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之王》在去年圣诞节上映时,并不被影评人看好,Metascore只给出了48的分数。
与影评人口味不同的是,IMDB上,有超过5万人给出了8.0的高分。
如果评分还不够让人诧异的话,在首周票房只有880万美元的情况下(对于这样一部投资8000万美元的全明星卡司来说,真的有点太低了),《马戏之王》的票房在第二周实现了逆天走势,增长了76%,之后一路高涨。
目前为止《马戏之王》已经有1.94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怪不得《大西洋周刊》以【《马戏之王》让人吃惊的票房成功】为题目撰文。
它的票房走势与口碑爆棚都证明了,《马戏之王》是独一无二的。相比起国内译为《马戏之王》,我更喜欢台湾地区简单直接的翻译《大娱乐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词比“娱乐”更适合描述这部电影。
现实中被巴纳姆创造的马戏团表演逗笑的观众,与今天坐在电影院里为他的歌舞音乐片而感动的人,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当年的评论家评价巴纳姆的秀为低俗,和今日给《马戏之王》打低分的影评人,也是惊人的相似。
作为一部音乐歌舞片,《马戏之王》的音乐毫无疑问是非常成功的,不仅得到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的奖项,还刚刚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为去年大热歌舞片《爱乐之城》的作曲的Benj Pasek & Justin Paul,他们极有可能凭借《马戏之王》蝉联奥斯卡。 Billboard上《马戏之王》的原声碟拿过多周第一名,《This is me》也成了被口口传唱的hit金曲。
对于音乐歌舞片来说,最怕突然的尬唱尬跳,作为这部电影的核心与灵魂,《马戏之王》的音乐捕捉了电影中情绪的高低起伏,做到了剧情与音乐的完美融合。我最喜欢的歌舞片段是菲利普(扎克·埃夫隆)与黑人混血女孩安(赞达亚)的空中飞舞配合着歌曲《Rewrite the stars》,充分表现出了二人因为身份与阶级的差异不敢相爱的难处,相信看过的观众应该和我一样,希望他们能永远跳下去吧。
除了好听的音乐,电影在舞蹈上的编排也非常成功,尤其选对了演员。休·杰克曼强大的个人魅力让P·T·巴姆纳这样一个难以被定义的传奇人物充满了生机。
《大西洋周刊》评价道:没有人比休杰克曼更适合这个角色了,他有好莱坞黄金时期男明星的特质: 能唱能跳,需要时可以出演一个满身肌肉的壮汉,还可以在严肃剧中展现细腻的情感。片中他自如地在多种身份中切换,既是丈夫又是父亲,也是马戏团的支撑,还是靠得住的合伙人,他不仅甩着大长腿又唱又跳,托举起了妻子(米歇尔·威廉姆斯),也能唱着歌跳着舞与合伙人讨价还价。
总而言之,好听的歌曲,动人的舞蹈再加上专业的特效让《马戏之王》成为了近年来最激动人心的视听盛宴,就如百年前巴纳姆命名自己的秀为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马戏之王》难道不是一场伟大的秀吗?
