话Mr.Pink这个角色纯粹是为搞笑而出现的,可惜没有相同文化背景的我们看翻译版便毫无察觉。他问Vincent牛排要几分熟,说的是“Burnt to a crisp or bloody as hell?”非常形象生动略带夸张效果的英语。而bloody as hell的回答也非常符合Vincent杀手的身份,呵。

5、Tim喊服务生倒咖啡,女服务员特意跑来说了句“Garcon means boy.”这里的Garcon是法语词,但不知道Tim这小混混嘴里怎么突然冒出法语来,难道是在表现小混混想装好人故意用法语,结果没用好反被服务员糗到了的笑点吗。

6、Tim说nobody ever robs restaurants,这是1994年,到1998年冯小刚拍的不见不散中,葛优和徐帆就是在美国的一家餐厅里碰上打劫的,呵呵,这也算一种致敬或借鉴吗。

 3 ) 写给一部自我申明低俗的电影

《低俗小说》(我觉得这名字比什么“黑色追辑令”好得多)是我近8年来一再重看的片子,从录像带到VCD再到DVD,画质也许有所改进,情节也熟得不能再熟,却每次都有感动。QUENTIN TARANTINO的电影我不知道算是哪一类,应该不是主流的好莱坞,这一部的冲击力带动了对他此前此后的系列产品的追捧,至于到底其中高低上下,只有看过的个人决定了。TARANTINO这部影片的窜红,让JOHN TRAVOLTA这种没大脑的家伙咸鱼翻生,SAMUEL JACKSON和UMA THURMAN一炮而红,而他本人的走红,又间接地带动起吴宇森、徐克、周润发等等一系列香港影人的进军好莱坞。这些我就不想多说了。
  这是一部把镜头压低跟踪小人物的影片,写的都是市井里的琐事,也许有点刺激,但在主流电影里绝不会用那么长的篇幅来写这么简单的故事,而且把BRUCE WILLIS这样的如日中天的红星拉来当配角用,这不浪费吗!但是TARANTINO有他自己的主意,他要用这个电影解释一个“酷”字。这个字是这样写的,故事平淡着就到了血淋淋的暴力,你们不是要刺激要见血吗,弄个真的看看;情节的变化是看惯主流文化的我们预见不到的,因为就像现实生活一样,太多的因素影响着故事的运行;每个人都有,都要坚持自己的性格—其实谁是主角真的很难说,也许只是TRAVOLTA出现的时间多而被任命为主角—所以诸多彼此相异的个性在推动着故事的进行,而不完全是情节;叙事的次序:每个人都会同意,低俗小说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此,也影响了后来其它影片的结构,这是几个独立的故事,当然有先后,但是被打乱了重新排过,在接近尾声之前,我们都会觉得TARANTINO不过是虚张声势地利用次序变化耍个花枪。
个性,太多的个性
  文森特/JOHN TRAVOLTA:阴阳怪气、性格不稳定的枪手,像是为TRAVOLTA度身定做的,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身份就是这样:贴近这样的,成功,否则铁定完蛋。和MIA/UMA THURMAN的跳舞一段,当然是为了唤醒观众对他曾经是飙风舞男的回忆;和SAMUEL JACKSON演的JULES相比,文森特就像传统故事里面对正面人物的陪衬,所以当他一从卫生间里走出,就被WILLIS用他自己的微声冲锋枪很窝囊地打死,实在是应该,没人会为主角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而遗憾。(有趣的是,他在这部影片里一共表演过两次去厕所拉屎,每次出来都碰上点儿事儿) 他去荷兰避风了一阵子,所以对毒品文化有了欧洲式的认识,好象比纯老美的更斯文和艺术些,就像他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像是后来改的,为的是和梵高挂上点关系。他和JULES讲欧洲人给汉堡包改名字的那段我特喜欢,两个大老爷们儿在去杀人的路上,像两个老土似的讨论起一桩桩鸡毛蒜皮事,认真地要命。
  狼先生/HARVEY KEITEL:我猜他得到这个角色是因为TARANTINO本人太喜欢他的那种酷劲儿,专门设给他的(我猜对了!)。他穿着晚会礼服,有条不紊地处理打花了脑袋的尸首和喷了脑浆的汽车,尽管通宵没睡,精神头儿不足,但是帅劲儿一点没减。他不会跟文森特、JULES这样的老粗动气,无论Jimmie奉上的咖啡怎么样,他都会客气地致谢。他是绅士,也是冷血的专业人士,所有人都尊敬他。完事后乘跑车一溜烟地离去,文森特和JULES面面相觑,肯定想说世界就是不平等的!
  拳击手/BRUCE WILLIS:这个角色也必然是WILLIS的,十分符合他在成名作DIE HARD里面的路数:倔强、狂放不羁,内心柔软的小人物。鉴于大家都对他的这种出场非常习惯,这儿也不说了。
  JULES/SAMUEL JACKSON:这是本片真正最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因为SAMUEL的出演而精彩,他本人也因此一炮而红—但我个人以为,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人物就再难见到这个JULES一样的个性化。他在每次杀人前念的那段经,如果换个人,怕就没有这么有力量,这段经的意义在于我们可以透视JULES的愤怒,发现他的内心。
  黑社会老大Marsellus Wallace:他的酷来自于他的身份,他可以拿腔拿调地跟人说话,因为他是老大,他说什么别人都得乖乖儿地听。他一字一顿地说:“…Pride only hurts(自尊心只能带来伤害)”,拳击手可以不理他,出于自尊和计谋赢了比赛,但是这会儿在他面前就只有乖乖儿听着。情节的发展却跟他开了大玩笑,他被人操了屁股。
  记不住名字的、拳击手的那个小蜜:她是这个影片里唯一一个性格懦弱的角色,给人特别柔软的感觉。跟MIA那样的大蜜比,她太娇小了,也不大有可能泡上大老板(泡上也会被甩掉)。然而在浑身汗臭的拳击手这里,她是冷酷生活的唯一补偿和幸福。她的性感是男人们希望的,她的无能给故事增加了真实感。
  其它角色:太多了,都写不过来。就像那对抢快餐店的英国夫妇、卖毒品给文森特的毒品贩子。
小人物的胜利
  拳击手赢了,为了尊严,为了他上辈人们藏在屁眼儿里的那块表,他还以德报怨地救了黑社会老大,换取了自由。
  百无聊赖的老大媳妇儿MIA扎扎实实爽了一次,勾引LG的酷保镖,赢了跳舞比赛,吸了过量毒品死过去又吉人天相地活转来。
  改邪归正的年轻人Jimmie(导演自己),老婆去上夜班,损友们就开着装着死尸和喷着脑浆的汽车进了家。老婆早上回来时如果没搞定他就完了,幸亏有高人来帮他三下五除二地料理了一切,刚好啥事也没有。
  在餐厅抢钱的英国夫妇,一看就是那种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笨贼,好不容易想起个妙主意却又撞到黑社会杀手的枪口上。幸亏杀手回心转意,放弃了暴力生活,还居然允许小贼们携着抢来的钱离开。阿弥陀佛!

