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有不少青少年,看了几部犯罪电影,就自以为能够照猫画虎成为“犯罪大师”?唉!与其受那些“犯罪大师”的不良影响,不如让这几位有故事的“男同学”给你讲讲他们真实的犯罪故事。
几位中二青年穷极无聊,便打起了大学图书馆珍贵藏书的主意。
挨个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几位:
斯宾塞是一位出身于中产家庭的艺术青年。他的生活原本安闲舒适、波澜不惊,但他觉得这种安逸的生活阻碍了他的艺术大师之路。
斯宾塞也许接受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教育,知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的道理。因此,他便想着给自己的生活添点波折,找点刺激。
这里边的逻辑就有点意思了,先贤们最初经历的苦难以及后来的奋发图强,原本是作为正能量,给我们励志用的,但在斯宾塞那里,却变成了他的犯罪动机。
这就是典型的“没事找抽”,非叫生活狠狠抽两个耳光不可。
凡事都是能者多劳,艺术特长生斯宾塞便将自己的艺术才能用在了绘制图书馆图纸和设计模型上,以便更好地实施犯罪计划。
斯宾塞是这项犯罪计划的最初发起人,却又毫无主见,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瞻前顾后,犹犹豫豫,稍遇挫折,便要撂挑子不干。最终,缺乏主见的他,还是在“损友”的影响下,半推半就地参与了计划。
第一次,抢劫失败,斯宾塞走出图书馆,见外面阳光灿烂,耳边有音乐响起,那叫一个神清气爽!
居心不良的人可要注意了,干坏事儿也需要持之以恒的“勇气”,倘若你没那份儿锲而不舍的精神,还是趁早收手。
别以为沃伦是个“二傻”,他可是这项犯罪活动的中坚力量。
一般团伙犯罪的特征是“一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显然,沃伦便充当了这只老鼠的角色。他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像《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安迪一样,携带巨款,逃到加勒比海边逍遥快活。
大哥,人家安迪可是含冤入狱,你们几位却是明知故犯,以身试法,这两者可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直到锒铛入狱,沃伦才如梦方醒:
你一直受到这样的教导:你的所作所为很重要,你是与众不同的。并且,你总能指出一些事情,能够展现出你是不一样的烟火,展现出你与众人不同。然而,事实上,这些事情一点也不重要,你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三号人物:学霸——艾瑞克
这哥们儿是老师眼里的绅士和好学生,没有任何令老师不满之处。
艾瑞克只是为了恢复与沃伦的友谊,就贸贸然参加了犯罪活动。
倘使抛开道德评判,就不得不感叹一句:这是多么伟大的友谊啊!
查斯是一个小时了了,赶早创业的企业家。
可是,您一个企业家,干嘛去掺和青少年犯罪呢?
犯罪重演:状况百出
改变计划,不再乔装打扮:
计划是只劫财,不伤人,可是:
不可避免的伤害
逃走时,找不到路,只得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
带不走西瓜,只能带走些“芝麻”。
被挟持的图书管理员贝蒂感言:
“他们只是想让人生更容易,却不想通过努力来改变,更不想通过帮助他人来获得人生的转变。他们十分自私,因而无法理解,他们是怎样越过法律的红线,用伤害别人的方式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一旦跨过那条红线,那是很危险的,而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么做。”
分犯罪电影都把犯罪过程拍得惊险刺激,酷劲十足,未免有诱人犯罪的危险,而这部影片却恰恰相反,有些反类型、反套路的意思,目的是劝人悬崖勒马。其他影片告诉你犯罪有多么痛快刺激,这部片子就告诉你犯罪有多么繁琐无聊。
不得不说,这四位“不知愁滋味”的“青年才俊”,完全是闲着无聊强说愁。
叔本华曾说:
“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则痛苦,满足则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
这几个哥们儿甚至没有痛苦,而只是无聊。无聊得久了,便要徒增些欲望,即使要冒着品尝痛苦的风险。
明白了“知易行难”,就应该知难而退。
犯罪是一种负能量,不成功也是一种负能量,而不成功的犯罪,却负负得正,可作为一部传播正能量的主旋律犯罪电影来看。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尤其是一个人的性格。优柔寡断有可能让你盲目从众,也有可能让你避免犯错;意志坚定有可能让你成就大业,也有可能让你执迷不悟,坠入深渊。
有人说这几位是低智商犯罪,其实未必,他们的智商并不低,甚至有可能在普通人之上。为何会失败呢?