提名了13项奥斯卡的《水形物语》被网友戏称为基佬,哑女,黑人还有怪兽的联合,那么《马戏之王》比前者更要拥抱极端的边缘怪人:他们是侏儒,连体婴儿,巨人还有模糊性别的胡子女,以及在当时备受歧视的黑人。
尽管面临着剥削奇人异士的指责,无法否认的是,巴纳姆给了他们一个家。在劝说侏儒Charles Stratton(也就是日后的马戏团明星拇指将军Tom Thumb,曾为林肯总统还有维多利亚女王表演过)加入时,他说道,既然别人都嘲笑你了,为什么不拿这些来赚钱?刺耳却也真实。没有巴纳姆的马戏团,他们也许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底层。
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片中插曲、马戏团成员们共同演绎的《This is me》为何能够拿下包括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等的一系列褒奖了,除去朗朗上口的激昂旋律,这首鼓励“怪胎”们面对真我的励志歌曲意韵同样十分“当下”:人们说,快走开,没人会喜欢你的样子。但是我们不会让他们击败我,我知道这世界总有我的容身之所。在电影里,这个容身之所正是巴纳姆的马戏团。
很多人说歌舞部分的出众反衬了剧本的单薄,更有影评人批评电影对巴纳姆洗白式的刻画,我想送给他们外国观众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渴望在电影中看到有关巴纳姆的真实事迹,还是花20分钟看wiki页面比较快。如《名利场》所说,《马戏之王》是一部高度虚构化的歌舞传记片。对于他这样比电影更戏剧化的人物,我不信有编剧能编的比他的真实人生更精彩。
巴纳姆的父亲是一名裁缝,出身底层家庭,他很早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小时候巴纳姆就开始打零工赚钱:放过猪,赶过羊,15岁时,在父亲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念书。在商业探索过程中,他经营过报纸业,买过博物馆,40岁之前酗酒成性,在体会到酒精的危害之后转而支持当时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
他被人诟病曾利用纽约州的法律漏洞,购买一个残疾的黑人女奴,宣称她是华盛顿总统161岁的女护士,并带她四处展览。我却认为巴纳姆代表了19世纪混沌时期下人性复杂却又有无限可能的美国,我看到的是一个从身无分文的少年到改变世界娱乐业的美国梦的实现,对于这样一个人物,没有办法用绝对的黑白对错来评判他。
电影中休叔饰演的巴纳姆大约是40岁左右,实际上巴纳姆在晚年大约60岁时意识到了美国民众娱乐生活的匮乏以及对奇观的好奇心理,才创造了以怪胎为主演的马戏团。在马戏团被兼并之后他投身于政治,又当了几年市长。
休杰克曼在采访说中说道,巴纳姆创造了之前没人想过的表演秀,他代表着你的人生只会被你的想象力限制,而不是你所处的社会地位。
电影中只是表现了他在面对批评与抗议时放任不管,实际上他可以算是那个时代的广告与营销大师,没有人比他再了解博得群众注意的重要性了,他口中说出了诸多类似【没有营销什么都不会发生】的金句。
电影中他花重金(1000美元一晚,他抵押了财产一次性预付了150晚)邀请来的女歌唱家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可以看做是他登上上层社会的台阶。在她坐船登陆美国之前,巴纳姆做足了广告,光是在港口就有千人迎接她,规模不亚于现在的粉丝接机。片中隐晦的描述了他与珍妮的暧昧险些威胁到他的婚姻,其实二人相互一直不太看的顺眼,更不要说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了。
有传言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生意怎么样”,美国多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他的逝世,然而更多的报道只是借此对他传奇生平的又一次消费,他的死亡也在为那个时代提供娱乐,满足人们对于一个传奇人物的窥探欲。1891年《纽约时报》的讣告中却证实,深陷婚昏迷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喝水。
他生平事迹的真真假假没有人愿意去考证,也并没有随着他的死去尘埃落定。关于他的传闻有真有假,但是他创造的马戏团带给人的笑声与欢乐绝不是假的。
所以《马戏之王》并不应该被定义为人物传记片,而应是一部有极强娱乐属性的歌舞片,就如休叔在采访中所说,《马戏之王》找回了《绿野仙踪》和《雨中曲》之后大银幕丢失已久的【让我们来娱乐一下】的精神。
面对着动物保护主义的反对与营业额下滑的现实,经营了146年的Ringling Bros. Barnum & Bailey Circus(巴纳姆马戏团)在2017年5月彻底关门,这部电影似乎在提醒世人,不要忘记巴纳姆带给世人们的欢乐,如巴纳姆最出名的一句话:
「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最高级的艺术是逗人开心。”
所以看完电影的你,开心吗?
