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之路

HD中字

主演:马丁·辛,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黛博拉·卡拉·安格,约里克·范·韦杰宁根,詹姆斯·内斯比特,斯宾塞·加雷特,切基·卡尤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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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Santiago de Compostela

提到圣地亚哥,一般人多会想到位于美国西南角的圣地亚哥,或智利首都圣地亚哥。

西班牙西北端最古老的圣地亚哥(Santiago de Compostela),这是天主教仅次于耶路撒冷、梵蒂冈的第三大圣城,许多天主教徒毕生设法前来朝圣一次。该城建立于第十世纪,狭窄的石板古街和廊柱围绕的广场保存迄今,经联合国指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朝圣目的地是一座西班牙最古老的宏伟大教堂(Cathedral),原址为公元889年所建的古教堂,埋有对抗异教徒的英雄圣徒St. James遗骸。公元1074年重建为巴洛克式混合罗马式的大教堂,十二世纪由教宗指定为朝圣所,至今朝圣者络绎不绝。

  朝圣的方法自古迄今未改变,必须沿着朝圣古道(Camino de Santiago)长途跋涉,从巴黎或亚耳(Arles)等地出发,餐风宿露,步行数月始能到达。由沿途三十余座教堂在护照上盖章证明,最后到圣地亚哥的朝圣局(Ofici-na de Peregrinos)取得朝圣证书。朝圣的徽章是一枚扇贝,象征“重生”。至今欧洲仍有些国家如荷兰、比利时等,法律上规定某些青少年法庭所判的有期徒刑,可以用圣地亚哥朝圣抵销,甚有意义。

  进入圣地亚哥大教堂朝圣,还有一套仪式:大教堂中央石柱下端为St.James的雕像,朝圣者先以右手按石柱,左手按St. James右耳,再跪下,双臂伸入St. James肩膀两侧弯曲的深洞,和圣徒作一个最紧密的拥抱,最后绕到柱后和St. James的另一座雕像互触额头。

