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我同行

HD中字

主演:刘雅丽,许芬,苏玉华,高翰文,罗冠兰,陈淑仪,李枫,吴大维,周志辉,叶荣祖,冯蔚蘅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1986

 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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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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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伴我同行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本片改编自程文辉的自传——《失明给我的挑战》。  文辉(刘雅丽 饰)自幼失明,由家中女佣和姐带大。因为眼睛的缘故,文辉自小便受到轻视,而和姐却视她如亲人一般,一直鼓励她,陪伴她,开导她。当和姐得知文辉想要和正常人一样上学读书时,她更是拿出毕生的积蓄来支持文辉。  文辉因成绩优异获得了奖学金,可以有机会出国读书,和姐更是不顾文辉家人的反对,一如既往地支持着这个坚韧的女孩。影片的结尾,当文辉在机场和家人同和姐依依惜别时,和姐终按捺住了搀扶文辉的冲动,与她含泪道别……五月天陪你守岁2020虎胆杀机少林木人巷极度迷情黑金地的女人农家女婿和千金媳妇末日之地试睡员48小时天下第一郭晋安版海兽之子热血勇士对我来说非常珍贵的你动物之家婚礼记你也不美丽巴特克里克九尾狐传第十王朝美眉校探第三季白蝴蝶2009完美的世界Voice3热唱吧热血书院平衡他和她的故事2016素颜恋爱有理由国礼巨齿鲨(粤语版)战争机器痴心女子负心郎东陵大盗(三)艾弗森午后枪声1962异形:契约-番外:十字路口天外飞书之催眠怪谈重装机甲4巨兽来袭在异国放学后联盟缩水情人梦法语醒醒吧!赌棍上流俗女阴错阳差霸道纵横