  老大就比较倒霉:媳妇儿大张旗鼓地偷汉子他却一无所知,设计好的拳赛跑了水,赔了一大笔;连上街买点快餐都被撞了个稀里哗啦,然后被装进地窖里被操了屁股。

  这是小人物的胜利,尽管他们靠的都是运气,却都摆脱了灾难,甚至赚了一笔。我们这些郁闷的大多数,可不是就指望这点儿吗?所以有这么多人爱看,因为这样的结局。

  然而,总是有个然而,JULES这个一脸狠样儿的黑人黑社会杀手却成了这个低俗故事的亮点。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由愤世嫉俗的职业杀手,到决心引退江湖的平凡人,他经历了一个对暴力厌倦、自省的过程,当然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个过程。和他的搭档文森特相比,JULES显得更有脑子,更踏实。他忠于老大,知道行事的分寸,在他的杀人工作上冷静、有控制力,甚至能在鲜血淋漓中表现他的幽默;但是他成不了“狼先生”那种角色,那是白领的狠角色,可以打白领结去参加晚宴的杀手。他是一个糙人。但是没人能禁止糙人也思考。JULES思考的结果就在华彩的最后一个乐章,他把45口径的手枪顶在要抢他的小贼的脑袋上,又念了一段冗长的“杀人经”,然后把话头一转,放弃了暴力。
  一个充斥暴力和黑色生活的自我申明为“低俗”的故事,最后以非暴力收场,就像当头棒喝一样。

