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

HD国语

主演: 杜乐炼,余培展,吴观灵

类型:电影地区:大陆语言:国语年份:2015

 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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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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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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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这四个少年旅程的终点,是另一位少年的死亡

影片《伴我同行》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尸体》。

史蒂芬·金借这篇小说缅怀了自己的少年岁月,导演罗伯·莱纳借这部电影讲述了一段少年往事,并在缅怀之上,又加入了远远大于伤感的一种隐隐的宿命感。

罗伯·莱纳是一位典型的戏比人红的导演。几年后,他更知名的一部电影《危情十日》,同样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同名小说。此外,他还导演了《当哈利遇见莎莉》《怦然心动》《好人寥寥》《遗愿清单》等名片。

但说到我最喜欢他的作品,还是这部1986年的《结伴同行》。

这部电影最先吸引我的,是它的气质

它不同于一般的少年影片或回忆体电影,通常的回忆体电影,都是往日重现,是把时间拨回过去,让往事浮现眼前。

但《伴我同行》不同,它不是“往日重现”,而是“抚今追昔”。

说白了,它是用此刻的眼光去回看往事

这里面有一种距离感,那距离感直观地表现为一种画面的滤镜,像是蒙着岁月的薄雾。

另一方面,它也体现在人物的命运上。

因为站在此刻,所有人物的命运都已是既定的事实。如此再看向彼时,就多了一份格外的关怀

那关怀背后的潜台词是:若知道未来会这样,当初就该对你更好些。至少,也该好好告别。

那种恋恋不舍的味道,简直太迷人了。

将这种味道推向极致的,是影片结尾,四个小伙伴在路口分别。

他们像是提前预知了“永别”一样,每句话、每个微笑、每次回首,都意味深长。

他们当然没有预知能力,有这个能力的,是导演。

是导演为他们安排了那样的再见。

因为只有那样的再见,才配得上他们刚刚一起经历的冒险。

是什么冒险呢?

说来耐人寻味。

这四个孩子整装上路,穿越小镇,趟过河流,进入密林深处,为的是去看另一个孩子的尸体。

他们兴奋极了,想要最先找到失踪男孩的尸体,成为小镇的英雄。

是的,这是一次奔向“死亡”的旅程。

就像人生一样,终点都是同一个。

但驱使他们上路的,除了单纯的“好奇”和突来的“英雄梦”,还有更深的动力。

是什么呢?

随着影片的展开,我们渐渐走进了那个年代,那座小镇和四个孩子的生活。

那是1959年的夏天,一座只住着1281人的凯罗斯小镇。

那座小镇太小了,仿佛一眼就能望到边。但对于镇上的孩子们来说,这里却是他们的全世界。

与小镇边界一样一望可知的,还是每个人的命运。

这里的孩子,很多无法完成学业,早早便进入技校,学一个谋生的手艺。然后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在小镇里耗尽一生。

未来的渺茫的,而影片中的四位少年更窘迫的此刻。

他们各自生活在破碎的家庭里。

克里斯从小生长在一个臭名昭著的家庭,他从不怀疑自己会成长为一个坏人,小镇上的每个人对此也都深信不疑。

维恩的境遇相似,也早已被糟糕的家庭,宣判了糟糕的人生。

泰迪的父亲是个疯子,他曾是战争英雄,不知是否因为战争创伤,使他情绪时常失控,这也让泰迪终日活在对父亲的崇拜与恐惧的撕扯之中,成了个疯狂的孩子。

看上去好一些的,是高迪。

他是以史蒂芬·金为原型的人物,也是整个故事的讲述者。他原本有个不错的家庭,可父母过分偏爱哥哥,直到哥哥意外去世,他们始终没有走出阴影,高迪也成了无人关心的透明人。