二刷马戏之王imax版,上午场只有四五个观众,没有一刷时的前排狂奔嚎叫儿童加后排谈笑风生合家欢,左侧爱聊天保洁阿姨加右侧手机瘾君子的密集打扰,太清爽了。
依然从第一分钟开始嗨,前三分之二泪点密集,停不下来,后三分之一稍弱,可能是为了上价值观。剧作看似简单,实际却细密周详,很多铺垫是以画面来完成的,让我联想到自己为小说插画时提炼内容和选择节点的方法,某种角度说有相似性,有跳跃感,但隐藏着轮廓,节奏处理相当高级,声画方面的讲究程度明显优于其他电影,在这几年的电影院经历中算是难以置信的体验。
比如开场热闹无比的马戏表演后,男主一个人站在黑暗中,这种指向寂灭的明悟是直击心灵的,比如童年时,男孩和女孩在旧屋里,斑斑驳驳的光影已经是一出热闹的马戏,比如男孩女孩离别,失手把布匹滑落,在脚下戏剧铺开的彩色道路,比如男孩在街头流浪,接过了一个畸零人的苹果。这样成长中蕴含的隐线,都是一笔带过,点到即止的,人生很漫长,与其把电影的时长浪费在看似有说服力的过程,不如蜻蜓点水。
比如削铅笔时,男主一眼望见对面的写字楼和墓地并置,同样整齐到毫无生气,比如男主说服拇指将军的嘴炮,其实是因为一脚踩到了玩具将军,洞悉了对方藏在心底的渴望,这样安排非常紧凑,看似不经意,轻舟已过万重山。
畸零人当然不可能都是身手灵活的舞蹈演员,这有点失去弱于常人的畸零本意,但人群和阶级的描绘还是提供了一些真实感,他们并不被认同为社会底层的一员,而是同时遭到贵族、中产和底层的歧视,在社会中没有归属感,几次爆发都极具催泪效果。
男主漫不经心的伤人之处,唯利是图和弄虚作假,都是同时被体察又同时被原谅的。影片结尾,马戏团的立意被拔高到了人性的狂欢,男主被升华成了畸零人的救世主,但当胡子女孩按着他肩膀时,却说出了这样的台词:我不管你是只为挣钱,还是压根就是个骗子,马戏团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家(大意)。这种一厢情愿正是编剧的本意,电影赋予这个角色纯真的理想主义,朴实到需要藉他人之口来拔高,不是为了阐述现实中的马戏之王巴纳姆。
最遗憾的是翻译似乎逊色于预告片,比如女马戏演员和男二的初次见面,男二说他不会表演,电影把她的回答翻译成:这里每个人都会表演。显得冷漠和排外,仿佛下马威一样,但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每个人都有一技之长。这句台词恰恰体现了她的自尊和敏感,包容和善良,错译是非常遗憾的。
女主有些敦厚,不怎么迷人,瑞典夜莺演唱时声色俱厉,知行合一,令人印象深刻,男一虽然有骗子属性,还是几乎被塑造成了天才和圣人,但夜莺歌喉响起时,和女马戏演员暗自确认心意、十指相扣的男二才是人生赢家。甚至那种阻力带来的酸楚滋味也最令恋爱中的人欲罢不能,炫目无比,从天而降,随时脱手,难以把握,高贵和低贱合二为一的吉普赛女郎,仿佛不属于人间的精灵啊,爱上女马戏演员是每个男孩的梦想。
不散作者 | 谢谢你们的鱼
还记得去年的2月14日,《爱乐之城》在大陆掀起了歌舞片罕见的观影热潮,大街小巷的影迷们传唱着City of stars,跳着Another day of sun,仿佛整个城市真的变成了大家的舞台,这也就是极致的音乐和极致的电影艺术集合在一起迸发的巨大魔力。
让我没想到的是,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再次体会到了歌舞电影带给观众的魔力,而魔力的来源正是2月1日上映的这部《马戏之王》。
其实在《马戏之王》在北美上映之前,我基本上就没有关注过这部电影,毕竟自己对于传记片不是很感冒,而看到烂番茄54%不高不低的新鲜度之后更是不抱什么期待,但是我恰恰忽视了烂番茄90%的观众好评度,IMDB 8.0的评分以及CINEMASCORE A级的观众评价,而这部评论界冷眼的歌舞片也凭借着强大的观众口碑在北美不断逆跌呈现了十足的票房黑马之势。
观看完电影之后,我很理解影评人对于本片的批评是啥,但是谁管他呢,这就是我这辈子看过最爽的歌舞片!
