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一掷千金买下鹿皮,对它爱到发烧,他不仅跟战衣对话,还用手机拍照,还要令战衣举世无双。酒吧遇着靓女自称业余剪接师,二人一拍即合搞独立制作,自导自演边拍边杀,忽然鲜血淋漓劲过买凶拍人。剧情一路高升到结尾的karma,一气呵成。杜雅尔丹的表演浸入得很彻底,全心意成为那个荒诞的披着鹿皮的疯子,真好演员。
新世纪后,欧美陆续出现了一种怪咖片,这种电影让概念先行,单纯用一种异常的事物吸引观众的眼球,然后往里面加料。比如《阴齿》,再比如《橡皮轮胎杀手》--一个轮胎在公路上骨碌、跳跃着杀人,但没有给观众任何理性解释。
好笑的是《橡皮轮胎杀手》的某瓣影评栏中还有人带节奏,说这部电影是高级的讽刺片,并加以详细解读,而后面的评论者也纷纷击鼓传花,附和这种“讽刺”学说。这些影迷们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种无聊的玩笑之作,非要从中挖出点儿“中心思想”和“教育意义”来。
此片的导演也叫昆汀,但他姓杜飞,他是个来自法国的怪咖导演。去年他推出了新作《鹿皮》,也是一部玩闹之作,情节毫无理性,故事毫无意义,简而言之就是胡说八道。
这部电影也是卖概念--一件鹿皮牛仔夹克,上面似乎附有恶灵,让拥有它的男主角让·杜雅尔丹陷入癫狂。他无所事事的在小镇闲逛,用DV胡乱拍摄。当他觉得拍风景很烦时,就把旅馆房间里的吊扇叶片拆下来,做成了一把大砍刀,自拍在街头无差别的杀人。
男主角还雇了个女服务员,让她帮忙剪片子。这个女的也不太正常,她被男主角真实的杀人镜头所吸引,自愿把全部存款都借给他。两人之间没有爱情,就是两个怪咖的惺惺相惜、互相利用而已。
最后男主角被杀,女服务员将他的鹿皮夹克扒了下来,穿到了自己的身上。《鹿皮》大概是我看过的最无聊的电影之一。不要试图从中挖掘什么意义,就像片中充斥着呜哇呜哇的讨厌音效一样,全是故弄玄虚。这种虚无主义大概就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之一。就像我们每天看的那些直播、短视频一样,虽然大部分都是没有意义的垃圾,但也能吸引到大量观众。
ps,我不认为这类电影是cult电影。
我希望我们在街上走的时候
看不到任何其它夹克
简直好极了
因为我的梦想是
成为世界上唯一穿着夹克的人
这个正在和衣服对话的疯狂男人叫乔治,我们不知他的来路,只知他花费所有积蓄买下了这件鹿皮夹克,并获赠了一台相机。自从他见到这件衣服的第一眼起,就放佛是中了某种蛊,偏执且疯狂的想要成为唯一能够穿夹克的人。一无所有的乔治就这样穿着鹿皮夹克,带着相机来到一个陌生小镇,他漫无目的的走进一家酒吧,自以为是的认为所有人都会注意到他独一无二的夹克。
显然,在乔治心中独一无二的鹿皮夹克对于别人而言并不特别。于是,他给自己立了一个新的人设,说自己是来小镇拍摄的导演,而恰巧这家酒馆的女招待丹尼丝非常热爱剪辑工作,她愿意为乔治的电影制作提供一切帮助。乔治谎称自己的制片人正在西伯利亚拍摄电影,恶略的环境无法让他们保持密切联系,但他愿意将自己已经拍摄的素材交给丹尼丝剪辑,好让她有实现剪辑电影这一梦想的机会。至于乔治拍摄的素材,无非都是自己和鹿皮夹克之间的一些琐碎镜头,但有了丹尼丝的存款来资助拍摄,乔治竟然真的开始像导演一样拍摄镜头,而他的拍摄内容也非常直接,那就是没有人可以在他面前穿夹克。
