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美国制造

已完结

主演:O·J·辛普森,罗伯特·卡戴珊,碧·亚瑟,A·C·柯林斯,玛卡·克拉克,彼得·海姆斯,大卫·扎克

类型:美剧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6

 量子

缺集或无法播,更换其他线路.

 剧照

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1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2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3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4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5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6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13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14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15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16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17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18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19辛普森:美国制造 剧照 NO.20

 长篇影评

 1 ) I'M NOT BLACK,I'M O.J.

周末恶补了这部长达七个小时的奥斯卡最佳纪录片,之前从书上了解过这场世纪审判,但从镜头和当事人描述中得来的冲击,已然比文字直接太多了。一个在橄榄球界影响堪比乔丹、进入好莱坞后又如鱼得水的两栖明星,在王牌律师的协助下跨过如山铁证、成功洗脱杀妻罪名,本身就足够吸引眼球;难得的是导演还抽丝剥茧,把当时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背景完全还原了出来。你的思绪会随着剧情深入而不断摇摆,你会看到黑人住宅被闯入时妇孺的眼泪,也会看到白人司机被拖拽殴打时的满地鲜血;如日中天的球星在被要求为黑人群体发言时三缄其口、明哲保身,被捕后却摇身变为了贫寒阶层的代表,家里与白人精英的合影都被偷偷换掉;在法庭上大声疾呼消除种族歧视、道义凛然的黑人律师,私下竟是秉持“如果陪审团都是墨西哥人,我们会给他找顶帽子戴”的功利主义者。最终裁决被宣读的那一刻,肤色迥异的人群瞬时被欢呼和悲痛所笼罩,透过屏幕,你也能听到整个国家被撕成两半时的清脆声音。很难想象在这片土地上,十几年后,人们会为第一位黑人总统的诞生弹冠相庆。也许这就是民主的力量,人民的判断和人性的光芒会最终指引着国家走出黑暗,哪怕一些人借此逍遥法外,也不要停下追求平等与自由的脚步。

 2 ) 天亮了,昨晚...Nicole和Ron双死

上周玩狼人,一个玩得很6的小伙伴感叹道,平民真的很难获胜。确实,每次当平民,特别是普通村民时,在什么信息都没有的情况下,试图凭借逻辑去判断是谁在说谎谁是狼人,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有时自己很信服某某就是狼人,可结果人家和你一样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村民;有时觉得某人一定是好人,但其实是一只伪装得很好的狼。因为作为什么都不知道的村民,哪怕很努力地去分析去推测,也仅仅是在被动地接受信息,试着从杂乱的信息里面找到真相。而狼人,正好相反,他主动地创造信息来迷惑平民,他布局谎言来引导平民的思考方向,他知道真相,这就是他最大的优势所在。

辛普森杀妻案,就像一场现实版的狼人杀。

随手在百度搜索辛普森杀妻案,结果包括天涯在内的各大论坛都有很多长篇大论的帖子,分析各种线索和证据,来证明辛普森是清白的。吃瓜群众们就像被狼人迷惑的普通村民,绞尽脑汁试着通过逻辑去证明自己推测,然而也就这样陷入了辛普森和他的律师团队设计好的圈套。每当有警察或证人指认辛普森时,辛普森的狼人团队就宣称对方“假跳预言家”——作伪证,而最后法庭竟然还为狼人的逻辑买了单——陪审团超过半数的票认为辛普森无罪——真正的狼人没有被票死:(

《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通过真实记录的资料,最大程度地还原了辛普森杀妻案件从案发到审判的全过程,以及O.J. Simpson 这个鲜活的形象。如果要证明辛普森的清白,找到真正的凶手就可以了,然而辛普森从一开始的策略就是通过重金请来律师团,利用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以及各种手段来证明自己无罪,如果Nicole真的不是被Simpson所杀,何必如此大费周折。这一世纪大案背后,折射出种族、人性、美国司法制度等太多值得我们思索的东西...

