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抖森路人粉,最开始在电影院看到预告片我是很期待的。记得当时刚看完crimson peak没多久,想当然以为人物传记片能让抖森有机会展现演技,然而我还是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本片刚上映,看到学校附近的angelika film center有排片,周六晚上抖森还会亲临现场与观众Q&A。我十分激动,早早买好票,准备膜拜男神。在观影前,还做了点research,大概看了一下人物原型HANK WILLIAMS的wikipedia主页,对人物生平有了基本了解。
进入正式观影阶段,因为整部片子都是采用了浓重的美国南方口音,让我有些不适,所以前二十分钟还不能完全适应,有些走神。开始我以为走神只是因为我没办法理解对白,没想到在渐渐适应了这种南方口音后,我还是不断走神。我一直是自诩为很有观影道德的观众,看电影时候一般不会掏出手机来玩(即使是看时间也很少),然而在观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我两次掏出手机看时间,并重复完成了挖鼻子、抓痒、喝水、看抖森面相等一系列活动。同时我注意到,我隔壁座位的抖森迷妹(在Q&A环节坚持手机录完了整个过程),也在影片进行了一小半后就对影片内容失去了大部分兴趣,不断掏出手机来看,以至于前前后后观影过程中玩手机的时间超过了半个小时。
究竟是怎样的魔力,能让观众在观影时有如此无法集中注意力?关键就是故事结构的松散以及人物刻画过于平面。在观影结束后的三个小时,我试图回忆影片的剧情梗概,然而只能回想起一些片段,并很难找到一条贯穿前后的线索来串起所有情节。人物传记片很容易存在的问题就是流水账式的叙事,这就更需要在电影中有选择地展现一些重要的情节。Hank Williams的一生短暂而耀眼,我本来以为这会比较容易在影片中进行有重点地讲述,但是在本片中,各种事情的发展时间安排都较为平均,且很大篇幅用来拍摄抖森演唱各种歌曲。我理解导演想用歌曲中的歌词来串联人物一生起伏的想法,但是在故事情节不够印象深刻的前提下,用歌曲串联的作用就不是很好,反而让人觉得好像是在拖时长。
人物性格模糊也是本片致命的缺点之一。生活中我们的经验是,每个人性格不同,造就了每个人行为方式的不同,所以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影片中的角色们没有让人记忆深刻的性格特点,因此各种争吵及冲突,都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好像是导演说这里该有冲突了,所以才发生了冲突。人物的行为没有性格特点的支撑,显得没有逻辑而且喜怒无常。
在表演上,作为最主要的演员,虽然可以看出抖森确实花了心思,吉他、演唱部分都超出我的期待,但人物本身似乎并没有很脱离演员的固有形象。我记得观众反应最为热烈的,分别是男主勾搭各种女性(抖森展现个人魅力),以及男主喝醉犯蠢玩车库自动门(抖森扮蠢萌)这两个场景。男主在身体经历病痛、事业遭受挫折时的迷茫和痛苦,反而表现得很一般,没有什么亮点。在这里,我忍不住要把本片和同期上映的由Ethan Hawke主演的类似题材(歌手传记)电影Born to Be Blue相比。Blue中,开片第一个场景,是男主在人生最低谷看着自己的trumpet,在这个镜头中,没有一句对白,只有对演员和乐器的特写,Ethan Hawke的眼神充满了迷茫、恐惧和不安,让我在影片开始就受到了极大震撼,这种震撼的体验,我在观看I saw the light中完全没有感受到。
整体而言,如果没有抖森的个人魅力,我想我绝对不会去看这部电影。个人魅力是明星的立身之本,然而作为演员,如果过多关注于此,也会因此丧失了挖掘角色深度的可能性。当然,这部影片的失败,并不主要在于抖森的演技,但是抖森最近老接这种烂片,到底是想干嘛?