正是这样的四个少年,成了最要好的伙伴。

他们时常聚在树屋里,抽烟、打牌、扯淡、傻笑……

尽管他们只有12、3岁,可是无望的未来和困顿的此刻却催着他们过早的成熟。

或许,还不止是早熟,而是早衰。

是的,《伴我同行》中的少年,是早衰的一代。

他们过早地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以至于唯一能够吸引他们的,也只剩下“死亡”。

于是,他们上路了。

他们要去寻找另一位少年的尸体,他们要揭开“死亡”的神秘面纱——这挡在他们面前的最后一道谜题。

终于,他们行走了一天的时间,躲过火车的追逐,听过夜晚土狼的嚎叫,拍掉满身的水蛭,来到了那片树林的深处。

少年的尸体,正扭曲地躺在地上。

只见他睁大了眼睛,满脸是灰,躯体已开始腐朽。

那一刻,同行的四位少年突然明白:原来“死亡”并没有想象中的神秘。相反,它太现实了,也太残忍了,它只意味着一个生命的彻底终结。

与死亡的秘密同时揭晓的,是影片隐藏的主旨:究竟,是什么杀死了这些孩子?

或许是偶然经过的一列火车,是一起横祸。

但更有可能的,是一个烂掉的家庭,是糟糕的父辈和兄长,是不负责任的老师,是一座目光短浅、人言可畏,已经埋没了无数世代的小镇。

影片颇值得玩味的一幕,在尸体边上演。

小镇上的几个混混赶来,想要抢走尸体,霸占功劳。

此时,泰迪和维恩吓得跑走了,而高迪和克里斯勇敢地留下来,用枪指向那几个混混。

影片一直试图为我们建立一种对位,让我们不禁联想那几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就是这四个少年的未来。

但此刻,有两个少年却拿起枪指向了那个未来。

仿佛是一场宣言,宣告自己不要成为那样糟糕的大人。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最终,高迪和克里斯逃离了小镇,一个成了作家,一个成了律师;而泰迪和维恩留在了小镇上,成了小镇的一部分。

这个故事的结局,早已在密林深处有了定论。

那具少年的尸体,在无声地为每个人的未来写下预言

有的人活着,却像是死了。

有的人瞬间长大,告别了过去,到了新的地方重生。

当然,我所说的一切,或许只是这部电影极小的一部分。

我没有写下的,或者说,我无法找到准确预言来描述的,是这部电影更迷人的东西。

那是树林夜晚的篝火旁,高迪给大家讲述的吃派大赛的故事。

那是在铁道旁偶然撞见的一只小鹿。

那是泰迪最后留下的一句道歉。

那是克里斯搂着高迪的肩说:“上天给你了一份礼物,你很会讲故事。你要好好珍惜它。假如你的父母无法保护你,那只好由我来。”

那是一段令人无比怀念,又无限伤感的纯真的情谊。

那段情谊,永远留在了1959年的夏天。

以至于多年以后,已经中年的高迪,在这个故事更遥远的结尾写下了这段话:

我再也没有交过像我12岁时那样的好朋友了。

“大家不都是这样吗?”

 2 ) why do u have to die?

时光飞逝,这最老套的四个字说上千遍,够不够提醒你,还有两个月不到,已经是River Phoenix离开的第十六年。

在这个Labor Day的前一天,我才意识到,刚刚过去的八月,应该是他的三十九岁生日,距离不惑之年仅有一步。电影里的四个伙伴在这一天回到了岩城,然后各自失散。上大学的上大学,做工人的做工人,结婚生子,就像每个人一样。

十多年后的某一天,其中一人在报纸上读到一个律师被刺中喉咙,当场殒命。这个律师,是他十二岁时最好的朋友,这一辈子里不可磨灭的一段友谊时光——他们在垃圾场里气喘吁吁的赛跑,他们跋涉同一条河流,他们含住泪对彼此质问。

究竟有没有人在乎?

有,当然有。

你/他为什么非死不可?

我不知道,朋友。

或许朋友只如同餐馆里面来来去去的打杂小工们,人来人往。然而一则不太起眼的新闻却终于让这作家只身一人对着闪光的电脑屏幕,回忆起十几年前的夏天,于是自问也问天,究竟有没有人在十二岁之后交到更好的朋友,能背着一卷毯子就上路,沿着铁道寻找,to search for a missing kid yet finally found himeself holding a gun, pointing to the face that he would never have had the guts to spit on. He could have pull the trigger, for he knew that someone would stand by him, uncontionally.

