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伙计赶火车。他戴着一副手套,结果掉了一只在站台上,他没注意到。他上了火车,坐到窗边,意识到自己手上只剩一只手套,但火车已经开动了。他怎么做?他打开了窗户,将另一只手套也扔向站台。这样,拿到第一只手套的人,就能有完整的一副了。”
寻找意义?
张大春曾在《小说稗类》中对寓言作过一通精妙的评论:
当一则寓言所指涉的寓意是如此可移易或可反转的时候,我们又如何将之视为一种教训或真理的载体?或者,寓言结尾处的寓意部分——也就是一再以“这个故事说的是……”形式所带出的那段话,只不过是寓言作者或编者为了让一个现实世界中无法存在的荒诞故事(如:狐狸请鹳鸟吃饭,青蛙想和牛比试身躯大小等)能够和现实世界容有较多的“意义上的联系”而设计的言说而已。
在此基础上,他更进一步,议论起小说来:
人们无法想象小说像一个力士所干下的“无的放矢”的勾当。一部小说容纳了多少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角色,他们却像现实世界中的活人一般说着人话,干着人事——这难道不比狐狸能请鹳鸟吃饭、青蛙比牛更肥大之类的故事更加荒怪吗?正因其荒怪,小说也就犹如寓言一般也有了它符号学上的需要:它必须具备一个寓意,它必须有所指涉,它不能一箭射出,不知所终,它得落在一块可以供读它的人为它画上靶位的墙上、地上或者什么东西上。
如果说应试教育害人的地方有哪些,首当其冲的一条或许就是令读者、观众总是不由自主的在其所读、所看的作品中寻找意义;妄图在阅读、观看完毕后能想出一条“所以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的结语。然而,倘若每个故事都能如此简单的归结成一句金玉良言,那作者又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地去构建那些庞杂而精致的剧情?在这寻找意义的旅途中,我们会不会错失了作者暗藏在“罔两”之处的其他趣味?
个人以为,文首的寓言是对《冰血暴》第一季最为精准的总结(让我们小心那种想要给万物赋予意义的本能):讯问完毕,莱斯特犹疑着向门口走去,他心中有一条辩解想要告诉莫莉:“我绝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那种(邪恶的)野兽。“于是莫莉给他讲了这个小故事,这个模棱两可、意味不明的关于手套的故事。
我曾对这个故事困惑不解。在听完这个故事的一瞬间我有一个想法,我认为莫莉的故事是个反讽,那个扔掉手套的人虽然说着,“捡到手套的人,就能拿到整副手套了”,但这不过是自我安慰——因为仅剩的一只手套于他无用,还让他显得很蠢。对我来说,这符合莱斯特转变——从开始的懦弱、胆怯到最终的精明算计、自我陶醉。当然,我的看法显然非常小众,与网络上的各种解读都格格不入(常见的解读是莫莉将莱斯特比作一只手套,马尔沃则是另一只等),不过这应该恰是本剧的魅力所在——“作品摊展开来,其中不尽是可兹辨识的明确答案,不尽是借由种种知识工具所能垦掘出来的符旨或意义;铺展开来的还有‘罔两’(这个‘似是而非也’的名字)和‘景’(这个‘似是而非也’的本质)一般的奥秘。”(小说稗类 P62)
荒诞
《冰血暴》有其荒诞的美感。自第一季起,剧作者便不依不饶地在片头打出那个巨大的反喻:“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荒诞一词于存在主义中预示着生命无意义、矛盾、失序的状态。加缪在《西西弗神话》第一个章节便讨论了“荒诞与自杀”:“自杀,在某种意义上,像在情节剧里那样,等于自供。就是自供跟不上生活,抑或不理解人生。……所有想过自杀的健全人,无需更多的解释便能承认,这种荒诞感和想望死亡有着直接的关系。”