如果不是抖森我是不会去看这种传记片的,尤其是在我对hank Williams没有一点了解的情况下。看完之后觉得抖森这几年的演技还是没有太大的长进啊,总是感觉用力过猛,放不开,抖森的气质果然不适合演雅痞。美音也非常尴尬,就像是广东人硬要模仿北京人说话一样,不知道导演当时选角的时候为什么想到让一个英国人来演美国乡村歌手。不过抖森的声音确实没得挑,很好听,唱得比奥妹好一点。就看看这对养眼的cp也算是不后悔点开链接了。
这几天不管是在干些什么,工作还是学习,脑袋里都自带背景音乐。从move it on over到lovesick blues,重复最多的还是I Saw the Light。
我是因为Tom才知道的这部电影,也才知道的Hank Williams。这位伟大但早夭的乡村传奇,影响了之后的无数音乐人,像Bob Dylan,猫王,还有Beatles。
作为一部传记片,不免有些枯燥无趣。看首映时,坐在旁边的友人打着哈欠计算着他什么时候该死。可对我来说,这部电影已经远远超出了本以为连半个钟都坚持不了的我对它的预期。正因如此,我才给出了难得的五颗星(当然其中至少三颗半星是给Tom的)。虽然许多梗老套陈旧,有些故意要卖弄南部幽默,但是Tom几乎靠着一己之力完成了整部片最美好的地方。
片头,在I Saw the Light这几个字刚打出来以后的第一个镜头,就是Tom带着他那顶标志性的牛仔帽斜坐在一个高脚凳上。一条腿弯曲地搭着另一条腿撑在地上,抱着一把吉他,头稍稍侧着低下。一道光打在他完美的侧脸上,仿佛全身都在散发着神圣的光。这一幕虽然被外媒评价为”不妥且俗“(就像小学生写作文,如果题目是美好的一天那第一句话就是“我的一天真美好啊”一样不妥),我却觉得这段开头真的太美。
Tom为了这部片子非常努力,作为一位英国绅士来说,他把南部口音模仿到了极致,听起来毫不吃力,就连他所唱的每一首歌里的每一个字,都少有破绽。就音乐性来讲,虽然当然不如Hank Williams本人,但是他的唱腔带着自己独有的韵味和节奏,非常特别,却又令人惊喜的相似。(现在网上可以找到一小段他演唱Move it on over的clip
//www.youtube.com/watch?v=Q_zfXq1us1I,可以试听看看)
电影里有几个很有趣的片段。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在party时跑去玩车库的电子升降门。一按钮门就升起来了,一按钮门又下去了。Tom在门外诶嘿嘿嘿的笑着,像个找到新鲜玩具的幼童(抖三岁么么哒)。另一个情节是Tom的经纪人带他去找一个类似演出的承包商之类的角色。商人一定要他摘掉帽子(为了看清他美丽的脸),Tom死活不摘,商人没办法了,问他,“You do have hair, right?" 当时身边的妹子们都快笑出声音来了可能都在心里呐喊不要嘲笑我老公的发际线吧……
当然除了表扬my森的美貌努力与演技,红女巫Elizabeth Olsen在本片中的表现也是中规中矩。她扮演的Audrey Sheppard,作为Hank Williams的第一任妻子,非常美丽强势且有自己的想法,基本上承担了Hank经纪人的角色帮他处理一应事务。但是,我实在是太爱作为Scarlet Witch的她,听着她操着熟练的南部口音唱歌演戏实在是有点出戏。
以前知道Tom是学霸还会跳舞,并没想到歌喉也能如此动人。他抱着宝宝小心翼翼唱着自己写的歌的样子,苏到极致。整部片里,即使他一直穿着老头衫,宽松的白背心和西裤,迷人的眼睛也经常被帽檐的阴影挡住,即便在演到最后因酗酒和滥用药物已经瘦到极其单薄的程度时,他仍然全身散发着光芒。
电影结束后,我和朋友兴奋到了极点,整晚都在讨论他美好的容颜和难以忘记的曲调。即便在之后几天去看High-rise的时候,嘴里也都哼着I saw the light, I saw the light.