这一年,River十六岁,距离他第一次演出仅有一年时间。讲真的,在学校图书馆拿到碟的时候,我甚至没认出来封面上的四个男孩里哪个才是River,但是看到电影里那个有着像是会说话的眼神,吸引你不断靠近的男孩,我便认定了这是他,这个有些chabby的Chris就是在三年后拿到奥斯卡提名,在四年后和Keanu合作,在五年后又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帅气却迷茫着寻找母亲的River,在七年后永远的离开,

留下几部未完成的作品,或许其中的某一个会给他带来一座小金人。

十六年,究竟发生了什么?Keanu在湖边小屋里和另一个时空的情人谈恋爱,在虚拟世界里拯救了整个人类,成了真正大红大紫的偶像,正如River和他开的玩笑——总有一天,你那五亿的粉丝都会看到你这个(裸着的)样子。Gus Van Sant刚刚拍了Milk,政治上十分正确地为同志界的人权斗士树了碑立了传。Johny Depp操着剪刀手,驾着他的海盗船开到了全球,开起了巧克力工厂,然后又成了最血腥的理发师。River的弟弟妹妹都出来演戏了,如果有访问,他们的哥哥时不时是个避不开的话题。

但其实,does anyone really give it a fuck?

总是拿着剧本准时在楼下等着出发的Keanu,还记得到处找衣服被人揪着耳朵下楼的他么?因为他开了这个玩笑,就训了他一晚上的Gus后来有想过找来别人继续完成even cowgirls get the blues么?Johny的酒吧生意怎么样了,要是那天晚上室内的灯光明亮一些呢?弟弟妹妹们,你们的哥哥早在这个年龄就放出光芒,是付出了代价的。

所谓天才,大抵都要付出一些代价的,可能有时候上天的计算失之毫厘,人世中就沧海桑田。又或者,正是因为天才都如流星一闪而过,所以才如此珍贵,如此闪耀。然而希斯尚有最后一部完整的电影,

River又有什么呢?

那16毫米的摄像机,也不知道他到底买了没有。如果有,或许有些残存的影相,但又如何呢?那些残片假使真的是死魂灵,他不是果戈理,谁又愿意把它们从阁楼里翻出来呢?

明知道是痴人说梦,我却真的想问问他,十六岁的他心里可有答案,为什么人一定会离开?可惜这问题,总是生者缅怀逝者,而逝者永不知,于是生者永远没有答案。

于是我就可以一直相信,这凤凰无枝可栖,终于涅槃。

于是我也始终无法释怀,就像那个讲故事想要做导演的男生,为什么别的人都死了,只有最丑的我活了下来?

在这劳动节的前一天,我照样埋首于做作业和做饭之中,间中写了一张支票,另外交了一部分电话费。晚饭时倒上一杯2.99的葡萄酒,咬一口猪排,已经熟透,便庆幸第一次煎就算成功。

正如我时常庆幸,十二岁之后居然也能找到知己,所以才不会在黑夜里害怕。

因为有你常伴左右。

所以请千万,不要离开。

 3 ) “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纯粹的友谊,童年的依偎,好奇与冒险,新鲜感,未知,旅途,夏季,烟与脏话,泥地,不堪与争执,闪火车,踩铁轨,支持与支撑,夜间的促膝长谈,眼泪,笑容灿烂,信心,鼓励。离去,散场,背影。过客。

有些朋友最后也渐渐沦为了点头之交,而我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继续形单影只地走,没有了害怕火车经过的紧张,也没有了在身旁响起的歌声萦绕,有的只是漫无目的且杂草不生的小路,带我们通往不知何时才是终点的远方。

怀念的并不仅仅是他,而是每一个你。那个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在泥地里打滚的夏天,和夜里轮班换岗时,你低声向我展露秘密时的侧脸。那时,恨不得让每一件发生的微小事情都显得惊天动地,这样才不会遗忘掉。可后来,再轰动的事情,都好像不值一提了,只因为我们已经毫无关系,只能在彼此的记忆里,找回一丝思念的回音,以此通讯。

 4 ) 朋友就一场,生命就一趟

腹稿这东西实在应该算不可靠,半个小时前我还暗自信誓旦旦打算一倾衷肠,脑仁儿里风起云涌的编排文章.现在真成了提笔忘字.我那些个殚精竭虑来的巧妙语句都被蚊子吸血顺走了?