在我看来,皮手套、DNA、EDTA等证据都是些小把戏,辛普森案件最核心的部分还是在于他的律师团队打出的“种族牌”。他们再次将洛杉矶警察局过去殴打黑人司机的事件搬到聚关灯下从而点燃黑人心中的怒火,他们把对方证人福尔曼描绘成种族主义者甚至将他比喻成希特勒,他们用极具煽动性的语言向陪审团宣扬种族平等。对于陪审团,对于万千非裔或者拉丁裔美国人来说,这不是辛普森是否杀妻的审判,而是黑人是否得到公平对待的审判。选择辛普森无罪,就是选择还美国黑人公正。

在宣布辛普森无罪的那一刻,镜头下的美国哭泣了。黑人们,欢呼雀跃、喜极而泣,白人们沉默、悲哀、忿恨、痛哭流泪,影片记录下黑人挑衅地向白人表示胜利的画面令人印象深刻。也许,在这次世纪大审判过后,美国的种族平等不仅没有得到改进,黑人和白人社会之间的沟壑反而更深了;也许,一个黑人被疑杀妻却被判无罪的案件,多少能为推动美国司法做到种族公正做出一点点贡献,但正如影片所说的,这个案子原本和种族主义就没有半点关系啊。

最讽刺的是,辛普森在案发前花了半个人生的时间来抹掉自己的肤色:生活在白人的圈子里、娶白人老婆、在众多黑人名流呼吁社会种族平等时保持中立拒绝发声,但经过此案,黑人二字深深烙在了辛普森身上,将永远伴随他直至入土。

尽管O.J.Simpson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逃不过良知的审判。

当他第一次在法庭上说出自己无罪这句话时,隐约能感受到话语背后颤抖的语气,但随后他便成了个撒谎成性、极度自大的无赖,道德底线逐渐在他心里彻底崩坍瓦解。影片里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辛普森为了让他经纪人假装偷拍到他在自家后院含泪降下美国国旗这一场景而反复演练。多年后他终于搬离洛杉矶来到佛罗里达,正式开启了自甘堕落的淫乱的生活,对子女的生活不管不顾,但他还记得维持自己的曝光度。他哗众取宠参加奇葩的电视节目,录制低劣下流的MV,甚至写了一本书来回忆当年杀妻的细节。

回想O.J.Simpson的前半生,他从无人在意的平民窟的黑人开始,成为在球场上飞驰的传奇运动员OJ,逐渐博得周围的关注;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他从不缺乏外界的关注,到对外界的关注产生依赖,直至最后完完全全对外界的关注上瘾近乎病态;他害怕被忽视,害怕被遗忘,他是他的整个世界里唯一的焦点,他过上了镜头下光鲜的自己和私底下丑陋卑劣的自己共存的双面生活。当一个人很想要得到什么的时候,一定能得到,不过,要看以牺牲什么为代价。在辛普森这里,他毕生都在追求名望、企图得到外界的关注,他得到了关注,牺牲了所有的亲情、友情、爱情,牺牲了自尊自爱。而且,当过度极端地追求某个东西的时候,最终会一无所有,就像,物极必反,就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就像,现在的O.J.Simpson除了偶尔被人们想起拿出来骂一下就什么都不是了。

 3 ) 当我们谈论辛普森案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多年前,读到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丛书中描写的辛普森杀妻案,热血沸腾。从那以后,我对这个案子一直抱有迷之兴趣以及经年不退的热情。昨天奥斯卡颁奖,《O.J.:美国制造》获最佳纪录长片,长达500分钟的影像史料令我如获至宝,一口气(对,比较长的一口气,整整两天)看完,待会打算再复习一遍林达的文章。

橄榄球界的超级天才辛普森,聪明、勤奋、温和、友善,凭借其不可抗拒的个人魅力赢得了美国人民不分肤色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所有人的共同热爱。退出体坛以后,无论是作为广告明星、演员、主持人、体育节目评论员还是生意人,他通通玩得风生水起,在白人上流社会如日中天如鱼得水。然而一直以来他对黑人族群的事务敬而远之,从来不曾为黑人兄弟的权利而抗争,甚至当他被抓捕归案时,从家里走出来,看着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支持者,他竟小声自问:“为什么来了这么多的黑人?”可见,在他内心深处,从根本上缺乏对自己的肤色认同。讽刺的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被控杀害前妻及其朋友之后,在海量的证据面前,很大程度上却是靠着肤色赢得了无罪判决。判决归判决,民调显示80%的白人觉得他就是凶手,差不多同样比例的黑人觉得他是清白的。从那以后,他被白人世界无情摈弃,黑人兄弟姐妹依然一如既往地接纳他、热爱他,视他为英雄。