  这部1994年的电影没有这两年花哨的电脑特技,也没有俊男美女的魅力,演技吗也谈不上,因为每个人只不过都在表现个人的本色(看看TRAVOLTA吧),只是一个另类的导演在讲一个以前没人这么讲过的故事,美国、暴力、毒品、畸形性心理,但是不低俗。

 4 ) 存档:“仿佛是给上课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低俗小说》剧作结构分析

“仿佛是给上课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

——《低俗小说》剧作结构分析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 1994)

基本信息

编剧:昆汀·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

摄影:安杰·瑟库拉(Andrzej Sekula)

类型:剧情/犯罪

国家/地区:美国

片长:154分钟

对白语言:英语

色彩:彩色

获奖情况:1995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奖,提名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 最佳导演,最佳剪辑,最佳影片,获得英国影视学院奖最佳男配角,最佳剧本奖,题名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影片奖。1994年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1994年获得金球奖最佳剧本奖。

导演简介

当昆汀被提问为什么不去上电影学校的时候,他回答说,我直接上电影去了。昆汀并不是不想上电影学院,走学院派路线。他曾经在中学的时候上过戏剧课,15岁时决定退学去上表演课。这些尝试都失败了。22岁的他在一家录像带租赁店工作。在那里他不但能够沉浸在电影海洋当中,还能够和其他电影爱好者每天谈论电影,向客人推荐影片。他的第一部影片在最终剪辑的时候被一场大火烧光了,但是其剧本称为了他第二个剧本的基础。24岁的他完成了《落水狗》的拍摄,在当年的圣丹斯电影节上炸开了锅。《落水狗》的成功让好莱坞注意到了这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电影导演/编剧,注意到了《落水狗》这样杂乱、暴力而絮絮叨叨的电影的魅力。好莱坞曾邀请他拍摄《生死时速》《黑衣人》,但昆汀选择了埋头奋斗属于自己的剧本。他把《天生杀人狂》卖给了奥利·弗斯通,更加专注于自编自导《低俗小说》。

影片概述

文森和朱尔斯这两个杀手这天早晨要为他们的大老板马沙去一帮小混混的家中取回一个神秘的公文包,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太多让他们措手不及的小意外。老板马沙去了外地,他吩咐文森照顾好自己的妻子蜜娅,也就是说要他带蜜娅去外面吃个饭。一切都顺利进行,直到一个巨大的错误出现。布奇是一个落魄的拳击手,曾经答应马沙输掉一场比赛,但是他却在拳击场上把对手活活打死了,如今他要和自己的女朋友逃跑。南瓜和小白兔是一对情侣,也是一对雌雄大盗。他们今天打算抢劫他们用早餐所在的餐厅,却浑然不知取完公文包的文森和朱尔斯也在这个餐厅里面。

影片讲述了三个相对独立但又内在相连的故事。除了拳击手布奇的故事相对集中以外,其他两个故事都被打散拆乱,其中涉及的人物和道具细节星罗棋布于整部电影中。正是这样的处理方式让《低俗小说》一夜成名。著名影评人罗伯特·伊伯评价说:“昆汀写的这个故事,仿佛是给去上剧作班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