因为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百密一疏,千虑一失,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为他们还存有良知。
你以为一切都可以按照计划进行?
你以为目的只是“求财”,就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你以为自己一力承当,就不会对父母家庭造成伤害?
事实上,你以为的并不是你以为的那样。
这不是什么好看的电影,一点不刺激。现在电影里哪里还有这么挫的劫匪,不都满天飞,各种强悍,杀人不眨眼,弄个国库如同探囊取物。你看这几个年轻娃,偷个书都这么费劲。
还不如我和表弟当年啊。
不过看这片,真心捏一把汗。生活啊,有一团迷雾,迷雾中有个讲经说法的大喇叭,向我们每个人喊话,告诉我们说:你和别人不一样,你该拥有与众不同的人生。
因为大喇叭后面的魔鬼知道,我们最怕就是平庸,所以那首歌会火啊,没啥不一样,我们都一样。
作为一个抢劫类型的娱乐电影,这部片肯定不及格。没有火爆的场面,缠绵悱恻的浪漫,也没有段子,更没有大团圆的结局。
有的是什么呢,生活的窘迫,对无聊的抗争,对平庸自己不服不忿但也没辙的怨念。没有这个电影,我们日常需要面对的不就是这些。幸亏不是买票去看,有时候照镜子很难堪的。何况是花钱找痛苦。
这是一个没开美化滤镜的生活写照。触及了一个很可怕的问题。从小你就被教育,你和别人不同,你是独一无二的,你是天选之子,早晚会碰到一个机遇一飞冲天。
现实里,都这么编故事让自己开心不是吗?
这个电影就是狠狠心给你提个醒。没什么太大的不同,追求不同又真心没有什么条件咋办?为了不同,变成giaogiao哥和摩擦滑板鞋,就是个笑话。只能供别人排泄压力啊,真的有人为了成就不同,变了态。
这个电影里四条友就是这样。为了不想和别人一样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对重复能遇见的日子感到恐惧。所以干一票大的,成就非凡人生,就成了魔鬼的召唤。
但魔鬼召唤了你,就得付出代价。那就是备受煎熬的等待惩罚的降临,明知道伤害别人不对,却不得不干。自己成了一个自己都看不起的家伙。
和一个普通的自己相处,其实好难。承认自己没有才华,对人类文明发展起不到什么作用。有可能也不会发财。承认这个才能正常点,该干啥干啥。
不敢承认?只能对自己撒谎,就会去表演一些夸张的东西让自己相信,自己最终与众不同。
对别人没有价值,或者说不是通过对别人产生价值而积累的财富,都不靠谱,早晚是浮云。别人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没有人真傻。
去做个普通人,而不是躁动的动物。 用近似平常访谈的形式讲述完了这个故事,在这部电影里,你会看到真实人物在镜头前回忆当年。而回忆,有时候会出差错。
我们活在自己认为真实的世界,所以我们需要阅读虚构的故事,看别人的故事,然后观察自己。
我在家里已经待了一个半月了,每天什么正事都不用干,除了看电影就是看电视剧,间插着做做即将出发的旅游攻略。 每天凌晨六点睡,下午四点起,和正常作息完美错过。截至上次出门已经有十四天,这十四天除了下楼倒垃圾以外没出过家门。 下楼倒垃圾都要等到半夜,因为穿着睡衣素面朝天的我实在是不想碰到小区里其他穿着整齐的人。 下次自己想出门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出去估计也是为了看狗十三。 bytheway上次出门是为了看无名之辈。