这篇文章我的确是早就想写了,<stand by me>名副其实的是我此生最爱的电影,你大可认为这是又一个先入为主的装逼范例,没错,可我就真是不能自拔.我爱这别致的一小时二十八分又四十秒.漂漂亮亮,一句台词,一个场景都割舍不得,这才是艺术品.市井语言来讲,真就如同<水浒>里那鲁达喝令郑屠的"十斤寸金软骨"一般.不带肉腥.

网上关于这部电影的评论文字我看过一些,不愿置可否.诗无达诂.别说一个小小立场,人长一岁,看问题的角度都可能迥然而异.赶在我二十七岁这年,趁着还能瞅见个菊花,断定青春这小杂种还未走远的时候,写文留作回忆.

大部分人,好吧,换个定语.相当一部分人,在欣赏影视作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置换到某个角色中去,感同身受,体味欢乐苦楚.我经常在问自己,尤其是在看这片子的时候:你真的那么想当Gordie,还是说愿意不顾一切的把Gordie的遭遇尽可能在自己身上还原.我不知道,没有答案.

第一次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是在小学大概三,四年级.我的童年是什么样的?现在想来,完全能够用那个流行词汇来形容:"飞扬".没办法否认,我就是个早熟的孩子.在小学的时候干的每一件事,都彻底的超过了同龄人能够接受的道德标尺.硬要对此没缘由的跋扈解释一下的话,只能归结为我家庭对我的高压教育控制.当然也仅仅是我的父母,在两个姓氏的大家庭里,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爬虫.正如Gordie之于他那完全可以算做混帐的家长来说,是个象局外人的存在,是个和他哥哥相比一文不值的家伙.在一个孩子十二岁的时候,能觉察到这些冷眼漠视是很有必要愤懑一下的,这值得愤懑,也恰恰可以成为叛逆的动机.这里需要作个注脚,早熟的成因可不简单就是能归结为多看几本书,多接触些超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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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二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个叫杨君的孩子.长的精壮,却眉眼疏细.不清楚原因,反正每次结成小帮派互相玩些战争游戏,我总是和他针锋相对.在暑假的某个下午,我们依旧分成两派,用石子和木棍互相攻击.某颗流弹让我彻底陷入疯狂状态,我拿着一根树枝追逐着敌手,我是期待和杨君一较高下的.我也理所应当的凭借着怒不可遏的气势给他的右耳根留下一道淌着血的伤口.他哭着跑回了家.后来我惶恐的在家里闷了好久,也没有等到诸如他携家属上门一讨公道的局面发生.就这样,暑假结束了.开学的第一天,班主任在课堂上宣布了一件事情:杨君在和家长去青岛旅游的时候,溺水身亡了.我只记得当时自己哭的快要窒息,停不下来.从那个时候起,死亡的可怕和那些愧疚在我心里扎根,破土蔓延而生.我在哭什么?我也不能言尽其详.光是身边的小朋友永远离开自己这一点,就可以让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灵魂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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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比一般的孩子更深刻的接近了死亡.我的人生观就拥有了一个更深邃更难以触及的底线-有什么事情能比死亡还要可怕呢.

在电视台的译制片栏目里,我断续的看完了<stand by me>.孩子是会在意和自己同龄的生活演绎的,那时我还远不能体会片子所带来的深刻哲理.我最感兴趣的,就是那个中文配音叫"猪油仔儿"的家伙的故事,英文是"Lardass".尤其是那一段关于轰鸣如火车的肚皮,和畅快喷涌的呕吐物的描写,简直精彩极了.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寻找着蓖麻油,然后炮制那个刺激的混合后生吞鸡蛋的幸福场景.这个故事在当时的我看来,出现在电影里的唯一意义就是传达了四个不得志的孩子的卑微抗争观念,完成了一种纯粹的,简单的,无成本的暴戾输出.