在我的印象中,一般的歌舞片不是改编自歌剧就是改编自名著、童话,很少有传记片采用歌舞电影的形式呈现。感觉上传记片相对保守的类型风格和歌舞片的形式并不是特别搭得上,而《马戏之王》就是这么一部挑战不可能的电影,在个人看来,导演完成得相当出色!
眼花缭乱五彩缤纷的歌舞场面真让人大开眼界,高空杂耍等高空场面也感染力十足,《爱乐之城》比起来只能说“小打小闹”了。好莱坞要是办春晚,《马戏之王》肯定是压轴节目。
让人意外的是休·杰克曼、扎克·埃夫隆、米歇尔·威廉姆斯等豪华班底,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的竟然是第一次拍摄电影,他还将是2019年美版《火隐忍者》真人版的导演。
虽说本片讲述的是马戏团之父P.T.巴纳姆的生平故事,但是整部电影的剧本可真是一点传记片的样子也没有。本片的剧本其实也就是引发评论界非议的“罪魁祸首”。一般的传记片一旦涉及到巨大的时间跨度几乎都会事无巨细地展现角色的故事,就算是那些叙事上有所设计的电影也会尽量做到面面俱到,以至于大多数的传记片的片长都是两小时起的,上不封顶。
但是《马戏之王》则完全不同,它105分钟的片长简直是轻盈的要命,而编剧仅仅就是找了七八个故事点出来串起了巴纳姆从一无所有到成为马戏大亨的过程,所有的人物奋斗,所有的戏剧冲突都被打碎融入在了贯穿始终的歌舞情节之中。
就比如影片开场没多久的这一首A million dreams,短短4分半的这首歌直接讲述完了男主角从儿童时期和女主角的青梅竹马到成年之后结婚来到大都市生育两个女儿接着失业的情节。
而这一首Come alive也用了极短的时间讲述了男主角招募“奇人”到所有人第一次登台震撼全场的过程。
也许,喜欢研究剧本的大神会说影片一言不合就尬歌舞的剧作过于偷懒,人物塑造太过想当然,整部电影就是一个巨大的MV。但是大家也可以想想,每一个情节点的情绪,每一个传统传记片的核心瞬间,影片真的一个也没有拉下,而歌舞的形式不但强化的这些感觉,更让整部电影的观赏性大大强于传统的传记片。
《马戏之王》用105分钟的片长串起了大大小小的十场歌舞大秀,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演员们的载歌载舞,与其说剧本被音乐牵着走,不如说本片中唯一表达方式就是音乐,导演想让所有观众注意的不是什么伟人的生平,不是什么时代的印记,而是音乐和影像中包含的创造力和诠释的超越阶级的包容与家庭之爱。
所以,用我的话来说,《马戏之王》就是一部讲述在一个特殊的时代,一群来自不同阶级的人如何在一个冒险家的带领下克服种种困难成为彼此的家人、收获真爱并且最终把快乐传递给所有人的故事。
而我们作为观众在影片中感受到的也正是《马戏之王》的核心——“将快乐注入别人的生命就是最高贵的艺术。”
观看《马戏之王》的过程是愉悦的、爽快的,抛弃传统的叙事让影片的节奏犹如行云流水,极富激情和生命力,而所有的歌舞表演,我都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
整部电影的观影过程,我无数次跟着节奏不自觉地律动,而影片的几段马戏团大秀更是看得人一身鸡皮疙瘩,尤其是首尾呼应的两段,可谓是畅快淋漓。
除了马戏表演,导演出色的镜头调度和视觉想象力也贡献了极其复杂的视听设计与绝妙的转场方式,让影片中几段人数不多的歌舞场面也精彩纷呈。
个人非常喜欢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在酒吧的对唱情节和扎克·埃夫隆与赞达亚在马戏团的双人高空对唱,前者利用酒杯在吧台上的传递设计出了趣味十足的舞蹈场面,而后者则用高空绳索对于两个角色的缠绕激发出了角色心底的火热的爱情,这两段场面都值得一刷再刷。
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作为好莱坞著名的唱跳演俱佳的演员,两人扎实的舞技和演唱真是没话讲。
当然,当影片这首获得本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提名的This is me响起的时候,力量感十足的集体舞蹈可谓是燃爆全场。
这样带感的歌舞感染下我旁边的妹子一直抖脚我都忍了,没跟着挥手算很有自制力了!幸好电影院里没有摄影机,不然一定会拍到我全程《我是歌手》观众脸。
所以,