事实上我挺慌的,可是我还是蛮开心的。 我开心的点是,我六点睡四点起,我和正常人不一样。我开心自己这点儿与众不同。
这个学期的任务量早完成了,我身边的人在忙关于明年他们这个时候会在哪儿的事,他们有时候也会问我,你打算怎么样。我不考研,不出国,不找工作。可事实上我会换一种正面一点委婉一点的表达:可能考研或者出国或者工作吧,我没想好。 这个时候他们都会顿一下好像不知道回答什么,他们可能觉得我是在隐瞒一些胸有成竹的伟大前程或者真的只是觉得我在三分钟热度的胡诌,我很想发誓我真的没有,我是在很含蓄的表达我的迷茫。 当然我的朋友们还是很善意的,一般接下来他们会自主的开始帮我分析,会和我说如果你想干点什么你真正想干的你可以先去相关的地方实习blabla。
电影里沃伦说:我从五岁起就开始为加入球队而努力了,而且我完全不知道为什么。
谁不是呢。 幼儿园培养爱好,小学学奥数,初中报课外班,高中上市重点,和所有人一样从小到大也学一个特长,大学也是选择了更迂回、更保险的专业。 和“加入球队”这种感觉差不多吧,都是一条在外围打转没有靠近核心需求的路,走这条路就只是为了不在起点干站着。
当人生走到一个瓶颈,发现预设道路无法满足自我期许时,怎么办。 偷书蠢蛋组用了一种极其牛头不对马嘴的方式,真的傻气的冒烟。 其实我能get他们的思维逻辑——认不清自己也认不清世界那就认钱呗。于是“实现自我”和“大捞一笔”这两码事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对接起来了。 和微博上“有钱真好”的段子一个逻辑:我&&&&的不幸是因为没钱,别人%%%%的幸福是因为有钱。 但凡有这种想法的人,没搞清楚幸福也没搞清楚自己,真的给了一个亿吃吃喝喝花上天去也不会真的幸福的。
所以偷书失败了。因为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根本不是钱。
自我反思下,我和他们还不太一样。 其实我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但我不敢。我是怂,他们是蠢。 我也没比他们好到哪去。
想要与众不同其实就是实现自我,老说找自己找自己就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但为了生活的稳妥起见都互相靠拢逐渐变得相同。 人生真的应该抱持着证明“不同”的劲头活着,即使证明这点对生活(生存)本身毫无用处,但是认命的活着真的没劲。
我的人生观不太普世,且暂时我也不想被世界“普”。
一辈子真的很长,没有点不同我真的活不起劲,就算我暂时没有办法真正意义上的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实现与众不同,所以哪怕六点睡四点起,有这点不同我至少还觉得生活有点劲。 虽然这点不同的方式有点怂。
同样是展现动物性,偷书蠢蛋小组人家是“动物凶猛”,我这算是“动物懦弱”。 其实我觉得我该学点他们的凶猛。 不是偷书。
美国动物是一出没有成功的阴谋。它就像我们每个人的青春。一件坏事,有了过程、有了起因,就变成一件显得可爱的蠢事。
无知的罪。无知不是削减犯罪的借口,但美国动物让人扼腕,因为它把着每一个人的手,在青春的纸页上画出了那条亘在“坏”与“蠢”,“梦”与“贪“之间的细细的金线。又或许我们都没画出来,因为定睛一看,是一滩难辨黑白的活泼的水印。美国动物让人怀旧,让人想起自己的过去,时代的过去。