哲学意味上的荒诞总是脱不开与死亡的纠缠。在一个没有“至高意义”的世界里,寻找活下去的理由看起来应是重中之重。然而,即使精神上认知了生命的无序,肉体却畏惧毁灭,这矛盾所诞生的罅隙,便是荒诞寄附的空间。
有人将马尔沃形容成恶魔,一个在人间引发堕落的魔鬼,冷血、无情。不过,在我看来,他不是 “恶魔”、“魔鬼”,也不是加缪笔下指向普通人的“荒诞人”,他是“荒诞”本身。他自始至终带有一种游离感——虽然剧作者在其谨慎的逻辑框架下将其包装成一个合理的“无所不能之人”(至少在第二季和第一季前九集中是如此),但他的形象始终是不可信的——他宛如一个寓言,利刃般直直插入生活,刺破生活安全的表象,以冷酷、轻蔑的姿态向众人发起挑战,要求他们思考,打破他们赖以生存的秩序,将他们导向死亡。
盖斯第一次拦下马尔沃的车,马尔沃说:“我们可以那样做。你找我要文件,我告诉你,这不是我的车,是我借来的……看看事情会怎么发展。我们可以那样做。或者你可以回你的车,然后走开。”“我为什么要那样做?”“因为有些路你不该走。因为地图上以前会标明‘那里有龙’,现在不标了,但那并不意味着那里没有龙。我告诉你会发生什么事吧,格林利警官,我要摇上车窗,然后开走,你就回家去找你的女儿。每隔几年,你会看着她的脸,知道你还活着,因为你在特定的夜晚,选择不走特定的道路,你选择走向光明而不是黑暗,你明白吗?”
盖斯是个知足的人。冰天雪地中,他坐在警车里喝热咖啡,通过对讲机与女儿聊冰球和作业。他是个好人,在与马尔沃发生接触前,他从未考虑过自己的死亡;在这场对话之后,盖斯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表象之下的失序,并由此开始抗争——在第五集中,盖斯的邻居向他讲述了一个关于想要拯救全世界苦难之人的寓言,邻居说:“只有蠢人才觉得自己能解决全世界的问题。”盖斯则回答:“但你总得试试,是吧?”。
在我看来,剧作者对于荒诞的看法是批判性的,第二季中,诺琳热爱阅读加缪的小说,把加缪的话当成金科玉律,她对贝琪说:
“加缪说知道我们会死这一点让生活变得无趣。”
贝琪则回答:
“好吧,我不知道加缪是谁,但我猜他一定没有一个六岁的女儿。”
这与盖斯的剧情似乎进行了呼应。盖斯与莫莉最终赢得了平静与希望,他们是这部剧集中为数不多获得幸福的人,他们并没有成为加缪的“荒诞人”,而是在生活中对抗,并寻找出路——这也是我理解之下,为何最终要由盖斯去杀死马尔沃的原因,即借由杀死荒诞的代表,而获得一种出路。
荒诞人
本剧中,剧作者有意无意地设置了许多“荒诞人”。最突出的或许是继任的警察局长比尔。我相信大家在观看剧集的时候会对这个天真的老家伙感到抓狂。成为局长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布置办公室,并在此期间漫不经心的与莫莉交谈:“我要确保你知道应该专注的突破口,查查路过的车辆,找找头上有伤的人,问问隔壁镇有没有类似的案子。别再烦可怜的莱斯特了。”对于“荒诞人”而言,“他并非对怀念一窍不通,但喜爱自己的勇气和推理胜过怀念。”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第五集那短暂的清明时刻之后(意识到也许莫莉是对的,莱斯特与一切都脱不了干系),一旦得到了一个更显著、更简单、更符合自己理念的谜底,他便义无反顾的全盘接受,再也听不得任何其他解释,也看不见逻辑上的漏洞。当马尔沃最终被众人揭示,比尔再也无法躲避这个超越他推理局限的存在时,他便垮掉了。他说:“这案子结束后我就不干了。我要辞职。我没这个胆子。戴着警徽,看着人们干得出来的事,那种残酷……我以前总是积极看世界,看人,总往最好的想。如今我小心翼翼,心绪不宁。这份工作如今让我一边喝酒,一边盯着壁炉。我从未想要成为这样的人,思考一些很宏观的东西,譬如事情的本质……我所想要的只是一堆煎饼和一辆8缸发动机的汽车。”