 2 ) 走着就好

这是一部不好评论的电影。所谓不好评论,就是看完了,想写几个字,但是不知写什么好。不写吧,又觉得应该写点儿什么。
在豆瓣上,这部片子的类型,似乎也有些不明所以,有动作、 冒险、喜剧、犯罪、 剧情各种标签。这些标签真的是乱加的,没有一个是对的。动作?完全没有动作,一定要找出动作,只能是走路。也谈不上冒险,那路2000多公里,走完会比较累,但是除了个别地段,其实并不太险。喜剧?连笑容都不多,马丁演的男主角汤姆基本不会笑。犯罪?嗯,好象在一个小旅店看到旅店老板自说自唱,有些吓人。剧情?不,不剧情,完全没有剧情,就是每天走路。有一张关于这部片子的照片,上面就是个变成脚的人。
网上关于这部片子的介绍,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简单到只剩下一句话:“一位美国父亲前往法国取回他儿子的遗体,他的儿子在著名的拿破仑之路旅行时不幸去世”。
连电影名字的中文翻译,都不知所以,《拿破仑之路》,可片子的英文名字是简单之极的The Way。那条路,是大名鼎鼎的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欧洲首条文化旅行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似乎没有拿破仑什么事。
有关这部片子广告,估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本片为本月强推猛片,精彩程度绝对不容错过,比看艳照门、日记门、亲嘴门、非诚勿扰、闫凤娇之类的好多了。看片的时候,有空记得帮忙宣传一下,谢谢。”可是你自己都只能这样干巴巴地说,里面没有感人剧情,没有帅哥靓女,没有大腕明星,没有煽情内容,没有飞车搏击,没有魔幻惊悚,我们能帮助宣传什么呢。
可是,我还是很想宣传一下,我喜欢这部片子。实际上,豆瓣上,给这部不知在说什么的片子五颗星评价的,有47%,很高了。
片子里有萍水相逢的四个人,一起走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因此,有人说,之所以喜欢,是因为里面表达了信仰。我没看出来。虽然是朝圣之路,不过,每年走这条路的几十万人,并非都是来朝圣的。片子里的4个人,美国眼科医生是为了儿子,女烟民是为了戒烟,英格兰作家是为了写作,荷兰胖子是为了减肥,争取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被老婆踢下床。
实际上,走到路的尽头,胖子肚子还是圆滚滚的。女烟民能做的,是点起一根烟。作家倒是记了满满一小本。而医生,能做到的,是把儿子骨灰,抛撒到大西洋的波涛中去。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喜欢这部片子,我喜欢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正如豆瓣上关于这部片子惟一影评(待会儿我贴上去,就是第二篇了,呵呵)说的,如果“如果你用过Travelocity,读过Lonely Planet,住过Youth Hostel,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部电影,至少不会失望”。
虽然我经常走路,但是我基本不用Travelocity;至于LP,只看这小两口说为什么写LP的自传;而Youth Hostel,曾经住,现在很少住了,住的或者正规酒店,或者干脆帐篷。不用Travelocity,不读LP,不住Youth Hostel,不过喜欢这部片子的原因,确是因为喜欢那些熟悉的行走状态。
那种状态,那些细节,确是只有亲身经历,才会引发共鸣。
他们戴墨镜,背大包,拿拐杖,一路盖章。我熟悉那些背包。熟悉那些拐杖。熟悉那些走路的鞋。熟悉那些路上的各种印章。
熟悉那位作家带个小本子,随手记下什么的习惯,尽管我不是作家,这也是我的习惯。熟悉他们走过那个垒起来的指路牌,上面有各种标识,写着墨西哥9376公里,圣地亚哥220公里。我也从各种指路牌下走过,还买了几个模型放在书橱里。熟悉他们把写着各种心愿的石子(好像是贝壳?),扔上类似玛尼堆的地方。我也在石子、树皮或者各种材料的东西上,写上心事,放到玛尼堆、树洞和河流中。
熟悉他们躺在舒服的酒店大床上,浑身不自在的样子。我也曾经走了多少天后,踏上酒店厚厚的地毯,腿发软,脚受惊,几乎不会走路,躺在柔软床上,彻夜难眠。熟悉那种在旷野里排成一排尿尿的样子,包括他们3人背靠一排,为那位女子方便提供遮挡的场景。这样的事情我也做过,做得更体贴,在戈壁滩上,我们举起4件雨衣,围成一圈,让女孩在中间方便。
里面有些话,留下印象。比如,“人不应该选择人生,而是应该活出人生。”比如,“上帝为每一个人的存在,都设了一张时间表”。
亲爱的上帝,我的那份时间表,请您收藏好,不必告诉我。
还有那些路边的景色。借用那位英格兰作家的话,是“满是伤感诗人青睐的神秘风景。”我看到那些咖啡色的庄稼,看到秋叶满地,树成金色,看到田地如画,小路雪白蜿蜒。看到他们走过葡萄园,风把叶子吹得哗哗响。看到他们影子斜斜的,印在广场的条石上。
看到这些,我就想,等一天,我也许会用两个月时间,去走这条路。
网上有张照片--在圣地亚哥教堂领取走完这段路证书的排队人群中,有个拿着拐杖的兄弟,那个拐杖上,插着朵野花。
走在路上,到处山花烂漫。
徒步本身,就是天堂。

 3 ) 人生注定也是渐而灭失的路,走路…

生死是人最后面临的问题,但是它并不是最难的问题,人的躯壳,人的灵魂,人的意义,这些一一摆在面前的时候,很难说的清。

当我们觉得死亡很遥远的时候,我们挥霍无度,我们常为虚无和忧郁之间徘徊,可当我们面临亲人离世的时候,我们握着那一双手,我们看着那面庞,我们看着这即将沉寂于自然的躯壳,如果躯壳有用,又何要灵魂,我们痛下决心,过好自己的一生,可死亡又很快变得遥远,我们又将忽略那灵魂告别灵魂时的震颤。

一位父亲,送走了自己的儿子,这是莫大的痛,正如儿子失去了母亲,这些是生命很难承受的重量。

到底有没有人生的终极意义,到底这世界那么多的悲痛该如何消解,到底每一个离群索居的灵魂该寻找到怎样的初衷,面对世事苍茫的这些无厘头和琐碎事宜,人的解脱之道又将在何方?评判自我的价值和内洽是怎样的一种标准?到底什么样的眼神才是人间最灼热的真谛?