结构分析

非线性讲故事是昆汀影片的标志性特点,乍看之下他的故事顺序显得杂乱无章。《低俗小说》由三条看似独立但是相互交织的故事线组成。在昆汀眼中,杀手文森是第一个故事的主角,拳击手布奇是第二个故事的主角,文森的同伴杀手朱尔斯是第三个故事的主角。虽然三个故事由各自的重点,情节点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在很多方面相互联系并且产生了互动。影片开始于南瓜和小白兔劫持餐厅,然后转到文森、朱尔斯、布奇的故事,连带介绍了其他重要的角色,例如老板华沙以及清道夫老狼。故事最后回到了刚刚开始的餐厅里面,文森和朱尔斯也来到了这个餐厅吃早饭,无奈这个餐厅被劫持了。全片一共有7个叙事段落,其中3条主要的故事线通过黑场加白色标题分隔。

1、序曲:餐厅(1)

2、引入“文森和马沙的妻子”的前言

3、“文森和马沙的妻子”

4、引入“金表”的前言(a闪回,b现实)

5、“金表”

6、“邦尼的情况”

7、尾声:餐厅(2)

如果按照原始故事的时间顺序,这七个段落应该这样排序:4a,2,6,1,7,3,4b,5。段落1和段落7中的某些部分是重叠的,却是从不同角色的视角来讲述的,段落2和段落6同样如此。这样的机构方式不但是章回式的,而且是一个通过切开时间线造成了环状结构的假象。

尽管有很多分析者直接将这种结构命名为环状结构,但在事实上它和例如《暴雨降至》、《时间》等这样的环状结构影片是有区别的。后者的时间顺序甚至逻辑是无法恢复正常的,也就是说,它们创造了属于自己的逻辑。这样的影片并不在于强调时间逻辑,而在于强调影片所要表达内容周而复始的出现,可以是《暴雨降至》中人和人之间难以明晰的仇恨,可以是《时间》中对美貌的欲望而陷入的恶性循环。

一开始,序曲:餐厅(1)部分中南瓜和小白兔聒噪地交谈着。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逐渐引向了他们又可笑又认真的计划:抢劫他们正在用早餐的餐厅。他们依然平静地向服务员要咖啡续杯、结帐,紧接突然掏出手枪,对餐厅里面的人大喊:我们要打劫!这个段落镜头基本紧紧框住两个主人公,甚少给餐厅的环境镜头以及其他顾客的镜头。一直到他们拔枪抢劫,也给的是两人中景,而没有马上切到餐厅里其他顾客惊愕的反打镜头,而造成两人的这声打劫怒吼好像没有引起其他人的反应,显得有些滑稽。正当观众期待顾客反应镜头的时候,导演把影片标题字幕安排进来,伴随着上世纪怀旧的摇滚音乐,低俗小说开始翻页。这样的安排大大增加了观众对这对雌雄大盗打劫是否成功充满了期待。

字幕过后观众满以为会继续餐厅的场景,结果出现了两个毫不相关的人物。通过对话我们知道了他们是文森和朱尔斯。他们之间的对话幽默、肮脏,听起来痛快。他们的职业也肮脏、也痛快。我们从字里行间了解到他们的老大华沙,还有老大的妻子蜜娅,这些都为下文做了铺垫。他们进入小混混的房屋,朱尔斯在杀死小混混以前背诵出了(有可能是杜撰的)圣经选段,小混混当场毙命。正当观众琢磨讨论文森和朱尔斯的杀人如麻,并不得不承认朱尔斯的那段圣经选段非常帅气的时候,“文森和马沙的妻子”的字幕出现了。

下面的段落仍然以一个新的人物的出场,伴随着另一个角色低沉的画外音。布奇这个角色通过一个固定镜头得到了正面出场,而画外音的主人马沙则一直吊着观众的胃口。这个场景里面,仅给了马沙一个后脑勺的镜头,观众仅知道他是一个肥硕的黑人。到这里,故事似乎又走向了别处。这时文森和朱尔斯穿着和上一个段落完全不一样的服装出现了。他们手中拿着公文包,观众理所当然地理解为他们已经解决小混混回来了,但是对于奇怪的服装导演没有给任何解释,剧情紧接着转入为文森和马沙妻子的相见进行铺垫。