你准备好迎接这把来自冬日的烈火了吗?
(春晚主持人脸)
· THE END· 这是“不散”的 第553期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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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到2017年,休·杰克曼扮演“金刚狼”一角长达17年,也被影迷称为“狼叔”。
这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金刚狼成就了休·杰克曼,休·杰克曼也成就了金刚狼。他就是金刚狼,金刚狼就是他,他已经和金刚狼融为一体。凭借金刚狼这一个角色,他就足以算得上是优秀,甚至伟大的演员。
但与此同时,正因为他饰演的金刚狼已经深入人心,使得人们产生了刻板印象,往往会忽略他的其它作品。
事实上,他的作品不仅仅是《X战警》系列和《金刚狼》系列,还有《致命魔术》《悲惨世界》《铁甲钢拳》《飞鹰艾迪》《囚徒》等等,以及这部《马戏之王》。
对影迷而言,我们可以称他为“狼叔”,但不能忘了除了金刚狼之外,他还能娴熟驾驭各种类型的角色。
对休·杰克曼而言,他也始终尝试突破,出演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
在《X战警1》中,金刚狼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他放纵不羁,潇洒自由,他只想做个普通人,不愿意打打杀杀,不愿意加入X教授或者万磁王任何一方。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的性格则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他追名逐利,一度被虚名蒙蔽了双眼,忘记了初心,沦为名利的奴隶。
他需要放下功名利禄,忽略旁人眼光,才能重获新生。
电影取材于P.T.巴纳姆(1810-1891)的真人真事,他被称为“马戏团鼻祖”,被认为是世界最伟大的巡回演出团老板,并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
《马戏之王》的剧情比较老套,和《欢乐好声音》类似,甚至让人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缝纫机乐队》,但是导演旧瓶装新酒,给老套的剧情注入了活力,化腐朽为神奇,打造了一部算不上优秀,但绝对优良的歌舞片。
去年,《爱乐之城》在奥斯卡脱颖而出,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其幕后音乐团队为《马戏之王》倾情打造大量原创歌曲,使得本片入围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很多人说,休·杰克曼“竟然”去演歌舞片了。
其实,此前他在《悲惨世界》中一展歌喉,也在许多节目中表演过跳舞,网上能搜到很多,而且平时他还喜欢弹钢琴和吉他。他本身就对歌舞充满热情和天赋,有优秀的舞技和歌喉,出演《马戏之王》这样一部歌舞片并不是什么难事。
饰演卡莱尔的扎克·埃夫隆也是兼具演唱、跳舞、表演三方面的才能,曾从600多人的海选中崭露头角,成为《歌舞青春》的男主角。
饰演安·惠勒的赞达亚是在莎士比亚剧院长大的,是迪士尼明星赛琳娜·戈麦斯的后备伴舞之一,还曾在《舞动芝加哥》饰演一个舞者。
在强大的音乐团队、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的共同努力下,《马戏之王》视听效果方面相当成功,歌舞部分登峰造极,总体精彩绝伦,妙趣横生,堪称年度最佳歌舞片之一。
一部歌舞片的质量,歌舞决定下限,剧本决定上限,歌舞的优劣代表电影表面上好不好看、精不精彩,而剧本的好坏代表它是华而不实还是内外兼顾。
《马戏之王》的剧本当然不能和剧情片相比,但在歌舞片中还是处于中上水平的。