我们相信,那天,我们看见了光。
High-rise影评请点
//movie.douban.com/review/7600524/人和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是片中那个年代我们对万恶的资本主义的印象,可是,汉克·威廉姆斯的痛楚,除了病痛的折磨,更是他对家庭和妻子个人感受的漠视带来的,这与金钱无关。比较今日,有钱、有豪宅对于很多人来说,个人感受又算得了什么?...当然,又有人会给片中妻子贴上“自私”的标签了。
整部片子情绪起伏不大,乡村音乐的风格更强化了这种感受,让人感觉自己和汉克一样,像温水中的青蛙一样被煎熬。聚光灯下的风光,不能照亮汉克心中的另一面,所以只能在彷徨中挣扎着死去。
嗨不起,哭不出。生活够平淡了,难道还要在影院中温习一遍?这大概是评分不高的原因吧。
没有逻辑,没有人物关系,没有人物。有个抖森,却还跟霉霉搞在了一起
选角赞,人赞歌赞~
本以为抖森不适合演他的呀,没想到完美合体,就像这些歌真的是从他嘴巴里唱出来的,很有神。。其实音乐传记没法拍出新意,看完再细听他的歌词发现Hank人品确实很让人无语,任性自我还一副你怎么不像原来爱我了的无辜。。
说实话,人物传记是我最讨厌看的题材。不评价剧情,音乐和演技部分真的很棒。抖森和奥妹的角色在第一次离婚和好时,这俩人在房子前飙演技简直了。如果剧本都是抖森自己挑的话,他还真是很爱这种有着细腻的情感表达而且对感情非常敏感的人物,而且他能演绎出来。大屏幕上看抖森真是每个毛孔都是可以苏的
一向对人物传记片提不起兴趣,片子还走流水账型的叙事,而且人物也没有多少性格亮点让人印象深刻,无非就是徘徊犹豫在女人之间,叛逆玩脱,结尾的猝死处理还那么突然又生硬,两个多小时的琐碎其实可以去掉30分钟的冗长对白,就足够精简且精准的还原这个人物了,抖森的表现也没有那么突出,原声音乐不错
@Qatar Airways 纯为看抖森听抖森(花痴脸.jpg
这口音也是难为抖森了
太太太冗长了,故事太过平铺直叙,没有重点。抖森的美国南部口音学得不错,歌也唱得挺好听。
我爱抖森 鬼知道why don't you love me我循环了多少天 抖森的英音模仿美国乡村音乐的腔调真的太——好听了!!!!至少我觉得和汉克的原版没有太大差别。剧情相对弱了一些 可是一个抖森就能让我打满分了😭
华金·菲尼克斯演的《与歌同行》我都不怎么喜欢,更何况这部与它同类型题材,而且还拍得如此平庸的电影。原声很好听就是了。
苏得能让人原地爆炸的长腿抖森,就算歌唱得再好,南方口音模仿得再像,也无法拯救这个平庸又无聊的传记片。整个片子都让人注意力分散昏昏欲睡。故事结构松散,特别是作为人物传记片连个像样的能够突显主角性格的高潮片段也没有,全是流水账。失望。
细腻悲伤的婚姻生活既成事实
那是一道光如此美妙!
原谅我看了他将近十部作品都没遇到一个喜欢的角色也没能参悟到演技和魅力值都在哪儿。
最好的形容词是流水账,不怎么好看的那种。抖森这电影接得,只能说吃力不讨好,实在是剧情完全抓不住注意力。歌非常多,看电影不如听原声。
拍了这片 我抖竟然没有跟奥姐在一起而是跟了霉霉 这……
在演员演技还不错的情况下导演也可以把片子拍的这么莫名其妙毫无逻辑我觉得必须要给导演鼓鼓掌了。
规规矩矩的传记片,却让抖森在男神的路上更近了一步。编年体的讲述风格难免让人物有些流于表面,但传奇歌手的潇洒不羁,风流沉浮都被Tom演绎的有模有样,更别说Tom亲自唱歌。试问当第一个镜头里慵懒的灯光洒在Tom身上,那悠扬的乡村音乐响起时,谁不会融化呢?
这片要是没有抖森就只值一星。。。
挺好的一个传记被导演把剧情和情感剪得稀碎! 抖森真的演得好 动人 每次被抖森带得刚一完全投入 刚开始动感情 剧情就断了 太片段化了 感谢抖森在这些细小的片段里仍然传达出来了hank的状态 还是敬佩和喜欢上了这位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