的确,一个小学生是表达不出这层含义的,但我,就真的就是想到了这个意思.对于死亡,以及死亡标志的尸体的好奇,在当时的我看来反而并不那么重要.不过,电影是根据 的小说<The Body>改编的.在寻觅那具并不太神秘的却又是全片唯一线索的尸体的过程中,四个孩子完成了各自的心路历程.我更想将那具尸体当成一块路牌,没错,U形弯的路牌.执着,坚韧,戏噱,茫然,每一种或贯穿始终,或半路丛生的情绪都在路牌面前烟消云散.这是自然而然的过程,路牌只是起到了一个节点的作用,路途才是这微妙化学反应的作用时间和催化剂.Gordie的感情在枪击事件之后结束了释放,宿命感让我宁肯相信这是他人生中最认真的一次为了维护友谊和自己的尊严进行的抗争.无论从传统故事安排的脉络还是从四个孩子性格角度讲,这样的抗争有些顺理成章.弱者奋起的桥段,我们都太熟悉不过.但影片所布置的故事空间,就更典型的把这个部分交代的详细清楚.这次旅行,在物理环境上是开放的,而在情感环境上,则完全是属于四个孩子的小气场.一颦一笑,每一个情绪波动都在三双眼睛的关注下显露无遗.所以那些表达的愿望,本性,随同着情感一起被放大,赤裸裸的争先恐后去标榜.这是只属于四个孩子的派对,想要破坏?对不起,Gordie的枪正对着你.而正是这个洒脱的动作,打破了旅行一贯的节奏,宣告了结束.一切的一切,在U形路牌前,转身,离开.

Vern Gordie Teddy Chris

第二次看这部片子,是在高中.完整的,不留缺漏的看了一遍.我清楚记得,是在一个女同学家里,几个人先是观赏完Pitt的<Legends of the Fall>,然后我独自看完<stand by me>.对于前面那部,我是提不起精神的,中途数次睡去.女生们倒是因为Pitt的俊朗而唏嘘不已.等到放映第二部片子,大家都兴趣索然,其实应该说前面的专注消耗了大半精力,所以有人散去.而我完全是无意间发现了这部儿时喜欢的电影,遂振奋的全神贯注观赏完毕.我在对细节观察的偏执程度相当的异于常人.我兴趣盎然的记录着一个个有玩味可能的部分.Teddy的发型变化,Gordie的漫画,帮派小青年的刺青,闪火车的技巧,甚至到水蛭.这是种自我调剂的方式.与小学,初中的叛逆不同,高中的我已经收敛了许多,我稍微学会了如何委曲求全,尽管不能隐痕消迹,至少我得换个样儿生存.这片子的出现则再次了触动了我.

因为哥哥的去世,而让自己的家庭地位突现得尴尬无比的Gordie,父亲患有精神症状,自己却苦苦支撑一个伟大越战英雄形象的Teddy,智商不大正常的Vern,被所有人都当作是无赖,笃定毫无前途的Chris.四个孩子承担了不该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压力.在影片的四个时刻,孩子们都选择了哭泣,无助的尽头,示弱才是唯一的选择.所幸,他们都各自拥有了依靠.这是一个对生存意义本身的挫败过程.我们都曾在不同的时期思考过,什么才是我生于世的缘故,而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寻求认同感和存在感,几乎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影片也无时无刻不在反映着这一点,Teddy的闪火车游戏,Chris作为领袖的几次挺身而出,甚至包括那几个小混混,都试图通过寻找尸体的方式,来达到让社会认可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自我怀疑和不自信层出不穷,友谊成了互相扶持的唯一动力,这种友谊,也无非可以当作是四个生活中的loser的存在感的包含成分.在片尾,Chris这样问到:"I'm never gonna get out of this town,am I, Gordie?"这句话的出现很有些隐喻的味道.Chris在经历了一番和伙伴患难与共之后,却再次产生了自我认知上的怀疑.首先,他的落寞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是四个孩子的头儿,在最后的关键时刻,却让Gordie拯救了大家.这种不得已的换位,虽然再度巩固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也彻底冲毁了Chris的自信,和那些本就岌岌可危的存在感.再有,对于Gordie的信赖,和笃定他一定成功的信念,象面镜子一样反照出自己的渺小,他害怕自己真的就如同一个无赖那样苟活下去,他想要从这面自己深信不疑的镜子里望到一个事实,一个足够让他塌实的事实.Gordie用平淡的语气,传达了Chris想要的坚定,是的,"You can do anything you want, man."这时,寄存了所有人快乐悲伤的小镇,却化身成为了囚禁灵魂的牢笼,离开,才是唯一的目的,才是必须要做的事.