“文森和马沙的妻子”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章节,它较为顺畅地进行了起承转合的叙述,巧妙穿插了导演对上个世纪里年轻人的各种风潮的怀旧情感:和大老板的妻子蜜娅约会、跳扭扭舞充满了性挑逗的意味;两人前往的餐厅充斥着经典的音乐、电影,就连服务员都是充满时代标志的人物;卷烟以及后来闹剧般的服毒过量危机无不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毒品的态度。

终于文森和毒友采用拙劣的方式让蜜娅起死回生,虚惊一场,作为这个段落的结束。短暂的黑场过后,时空人物又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老旧的色调和小孩子看电视的场景或许能让观众估摸这是一个回忆片段,来访上校的给小孩子讲的这个关于金表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镜头一转,前一个段落的布奇又出现在了眼前。原来这一段回忆是属于他的。拳击手布奇正要参加这场他答应过马沙要输掉的比赛。

随着“金表”的字幕出现,观众了解到布奇非但没有输掉比赛,还把对手给当场打死了。胜利的喜悦来自于自己宝刀未老,更来自于他背地里进行的黑市赌拳赢得了更多的钱,然而他现在要疯狂逃命。他来到和情人事先约好的汽车酒店里,一夜缠绵。第二天正准备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布奇发现情人没有把他实现吩咐过的金表带在行李中。布奇冒险回到了住处,取回了金表,遭遇应马沙吩咐前来追杀布奇的文森。文森忘了带枪而去了洗手间,出门即被捡到枪的布奇打死。这样的处理极大地打破了观众的常规观影心态。在上一个章节里面作为主角的文森在这里被轻描淡写地处理了。不像一般的剧作方式,布奇和文森这两个角色之间没有过多的情节交集。有分析者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恰好印证了生活的真实状况: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中是主角,但在其他人的人生中就是个一闪而过的跑龙套。接下来的时间里,布奇和马沙从相互斗殴到共患难,带着观众经历了一段口味浓重、充满暴力和极端行为的旅程。布奇的故事也到达尾声。

至此全片的主要人物都悉数登场,然而在“邦尼的情况”字幕后又出现了一个新鲜的面孔。画外音听起来非常耳熟:原来影片又回到了朱尔斯杀人背诵圣经的段落。观众唤起了一开始险些遗忘的疑问:他们杀死了小混混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至于他们还公文包的时候穿着那么滑稽的衣服?这个新的人物冲出厕所对这朱尔斯和文森就是一阵扫射,但是一枪也没有打中两人,朱尔斯觉得自己遇到了神迹,觉得上帝似乎要告诉他什么。在回程的路上文森误杀了作为人质的喽啰,由此剧情出碰到了“邦尼的情况”的核心:他们来到朋友吉米家里避风头,但是要在一小时内、吉米的妻子邦尼下班回来以前把尸体处理好、把车子弄干净。马沙派给他们颇有性格的清道夫老狼助阵,终于有惊无险,唯一的改变就是他们得把染血的西服换上吉米的滑稽T恤。观众心领神会了这身衣服的提示,也开始组织整个故事的时间逻辑顺序。朱尔斯和文森决定去吃个早餐,来到正是一开始南瓜和小白兔要打劫餐厅。这一次,在开头作为主角的南瓜和小白兔此时成为了配角。已经相信神迹的朱尔斯控制住了场面,狠狠地教训了南瓜一番。朱尔斯和文森就穿着那身T恤离开了餐厅,全片结束。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低俗小说》并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环形结构叙事电影,而是把某一个段落(餐厅段落、朱尔斯杀人背诵圣经段落)从中间拆开分置于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并采取了多角度叙事的方式使得段落更加丰富和立体。导演选择拆开的这些段落是有原因的,因为它很好地提炼出了故事的主题:对暴力的探讨。南瓜和小白兔是玩世不恭的雌雄大道,他们倚仗自己的小手枪打劫银行、加油站,并以此为乐。而朱尔斯曾经是杀人如麻的杀手,经历所谓神迹,通过诡异的逻辑说服了自己,称自己受到了感化,歪打正着地对南瓜和小白兔开恩,决定不再杀人。这是具有讽刺意义的表现手法。用这个段落包裹全篇,无疑比“文森和马沙的妻子”或“金表”来得更有深意。