电影涉及梦想、家庭、事业、友情、爱情、人性等话题,可以看出来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是有诚意和野心的。可能是因为这是导演的处女作,发挥得还不够好,最终结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对以上话题的探讨,使得《马戏之王》非常工整,或者说非常保守,剧本上没有明显的缺点,同时也没有太出彩的地方。本片绝对算不上烂片,但是太老套、普通、常规。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导演是用了心了,已经在尽力扭转乾坤,尽可能地让普通的剧本更好一点。
首先是“追梦”这个主题,并非完全俗套,也有创新的痕迹。
巴纳姆因为出身贫寒,他和父亲受尽了鄙视,他不能让女儿经历这些,所以不断追求功名利禄,企图成为第一名。
他自负的同时又兼具自卑,尽管被剧评人批评,他也坚持自我,从不动摇,相信自己是对的;同时,“越缺什么,就越炫耀什么”,巴纳姆从小缺爱,所以生性自卑,任何人不喜欢他,他都会非常敏感,所以他不欢迎岳父和剧评人。他已经风靡美国,却还不满足,继续开展巡回表演,想要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太在意地位、名声,以及人们对他的看法,走上了追名逐利的不归路,忽略了家人,怠慢了同伴,伤害了珍妮。
同伴被巴纳姆拒之门外,心中愤懑不已;妻子受到冷落,决定离家出走;珍妮不被重视,选择了分道扬镳。
经受了这一系列过程,巴纳姆才终于明白,事业应当适可而止,朋友、家庭才是最珍贵的。
就像夏瑞蒂说的:你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爱你。
他终于摆脱了名利的怪圈,见好就收,让卡莱尔当他的接班人,而自己需要做的,只有陪伴妻子、女儿。
巴纳姆小时候家里很穷,时常受到歧视,父亲也早早离世,所以才会如此爱慕虚荣。正如珍妮·林德说的,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理解不了的。
夏瑞蒂则截然相反,父亲以为她会无法容忍过苦日子,早晚会离开巴纳姆,然而正是因为出身名门,享尽荣华富贵,她也就不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只是希望踏踏实实过日子。
穷游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对她而言,她可以当她的千金小姐,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吃苦。可以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可以荆钗布裙,粗茶淡饭。
在她看来,有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幸福的家庭,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我不奢望得到别的,我只想要我爱的人。
一向在上流社会受到尊重的卡莱尔,不再稀罕这些他早已拥有的东西。所以,他摆脱束缚,解放自己,加入了马戏团。他虽然失去了身份,但得到了友谊、爱情、事业。
许多电影,只讲述主角如何追梦,却没有告诉观众友情、亲情同样重要。《马戏之王》中巴纳姆从开始的盲目追梦,到后来的关心朋友、家庭的转变,使得电影塑造了正确的三观,同时也让追梦这么老套的题材尽可能不落俗套。
这一点和《寻梦环游记》有点像。
其次,《马戏之王》对种族、身份、人性的探讨,升华了电影的主题。
查尔斯是个侏儒,巴纳姆给了他做将军的机会。
莱蒂其貌不扬,只有巴纳姆发现她美的一面,发现她精湛的歌喉。
安·惠勒受到人们鄙夷的目光,卡莱尔在短暂的狭隘之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和安·惠勒同舟共济,甚至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W.D.惠勒因为肤色遭到歧视,唯有马戏团的同伴把他当做兄弟、亲人。
马戏团的所有人,在人们眼中都是另类、怪胎,但是巴纳姆和马戏团让他们的才能有了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