当四个人扮好了第一次踏入图书馆却因为管理员有多人在侧而悻悻放弃时,这种准备好了,甚至over-prepared过度用力却颗粒无收的感觉,这不就是青春吗。这段我在心里猛掐自己,果然是真实。
片中对于猛禽和鸟类的特写让人印象尤深。凶猛的鹰,尖利的爪钩进无助的兔。红色的血痕,金黄的喙。鹰怒目圆睁,在茫茫荒野,自然的儿子,一场生死之斗。这些鸟类成了此片的icon,一切始于Spencer凝视典籍上的火烈鸟,最后又结束于Spencer成为画鸟类为特长的画家。鸟类是美国动物,四个主人公也是美国动物,动物性和人性在冲动下不再有分别。
最让我觉得有启示意义的,是美国动物强调了(甚至调侃了)不同主人公记忆里的故事。平行并列多位主人公对当年事件的回忆(perspectives),这种全知全能的信息曝露,是一种非常奢侈的体验。普通人经历事情,多是从自己的角度,自己的记忆,鲜有机会把所有参与人聚齐,在互相没有交涉的情况下听到同一个故事的不同视角、感官、记忆、体验。
这种独特的方式,启发了我两件事。
第一,是人记忆的可塑性,“原来我们的记忆那么不可靠啊”。Spencer和Warren视角的平行并列,经常让人忍俊不禁。同一件事,两个挚友居然可以有那么不同的印象。如果说真实是一盒2000块的拼图,那么听完Spencer和Warren两人的叙述,等于有了4000块拼图,而最后还原的电影,就是要从这么多重复、叠影的拼图中试图拼出那最初的2000块真实图样。真实属于宇宙,如同真理;然故事属于每个人,故事存在于每个人心中,故事是活着的,故事舞蹈、生长、衰老、湮灭。我们创造了故事,故事也成就了我们。
第二,是可能性。正是因为记忆有偏差,电影highlight了许多“可能”发生的场景,亦真亦假,让人难以评断究竟发生了什么。比如那个纽约的接线人,到底是紫色围巾马尾辫穿着随意的中年男人,还是西装笔挺的白发老人;比如Warren到底有没有去荷兰见买家。这些细节除了激发我对故事的推断,更让人思考,“重要吗?” 许多电影以留白方式让人自己填补故事的缺口,但美国动物则是通过信息的爆炸、过度丰富,把各种可能的景象一一呈现。或许这些亦真亦假的细节根本不重要了,四个人,每个人都是一根绳子,在自己的经历后面打一个结,然后顺利地编入一整张阴谋的网。真像不重要,因为有比真像更重要的东西:信任,友谊。因为信任,Spencer took Warren's words,因为友谊,they dance in each other's storm。如果真像是一维,那信任和友谊就是二维三维,四个人才站起来,跑来跑去。
半纪录片式的故事讲述手法很新颖,缺点就是剪辑比较混论,故事刚刚起色即被真人叙事部分打乱,故事完整性难度加大。初看深觉高分诡异,但细想也有其必然性。现身说法增加了故事的可信度,同时增加了教育意义,片尾四人的归宿也再次升华--青春年少犯的错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获得不错的未来。单就这一点就比我国电影以判刑为结尾更具教育意义。
如果不是真实事件改编,难以相信抢劫竟然有这么愚蠢的设计,怎么会有如此草率的现场勘察、放风人员安排的意义何在?第一次虽然放弃,但第一次的准备还是很充足的,第二次出手就是搞笑的,真面目示人、指纹、监控等完全不放在心上,被抓是必然的。
慌乱、恐惧、躁动的青春演绎的很到位,试问谁的青春不犯错?
电影中有些想法也是不错的,行动前先行了解销售行情以及找好潜在买方,以各种方式找到可能销赃的路径并扫清各种障碍都是跳出高中圈子及固定思维,当然最后的揭秘使得该部分成为模糊的存在,已经分不清楚到底是否存在过。
电影名称看的很怪,难道强调人的动物性?可被驯化?