此时的乔治还算正常,至少他以付费的方式抢走人们手中的夹克,这种做法虽然怪异但还称不上罪恶。但欲望最大的特点就是永远无法被满足,乔治正处于巨大沉沦之前的那一丝丝宁静,他在自导自演一部电影,但那不是艺术,而是一种内心最深处的荒谬和放纵。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认为,人天生是自由的。既然人是自由的,就始终面临着可能性,必须由他自己去选择,甚至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即你选择了不选择。这也就是说,究竟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英雄还是懦夫,人生都是不断选择的结果。此刻如同站在悬崖边的乔治已经不受道德和人性的束缚,就看他要如何选择。
乔治感受不到活着的生机,直到他遇到了这件鹿皮夹克,才填补了那些缺失的孤独和欲望,而与丹尼丝之间的谈话似乎帮他下定了某种决心。萨特说存在先于本质,人不同于任何事物,不是现成的被规定好了的存在者,而是一种始终面向未来从而可以选择自己可能性的自由存在,因此并没有某种现成的先在的本质规定他,人是先存在,然后由他自己形成自己,我们总是在活着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出生命的本质。而此时的乔治就处于一种不疯魔不成活的状态,他选择臣服于欲望,为了成为唯一穿夹克的人而放弃现实世界中的生存秩序。而他的武器,就是一把锋利的风扇叶片。
最终,乔治还是选择了满足欲望,蔑视生命。他为了脱下别人身上的夹克杀红了双眼,这些浸满了鲜血的素材也许可以刺激观众的感官,却无法同化他人的意识。丹尼丝在和乔治的交往中,一次次的为对方的选择推波助澜,她将自己的欲望隐藏在乔治的欲望之下,似乎只是单纯为了实现梦想而参与这场自导自演的杀戮大戏,但其实她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她手中的钱和乔治手中的风扇叶一样,只是为了填满生而为人的空虚,努力寻找自己存在的本质。
在影片的最后,乔治在丹尼丝的帮助下拥有了全套的鹿皮服饰,帽子、夹克、长裤、靴子和手套,当这身衣服将人原有的皮肤彻底掩盖,人性也就彻底臣服于原始的欲望。导演在影片中还埋藏了一个细节,当乔治在垃圾桶中捡吃的、利用拍摄骗取别人的夹克,甚至是最后一刻被抢射中眉心时,都有一个小男孩在场。他从未说过话,也没有姓名,从头到尾只是冷眼旁观。但他伴随了乔治从假装导演开始到最后莫名死亡的全部过程。他是谁?我们并不确定,但确定的是,他是导致乔治死亡的原因,是引发丹尼丝继承这身鹿皮的因果。他无处不在,却又从未言说,恰如我们心底暗流涌动的欲望一般神秘又危险。
人的生命总是难以敌过一声枪响,仅仅为了脱下别人身上的夹克,就残忍无比的将其杀害,导演用一个荒诞的理由讲述了一个荒诞的故事。但这个故事本身的逻辑却一点也不荒诞,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愿意沉溺于平庸之痛,我们害怕思考自身存在的意义,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的答案让我们害怕面对人生的真相。但真理就在那里,人类认知本质的过程永远曲折。而乔治作为一个放纵肆意的案例,警醒的是让我们如何不再步入丹尼丝之类的后尘。正因为生命是荒谬的,所以人才是伟大的,人活着的目的就是在荒谬中建立意义。这是一件夹克引发的血案,的确如萨特所说,人是自由的,但人也要为自由的选择承担责任和后果。
事情就这样漫不经心的发生了。男主人公其实颇为聪明,但行为却十足的傻逼,是孤独到恋物癖,还是某种魔性的审美观 让他活在另一个纬度。要让自己的外套成为外套中的唯一,虽然荒诞可笑,但又有多少人给自己失败的人生找个寄托,比如父母期盼寄托与孩子。这只是其中的一点。最后那个镜头,男主人被一枪猎杀,像鹿一样被猎杀!