就像小时候的巴纳姆,你虽然失去了面包,但可能会得到善良的人送来的苹果。
同时,他们也都是弱势群体。他们的亲生父母都羞于面对他们,他们一辈子躲躲藏藏,是巴纳姆把他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个家庭。
他们互相理解,并肩作战,共同面对一切恶意、侮辱、伤害、歧视,永远自信、奋斗、坚强、勇敢。
正如剧评人所说: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本片的内地译名是《马戏之王》,港台译名是《大娱乐家》,巴纳姆说过: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他不仅给观众带来了快乐,还给马戏团的同伴带来了快乐。
多年以来,休·杰克曼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因此,休·杰克曼戏里戏外都是马戏之王、大娱乐家。
这首歌一出,是真正让我凝聚注意力的时刻。
整个旋律和歌唱都非常棒,但是更棒的是,它运动了电影化的表现手法。
因为我们知道,饰演瑞典女歌唱家的丽贝卡·弗格森并不是本人献唱。
但是她对整首歌曲的演绎,不只是在“配合”歌曲,而是为它加分。
她对这首歌曲的理解、肢体动作、神情;
包括电影动用的各种各样的拍法,对歌剧院环境的描述;
听众、男主人公、男主人公的妻子……
扎克·埃夫隆和他心仪的女孩;
这些人都被包围在这首歌曲的情感波动之中,在情绪上是多线并重的。
这首歌如果在情感上没能打动观众,那她接下来去美国东西横穿也就站不住脚。
也正是这首歌打动了狼叔,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
毕竟狼叔和原配老婆也是青梅竹马,之前也没啥矛盾。
但就是这一刻,舞台侧面的狼叔一下子被震撼了。
有意思的是,镜头给到米歇尔·威廉姆斯演的妻子,她也被震撼了。
所以她就不断地观察着老公和台上的女歌唱家。
《This is me》这首歌曲跟《马戏之王》里之前听到过的所有的歌都不一样。
所有的副歌伴唱的部分都让人觉得非常舒服,音区也非常合适,很容易传唱开。
如果音区太高的话就不好流传,因为不好唱。
而这首歌是又好唱又让人印象深刻。
节奏和声部的组合也符合当下的流行音乐。
比如这里明显受到了电子舞曲风格的影响,歌词都很短,也不要悠长的旋律。
一般来说像广场舞的舞曲节奏,比我们的心跳要快一点。在这样的音乐里跳舞是不会累的。
因为节奏比旋律更能对人产生影响,消除疲劳。
节奏有催眠作用,就像通宵蹦迪不会觉得累,但是通宵跑步就累死了。
所以在节奏里蹦跳就会忘了累。
也正是因为这个歌的独特性,让它与《马戏之王》里其它歌曲都不一样,能够脱颖而出。
do re fa mi, do re fa mi 你听了可以跟着一起唱 。
让你觉得很简洁,用最简单的方式写出让人印象深刻的曲子,这就是参考了贝多芬的作曲方式。
像《命运交响曲》那么简单的旋律、《欢乐颂》这样的大合唱,都很利于传唱,这就是最高级的。
我们为大家请到了著名电影评论家葛颖教授和上海音乐学院的女神教授田艺苗老师共同奉献《马戏之王》全国独家,同声评论专场。
上海影迷的朋友打开购票软件时可以注意“同声评论场”的字样。
这颗安利很柔软吧,比我爱音乐的内心还柔软。
主讲人介绍
田艺苗,音乐作家,曾获音乐教育学士,作曲技术理论硕士和高级复调博士学位,现任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副教授。
葛颖,电影编剧,电影评论家,开创同声评论观影。被影迷们称为:行走的电影百科全书。代表作:《漂移在影像的河流上》、《电影阅读方法与实例》
跟大多歌曲服务于故事的歌舞片不一样,《大娱乐家》(马戏之王)的故事几乎成为接驳歌曲存在,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像打开了一张精致的音乐贺卡,美丽却不生动。音乐实在太好听,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暗恋蜘蛛侠那个又宅又酷的女孩赞达亚在这大放异彩,极有表现力,谁说她不好看我跟谁急 7.2