原以为种族冲突、社会割裂早已随着历史的脚步走远,看完这部片子才深切体会到,即使是在90年代的美国,肤色歧视、族群对立仍顽固地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长久地成为美国社会最严重、最敏感和最讳莫如深的话题之一。我们看到,这些年来,为了消除歧视、弥合分裂,保护弱势(或者说少数)群体不受侵犯,美国社会形成了一套人们在对待种族、性别、宗教、职业、性取向等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应该采取和保持的正确态度(不管你内心怎么看,至少表面要做到),谓之曰政治正确。再后来,我们又看到,政治正确发展到哪怕是说一声“圣诞快乐”也成为对非基督徒的冒犯以及在学校应该按心理性别而不是生理性别使用卫生间的奥巴马“厕所令”,诸如此类。政治正确至死,逐渐令到很多人开始反感,于是反弹,于是大家选出一个唱对台戏的川普当总统。接着我们就看到,极端民族主义迅速抬头,美国退伍老兵枪杀印度工程师、华人商铺被打砸抢,少数族裔被白人怒吼着滚出美国。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只是忽然觉得,有时候,是不是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则难以矫枉?这个思想有点危险,我自己冷静几秒钟先。🤦♂️

前面写了那么多,都在谈种族问题,跑偏了,拉回来。事实上,我对辛普森案的着迷,主要是源于对程序正义、陪审团等美国司法制度的好奇。昨天有朋友说,陪审团制度的意义在哪里?法律这么专业的领域,怎么能由你我这样的普通民众说了算?非也非也!陪审团制度培育公民养成权利观念、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判决;教人做事公道,克服自私自利;要求人们有社会责任感,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训练人们的法律思维、理性头脑,增进其知识和判断能力。而这一切,对公民社会的形成、自由权利的守护、民主制度的运转有多么重要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甚至大于选举权。司法实践中,陪审团成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普罗大众,他们在观看和听取控辩双方的证据展示和充分辩论之后,依据自己朴素的是非观、基本理性、普遍常识和生活经验对被告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如果你到底还是信不过,不用担心不要害怕,大部分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舍弃陪审团由法官直接裁定。(哇哦,选择如此丰富服务如此周到,你是不是都忍不住想犯个小罪好体验一把了呢?😏)至于法官是不是就一定比陪审团公正,谁又能保证?关于陪审团制度,推荐阅读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不耐烦看全书可以只看《美国视陪审团为政治机构》章节;推荐观看电影《十二怒汉》,50年代的黑白老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控谋杀生父,人证物证,铁证如山,十二个陪审员是如何激烈争论,从最初的11人投有罪票到全票投无罪的故事,精彩至极。

关注辛普森案的人们都特别想弄清楚,他是不是确凿无疑的杀人凶手?综合我看过的大量资料,个人观点,不一定,但嫌疑特别大。那么,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他的确有理由被判无罪。很多人表示想不通,因为法庭很可能放走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然鹅,美国的司法原则就是这样,宁可错放,也不冤枉。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原则?这样说也许会好理解一些,假设法庭错放一个坏人,也就意味着放走了一个真正的罪犯,但如果冤枉一个好人,则意味着不但放走了真正的罪犯,还搭进来一个好人的清白,两害相权,当然是取其轻才合理。这就是我们在辛普森案中得到的最大启示——对程序正义的绝对尊重。顺便吐槽一下,震惊!99%的人都不知道的真相!90年代中期的美国警察,对罪案现场的侦查竟如此粗糙随意,办案手段竟如此业余!😺

也有人提到美国的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假如辛普森是个穷人,请不起代价高昂的梦幻律师团队,必定锒铛入狱。单就此案而言我同意这种说法,但对于美国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的结论我保留看法。拳王泰森也是个有钱人吧,被控强奸,不是一样进了监狱吗?而且,美国要求律师必须提供一定小时数的无偿法律援助。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法庭也会为其指派律师以维护他的法律权益。