电影确实给有趣的疯子们提供了很大的发挥空间,就像影片里的女主所说:“镜头中带着一股原始的冲动。”这种原始和疯狂是这部电影很吸引人的地方。男主被社会关系排斥,于是他将自己的衣服扔进马桶,选择拥抱鹿皮和自然。在DV模糊的镜头中脱下被害者夹克的视觉效果就像人类给鹿剥皮,形成人杀鹿取皮,鹿皮把人变成兽,兽反过来杀人,最终又被人所杀的闭环。
电影的时间和空间是错位的,新旧时代的设施相互混杂,令人很难看出故事的真实背景,这种时空虚幻性也是荒诞喜剧发生所需要的必要条件。有人问最终套到女主身上的鹿皮夹克代表的到底是欲望还是愿望。但实际上,探究象征和隐喻的本意在荒诞喜剧中似乎并非明智且必须的选择。孤独让人异化成兽,动物世界遵照野性而行,当主体的概念世界归于荒诞,人类世界切实的意义大概也没什么意义。
当杜雅尔丹饰演的主人公George拿到客房钥匙——一只狐狸爪子时,《鹿皮》看似仍然保持着昆汀·杜皮约“摧毁一切”的荒诞风格,作为观看者,我们期待着它通往一个不同寻常的空间:或如同《真实》中混乱的梦境,或是《错》中下着大雨的办公室,再或者一只橡皮轮胎从里面猛冲出来,将这个可笑的人轧得粉碎.....
然而事实上,我们错了,伴随着艰难的“开锁”而来的,是一个普通的木制房间:只有镜子,床,台灯,以及头顶的吊扇......观看者的失望暗示着,《鹿皮》绝非某种“无理由”的纯粹快乐,在荒诞动机维持的表象之下,某种确定,严肃的内核正在形成——至少对于导演而言,是更为严肃的自我剖析。
《鹿皮》围绕着两个毫不相干的符号展开:鹿皮大衣与手持摄影机,在George买下皮衣时,卖者将这台摄影机赠送给了他,这两种毫不相干的符号被赋予了某种关联,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将这两个单独的符号看作两种符号系统:时尚系统与影像系统,它们拥有着共同的接受器官——眼睛(视觉)。视觉是一种霸权性质的驱力,在他者的凝视之下,欲望随之构成,当George站在镜前,他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自我认同方式——将自身置于他者的位置,然后再从镜子返回自身。
正如同道连格雷或纳西索斯第一次在画像(湖水)中看到自己的面孔,所有的自恋都可以被视为对他者的欲望;既然《鹿皮》仍然是一部荒诞剧,那么我们就暂且不去对他的衣品与审美指指点点,总之,对于George而言,他首先发现的,或者说偶然闯入其中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影像,随后,他从这影像中认出了自己......
而这正是如今,作为产业的时尚乃至于整个广告行业想要贩卖给我们的,它鼓励我们从眩目的“镜中影像”中认出自己,认出这种独一无二性,以此掩盖其围绕范式大量复制,工业化生产这一事实,可替换的伪“个性”成为了社会规训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成为自己”,年轻人被要求“保持活力”,但在时尚的符码系统中,“自我”正在不停地消失,我们越来越像一个不存在的抽象之人。
这颇为类似《鹿皮》的另一个符号:摄影机,越来越便捷的摄影机使每个人都无限接近“作者”,它对应了当代的“木乃伊情结”,巴赞用“木乃伊”比喻影像对现实最大程度上的保存,而这里,这句木乃伊首要的特性却是虚拟,通过对影像逐渐“实时”化的扫描,识别,编辑使得这具身体失去强度,加速其腐烂的进程。
而George选择的做法是:摧毁时尚的可重复性,也就是通过对幻觉文本反讽地确信,令其“自行”说出矛盾所在。对于鹿皮大衣的Fever意味着沉迷于过时的时尚符号,被迷恋的影像同样也是画质堪忧的过时DV,不再承担时尚符号的“垃圾”和布满马赛克,噪点的“贫瘠”影像终究会再次震惊地闯入媒介的幻象之中。