另一部《红磨坊》般燃的歌舞片!多种音乐风格混搭,狼叔表演依旧高水准,惊喜的是没有短板的配角们,尤其是三位女配角,其中丽贝卡部分,直接戳到了泪点,了解到不是原声,但拍摄时面对整个剧院的群众演员是真唱的,能够感受演员的情感。这是歌舞秀,而不是传记片,请尽情欣赏表演,不要太认真抠剧情。
应该是拿得音乐剧剧本吧 几户抛弃电影叙事的节奏 歌舞也完全没有起到剧情推进的作用 Benj Pasek&Justin Paul的音乐真的很棒 但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出戏 除去几个主要角色外 马戏团其他人物完全脸谱化 甚至有些都交代不清 不过几位女演员们都表现出彩 Rebecca Ferguson真正做到了惊艳 多一星给她
就是一个19世纪美国贾跃亭的故事:骗了所有人空手套白狼,号召每个人为他的马戏团梦想窒息,举债极速扩张,事业顶点抛下伙伴远赴欧洲。高水平舞美背后,主角的道德水准很让人质疑。全片塞满了急着打榜的口水歌,九成画面是CGI, 剧本也是MV水准。
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
剧本太不走心了,但很适合在电影院看。跟一眼就能看出业余的"爱乐之城"不同,完全是顶级的歌舞表演秀,原创歌曲首首好听。好莱坞办跨年春晚估计也就这样了吧23333~
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前二十分钟就决定五星,这才是真歌舞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换专业的来!前面两首歌就已经开始想流泪了。我给基友说,这故事不太行,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基友说歌舞片不要看故事,你不能用电影的逻辑去要求它,问问自己爽不爽看得开不开心想不想一起跳就行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希望主题曲今年能拿奥斯卡。
商业片拍成这样,几近完美了。反正我个人超爱这部电影。那感觉就像迷途了,几近崩溃了,看了本片之后,似乎得到了所谓的“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指引。看完之后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我甚至打算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重看一遍这部电影。对于我个人来说也许能起到提醒我防抑郁防狭隘防封闭防崩溃的作用。
不卑不亢,一场人性的狂欢。“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2018真人版《欢乐好声音》。歌舞水平是高,但故事不行…
如同在电影院看了一场歌舞剧,连表演方式上都延续舞台剧的夸张,情节非常普通,但是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
音乐、美术、歌舞、调度、表演…都把爱乐之城秒成渣渣了。休叔是太美好的存在,全方位完美的绝世好男人;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眉目气质都有葛丽泰.嘉宝的神韵。一曲《Never Enough》听得人眼含热泪,心潮激荡、澎湃不息。
LGBT不打五星对不起This is me
歌舞部分相当突出,有几场挺燃的。狼叔魅力无限大,丽贝卡弗格森超美的
多打一星 因为共鸣 当中听完歌剧被拒之门外然后走出来 this is me不禁泪奔 作为LGBTQ的empathy 音乐歌舞赞爆 每一段都超赞 角色众多 在时代广场AMC看到 同场有里面演出的一位小配角和他的朋友们 不断掌声 很热闹 看的很开心很感动 休叔唱歌跳舞都棒棒哒
银行不会抵押快乐,报纸从不书写艺术。嘲笑需要付费,欢笑永远价廉,马戏不需屋顶,爱情可以升空。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再次见识到zac的歌唱实力 加入杂戏元素 心脏跳好快 开头结尾棒 中间剧情…emmm…电影院看歌剧类电影还是很值票价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