《美国动物》的故事很简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四个美国中二青年抢劫肯塔基大学图书馆藏书,最终被捕”。类似的故事我们经常会在大大小小的法制节目与民生新闻中看到。
导演运用半纪录片式的手法来进行讲述。电影大致分为两部分:人物采访与情景再现。人物采访部分,导演找来了当年抢劫图书馆的四位青年,当然,时隔已久,他们现在已经是中年人了。借他们四人之口,还原出当年“图书馆抢劫案”的全貌,并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导演还请来了当年被绑架的图书馆管理员,以及四位青年的父母、老师,从外部对当年的抢劫案和他们的孩子、学生做出评价。情景再现部分,则通过埃文·彼得斯、巴里·基奥根等演员的表演直观还原事件的全过程。人物采访段落与情景再现段落相互交叉,电影情节就在夹叙夹议中向前推进。
“改变”是电影讨论的主要问题。
斯宾塞,一个热爱绘画的青年,面对面试官的提问“作为一个画家,你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时,他茫然无语。
他有着完美的家庭,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父母关系和睦,而他则顺利进入大学,前途大好。他认为这种找不出任何缺点的生活使他的艺术之路停滞,因为他找不到艺术的意义,找不到生活的意义。
他渴望改变。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通过阅读梵高、莫奈等艺术家的资料,他发现是人生中的灾祸将他们塑造成画坛巨擘,他急于想体验类似的人生。另一方面,青春期的躁动和不理智使他相信,他是独一无二的,有什么事正等待发生,使他的生活富有意义。
电影没有向我们直接展示斯宾塞的画册,我们能看到的,只有开头和结尾处斯宾塞的两幅自画像,以及他为了实施犯罪计划而画的图书馆图纸和一些小模型。不同于梵高或莫奈的自画像,斯宾塞的自画像面无表情,目光空洞,甚至没有色彩。这正是他内心的写照:无论犯罪前后,他都没有找到答案。
生活的列车没有驶向光明的出口,反而急转直下,撞进困顿的泥潭,直到他看清令人窒息的现实——他只是一个平庸的人。斯宾塞对梵高、莫奈、奥杜邦的模仿,只是形式上的可笑戏仿。
体育生沃伦渴望改变原因出自于对生活的失望与找不到意义的苦闷。
表面上看,沃伦是一个中二青年:留着一头狂野长发;在身上文“一头霸王龙想要关掉电扇”的搞笑文身;去仓库偷食物还美其名曰“拯救食物”;通过看《杀手》和《落水狗》学习抢劫;想成为肖申克那样的人,带着财富在加勒比海的一条船上了结此生。
我们会把他与分不清幻想与现实的疯子画上等号。
但沃伦有着看似比斯宾塞更深刻的生活认知,他在电影中经常充当斯宾塞人生导师的角色。当斯宾塞想加入兄弟会时,他告诉斯宾塞“去他的兄弟会,让你入会的理由是某天你会走进一间你永远不愿进的办公室,见一个你永远不愿见的人,抱着他能给你一份你永远不愿做的工作的期望。”当斯宾塞想放弃计划时,他质问斯宾塞“你他妈到底在担心哪个‘将来’?那个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的‘将来’?在那个将来,你忙成狗,就是为了得到那些别人告诉你你应该得到的狗屁东西?而那些傻逼会告诉你,一旦你得到了,你将会非常成功?”
沃伦的幼稚举止反衬出他满口大道理的苍白滑稽。他的大道理不是久经沙场后的由心而发,而是一种对逃避生活的心理掩饰。他从五岁就为了进体育队而努力,但他不知道这一切意义何在。父亲告诉他这样的人生信条:放弃的人赢不了,赢了的人不放弃。
我们可以预见,沃伦的生活就像被父亲上了发条一样,永远为了“赢”而努力。但“赢”没有意义,赢了这一场比赛,还有下一场比赛,像一只在轮子里永远奔跑的仓鼠,循环往复。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沃伦对“抢劫”这件事如此上心。他对一切都很失望,对父母离婚很失望,对既定好的人生道路很失望,对生活的地方很失望。“抢书”这个念头像一束光,让他以为人生轨迹会从此大不同。可惜光亮太强,让他模糊了道德与良知的底线。
导演这种“改变”持悲观态度。
从人物来看,尽管斯宾塞是主动提出抢劫的那个人,但却是整个犯罪团队里最消极被动的。对于“改变”,他的态度是暧昧的、矛盾的。
他前一天晚上向沃伦提出这个想法,第二天就反悔,并劝沃伦面对现实。但沃伦稍加鼓吹,他还是半推半就上了贼船。当沃伦要去荷兰见买家,他劝沃伦面对现实,但第二天还是按时把他送到了机场。当第一次抢劫失败,沃伦准备第二次抢劫时,他当面跟沃伦说他要放弃,但后来他还是参与了第二次抢劫。
一方面,“改变”诱惑着斯宾塞,仿佛是他能证明自己的救命稻草,所以他希望犯罪计划能够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他有许多顾虑,家人、学业、前途、道德、理智等因素拧成一股反力量,拼命把他拉回生活正轨,所以他又希望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能出现不可克服的阻碍。这种撕裂感使他迷茫、痛苦。
我们可以看到,斯宾塞几乎是被沃伦推着走的,整个过程他都是浅尝辄止:沃伦在布置任务时,他心不在焉;在两次抢劫过程中,他只负责望风;第一次抢劫失败后,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好。