说回这部片子本身。《O.J.:美国制造》,首先片名就是整部电影最精彩的一部分,看完你会由衷感叹,这个人,这件事,只可能发生在美国社会,绝不可能出现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彻头彻尾的美国制造。影片通过大量原始影像资料和人物访谈,展现给观众一个有血有肉的辛普森,他的伟大与失败,他的荣耀与悲哀。在社会背景资料的铺垫上面也是下足了功夫。我扣掉的1颗星,是因为虽然影片已经尽力保持客观,但我还是感受到一些偏见,因为它把重心放在了种族问题上,而本案很多证据上的重大瑕疵以及控方在辩护策略上的失误不被提及或淡化处理,使观影者难免会觉得辛普森的脱罪几乎完全是因为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对自己种族在过去所受到的歧视、虐待和不公的报复,这对于那些被隔离了长达260多天参加庭审的陪审团成员而言是不公正的。谈到公正,刘瑜有一篇《“无知之幕”的正义》,用大白话阐释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简单地说,就是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谁时,才能清楚什么是正义。落实到这个案件里,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辛普森、或辩护律师?还是被害者或家属、警方、检方?或者法官、陪审团成员?你才能抛却自己的天然立场,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去思考应该怎么做才算是公平和正义。公正,绝不只是某一方或某几方的公正,它理应被施予全体公民。然而,这只是一个实验室的理想模型,没有人会忘掉自己的立场,现实世界又是如此纷繁复杂,如何拉起“无知之幕”?抗争→谈判→妥协→达成共识→形成规则,已是最接近理想的途径。

说到底,没有完美的制度,没有完美的人类,也没有完美的电影。认清现实,并接受它;追寻理想,并为之付出代价。

2017.2.28

彩蛋~ 伊藤法官带领陪审团去参观辛普森家,照片墙上出现了辛普森跟川普的合影,前面露了半个额头的小姑娘据说就是伊万卡。当年,为辛普森脱罪的律师大打种族牌,如今川普再一次挑起种族纷争,而川普和辛普森曾经竟有交集。历史的细节,也是有趣。

 4 ) 片子之外的一些细节

还原一些本片忽略的细节以及罗德尼·金案

美国时间7月20日,内华达州假释委员会裁定,因一起2007年的持械抢劫案获刑33年的O.J.辛普森即将恢复自由之身。


这个当口看本片再合适不过,然后又对照《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还原了一下纪录片的内容,发现了一些没有描述或者也有可能是我看的过程中忽略的细节。

一、本案无直接证据,都是间接证据,所有结果都需要推理得出,这是典型的“旁证案件”,也是后来发生所有故事的基础;

二、、辩方有一位重量级的专家证人,也就是前几年国内热炒的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他是后来辩方能够抓住检方证据链软肋的关键性证人;

三、有几个辩方对现场勘察的质疑,不知道是片子忽略了,还是我没看仔细:

1) 警察在辛普森家中找到的带血的袜子,血迹竟然是对称的,也就是说袜子在没有穿着的状态下沾了血才会在一只上出现同样的血迹;

2) 按照两个受害人的受伤程度,必定是大量出血,但是在辛普森家中和车上发现的血迹都是少量的,也没有发现血衣;

3) 片中提到了手套,但是除了血迹未干和庭审时被告戴不上之外还有一个问题,辛普森的左手受伤,案发现场也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所以警方认定辛普森是在搏斗中受的伤,但是两只手套都是完好的,手套里面也没有他的血;

4) 辛普森在第一次去警署的时候,提供了自己的血样,片中提到了警方拿着他的血样前往了案发现场,但是没有解释为什么采集的8毫升血样到了实验室变成了6.5毫升;

四、案发当天,辛普森只有1小时10分钟完成前往案发现场,杀人,返回家中,处理血衣和凶器以及前往机场这一系列行动,但没有用最简单的杀人方式——枪,而是用的刀;

五、影片聚焦了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实际上,检方出动的人员也都是自家的精英,还有洛杉矶市检察长亲自坐镇指挥,而且在整个过程中的费用支出超过800万美元;

六、庭审过程中被辩方作为重点突破口的检方证人福尔曼,在本案结束后被起诉,并因伪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现在,我觉得脑子更糊涂了,太多不合逻辑。事实上,有一种帮凶的说法,如果真是这样,那我想OJ辛普森绝对是暗渡陈仓的世界顶尖策划大师。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第一时间就买通了替罪羊,但是这些人还能信誓旦旦的接受采访,想想还是不太可能。他确实没杀人?反正法院是这么判了。


加一个罗德尼·金案

片中为了突出种族问题,提到了引发1992年洛杉矶黑人暴乱的罗德尼·金诉洛杉矶警察局案,这里再列举几个片中没有提到的细节:

一、 金当时尚处在假释期,喜欢酒后闹事,案发当天是醉驾超速(超了将近1倍),被警察拦下;

二、 这哥们是个超级壮汉,有多壮?只比NBA历史上的知名壮汉卡尔马龙轻10磅,但是身高矮了20公分,浑身上下都是腱子肉,一点肥膘都没有;