第三次看这部片子,是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即将和许多同学挥手作别,煽情的场面是难免的.我是个有两种性格的人,我喜欢把自己快乐的样子给所有人看.这在另一个方面,可以说我掩盖了自己的真实情感.在常乐村的那个二楼小单间里,我在片尾曲响起的同时,眼睛却开始潮湿.

朋友,是一辈子的事.别傻了,谁会信这种鬼话.当你逐渐习惯了那些往常勾肩搭背的哥们从频繁的电话到三五年都不见得在QQ上回你一句,当你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收到飞黄腾达的同学结婚的请柬.告诉我,你在想什么?

真的就如同黑色屏幕上那几行绿字一样.多说无益.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情绪所致,我不能将文章写完了.这又是我半途而废的作风.暂且这样吧.

 5 ) 那个曾经的玩伴永远去了

《伴我同行》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影片。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尸体》,曾经荣获1987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1987年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讲述了日后成为作家的戈迪在12岁时与三个死党克里斯、泰迪、维恩一起,沿铁路去寻找一具同龄男孩尸体的故事。一路上,他们躲过狼犬追逐,在铁桥上险遭火车追撞,陷入布满水蛭的森林沼泽……
  那是非常普通的一天,一则《克里斯律师在餐厅劝架不成反遭杀害》的报纸新闻出现在作家戈迪的面前。这个场景,就如《天堂电影院》里的萨尔瓦托听到姜卡尔多小镇打来的电话一般,唤醒了已被尘封的岁月中浓郁的温暖与怅然。镜头一再逼近,戈迪陷入无限的回忆之中......身边有两个小孩骑车并肩经过,戈迪仿佛看到了十二岁时与好友克里斯在一起的自己......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却恍如昨日。
  面对逝去的青春以及青春岁月中永远离开的人,我们始终充满梦想。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生活在一切未及就绪时一往向前。曾经被时间狡猾的静谧所骗,认定长大只是一个太过遥远而又极不现实的说法。恍然一瞬间,发现自己已然长大成人,穿梭于高楼大厦之间,找寻自己的航线。恰如生来如此。
  在戈迪的回忆里,十二岁那年的他们,疯狂而快乐,单纯而脆弱。香气肆溢的时光里,戈迪他们抽烟、玩扑克、吹牛、爬铁门、讨论女人的胸部...... 能找到低级恶心的新字眼来调侃朋友的母亲,是件有面子的事情。树上的小木屋是他们的窝,还设有敲门暗号。
  这是性格迥异的四个孩子。优秀的哥哥意外死亡,戈迪长期被父母冷漠。在爸爸偏执的看法里,戈迪的朋友是“一个小偷,两个傻瓜”,而戈迪并不这么认为。
  这样的四个小孩,为了当“英雄”,他们踏上了寻找尸体的旅程,相伴长途跋涉……单纯明亮的心与结伴而行的行程让人羡慕。
  在儿时的世界中,友谊的重要性仅次于家庭,有时甚至重于家庭。途经垃圾场,那一刻,四个小孩应有尽有,因为他们发现了自己,而且知道要做什么。那是种奇怪的感觉。即使前面的路很远,充满未知的危险,被垃圾场主人的狗咬,被火车差点撞到,被水蛭咬……但他们都会继续前行……
  克里斯说:“我永远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家庭背景给了他太沉重的压力。他想要逃离。人生最大的不堪,是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他是幸运的,戈迪告诉他:“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也许,他的是有力量,但这句话让他更加坚定。
  戈迪很会讲故事。因为被父母忽视,他觉得自己成不了器。克里斯生气的对戈迪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是你的爸爸。……小孩子没有人看着,就会糟蹋东西。”这样的场景,让人动容。只有克里斯清楚,哪里才是戈迪的航线。记忆中,也曾有人就这么冲我们沉睡消极的心志敲过警钟啊!
  转眼,克里斯通过努力考上大学,当上了律师。听说维恩后来在农场开起重机。泰迪一直想参军,因为视力和耳力问题未能如愿。入过一阵牢,现在打零工。戈迪终于成为了作家。