尽管斯宾塞多次劝沃伦面对现实,但他本人并不甘心接受这无意义的现实。所以他有这么多次机会可以终止这一切的发生,但还是放任事情向着更恶劣的方向发展。性格决定斯宾塞只能做一个隔岸观火的旁观者,无论欲望多么强烈,他都不敢过分逾越雷池,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象征着他梦想的火烈鸟消失在茫茫黑夜。从这个层面上,斯宾塞就像多数迷茫而又无力改变现实的青年人的缩影。
而沃伦是一个行动者。虽然他不承认自己是一个领导者,但在这个四人团伙中,他的确是核心。他对于“抢劫”这件事的态度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向往。他没有斯宾塞的绘画才能,不及博萨克思维缜密,也没有查斯的财力。他拥有的是豪情壮志和无所畏惧。
他一次又一次让斯宾塞回心转意,主动学习如何抢劫,主动联系买家,主动组建团队,在抢劫失败一次后接着策划第二次。如果没有他,事情根本不会发生。他的每一次行动(包括旷课)都是对生活的反抗,对来自成人世界的压制的挣扎。
沃伦看似对所有事情都掌握着主动权,但当事情朝着他不可预知的方向发展时,他还是展现出了真实的一面——愚蠢而且懦弱。他承诺一个人“干掉”图书管理员,结果却欺骗博萨克一起帮他;在把《美洲鸟类图谱》运出图书馆的过程中,因为没有严密规划,状况百出,他变得歇斯底里,满口脏话;最后还紧张地呕吐到了查斯的车上。
沃伦从来都无力改变这令人失望的现实。在被捕前,他抢劫了超市的一本书,并对追出来的警卫大吼:“你他妈就这点本事了吗?”我认为这更像是一句自骂,意味着对现实的屈服,对自身无能的苛责。
至于博萨克和查斯,他们参与的想法也许与斯宾塞差不多,期待着一件事发生,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但不坚定的信念与分裂的团队精神为这场注定失败的抢劫作了注脚。
电影最后,四位现实生活中的主人公面对镜头,都沉默地低下了头。他们已经为当年的疯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在监狱中虚度了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他们曾经向日复一日的生活做出反抗,生活也还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在采访中,沃伦这样说道:“你一直受到这样的教导:你的所作所为很重要,你是与众不同的。并且你总能指出一些事情能够展现出你是不一样的烟火,展现出你与众人不同。然而事实上,这些事情一点也不重要,你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电影还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人类记忆的不确定性。
斯宾塞和沃伦第一次在街头与“栅栏”的手下接头时,这一对挚友的记忆产生了分歧:斯宾塞回忆那个人是一个戴着蓝色或紫色围巾、扎着马尾辫的中年男人,而沃伦回忆那个人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穿着得体的的老人。在电影最后,斯宾塞又否定了先前的回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亲眼见过那个戴围巾的男人,也无法证实沃伦是否真正去过阿姆斯特丹。
类似的情况在全片多次出现。比如,到底是谁拉查斯入伙的?沃伦认为是博萨克,而博萨克认为是沃伦。再如,查斯怀疑沃伦去见买家这件事压根不存在,是沃伦信口编造的。这种不确定性甚至让观众怀疑,事情的真相是否真如自己所看到的那个样子。
这是一种人类正常生理活动,但这也是导演的一种狡猾。
电影中存在着不少的逻辑漏洞,比如为什么第二次抢劫不用易容术(沃伦解释说这样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但这样毫无伪饰不是更容易被警方抓住吗?),比如作为肯塔基大学的学生,竟然不知道图书馆B层没有出口等等。大部分漏洞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四个毫无犯罪经验的毛头小子的愚蠢在作祟,但电影后段有一个大漏洞却令人难以信服。
按理说,藏有大量价值连城的书籍的藏书室,应该是一块布满监控摄像头的禁地。沃伦和博萨克在藏书室里与管理员发生了如此激烈的肢体冲突,在绑架了管理员后,二人因找不到钥匙在里面耽误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临走前沃伦还砸碎了玻璃抢走了达尔文的著作。我们在看这一段时固然为二人捏一把汗,但这种紧张感主要来自于晃动的手持摄影和沃博二人自己对自己的惊吓,却没有任何外部压力来源——警报没有拉响,警卫没有出动。二人顺理成章地把藏书运出了藏书室。
四人在没有任何伪装的情况下公然实施抢劫,其中两人还是肯塔基大学的学生,认出他们四个应该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在后续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警方并没有确定他们的身份。四人不仅堂而皇之地去纽约销赃,斯宾塞甚至还回学校住了。事情最终败露是因为沃伦用同一个邮箱地址预约了图书馆和联系买家。
这一切是不是顺利地过头了?