三、 车子被拦下后,他同车的两个朋友都乖乖的束手就擒,而金借着酒劲挑衅首先赶来的巡警(女的),这时后面刑警队的几名警员才上来参与抓捕,但是奈何不了借着酒劲撒欢的金,全被干翻,连高压警棍都没办法撂倒这个壮汉,这时警方开始使用金属警棍,终于占了上风,但是金还是不服从警方要求趴地背手的要求,不停的翻滚,这几个警察也就越打越狠,一共打了56棍(其中23下打空了)之后,哥们酒终于醒了,这才束手就擒;

四、 摄像从金和警察搏斗的中途开始拍摄,但是最终媒体呈现出来的,只有警察殴打倒地的金的画面,实际上是当时拿到视频的洛杉矶KTLA电视台把前面的画面截了,因为新闻报道白人警察殴打黑人青年肯定要比警察抓捕醉酒超速的假释人员来得关注度高的多;

五、 陪审团看到的视频内容与普通民众看到的不一致,因为陪审团看到的是作为证据的完整视频,而外界看到的是电视台播放的删减版,所以得出了白人陪审团包庇白人的结论而引发了后面的暴乱;

六、 时任美国总统的老布什看到的也是不完整的视频内容,所以在得知审判结果之后大怒,宣布联邦政府重新起诉,这是只有在极特殊情况下才会进行的双重惩罚,后来金胜诉,获赔380万美元赔偿,两名警察被判两年半有期徒刑,两名警察被判无罪。

七、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媒体的道德缺失,不但左右了判决结果,更是引发了洛杉矶黑人大暴乱。


最后回到本片,其实或多或少的也在将整个案件向种族问题引导,但实际上,虽然种族问题是本案的重要影响因素,但主要还是辩方废掉甲方关键性证人所使用的伎俩,真正影响判决结果的,还有警方说不清道不明的程序瑕疵和推理逻辑缺失。

非法律专业,说的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5 ) <O.J.: Made in America>,美国造梦工厂的残次品

在这部由ESPN出品的电视电影纪录片和迷你剧<The People v. O.J. Simpson: American Crime Story>(“美国犯罪故事”第一季)之间,我选择了推荐前者。

我一直笃信一个道理:对于一个已然充满戏剧性的故事,我们不需要再进一步把它戏剧化,忠实地呈现已经能确保足够的吸引力。这也是为什么当我们在回顾一些重大事件时,纪录片往往会得到比剧情片更好的评价。

现在能想到的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去年囧瑟夫主演的<云中行走>,从各方面上说都可以算是一部基本合格的商业片,但和获得奥斯卡最佳纪录片的<走钢丝的人>相比,说分分钟被爆也不算夸张。

好吧,还有一个事实就是,<美国犯罪故事>太长了,总片长10个小时,我还没跟完。

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先安利一下这部迷你剧,so far so good,光是看这个卡司,约翰屈伏塔和大卫·休默(<Friends>里的Ross)分别饰演辩护律师团中的Robert Shapiro和Robert Kardashian,就足以让人为之兴奋了。

可以说<辛普森:美国制造>将镜头对准的方向,和<美国犯罪故事>不同,甚至和大多数之前关于这桩案件的纪录片都不同。导演Edelman精准而独到的视角,让本片在深度和广度上较同题材作品都有一定突破。

纵向上,影片将时间线前展后延,回顾了辛普森的成长经历和成名道路:在USC的风光无限,在职业联盟的慢热起步和最终的功成名就,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黑人体育明星。这些对于拥有翔实数据和丰富制作经验的ESPN来说,可谓是手到擒来,参考之前的“30 for 30”系列就不难看出。

而对于“后杀妻案”时期,一个彻底跌落神坛的辛普森,影片也给出了耐心而全面的展示:他沉迷于毒品,终日与狐群狗党为伍。他为了维持生计和他可悲的名声,参加低俗的电视节目录制,贩售他的橄榄球纪念品,甚至以他的“杀人过程”为卖点,出版<假如我做了>一书 。一次又一次的自暴自弃和对公众良知的践踏,最终让他锒铛入狱,可谓“自作死,不可活”。

横向上,Edelman的关注重点不局限于案件本身,而是拓宽到种族问题、司法公正、家庭暴力、公民权利和名人效应等等。对于辛普森所处时代背景和社会状况,与最终酿成的惨案和他的悲剧人生,导演展开了合理的关联。于是我们看到了1968年奥运颁奖礼上运动员高举手臂伸张黑人权利,看到了拳王阿里拒绝服兵役,也看到了罗德尼·金被白人警察殴打而引发的大规模暴动。甚至在一个大胆的交叉剪辑中,马丁·路德·金遭到暗杀和辛普森与喜剧演员鲍勃·霍普一同登台被同时展示出来,其中的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I’m not black; I’m O.J.!"