比尔的话显示了他作为“荒诞人”的自知,他曾积极地看待世界,正如加缪所描述的:
勇气教他义无反顾地生活,教他知足常乐,而推理教他认识自己的局限。虽然确信他的自由已到尽头,他的反抗没有前途,他的意识可能消亡,但他在自己生命的时间内继续冒险。这就是他的能力范围,就是他的行动,他审视自己的行动,而排除一切评判。
……至于其他的道德(我也指背德),荒诞人只要发现世人一味为其辩护,他就没什么好辩护的了。
但马尔沃的出现却是迎头痛击。马尔沃有着一种更高层的生活,一种脱离普通人的生活,在某种层面上或许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但这种生活对于比尔来说是不诚实的,或者说是无法接受并被理解的。
除了比尔之外,此类“荒诞人”在剧中比比皆是。莱斯特的第二任妻子、莱斯特的弟弟、凤凰超市老板的儿子、警局前台、两个FBI探员等等(第二季最为突出的人物应该是那一对倒霉的小夫妻)……几乎所有那些碌碌无为的非主要角色都沦为了剧作者笔下的“荒诞人”,他们全盘接受自己,活在当下,不相信未来和永恒(甚至不去思考这些),也不寄希望于上帝,而这积极与热情在马尔沃的轻蔑前显得可悲与可笑。
总结
欣赏本剧的大忌之一,或许就是想要在所有这些零零总总之中找出那个“这意味着……”的结语。“伟大的作品,其蕴涵的意义总比有意表达的要多。”这亦是我对本剧的看法。所以最后,我想总结一下第一季里一些好玩的意象,以此收尾:
1、 莱斯特家的海报
2、 超市办公室的王冠背景,与之后家中的彩绘玻璃对应。
3、 比尔的办公室
杀手Malvo就是魔鬼。人类可以出于名利愤怒而作恶,但Malvo的兴奋点只在引诱人类堕落,那一箱录音带就是他的战利品名录。伴随着邪恶的是超强的能力。你简直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他不能做的:牙医?牧师?律师? 这几个角色恰好是美国社会中被视作砥柱中流、受人尊敬的职业。万国的荣华对Malvo来说都是信手拈来,但是他的兴趣却只在腐蚀、毁灭人类。现在这个游荡的魔鬼来到了明尼苏达,一个冰封之地。此地最大的族群是德国后裔,操着奇怪的斯堪的纳维亚口音英语。主要城市的人口均不超过十万:封闭、保守、平庸。身材肥硕的女警,懦弱无能的单身父亲,经历中年危机的保险推销员,充分代表了当地的气质。他们只是一群固守Rule的笨蛋,当他们不慎遇到完美的魔鬼,似乎已注定遭受厄运。
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尽管魔鬼大闹一番,付出了几条人命,最终还是死于他看不上眼的小人物之手。他被左轮手枪连发五枪击毙的场景看似非常具有那个寓言中所说的“英雄气概”:一只挣脱陷阱的狼,却最终死于失血。但仔细想来却并非如此。Malvo的失败完全来自他的愚蠢,比如和酒店老板娘喋喋不休的讲关于宠物的笑话,以至于被人留下深刻印象;一定要偷红色的法拉利作案,轻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警觉(如果不是红色法拉利Grimly就没法这么轻易就发现他的藏身之地);干掉Fargo的黑社会和笨蛋杀手虽然非常帅气,但如果一开始不惹事杀死Hess,也就没有这些波澜;在医院里治疗伤口,和Lester谈论杀人,在第一话就被女警联想到真相…… Fargo中有很多一本正经犯蠢的人物,但其中最隐蔽却也最典型的正是这位Malvo魔鬼先生:破绽百出,左支右拙,其实是个蠢材,却能够蛊惑人心。
这就是外来的腐化可怕之处。