父亲走过儿子走过的路,那空气里曾经有儿子呼出的气息,父亲走过儿子未走过的路,那土地里曾有预埋着理想的足迹。朝圣之路上,两代人之间在做着一个和解,一次救赎,都是人间有罪之身,只希望能洗去浮华的躯壳,撇出最纯净的灵魂。

但是,世间大道又怎将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世俗生活里种种艰难困厄,种种忧烦操心,种种小事滴落,种种光怪陆离,又怎允许一个人能够只照顾自己的灵魂。

人生是一场体验,是一条注定灭失的路,这是恰如解构般的命题,但人生在很多时候,对于很多人,也是一种挣扎,一场大雾,一堵不透风的墙,一条冰冷刺骨的河。

我们最能的是沉入社会的深渊,结束人作为动物的本质,成为一种“人”的本质,但总要有一条朝圣的路存在心中,如果不这样,那么这一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又有什么值得回忆,它只是一条泥泞不堪又或者平坦无奇的路而已,即踩即灭,这条路消失之后,还有什么人会想起这条路呢?

一条实实在在的路要走,可毕竟此一生不是仅有这样一条路需要走。大道至简又至繁,人心至乱又至真。找路,是人生的重要命题,寻心,是人生的终极拷问。

 4 ) 一辈子在路上,不过是学会如何和自己相处

从西班牙与法国交界的比利牛斯山山区为起点,到圣地亚哥的德孔波斯特拉大教堂为终点,有一条绵延800公里的小路,跨越无数边界小镇、荒芜田野、崎岖山坡,只有乡村旅馆的上下铺,时刻可能遭遇暴风雨,罕有热水淋浴,倘若延误了行程甚至要独自夜宿荒地。

百年来,无数人选择孤身踏上这条朝圣之路。他们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么?是为着见证神迹而来的吗?我是不相信那些信仰拯救论的。据说许多踏上朝圣之路的人,他们的理由居然是看能否瘦身成功。大概这种理由也只是拿来揶揄那些忠实信徒的,因为真正能令人下决心脱离生活走上一条陌生旅途的理由,只有一个:总有一些难以言说的苦楚。至于那苦楚是孤独、逃避、宿命还是忏悔,可能连他们本人也无法分辨清楚,于是,只有孤注一掷,选择一条以往从来不曾想过踏上的路,以期找到那个救赎自己的答案。

一个许久都疏于运动的朋友,突然就决定,她要登雪山,在众人蛊惑下,我亦参加报了名。
第一次见雪山的人,一定都会兴奋。那是大自然天造地设的教堂,那白雪皑皑的山峰顶就像哥特教堂的尖顶一般,直通天际,就像是神的居所。

到了雪线之后,城市人立马就能感觉到一种自然的轻蔑。原来,人类亦不过是渺小的。高原、冰川、阳光,让你的呼吸和脚步越来越沉重。你却没有回头路。没有回头路,只能一步步向前走,哪怕是数小时才能行出百米的距离。在那样的时刻,除了呼吸和步履,你脑子里再也不会有其它的念头,忘却了一切尘世俗念,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到达目的地。因为谁也不会在半路陪你度过危险的雪夜。

没有手机信号,不再有尘世任何事的骚扰。半夜步出帐篷,望到漫天密密麻麻的星辰,天地安静,雪落无声。

此情此景,不知让多少人中毒深重,欲罢不能。谁又会知道他们依赖那种静谧、逃离城世的原因是什么呢?没有人会主动说起,也没有人会主动去问。只有最亲近的朋友才知道,若非不是有一颗活的不够好的心,谁会去从痛苦中寻觅安抚,就像那种空心的树,看起来枝繁叶茂,却原来已失去了部分的心。