辛普森从未把自己看作一个黑人,而是一个超越肤色和种族的存在(其实这和幻想自己是神一样有点中二)。当上世纪60年代,黑人同胞们在为自己的生存和权力斗争的时候,辛普森选择了一个“曲线救国”的捷径,巧妙地避开了这趟浑水,一如他性格中的狡黠和圆滑。他真的没有“黑白”吗?这骗得了谁?他参加白人的俱乐部,结交白人的社会名流,娶白人女子为妻,就像他的儿时好友Joe Bell所说:“辛普森已经被白人社会诱惑了。”而在此起彼伏的恭维和利诱下,辛普森越陷越深。“他是个黑人,却很帅。他几乎具有白人的特征。”当年合作的广告导演对于他的这番评价也是全社会对其定位的一个缩影。

而一生都在致力于自我洗白的辛普森,在最关键的时候,却被他的黑人身份拯救。这里的故事已经无需赘述,众所周知,这场大审判之所以会以辛普森的无罪释放告终,除了检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是种族因素了。片中导演采访了一位当年的陪审员,这位年过七旬的黑人老太太承认陪审团做出这样的裁决,很大程度上是对罗德尼·金事件的一次报复,或者至少是寻求平衡。当被问到“如今回想起来,当时做出的裁决是否正义”时,老太太无奈地举起了双手,脸上流露出的更多是无奈,而非忏悔。

 "Not only did we play the race card, we dealt it from the bottom of the deck. "

“我们非但打了种族牌,而且我们还是用作弊的方式出了这张牌。”律师夏皮罗如是说。这也是为什么这位呼声甚高的律师在审理过程中逐渐退出了主导地位,甚至和这支“梦幻律师团”产生了隔阂。片中披露了一个细节让人印象深刻,在陪审团参观辛普森的住所前,他的辩护团队把墙上悬挂的辛普森和白人朋友的合影全部撤下,换上了与黑人的合影(有些估计辛普森本人都想不起是谁)和黑人艺术画。陪审团就这样被玩弄于鼓掌之间。这个细节也充分暴露了伊藤法官对审理过程的失控以及控方的严重滞后。

如果从性格分析,辛普森的自恋和对他人格魅力的自信是他膨胀乃至堕落的源泉。他几乎可以用他的魅力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甚至是摆脱麻烦。他对妮可拳脚相加,但法官对他的暴行的惩罚竟然是参加社区服务,服务的内容:慈善高尔夫。如今从结果推导出这个“炼成恶魔”的内部成因无异于是马后炮,但是,我不知道当时的人是怎么了,你看到下面这张照片会觉得这是个正常人吗?咱别说“时代不同,审美不同”这样的bullshit,咱就看这双眼睛……


即使你对这场世纪审判再熟悉,也能从<美国制造>中有新的收获。很多关于辛普森或是关于审判的细节都是在本片中首次披露。比如辛普森的父亲是个gay;辛普森抢走了他好友的女朋友;妮可在和辛普森第一次约会时,被撕扯了牛仔裤,却毫不介意;妮可遭遇家暴拨打911求助,接线员竟还问了一句"What did you do?"(你可能认为这是直男思想,但接线员还是个女的。)……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信息,拼凑在一起组成了一副完整的图景,在展示内因的同时也不忘这些外部因素的助纣为虐。

O.J.两个字母被贴上“美国制造”的标签,提醒人们他承载着一段发人深省的历史。今年有两部辛普森的剧集同时上映或许只是巧合,但这样一场悲剧在当今的语境下依然具有现实意义且如此深刻,却是一个让人不安的事实。

P.S. 如果对本案没有初步的了解,我建议先看<美国犯罪故事>,辅助阅读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然后你依然觉得自己闲得蛋疼,可以再看看这部ESPN的纪录片。不过好像至今还是没有熟肉资源……