George最终“选择”了摧毁这种可重复性,也选择了为完成“电影”大开杀戒,而不是“被暗示”如此,我们不妨回忆鹿皮大衣在房间里“暗示”George之时,一个景深镜头将两“人”并置,在摄影机上下运动所带来的构图位置以及对焦的变化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正/反打镜头,当“鹿皮”说话时,前景的George面部成为虚影,但依旧可以看到他的面部运动,如果杜皮约真的希望“鹿皮”成为一个角色,那么就会使用画外音,而如果他希望让观众意识到这种虚拟性,那么在鹿皮“说话”之时,镜头将会突然摇到(或切到)George的脸。
《鹿皮》的荒诞并不仅仅来自于银幕上的反常内容,而是来自于观看者发现自己的认知被卡在和这个滑稽的人物相似的中间地带,而剧情按照“我知道了,但.....”的前提有条不紊地运行着。鹿皮什么都不是,充其量是一个失去“遮挡身份”功能的面具,这种面具能够遮挡的只能是来自于超我的道德律令;影片大体可以被分成两个相同的结构,颇为类似戏剧或影片的“彩排”与“演出”:第一部分,George听从了鹿皮大衣的“命令”,以拍电影为名抢走群演的皮衣,而第二部分中,命令来自于女酒保,也就是所谓的“剪辑师”的怂恿——“拍摄更多的镜头”,从而大开杀戒;在鹿皮或女主角的遮蔽之下,他反“主”为“客”,对于影像的认同则为淫秽的终极幻想提供了一个可供窥视的平台,或者说是一纸空文却相当实用的保证——快去做吧,因为是我命令你去做的,所以你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但《鹿皮》依然是自恋的,就在影片结尾,George被射杀的那一刻之后起始,昆汀·杜皮约恰到好处地终结了他的自我剖析,并陷入真正意义上的自恋之中,因此,导演反而完美地以实践的方式展现了“我知道了,但.....”在律令面前的终极对抗:生命的终结不代表自恋情结的终点,以殉道者的形式接受惩罚永远是诱人的,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敌对者实际上无法被战胜——无论是残忍的新民族主义者,还是激进的原教旨宗教徒,作为“殉道者”死亡成为了论证其自身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最后一环,对于杜皮约而言,在影片结尾,演职员表之后的“彩蛋”中,他的面孔再一次出现于电视屏幕,作为一种偶像崇拜化了的荒诞,而谎言在史诗的加持下,也将成为真理。
鹿皮说人话 风扇切脑花 男是疯儿女痴傻 恋物迷影两奇葩
4.5 昆汀调侃昆汀,我更爱这个昆汀!
天,法国人都笑疯了,映后疯狂鼓掌。我也觉得很好笑但是是那种很冷的笑不出来的好笑。剧本写得很飞,论人是一步步被兽性吞噬的。不得不说这幽默和第四面墙打得可比贾木许强多了啊。到后面竟然变成了cult片,看得很爽。
导演有让人羡慕的脑回路,正常思维逻辑的人是拍不出这种电影了,这就是这位昆汀的迷人之处,总能够让一个故事轻轻松松的飞起来。
好玩的,昆汀.杜飞继续玩飞、继续解构,法国式冷幽默,时不时有笑点,关于孤独的行为艺术,自己和自己说话,配乐一惊一乍,人物不冷不热;杀光、抢光所有穿夹克的人,做世界上唯一穿鹿皮夹克的男人,做最靓的仔像麋鹿一样孤独行走;用最古老粗糙的DV,拍最极端的电影,你在拍电影,最后你也成为了电影……
与其说,它是一部变态电影,不如说,它是一部“玩电影”。主人公在玩拍摄电影,观众也被导演玩得团团转了。反复的脱夹克戏码,令人想起了行动派纪录电影“北京的风很大”,大有行为艺术的意思。而看到刺激血腥画面,妹子剪辑师感到兴奋难耐。大喊大叫和杀戮演绎之外,有些电影桥段十分无厘头,比如拍色情片的酒吧女顾客,崩了自己的旅馆前台,还有被石头砸中的不语小哥。
C / 最有趣的点可能是:宣称要制造拟像的人,是否总是误以为自己身处拟像之外?不够满意的原因是这次的虚实关系建立没有上次那般宏观又见微知著,甚至部分地萎缩到文本对照的形态。拍电影和穿鹿皮两个概念之间只有简易的概念呼应,谈不上深入形式的自体反观。但依然很好看,一个多小时也就大笑了十几次吧。