此外,每一个零碎的段落的衔接上,导演都使用了引进新人物的手法。例如要讲文森的故事的时候,是通过布奇和马沙的对话开始的;要讲文森买毒品的故事的时候,是通过文森的毒友的妻子和朋友的对话开始的;要讲布奇的故事的时候,是从布奇小时候遇到的上校开始的;要回过头来将朱尔斯的故事的时候,又是从同一个场景里另一个人物的角度开始的。这样的处理能够时时刻刻保住观众对影片的新鲜感。

倘若把这些零碎的片段按照4a,2,6,1,7,3,4b,5的顺序串联起来,这部影片就失去了一半的色彩。原本这些故事里人物诉求是很简单的,总体情节也是相对俗套的。如果按照正常顺序来叙事,那么这部电影就成了一部不折不扣的低俗电影了。然而正是导演这样的结构安排,让故事变得新鲜、好玩,加上导演在细节处理上总能发挥到极致,给观众非常过瘾的观影感受,在吸引人这方面做到了最好。

小结

1. 选取关键段落进行拆分和多角度描写,能够帮助提炼主题。

2. 段落衔接上的处理保持观众对影片的新鲜感。

3. 形式上的创新能够增加内容的可观赏度。

 5 ) 很可爱

意外重看了一遍《低俗小说》

我基本不会把看过的片再看一遍,仅有的几个例外是《天下无双》,《东成西就》,和《The Hours》,以及《无极》(这个是被迫的-_-)

因为故事发展都已经知道,所以重看的时候会更注重细节。于是这次发现《低俗小说》其实很可爱

1)Vincent和Mia那段著名舞蹈,其实舞步本身并没有很好看,但是看着就是喜人。Mia没有表情但份外动人的脸,Vincent以手做V在眼前划过,都,很可爱

2)Mia邀Vincent留下喝一杯。恩,美酒,音乐,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Vincent不得不在门厅自言自语的告诉自己,喝一杯就喝一杯,喝完道晚安,然后离开,恩,就这样,kool,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此刻Mia根本没有把Vincent的存在当回事,她唱唱跳跳抽抽烟磕嗑药,自得的很。所以不要再说女人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男人也是很喜欢想太多的。这很可爱

3)嗑药磕得厥过去的Mia被Vincent咬牙一针打醒。惊魂未定的Lance说:“如果你觉得还好,就说点什么("if u're ok, say something")”,Mia就抖抖的说:“点什么,,,”("something...")。当时她的胸口还插着那支大针筒,Lance女朋友亮晶晶的鼻环我总会看成是吓出来的鼻涕。这段我看的时候都笑出声了

4)Mia跟Vincent临别的时候约定保守秘密。她换了一件灰黑色的男式T恤,光着脚(她的脚好大,,,),妆掉了,看起来楚楚可怜。他的衬衫上还留着血迹,说“现在我要回去发心脏病了”("now im goin home to have a heart attack"),然后她讲了番茄一家三口的冷笑话,他笑了。这,真可爱,真可爱

5)拳击手Butch回到汽车旅馆,他的小女朋友嘟嘟囔囔的说希望自己能有个小肚腩。他笑了,因为这话真傻,而且他喜欢她,他叫她柠檬派(lemon pie),柠檬派是个甜美诱人的傻姑娘。无论是谁,年龄,职业,即使话题即将转到“他们发现我们就会杀了我们对吧”“我想带你走,我想和你在一起”,在那几分钟里,在爱情里,我们都很可爱。Butch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姑娘吧,所以即使她遗漏了那块至关重要的手表,他看她吓的梨花带雨的样子,也会说“不是你的错”。最后逃亡前这个傻丫头jjww问不停的时候,他会问她早餐吃得好不好,安抚她的心情。这可爱极了