本文首发于「三分熟影评」订阅号:MediumRare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6 ) 美国梦魇:辛普森

以我的审美,长相好看的黑人不多。但第一次见到辛普森的脸,我发觉这个男人长得真是英俊。他冲着镜头笑,气宇轩昂。

这就与记录片里出现的辛普森形成了充满唏嘘意味的对比。导演给辛普森的第一个镜头,是满头白发的他在铁窗里,平静地告诉来访者,他在监狱里都做了哪些工作。

这是一个美式童话破碎的故事。这故事里当然有关于美国种族和司法问题的映射,但它终归还是一个立足于辛普森的故事。

奔跑者

辛普森成名于奔跑。他是美式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他是在一个赛季中带球冲刺超过2000码的第一人。他有极高的运动天赋,再加上后天的艰苦训练,他一抱起球奔跑便脚下生风,无人能及。

当然奔跑之于他,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隐喻:他在向着他所理解的成功奔跑,他在向着他想掌控的命运奔跑。可以说,阿甘奔跑,是为了呼吁更多的人,跟着他一起奔向美国梦;而他奔跑,是为了摆脱他的出生环境,一个人奔向美国梦——他父亲的同性恋身份让他的家庭支离破碎,他出生的LA街区更是毫无发展希望,街区里的孩子竟然将街上的混混头视为偶像。

于是他拒绝了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拒绝了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他拒绝了他的肤色。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他只是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镜头笑着说:“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OJ自己。”

表演者

退役后的辛普森进军好莱坞,干上了表演行当。他不一定是一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那个白人精英社会里的表演者。

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能把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装作是他的老朋友。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黑色的皮肤,然后扮演一个如假包换的白人。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富人朋友会惊异地问:“辛普森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而如果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那场审判,就是他表演生涯的最高峰。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他那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辛普森的表演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程度。他用最无辜的眼神,回馈最百口莫辩的证词。

堕落者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声。我总想听到别人在背后指着我,然后议论:Hey,It's O.J.”

他在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表演,名声是他的重要驱动力。他可以丑闻缠身,但不可以默默无闻。

所以当他真的显出了老态,当他虽免除了牢狱之灾但受关注程度大不如从前时,他选择离开名人淘汰速度过快的LA。他来到佛罗里达,这里的人们似乎并不关心什么杀妻案,只有这里仍有大片的嗷嗷待哺的傻白甜姑娘。他从昔日的大明星沦为“夜店之王”,因为只有在夜店的晦暗与混乱里,他才能收获一点点的虚荣与自尊。他的堕落,比晚年在酒吧卖唱的山口百惠还令人唏嘘。

从掌控者论为被掌控者

辛普森对妮可造成的伤害,是他那近乎病态的掌控欲的绝佳体现。“如果妮可在加油站跟加油人员说了一句话,他都会觉得很不爽并斥责她。”所以当妮可理直气壮地向他暗示“I don't need you"时,他抓狂了。

于是那场新闻报道里极力渲染的“世纪审判”,也在他,以及他那花重金聘请的辩护团队的掌控之下。他们极力将一次单纯的司法审判,推向种族问题这个次要因素之上。辩护律师一步步地含沙射影,大打“种族牌”,以便有效地操纵种族情绪以帮辛普森脱罪。

可是他的堕落暗示了他的放纵,而放纵的人往往难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在那桩令人啼笑皆非的抢劫案之后,他终于遭到了迟到的“报复”,这种报复来源于他曾经栖身的白人世界。当法官一边随意地吸一口饮料,一边带些轻蔑地宣布着他的罪名,他俨然由掌控者沦为了被掌控的人。

梦醒了

整部纪录片就像是一个被击碎的美梦,辛普森也由那个抱着橄榄球飞奔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铁窗里坐着的老头子。

当他最后一次面向公众,说“希望你们记得曾经那个辉煌的O.J.,不要记得我现在的样子”,他就是这场美国梦中的梦魇。

就像片中说的“他最终被判刑33年,暗示着之前民事诉讼被判的3300万美元”一样,美国在他们鸡飞狗跳的2016年里,拍出了这样一部纪录片,也似乎向他们自己暗示着:美国梦该醒了。是时候吃个早餐,然后计划计划一天的安排了。

 短评

以前看过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写辛普森案,这次是重新了解。除开影片本身的精彩外,剪辑得特别好,叙事节奏控制得精确到位、从容优雅。