#72nd Cannes# 双周开幕片。法国导演昆汀·杜皮约的WTF爆笑喜剧片。奥斯卡影帝花园哥让·杜雅丹狂飙演技,几乎都快成独角戏了……后半段的血浆段落十分好笑,全片也洋溢着冷笑话气氛,特别典型的杜皮约风格,也是特别典型的双周影片路子。对DV的使用颇有些“found footage”(拾得影像)的惊悚片方法,还是蛮有趣的。
【釜山电影节展映】我和我的鹿皮,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不让人穿夹克。我杀掉每一个路人,我抢走每个夹克。吹吹牛逼,拍拍视频,真他么欢乐。一本正经无厘头喜剧。加入一堆迷影梗,昆汀调侃昆汀。但从头到尾都处理得比较冷。也喜剧却也无趣,也荒诞却也平淡。收尾很干净,整体有“不过如此”的感觉。两星半。
此片是我拍,手持不要停
为了独占而不惜毁天灭地的「自私欲」在特指物件时会展现出特有的荒诞感,杜皮约的风格来源于古怪的自然感,对此也是见仁见智。
开头joe dassin的歌响起来感动!点子依然很好,但看得不舒服,节奏超差。一种吊诡略带自嘲的meta narrative,此基础上如果再开脑洞继续黑一圈serial killer worship:男主获封“the deerskin killer”简称TDK,MO是电风扇叶+夺走外套,胆大心细滴水不漏,纯属意外死亡后成一代传奇,女主剪的片拿下戛纳金棕榈,拍摄影片过程被翻拍成传记片。荒诞之外总可以更荒诞,世事疯癫永无止境。
保持着导演一惯的荒诞、搞怪与讽刺,也足够好笑。其实这一部还挺简单的,不过非常有趣,足够讽刺,内里保持了惯有的调侃和敏感。嗯,昆汀调侃昆汀确实很好笑。以及,让杜雅尔丹表演依然很棒!
荒诞到一定境界就是严肃了,被婚姻和老婆逼疯的已婚大叔,逐渐丧失人性走上了报复社会的道路。皮衣隐喻了兽性,穿上皮衣那一刻便是兽化的开始,失去尊严久了,便用尽最无羁的方式驳回尊严(成为唯一穿夹克的人),孤独久了,便用尽一切手段博取同情理解(去骗酒吧小妹),直到全身都被鹿皮包裹被兽化,从猎杀到反被猎杀,足够讽刺。最后酒吧小妹继承衣钵,开始新的兽化过程。所以说影片很严肃地发出一个警告,孤独不仅让人可耻还让人可怕。
顺序《低俗小说》,西伯利亚死者传真,开车磨刃风扇外套侠花样砍杀,电影之本质即一起孤独……《轮胎杀人狂》非典型续集,继续用doesn't make sense的逻辑探讨影像叙事之可能,开心
Totally makes sense,这对杜皮约来说可不算什么好事……不如《橡皮轮胎杀手》。
这是天才拍wtf的样子!!!可能是近五年来看过最好的cult片。严丝合缝,insanely hilariously entertaining, 自在逻辑无比通顺又无比奇特,简单直接,但充满了让人直呼牛逼天才的想法。这是真的看完会感觉:别分析电影了,导演拍这片就是等着你们往下跳这个陷阱的。处处都是“嘿嘿,我摆满了隐喻,来呀,来解读呀,来上当啊。” 看聪明人玩幽默太赏心悦目了。
我不喜欢结尾,也不喜欢中间,两个星完全是送给演员的。一切都métaphore的很明显,所谓的荒诞在我看来是捉襟见肘的做作,明显的“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剧本和先行理念,尴尬的剧情细节配置和进展以及结尾让人无法帮导演更进一步扩展到哲学或者精神分析层面。两个好演员撑起来的电影,观影的乐趣极少,大概是自己不够fétichisme,另外摄影方面拍的十分差,又或许是想要表达的几者(影像,主体,物,他者)之间的关系没有很好的表现出来。
有点儿意思,偷窥者汤姆猎鹿人,如果最后被猎人当成鹿杀死会不会更有意思?
吹爆。前一个小时就足矣敲定它是本年度最好笑的喜剧,后半段全程高能,全场观众都在WTF、OMG、HAHAHA之前持续切换,气氛不要再好。“昆汀调侃昆汀”,但此昆汀却把暴力和反身电影玩出更高级的幽默,让人不禁更加确信两件事:1、荒诞派艺术还是要由法国人来教你怎么搞;2、杜雅尔丹真的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