我也终于意识到为什么某些人道歉会让我觉得很火,因为实际上,错的是我

6)Butch和黑帮老大机缘巧合(??),被人绑架鸡奸。在被点兵点将的时候,即使是这么两个彪悍的男人,眼神里也充满弱弱的恐慌。这个,其实,我觉得满可爱,,,以及,Butch决定解救老大,他在店堂里挑选武器,从锤子换到球棒然后电锯(!)最后选定武士刀。里头xxoo和惨叫声不绝,Butch却不紧不慢好似逛夜市的女生挑什么小玩意,这个,也还,满可爱,,,

7)靠近结尾那个著名的“打不死”的情节。那个看着就很弱的男人冲出来一边抖抖地喊“我操你妈”一边开枪狂扫。但是整个过程出奇的短(连u motherfucker这句话基本都没来得及喊完),短暂停顿之后Vincent他俩低头检查,确定身上没有弹孔。我觉得很可爱,,,

我承认我很小型的难过了一下,但是我很高兴今天意外重看了这部片

“你不用总陪我看你看过的电影”
“我喜欢这些片,而且我想跟你一起看”

这很可爱,亲爱的,这很可爱
我们都很可爱,亲爱的,我们都很可爱

 6 ) 昆汀你个大流氓

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我想在每个周二晚十点,讲一个荒唐的故事,欢迎关注

---------广告结束,我让路-----------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is beset on all sides by the inequities of selfish and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lessed is he who, in the name of charity and good will, shepherds the weak through the valley of darkness for he is truly his brothers' keeper and the finder of lost children. And I will strike upon thee with great vengeance and furious anger those who attempt to poison and destroy my brothers. And you will know my name is the Lord when I lay my vengeance upon thee! 你想当耶和华,我想当耶和华,大家都想当耶和华。不过看了这部阴差阳错一直没碰的片子,还是觉得最想当耶和华的人没准儿是昆丁塔伦蒂诺。这部1994年的片子凭良心讲拍的的确是不错的。即便其中所谓大家推崇和称赞的“回环结构”以及“全方位多角度”在今天看来也不是什么多特别多了不起的东西。 有朋友说看半天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我说要么就是你心不在焉想着哪个妞呢,没专心看,要么就是耐性太差,到了一半就去看剧透的影评了。的确两个半小时还是有点难熬。不过流氓导演导的流氓电影的确也是值得一看的。 说起暴力美学,流氓昆丁是拿手的。《天生杀人狂》自然是经典的经典,所谓物极必反,暴力的终点反而不在暴力,至今仍然记得米基和梅乐力在鲜血横飞中拥吻,何等浪漫。 所以看了低俗的《低俗小说》倒不觉得有多么暴力。吸引人的反而在其他的地方。 好吧。我比较啰嗦。 回到这部片子。94年的片子你当然不能用今天的视角来讲它的结构多么老土。说白了无非就是故事重组。如果你被大卫林奇的电影折磨过,那么任何的复杂的结构都不能称其为复杂了,何况本片如若能够耐心看完,那么一切就清楚了当了。就近一点的例子,《太阳照常升起》,姜文算是极尽其能把结构拆了又组。本片也是一样的道理,一个大佬,一个妞,一个搞拳击的,两个黑社会的,还有两个小丑抢劫犯。他们共同组成了一部条理清晰的小说,出于避免剧透,其他的情节我也不多讲了。昆丁把这个故事拆开了,就像我们的语文老师教的那样,回环结构的作文必定得分要比平实叙述的高。 那么关键也不在于结构了。 人物倒是重点。 每个人在社会里扮演不同的角色。而这样的角色也并非单一。它在不同的环境里拆分出若干合理的形象。比如你在妈眼里永远都是小屁孩儿,你在你女朋友眼里是个无恶不赦但又招人喜爱的烟鬼,你在你老板眼里是个只会打瞌睡的混球…《低俗小说》里的人同样面临这样的境地。 朱尔斯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他没事儿就想念那几句圣经(当然,这是昆丁那个混蛋杜撰的)要么就是想金盆洗手,但是他在被杀者面前又是个凶残的又那么邪恶的带有一点幽默感的冷静杀手。文森特也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面对着大佬马子,还是会躲在洗手间千言万语告诉自己要冷静,有些女人是不能碰的。不过那小子心理承受能力实际上比他的黑人哥们儿要低太多了,如果大佬的马子没有摸到那包带劲儿的白粉以至吸食过量,那我敢打包票他肯定得缴械投降。布鲁斯威利斯演的那个过气拳击手倒是挺招人疼的,脾气暴躁的北美汉子力求让自己冷静(虽然摔了电视机已经算是发泄了,看把他马子吓的),坐在本田车上才开始絮絮叨叨的大骂,怎么自己的女朋友可以把他父亲的表落在那该死的袋鼠上。想当年越战的时候,那可是在他爸爸菊花里藏了五年,又在他爸爸那个长相猥琐的朋友菊花里藏了两年,才幸免于被越南混球夺走的。不过这样很MAN又很温柔的汉子在日后商店里挑选武器那段,倒是让人忍俊不禁,先是榔头,又是棒球棍,最后居然挑了把日本武士刀,的确来劲儿。两个神经质的抢劫犯倒是可爱的很,一个叫小白兔,一个叫小南瓜,跟才上大学似的。话说看片的时候,在最后一个场面来临前,一直不知道这两个人是用来干嘛的,直到穿着沙滩装的朱尔斯和文森特决定去吃早餐我才恍然大悟。他们俩在不同的环境,或者说面对不同的人所扮演的角色也起了变化。对于手无寸铁的顾客们,他们耀武扬威,特别是那女的,一脸找抽像。不过一物降一物,朱尔斯这个黑鬼基督徒彻底让他们没辙。临到头了还在念那段该死的话。听起来就像是流氓昆丁坐在那儿似的。小南瓜还一脸若有所思的顿悟,凭他那智商,这段也有点做作了。最后,不得不提的是那个倒霉蛋大佬马沙。在小弟面前的确挺牛逼的,最后居然被小白脸爆菊。除了脑门子后面贴的那块创口贴,还有那两个巨大的金光闪闪的耳环,即便不用点兵点将,小白脸儿也会挑他吧。 话说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剧透了这么多,那麽就此打住吧。 我也回环,转到开头贴的那段经典台词。据说当年昆丁是想要把那段用在其他电影里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后被《低俗小说》的朱尔斯给用了。