有一种可能性是肯塔基大学安保系统与当地警方集体智商下线,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后面的事情并不是这个样子。我倾向于后者。
让我们回溯到故事开始,在斯宾塞告诉沃伦抢劫藏书这个想法后,导演安排了这样一场戏:沃伦把车停在超市门口,斯宾塞进去买东西。这时,真实的沃伦竟然坐在了扮演沃伦的演员的旁边,演员问沃伦:“你是这样回忆的吗?”沃伦说:“不太一样。如果斯宾塞的回忆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看看它会怎么发展。”这句话像一个信号,告诉观众,后面的事情生长于斯宾塞的回忆,并掺杂了沃伦、博萨克和查斯的回忆,半假半真,谁也说不清。
整部电影就像罗生门,如果换成沃伦、博萨克或者查斯的主视角,又会衍生出不一样的版本。记忆的不确定性不仅给电影的许多bug做出了合理的解释,也增加了观影趣味性。
电影快结束时,当年被绑架的图书管理员出来现身说法。事过多年,她已经原谅了四个人。她评价他们是自私的,不愿意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而作出扎实的努力,不愿意通过帮助他人来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是成人世界对于“改变”这个词的注解。但这个注解在青年的字典里常常行不通。
很多人嘲讽他们是“蠢货”“畜生”,但我认为导演的态度并非如此,他拍这部电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讽刺。
当年的他们只是一群想证明自己不平庸的美国动物。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本性并不坏,但他们不完全懂得成人世界的法则,身上的兽性还未完全被成人世界的规则与底线所限制,他们处在自我认知的迷茫期,不知生活有何意义,未来有何出路。“抢劫”是在他们的认知范围能所能做的最冒犯的事情,这是一个他们迈向成人世界的试错与妥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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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村里大学生口语手册:1.我要离开这破地方;2.我的生活不能一尘不变;3.我们一定要找点刺激不然一辈子就这样了。
比完美偷窃更精彩的是一无所获,比生而不凡更困难的是甘于平凡。记忆是个骗子,混淆男人的围巾颜色;青春是场闹剧,捉弄少年的蓬勃野心。规划路线图,猜不到人生的走向;复制易容术,逃不掉衰老的追捕;寻到新买家,卖不掉天生的愚蠢;窃来珍本书,赎不回幸运的眷顾。时间会偷走全部妄想,宣告你成人。
God damn I love heist films AND documentaries and this is PERFECT
本片最难得的气质,是一种久违的年轻的电影的灵气。过场式剪辑很灵气,纪录片这么拍很灵气,中二沙雕故事讲成颇具现实主义的黑色幽默很灵气。虽然最后老太太突然说教大为失色,但总体瑕不掩瑜。展示了一种又丧又怂的犯罪新状态,也正指向当今大部分年轻人的心理状态。
GPA2.5的美国大学生真实写照。
青少年犯罪警示片2333还蛮值得看的,质感很棒,配乐很喜欢!年轻时我们总不愿接受平庸,殊不知安稳是多少人的梦寐以求…… with Hanni 18年上海电影节@长宁来福士
青少年犯罪教育宣传片。真人事件改编,将案件过程再度演绎了一遍并穿插真实人物的采访,手法老辣娴熟,剪辑真是太棒了。
看多了各种高潮迭起、技巧高超的“神偷片”,这部尽是纰漏、满是犯罪bug的作品好像一部逗喜剧。穿插的虚实镜头和原型出镜突出了这当中几个人物的心理戏(尽管有点拖),美国动物或许是被冲昏头脑、忘了错误与代价的动物。四个男演员从气质还是肌肉都好喜欢【羞耻表白一下Charles的原型人物~
四星半,完成度很好。能看出来剧本灯光摄影剪辑都有巧思,笑点和转折数量够。形式上的创新增加了质感,同时限制了张力。结尾回归纪律片式的总结,处理得有些轻松了。Evan小哥的表演很加分。在某一时刻四周的人都屏住了呼吸。//这群人确实很闲/画都好好看!