  那些陪我们走过一段路的人,有些渐渐成为了生命中的过客,就象路上的行人一样。而有些则在岁月的沉淀中越发清楚。虽然已经很多年不见克里斯了,但是,戈迪依旧思念他。时间很长,戈迪却再也没有交到像十二岁时那样的朋友,再也无法找回当年明月,肝胆相照。
  在英雄的传记里,作者从来不说他的软弱和忧愁。童年,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才会屏蔽曾经的伤心,显得无所忧虑。在通向死尸的路程上,戈迪的生命始终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地过来的,当然也应该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诀了。”
  戈迪一直在面对死亡,恰如生命本身便是生老病死。之前,哥哥出车祸去世。接着,同龄男孩被火车撞死。成年以后,好友克里斯因劝架被人杀害。死亡的意外,始终说不清道不明让人无力又无措。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弗兰克林说:“我们在25岁时就已经死了,只不过到了75岁才被埋葬!”
  死亡对于死者的意义,我们不得而知。生前,他仍旧在筹划自己的远虑和近忧。克里斯一定还有更多的案件要处理,在律师行业备受尊敬,可能他已经有了很好的家庭……同龄男孩还来不及长大……戈迪的哥哥可能是下一个世界足球王子……死亡是一个彻底的阻断,让这一切嘎然而止!
  死亡对于生者的意义,就丰富了许多。陌生人的死,可能只是新闻和数字,最多引起同情。第一次见到死尸,戈迪刚过12岁。同龄男孩的死,对于年幼的他们来说,新鲜而刺激,这可能让他们成为英雄。有时,死者会成全生者的生命价值。好比战场上的输赢,好比那些艺术家,生前穷困潦倒,死后,他的作品却能养活一群专门对他评头论足的人。
  而死亡毕竟是令人敬畏的。“去看一个死了的孩子,不应该是像去参加一个舞会一样。”经过遭遇水蛭的厄运后,戈迪渐渐对生命产生了敬畏。终于来到了尸体旁,所有人都秉住了呼吸。死亡以最直观的方式,震撼着这些幼小的心灵,并给予其勇气。当那几个不务正业的青年要抢走尸体回去炫耀时,克里斯勇敢的挡在了前面,就像英雄,即使那个拿刀的家伙会杀掉他。
  再次回到小镇,那里已经不再是他们的整个世界。
  朋友的死,是一种精神的缺失。所谓“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友情对于人生的支撑,恰如一种信仰,给了生命安慰与体谅。看到克里斯的死讯时,戈迪不再像十二岁见到听到死亡时那样震惊。成年的他没有悲痛。在另一种意义上,死亡成全了生命的无常。生者默然无语。逝去的时光显得弥足珍贵,散发出淡淡香气。主演瑞凡·菲尼克斯后来演过《我自己的爱达荷》,可惜之后便吸毒离世了。影片仿佛很有预见性。
  而亲人的死,是一种灵肉的破坏,鲜有人超脱。生命永世背负起了这种破坏,人变得残疾。时光轰隆隆向前,你不知道会在那个点,这种残障就跑出来,打碎一切勇气。在杂货店买东西时,在睡梦中,戈迪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哥哥。荒凉而茫然。见到同龄男孩的尸体时,他终于崩溃。如果不是克里斯,这些差点就毁了他的前程。
  死亡不是终结,而成为线索,在心底。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热泪会流下,也会收起。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气馁的。离别,总会补偿一种在相聚时无法得到的心情。如果在离别之后,一切的记忆反而更加清晰,所有相聚时被忽略了的细节也都一一想起,并且在心底反复地温习。所说的每一句话在回溯时都有了一层更深的含意,每一段景物的变化在回首之时也都有了一层更温柔的光泽。那么,离别也可以不必气馁。
  我现在所需的是道路,是的,道路,冒着雨,踩着泥泞,穿过森林,跨过草原,去往天涯海角。好朋友成了最初的导师。一个仅仅陪伴着你,就可以改变你的生活,让你相信活着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的人。你会看到,有一扇门,正在等待你的打开。当戈迪低落的时候,整个世界黑暗空荡,克里斯在精神上搀扶起他,使那个世界变得明亮充实。他们相伴度过艰难,悲伤以及失落的日子。迷失方向,给与彼此指引,携同前行。握着你的手,他告诉你一切都会好起来。
  生活的角角落落,充满了有趣或无趣的人。很多时候,有些路是非要一个人去跋涉的。路再长再远,夜再黑再暗,也得独自默默地走下去。那些曾经给予过温暖的人,已经看不到了,但思念会记住他们。总有那时,终于得以和一切隔离,诸如忧伤喜悦以及种种有害无益的情绪。时光像金子一样,让人急切的不想浪费掉哪怕一秒钟的时间。从此,在心中纵横交错的,都是光亮的轨道。