Lester处在小镇的封闭秩序的底层与边缘,他并非不属于这个Community(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却对自己的位置不满意。他是整个秩序的那块松动的部分,是阶级社会中的流氓无产者。对他而言Malvo就是“外来的真理”,一种带着新鲜味道的救世神话——我们是不是有点熟悉——带有砸烂不公正的枷锁——唠唠叨叨的老婆、貌合神离的兄弟、欺软怕硬的同学——的“解放力量”。但事实证明,解放出来的不仅仅有力量,还有他的兽性,秩序对他的一切枷锁,其实都是让他免于毁灭的保护。他所不满意的这一切,诚然有不公正的部分(这也是为何Malvo的蛊惑能够在他身上生效),却说到底代表了一种正常状态。这种正常构成了生而自由的人类无所不在的枷锁,无比乏味、迟钝,但也对外来的异物有着近乎本能的排斥力。
到最后,所有外来的人物都死掉了。
一切波澜都来源于Malvo这个“外物”的入侵,Lester由于他的腐蚀,也变成了“外物”,一个感染体,他能够蒙混过关不是因为他的聪明,而是他利用了自己的身份,在这个Community里,所有人都彼此认识,所有人都彼此保护。警长说我认识这个人十几年了,他不可能是凶手,在正常情况下,警长的判断并非不对。小镇最后清除了感染,在血腥后恢复健康,仿佛经历一场异常重大的炎症。Bill警长说:“我要辞职,我发现有很多事情变了,变得恐怖。”这就是他对触目惊心的感染与腐化的直观感受。但女警一家——作为免疫的白细胞——承担起了责任,继续捍卫整个Community的健康,守望不息。Grimly在最后遇到Malvo后说,我解开你的谜团的,Malvo似乎略带期待的说:然后呢?似乎又在找机会施展话术,但Grimly没有给他机会,果断地开枪击毙他。
如果把电视剧版Fargo和狗镇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二者构成奇妙的对位。狗镇讽刺美国乡镇精神的“虚伪”和“愚昧”,好像是Malvo在告诉Lester那个“可怖的真理”:你以为这里有规则么?其实并没有。(用某种哲学黑话来说,就是:并不存在可以称之为道德实体的那种东西),所有人都是在假装,只要时机合适,你们都会露出野兽的“本来面目”——一种魔鬼称之为“诚实”的德性。但Fargo却告诉我们:在魔鬼花言巧语的能力与机智面前,平庸而愚钝的正义是不可战胜的:这不需要进一步的解释,也不需要进一步的探究。我们只需要在剧终满意地默念:上帝保佑美国。
电视剧嘛,不用太找剧情BUG了......比如说一定是有笨得你冒火的警察,一定会让杀手于千钧一发时逃脱.....我喜欢这个剧,只是因为科恩兄弟,那些招牌式的人物塑造和救赎主题(其实是说无可救赎),特别是对于经典故事套路的颠覆----尽管这一切被兑了水。
关于人性善恶强弱的探究,已完全超过普通美剧的层面----也难怪有人说美剧越来越文艺。
整个故事不是以破案为主要情节线索的 ,或者说,如果你按照破案这个线索来看的话,你肯定被缓慢的节奏催眠。这不是一个女警终于擒拿冷血杀手的故事。
主要是展现这么一个罪恶冷漠的环境里,杀戮对于人物心灵的侵蚀,人物在每个路口的选择和内心拷问...所以很多枝节都是围绕人物内心的塑造,特别是人性的弱点。咋看之下,拖沓冗长....细心体会进去,像读一部风景粗犷、对话细腻的西部小说,兼有公路片特质。
一个长期被老婆欺压的不得志小职员,心里会怎么想那些欺压他的人?
一个胆小怕事、为了女儿平安而不敢面对罪犯的中年警察,要怎么面对这个职业?
一个找不到老公,只能以敬业和玩命工作为乐趣的胖女警,将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
一个智勇双全的冷血杀手,会怎么对待弱肉强食的社会?