朝圣之路的问题是什么呢?答案又是什么呢?在电影《朝圣之路》里,丧子的年迈父亲替儿子走完了全程,最后他得到一张走完全程的证明,郑重要求办事员在上面写上儿子的名字。就这样结束了吗。不,他又继续走,走到海角,将那最后的骨灰洒向大海。终于,如释重负。让那悲伤淹没于大海里吧。让所有那些悔恨随海风飘散吧。

基督教说,人生来就是有罪的,所以这一生所应该做的,都是赎罪,才能得进天堂。佛陀却是相信人性生来就是向善的,这一生所应该做的都是积累善念,才能轮回不堕入魔道。

是罪或是善都不重要。一如问题和答案最终都不再重要。没有任何一个答案可以拯救人生。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走在路上,然后原谅自己的错,然后找到一条可以跟自己更好相处下去的路。

因为,这条路,没有回头路。你,只能鼓足勇气走下去,走到最后终于可以不再在乎问题和答案的那天。

 5 ) 旅行的目的,不是改变自己,而是接受自己

女人最后决定不戒烟,她接受了自己的烟瘾;
胖子最后决定给自己买套新西装,他接受了自己的肥胖;
老人最后决定不改变儿子,他接受了儿子。

 6 ) 没有神迹,只有慰藉

开头知道是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大概剧情时,以为是一部催泪弹,或者是个父辈应尝试了解孩子心灵的说教片。可当老父亲只身上路,从满腹心事自我封闭到卸下防备敞开心扉,从一言不发面色凝重到借着酒劲宣泄情绪再到真正融入行者的队伍进入角色,一路上的美景、笑声、有惊无险,让这本来有点哀伤的话题变得自然轻松。情节虽然简单,但内心却被一个极其宏大的主题轻轻摩擦,跟随着满满的南欧风情的旅途成长与沉淀。

记得一部小说里的女主为了觅回亡夫的遗物信件,千辛万苦,甚至付出肉体与为难她的官员周折,而当拿回了信件后,她松了一口气,收进柜子,再没有看过一眼。

就像旅行,我们总是赋予它或文艺,或信仰等各种意义,而实际上,你就像片中的各类“朝圣者”一样,忘了或不愿承认你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玩、为了减肥、为了茶余饭后的夸夸谈资。

经常,我们就在为寻找自己执着之物的百折千回中迷失,最终忘记了自己寻找执着之物最初的本质。而本质和意义是事物的不同层面,不能混为一淡,也不能相互替代。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娱乐生命,都是人类浪费时间的行为以不同的方式和游戏规则,说穿了就是用来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但我们似乎习惯了从中寻找所谓深刻而独特的意义,好象这样就可以用某种崇高来掩盖浪费时间的生命本真。

你也没有在朝圣,你只是或缘分或意外的因为一个人而朝圣这个人,也许那个人是你英年早逝的儿子,是你分手后念念不忘的爱人,是你生死之交的战友,但更多时候,你朝圣的是你自己,不管愿望是大是小,每个人的心之所向即是神圣。没有神迹,只有慰藉。

 短评

如果是以前,我看完这么棒的片子肯定会给你打电话。

8分钟前
  • HeyJude
  • 力荐

He wanted to see the world...And he did...