大型反青少年犯罪教育公益纪录片,看完真的会思考一下还是别铤而走险了吧不然蹲号子捡肥皂被车撞啥都没捞着也就罢了,哪天万一被人拍出来简直神他妈傻!真人Warren长着年轻版杰克尼克尔森的脸顶着梅尔吉布森的头型,优秀。Spencer真人也是太帅了吧!!!
七年牢狱流出的眼泪,都是青春期脑子里进的水。
妈的,太屌了,观影时候的紧张感与焦灼感完全和去年的《天才抢手》媲美,演员和真实人物原型共同出演的点子也真的是太cool了,剪辑酷炫,顺便致敬《落水狗》和《黑暗骑士》,导演对于视听的把握真的娴熟到了一定地步。
【SXSW】【#2】形式上的确酷炫到难以招架(虽然我仍然在消化打通剧情和纪录片的屏障这种事),娱乐性也十分到位,不过给故事本身奠基的概念真的好蠢啊--如果只是剧情片的话还好,但是一旦把纪录片元素加进去之后,蠢人将蠢事做绝之后反省出来的哲思一下子就成为重点之一—而它真的不值钱。7/10
叙事和纪录片完美的创意结合,该幽默的幽默,该严肃的严肃,毫不吝啬地展现施暴者自身的创伤,既不怜悯又不judgemental,结尾也是一样的语气 @SFFILM Victoria
D+/ 尽管承认叙述过程是有趣的,但整体还是太倚重类型了。对人物的心理情境呈现以及其他细节刻画非常欠缺,只是依赖情节推进的刺激、纪录片的文本式补充以及到位但程式化的表演,中后段愈加拖沓乏力。到头来更像一期美式青年法治在线,缺乏创作预期中的情感复杂性与社会纵深——说到底从形式到内容都是一种好莱坞式的平庸收编。
God job moviepass!真不错!
没想到这个中二病是真实事件,过程又惊险又好笑,实在是不适合抢劫啊你们喂。
虽然导演努力拍得很有躁动感了,但从计划到实施到打劫内容再到最后的销账,这就是美国史上最白痴的抢劫案啊!真人口述部分太说教了,像失足人口在写回忆录,一开始流露出来的踩线精神反而更真实些...
纪录片出生的导演搞的这出非常冰血暴式的“现场还原”式叙事看上去有一种……非常的“虚构感”。开场的不可靠叙事的场景变换剪辑(在盲视或无姓之人中都有类似的例子),最后一个跟前面呼应的不同时间里的虚实之间的车里车外的对视——这个作结的桥段设计的很漂亮,总觉得某些气质可以搞的跟今敏一样,或者某种类似大卫·芬奇+达伦·阿伦诺夫斯基的混搭质感。有让人想起英剧《皮囊》,还有最近西雅图塔科马机场的地勤劫机事件,那个想开飞机去看不愿意离开死去的鲸鱼宝宝的鲸妈妈的29岁已婚美国男子Richard Russell。故事(真实事件)里的四名奥杜邦劫匪,如果不是在那个年纪把青春里的某些不安发泄出来,估计到现在三十岁就要像Richard Russell那样去劫机自沉了。
应该叫美国蠢货吧,给他们一套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就消停了,还是太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