科恩兄弟的故事里,偶然性的巧合与荒谬的人物轨迹,在此依然明确----所以看一半就猜到,结案肯定还是得让那两个罪犯碰面------这既是因果,也是时间的逻辑。案件不是警察破的,而是由于罪犯的天性和故事的开端起因。无论象征正义的警察还是坏事做绝的杀手,都能力有限,都不是通常认知上的为了职业奉献的典型,都是趋利避害的普通人,都象被预定好的命运牵着走的木偶。这是和通常的探案集特别不同之处。
那个小老鼠般惊恐狡诈的保险公司职员,是人类鼠性和鸡贼的集中体现,在我印象中,只有科恩兄弟的故事,能赋予此类人物魂一般的准确刻画以及滑稽可笑的细节。他落入陷阱的起因,是因为他没能在杀手问他是否要报复侮辱他的人时,及时说不,这是一个偶然。但杀手似乎把罪恶的人性能量传递给了他,使他自以为知道了这个冷酷世界的真相,有了愤怒的勇气。其后,他想逃脱惩罚,他不相信善恶有报。他的几乎所有动机,都是为了逃跑...渐渐地,这种逃跑培养了他的犯罪能力,发现可以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报复别人、达到自我保护。这是人类中弱者的典型。那个杀手是个人性泯灭的典型,好胜逞强,自认上帝,自认先知,洞察人心中的恐惧,能控制一切,报复心和被人尊重和需要是他生存的动力,制造混乱、看见人类为了利益自相残杀是他的乐趣,他是强者的象征------是编剧用来颠覆圣经的重要一笔。他偶然起念,帮保险公司职员报复车行老板(不要忘了,他杀车行老板之前,先见了一面,才真正起了杀心),引发了后面一系列事件。
天灾人祸是科恩兄弟的招牌菜,超市大王还钱赎罪之后,发现空中落下的鱼砸翻了儿子的车,儿子死去----救赎与因果报应,在此遭到嘲弄。而胆小的邮递员,在脱离警察身份后,却反而破了案(执法机构的无能可笑啊!)。实际他开枪打死杀手并非出于声张正义,而是担心杀手会对自己怀孕的妻子不利,这是完全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这是这部剧集中我个人最喜欢的人物,他被编导赋予了同情与安慰,他具备普通人的平庸与善良,知足,并甘于碌碌无为,知道活着就是天赐,结尾时,他的妻子,那个原本一心要破案的女警英雄对他说,奖励应该给你,我已经当了局长-----正反映出她受到丈夫影响后对活着这件事的朴素认知----公平补偿心理。
通常认知上的善恶是非,在这个故事中经常处于模糊境地。人物行事,和性格以及对于善恶的认识息息相关,勇气和强弱转换,伟大和可笑一线之间.....
最主要的这四个人物,以及他们性格的刻画,组成了这个戏仿趣味浓厚的故事。个人最喜欢的是头尾两集,人物命运和因果完整咬合,既不落俗套又情理之中。小老鼠莱斯特死于逃命中的冰湖,应验了那句话:人生如履薄冰;女警当上了局长;邮差彰显了勇气得到嘉奖。
总体来说,这是偏近于严谨的严肃写作的一部故事集,很多对话的勾连妙用,需要看的比较仔细才能领会,因为要传达的信息,隐藏在里面。举个例子吧,在最后一集中,女警察召开全局会议,布置全镇搜索杀手,她说:“要在主干道上布置哨卡和搜寻”,这时,一个坐在底下的警察举手,要求发表意见。这个警察说:“全镇的主干道是三条,是三角形,而不是一条。”女警点点头,没回应他。
这个细节看起来是和剧情无关的,因为和后面的破案并无联系,但其实另有深意。从这个不合时宜的插话,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个警察的愚蠢----坐在底下的警察们,谁不知道全镇是三角形主干道呢。这么一个紧急的时刻,注意力却放在这么个细节上岂不愚蠢,而且愚蠢还不自知。这个警察或许是想提醒同仁们,别忘了另外的两条-----这就更看出小镇警察的集体愚蠢了。此外,也有可能,侧面反映出那个警察对这个女领导的不放心。
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松顿叔你要火
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