13分钟前
  • 李和百万幽魂
  • 力荐

丰盈内心的好片子。看过《转山》,再看此部,感觉《转山》就是华丽丽的一山寨。远方,总有一个理由让你上路,一旦你双脚迈入,犹推开一道门,里面的人生际遇、各种感慨、启示,洗涤、一一扑面而来。不要问我为什么去远行,其实,问和答都是苍白无力。在路上,便是人生最美的风景之一。

14分钟前
  • 许多多
  • 力荐

设计感太重。

16分钟前
  • 荔枝超人
  • 还行

小伙伴在飞机上看过之后一直推荐的片儿。这条路我是早就知道的,走过个别段落,当然第次都有迷路的曲折。曾与人谈及此路。对方道“能跟你一起走完的,就嫁了吧”。 -“嗯。”对方惊“你说真的?!” -“嗯。”两个月的迷茫疲惫和突发状况,饥饿怀疑和天不我予。能并肩走完的,需要牢不可破的感情啊。

18分钟前
  • 小斑
  • 力荐

电影本身其实挺平庸,但是这种穷游式的影像纪录却又实在讨人喜欢。推荐给喜欢旅游特别是穷游的朋友。PS:Coldplay的LOST一响起我就燃了...

23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 还行

有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或者只是因为一个很蠢的念头就去了。

28分钟前
  • Rocinante
  • 推荐

同样题材的转山只是为了表达而表达的作品,这部才是让心升华的精品。不去会死。它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因为我们大多人都不是在“生活”,只是在“过活”。4.5

32分钟前
  • 花儿果果
  • 推荐

看,大地多么辽阔,上路吧!

36分钟前
  • 尼克
  • 力荐

原声全部是我喜欢的歌!!!

40分钟前
  • 阿子
  • 推荐

按掉的一星是因为我老了,过了拔腿就走,以为自己要一生在路上的年纪了。看多了这种类型的艺文作品,也开始怀疑所谓[内心的声音]和[旅行的意义],是否被过度美化和渲染了呢。背上包出发也许是一种宣誓,选择,诀别,或者其他。但是下一步,即使在城市尽义务,却更加懂得心远地自偏的含义吧。

45分钟前
  • 胡大暖
  • 推荐

真好看,摄影、配乐、外景,偏蓝的冷色画面质感都很讨喜,还有那么漂亮的西班牙风光。汤姆这个代死去儿子上路的倔强加州老头儿,喝醉酒大闹,被关进警局这段好。队伍成为四人后,旅途更有意思了。这是今年看到的最好的泛公路电影。《转山》比起人家差的不是技术,还是视野和气度。

46分钟前
  • 内陆飞鱼
  • 推荐

沁人心脾的佳作

47分钟前
  • 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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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顾一切走在路上 就是为了来到你的身旁”

49分钟前
  • 披着人皮的鬼
  • 推荐

不管心愿伟大还是卑微,心之所向即是神圣的。平实的旅途,并不算苦(儿子好像走的很苦,一星就差在这了)。粗颗粒胶片,幽蓝色画面,真是美,这风景还叫欠奉就是亵渎太苛刻了。。

52分钟前
  • 彌張
  • 推荐

公路电影,很感人的故事

54分钟前
  • kiki204629
  • 推荐

转山才是美国版的朝圣之路吧,本来徒步旅行就不是只为了到达终点的马拉松,是为了确认“I'm not most people”的正确性,是“live the life, not choose one”

58分钟前
  • 叶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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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走疗伤。比较有意思的是,本片的导演,也就是里面儿子的扮演者,现实中也是马丁·辛的儿子,即查理·辛的哥哥。这个片正好可以和《转山》做个比对,差距一下就看出来了。这片最精彩的地方在于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

1小时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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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走,不需要意义。生活也没有那么多的意义,亲身经历过便以足够;2.哪怕是一个悲伤的开始,却是以更多的沉默来展示父亲的内心,不煽情却也让人动容,这是一位父亲的形象;3.喜欢影片用收的方式阐述,平淡不惊,你只有静心才能体会深沉的美;4.粗颗粒胶片一直是我的挚爱,摄影太美,我怎能不倾心。

1小时前
  • 有心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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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仍存有抛下一切,背起行囊上路的勇气,不知这种勇气会不会在若干年后消失殆尽?圣地亚哥的这条朝圣之路真是安全,连被偷窃的背包都能被小偷的父亲完璧归赵。【生活不是选出来,而是过出来的】

1小时前
  • 狷介有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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