仔细看看(当然得读英文原文,翻译的那些都太糟了。。),倒是觉得有那么点意思。 看这样的电影,无非是为了娱乐。只是娱乐之后,常常也觉得要不然也像文艺青年那样从中“学到点什么”。我比较悲观主义,所以看到的东西也有点黑暗。我们的生活大抵也无非是一部低俗小说,每个人有自己卑劣的不为人知的念想,每个人也为着摆脱一些未知的强大力量而挣扎着。至于到底怎样让这个该死的世界滚蛋,现在我除了知道“要不还是我自己滚蛋吧”这个方法外一无所知。所以说,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不过你可以像我一样完全把我说的话当狗屁,另外,把这个片子也当狗屁,反正一切都是娱乐至死。你所需要知道的,只是记得要像朱尔斯那样思考人生,要像文森特那样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别勾二嫂,或是像拳击手那样知道要爱老婆爱手表。最后,切忌别像黑社会大哥那样戴那么显眼妖孽的耳环,以免被爆菊… 最后的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昆丁你个大流氓,我还真喜欢你。哈哈。

 短评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10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 推荐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14分钟前
  • 冴木
  • 推荐

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17分钟前
  • 老鸡|扶立
  • 力荐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21分钟前
  • 所有团的团长
  • 推荐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22分钟前
  • 冰红深蓝
  • 力荐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25分钟前
  • 朝暮雪
  • 推荐

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29分钟前
  • 南桥下午睡
  • 力荐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34分钟前
  • 红豆♥
  • 推荐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38分钟前
  • 开膛手贝塔
  • 推荐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39分钟前
  • July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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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42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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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47分钟前
  • 康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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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50分钟前
  • 查理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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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55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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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59分钟前
  • 大头绿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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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60分钟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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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1小时前
  • Ocap
  • 推荐

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1小时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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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1小时前
  • Over5
  • 力荐

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1小时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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