 6 ) 很宿命。

一种性格决定了一种命运。而对于这些孩子们来说,影响他们性格最深的就是他们背后的家庭。最最在乎也最伤人的地方。

 短评

不要走在我后面,因为我可能不会引路, 不要走在我前面,因为我可能不会跟随; 请走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朋友。也许以后,我们再也交不到十二岁时遇到的那群朋友。

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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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我这年龄该做的事,我一辈子只年轻一次。”2014.11.23泸定县冷碛镇

9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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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哪找的这么一帮少年老成演技精湛的孩子……

13分钟前
  • 维城乱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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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16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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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没有朋友,这辈子也就没了。

20分钟前
  • 皮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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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电影简简单单,一如儿时的友谊,却难寻觅。★★★★

24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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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真挚,不浮夸的好片子,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动人的故事。简单却直击人心。不过那个结尾也太TM敷衍了吧!!!并且这片真的很基阿。。。。CP感太强烈

29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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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用情节丰满人物,这是每个编剧都该学的基本功。

33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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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这种感觉:少年时期的好朋友不会陪伴你一生,但他们是你这辈子交过的最好的朋友。

38分钟前
  • 大-燕-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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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心迷宫很像 围绕一桩死亡 展现一个走下坡路的镇子 讲故事和大孩子段落强调了这种绝望 这种成长环境令斯蒂芬金投向恐怖文学 有幸拥有天资的人努力想逃出怪圈循环 从他们的视角看过去其他人有些可怜 小团伙永远由领袖+军师+疯子+傻子组成 只有带头的两个惺惺相惜 以更有代入感的死亡平添惆怅

40分钟前
  • 柴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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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电影中一样,我会永远记得自己12岁那年,夏日的草木之中渗漏下来的阳光。

41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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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45分钟前
  • UrthónaD'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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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龄男孩的尸体宣告他们的童年也在这天死去

47分钟前
  • 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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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stand by us的朋友能有几个?

52分钟前
  • Haz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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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night has come,And the land is dark,And the moon is the only Light we'll see,Oh I won't be afraid,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by me

56分钟前
  • 蚂蚁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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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只能换回近乎残酷的惋惜——我怀念过去,却毫不怀念现在的你。

58分钟前
  • 萨嘎摩哆熊猫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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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好,几个就足够。

60分钟前
  • 晚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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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关于青春与成长的忧郁孤独迷茫,全在River Phoenix的双眸里面了。

1小时前
  • 陀螺凡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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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因为他的简单,给他打了三星。现在,我因为他的单纯,要给他10星。我老了

1小时前
  • 马克爱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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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很残酷,就像eason歌里唱的,“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但还是感谢这场不可思议的相遇 ps:竟然是1986年8月的巨蟹座电影,年纪跟我一样大,果然具有巨蟹座特有的温情脉脉

1小时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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