6分钟前
  • 邓安庆
  • 力荐

这部纪录片远比ACS那部剧更加扎实震撼,再次印证了戏剧化的张力永不及现实,真实是无法描绘的。此片把世纪庭审的聚光灯从法庭抽离举到了更高的位置,通过重现原始影像资料各方采访,照明了一个神话破灭背后的美国平权运动 司法制度漏洞 好莱坞传媒催化效应,如片尾评价道 这是一场美国式悲剧。

7分钟前
  • 糖刺猬
  • 力荐

长达10个小时的全景记录,将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历史的进程,和辛普森个人的努力奋斗结合在一起,创造出这样一部事无巨细的杰作。建议配合"The Wire"(火线)同时服用,可获得大型更深刻的悲剧体验。

10分钟前
  • Raindog
  • 力荐

气到癫痫!!

13分钟前
  • 肉汤拌饭吃八碗
  • 力荐

根本不顾实情,只是盲目地叫嚣"OJ didn't do it!"的那些黑人们,才是真正可笑的racist。

15分钟前
  • 無人知曉的時刻
  • 推荐

还是有挺明显立场的纪录片

20分钟前
  • Bill
  • 还行

全面、细致、清晰,非常优秀的纪录片,看完会百感交集。OJ身上好像浓缩了一整个时代的历史。他终其一生在寻求身份认同,假装无色透明来成就的美国梦,梦碎时刻却又被特殊的种族身份开释。而太多人被时代洪流推着往前,为这个梦付出代价。最后的结局可谓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23分钟前
  • 康乐股长王紫菜
  • 力荐

真相如此接近,就是无法抵达。人生如戏,百口莫辩。

26分钟前
  • 影志
  • 推荐

Mark Furhman最后说的那段话让我想要哭。看完了。心情很沉重。

28分钟前
  • 包子岛
  • 力荐

肤色成了主角,而真相却成了配角。

32分钟前
  • 24city
  • 推荐

或许本应是最重要的罪案本身仅仅成为了注脚,在"美国制造"的标题下更显荒诞与悲凉。英雄的崛起与堕落,社会的沉浮和纠葛,辛普森的一生早已超越了他自己,成为了一种更巨大的象征。

36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 力荐

这绝对是一部不容易的纪录片。

37分钟前
  • NinianYann
  • 力荐

Chris Darden接这个案子的初衷肯定是:我可以忘记自己的肤色,族群,用我的专业性公平正义的做一个工作。完全是精英思维。可事实是,现在这个社会是舆论导向。愤怒,愚昧,民粹。每个人最后都会变成受害者。精英不受用,精英未必会像有些人一样,为了利益露出丑恶嘴脸,他们脆弱得很。

38分钟前
  • 喜力
  • 力荐

FX的剧版可以当作是看这部的预习…帮熟悉一下剧情和人物什么的…至于这部纪录片 探讨的更多的在于一个社会的发展过程和历史的推演 太震撼了

42分钟前
  • doherty
  • 力荐

非裔美国梦的破碎。之前对于辛普森杀妻案的了解只限于林达的书,此剧把辛普森的经历很好的梳理了一遍。前两集全是铺垫,告诉你此案为什么会成为世纪审判的缘由。一个没有为种族运动发过声的人最终成了种族运动的受益者……

46分钟前
  • Aaa
  • 力荐

最让我唏嘘却是众矢之的Mark Fuhrman对着镜头说“for you, it's a documentary, for me,it's the end of my life...这部纪录片要是早出两个月,绝不会浪费时间看Ryan Murphy拍的犯罪故事版了

48分钟前
  • Redux
  • 力荐

Different times, same shit.

50分钟前
  • 蓬茅下
  • 推荐

需要给Ryan Murphy一点credit,剧编得还算还原。结果公布之后分析种族割裂那一段,放在今天看,已经渗入了各个层面。

55分钟前
  • 兔安叽
  • 推荐

比电影好看的一个直接原因大概是,从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到警察、律师、凶手、凶手子女都长得比演员还好看……

60分钟前
  • 王大根
  • 推荐

在影院一口气看完将近8小时很过瘾。前半段用大量篇幅叙述LA的警察暴力、肤色冲突是很有必要且值得的,OJ成长于这样的环境却与自己的族群完全割离,最终却是肤色差异在多年后的审判重新给了他自由,案件匪夷所思看起来完全没有法理,确实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法律总是被人利用的

1小时前
  • 米粒
  • 力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