 长篇影评

 1 ) 那个曾经的玩伴永远去了

《伴我同行》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影片。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尸体》,曾经荣获1987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1987年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讲述了日后成为作家的戈迪在12岁时与三个死党克里斯、泰迪、维恩一起,沿铁路去寻找一具同龄男孩尸体的故事。一路上,他们躲过狼犬追逐,在铁桥上险遭火车追撞,陷入布满水蛭的森林沼泽……
  那是非常普通的一天,一则《克里斯律师在餐厅劝架不成反遭杀害》的报纸新闻出现在作家戈迪的面前。这个场景,就如《天堂电影院》里的萨尔瓦托听到姜卡尔多小镇打来的电话一般,唤醒了已被尘封的岁月中浓郁的温暖与怅然。镜头一再逼近,戈迪陷入无限的回忆之中......身边有两个小孩骑车并肩经过,戈迪仿佛看到了十二岁时与好友克里斯在一起的自己......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却恍如昨日。
  面对逝去的青春以及青春岁月中永远离开的人,我们始终充满梦想。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生活在一切未及就绪时一往向前。曾经被时间狡猾的静谧所骗,认定长大只是一个太过遥远而又极不现实的说法。恍然一瞬间,发现自己已然长大成人,穿梭于高楼大厦之间,找寻自己的航线。恰如生来如此。
  在戈迪的回忆里,十二岁那年的他们,疯狂而快乐,单纯而脆弱。香气肆溢的时光里,戈迪他们抽烟、玩扑克、吹牛、爬铁门、讨论女人的胸部...... 能找到低级恶心的新字眼来调侃朋友的母亲,是件有面子的事情。树上的小木屋是他们的窝,还设有敲门暗号。
  这是性格迥异的四个孩子。优秀的哥哥意外死亡,戈迪长期被父母冷漠。在爸爸偏执的看法里,戈迪的朋友是“一个小偷,两个傻瓜”,而戈迪并不这么认为。
  这样的四个小孩,为了当“英雄”,他们踏上了寻找尸体的旅程,相伴长途跋涉……单纯明亮的心与结伴而行的行程让人羡慕。
  在儿时的世界中,友谊的重要性仅次于家庭,有时甚至重于家庭。途经垃圾场,那一刻,四个小孩应有尽有,因为他们发现了自己,而且知道要做什么。那是种奇怪的感觉。即使前面的路很远,充满未知的危险,被垃圾场主人的狗咬,被火车差点撞到,被水蛭咬……但他们都会继续前行……
  克里斯说:“我永远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家庭背景给了他太沉重的压力。他想要逃离。人生最大的不堪,是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他是幸运的,戈迪告诉他:“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也许,他的是有力量,但这句话让他更加坚定。
  戈迪很会讲故事。因为被父母忽视,他觉得自己成不了器。克里斯生气的对戈迪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是你的爸爸。……小孩子没有人看着,就会糟蹋东西。”这样的场景,让人动容。只有克里斯清楚,哪里才是戈迪的航线。记忆中,也曾有人就这么冲我们沉睡消极的心志敲过警钟啊!
  转眼,克里斯通过努力考上大学,当上了律师。听说维恩后来在农场开起重机。泰迪一直想参军,因为视力和耳力问题未能如愿。入过一阵牢,现在打零工。戈迪终于成为了作家。
  那些陪我们走过一段路的人,有些渐渐成为了生命中的过客,就象路上的行人一样。而有些则在岁月的沉淀中越发清楚。虽然已经很多年不见克里斯了,但是,戈迪依旧思念他。时间很长,戈迪却再也没有交到像十二岁时那样的朋友,再也无法找回当年明月,肝胆相照。
  在英雄的传记里,作者从来不说他的软弱和忧愁。童年,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才会屏蔽曾经的伤心,显得无所忧虑。在通向死尸的路程上,戈迪的生命始终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地过来的,当然也应该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诀了。”
  戈迪一直在面对死亡,恰如生命本身便是生老病死。之前,哥哥出车祸去世。接着,同龄男孩被火车撞死。成年以后,好友克里斯因劝架被人杀害。死亡的意外,始终说不清道不明让人无力又无措。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弗兰克林说:“我们在25岁时就已经死了,只不过到了75岁才被埋葬!”
  死亡对于死者的意义,我们不得而知。生前,他仍旧在筹划自己的远虑和近忧。克里斯一定还有更多的案件要处理,在律师行业备受尊敬,可能他已经有了很好的家庭……同龄男孩还来不及长大……戈迪的哥哥可能是下一个世界足球王子……死亡是一个彻底的阻断,让这一切嘎然而止!
  死亡对于生者的意义,就丰富了许多。陌生人的死,可能只是新闻和数字,最多引起同情。第一次见到死尸,戈迪刚过12岁。同龄男孩的死,对于年幼的他们来说,新鲜而刺激,这可能让他们成为英雄。有时,死者会成全生者的生命价值。好比战场上的输赢,好比那些艺术家,生前穷困潦倒,死后,他的作品却能养活一群专门对他评头论足的人。
  而死亡毕竟是令人敬畏的。“去看一个死了的孩子,不应该是像去参加一个舞会一样。”经过遭遇水蛭的厄运后,戈迪渐渐对生命产生了敬畏。终于来到了尸体旁,所有人都秉住了呼吸。死亡以最直观的方式,震撼着这些幼小的心灵,并给予其勇气。当那几个不务正业的青年要抢走尸体回去炫耀时,克里斯勇敢的挡在了前面,就像英雄,即使那个拿刀的家伙会杀掉他。
  再次回到小镇,那里已经不再是他们的整个世界。
  朋友的死,是一种精神的缺失。所谓“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友情对于人生的支撑,恰如一种信仰,给了生命安慰与体谅。看到克里斯的死讯时,戈迪不再像十二岁见到听到死亡时那样震惊。成年的他没有悲痛。在另一种意义上,死亡成全了生命的无常。生者默然无语。逝去的时光显得弥足珍贵,散发出淡淡香气。主演瑞凡·菲尼克斯后来演过《我自己的爱达荷》,可惜之后便吸毒离世了。影片仿佛很有预见性。
  而亲人的死,是一种灵肉的破坏,鲜有人超脱。生命永世背负起了这种破坏,人变得残疾。时光轰隆隆向前,你不知道会在那个点,这种残障就跑出来,打碎一切勇气。在杂货店买东西时,在睡梦中,戈迪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哥哥。荒凉而茫然。见到同龄男孩的尸体时,他终于崩溃。如果不是克里斯,这些差点就毁了他的前程。
  死亡不是终结,而成为线索,在心底。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热泪会流下,也会收起。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气馁的。离别,总会补偿一种在相聚时无法得到的心情。如果在离别之后,一切的记忆反而更加清晰,所有相聚时被忽略了的细节也都一一想起,并且在心底反复地温习。所说的每一句话在回溯时都有了一层更深的含意,每一段景物的变化在回首之时也都有了一层更温柔的光泽。那么,离别也可以不必气馁。
  我现在所需的是道路,是的,道路,冒着雨,踩着泥泞,穿过森林,跨过草原,去往天涯海角。好朋友成了最初的导师。一个仅仅陪伴着你,就可以改变你的生活,让你相信活着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的人。你会看到,有一扇门,正在等待你的打开。当戈迪低落的时候,整个世界黑暗空荡,克里斯在精神上搀扶起他,使那个世界变得明亮充实。他们相伴度过艰难,悲伤以及失落的日子。迷失方向,给与彼此指引,携同前行。握着你的手,他告诉你一切都会好起来。
  生活的角角落落,充满了有趣或无趣的人。很多时候,有些路是非要一个人去跋涉的。路再长再远,夜再黑再暗,也得独自默默地走下去。那些曾经给予过温暖的人,已经看不到了,但思念会记住他们。总有那时,终于得以和一切隔离,诸如忧伤喜悦以及种种有害无益的情绪。时光像金子一样,让人急切的不想浪费掉哪怕一秒钟的时间。从此,在心中纵横交错的,都是光亮的轨道。

 2 ) if we have survived our childhood

when we were kids, we believed in so many things out of nothing. every surprise could destroy us. the more we know, the less we believe. we grow up, and give up being surprised. when we can't help, we choose to be amazed rather than heartbroken.
and most amazingly, the oldest wound still hurts the worst. every time you look at it, the cut opens again, and you see your blood streaming out. you are confused, scared, helpless, as if you were back to where you got it, as if you'd never lived all these years.
irritating to see how stupid we were, frustrating to see we'll never be smart enough for this world.

 3 ) why do u have to die?

时光飞逝,这最老套的四个字说上千遍,够不够提醒你,还有两个月不到,已经是River Phoenix离开的第十六年。

在这个Labor Day的前一天,我才意识到,刚刚过去的八月,应该是他的三十九岁生日,距离不惑之年仅有一步。电影里的四个伙伴在这一天回到了岩城,然后各自失散。上大学的上大学,做工人的做工人,结婚生子,就像每个人一样。

十多年后的某一天,其中一人在报纸上读到一个律师被刺中喉咙,当场殒命。这个律师,是他十二岁时最好的朋友,这一辈子里不可磨灭的一段友谊时光——他们在垃圾场里气喘吁吁的赛跑,他们跋涉同一条河流,他们含住泪对彼此质问。

究竟有没有人在乎?

有,当然有。

你/他为什么非死不可?

我不知道,朋友。

或许朋友只如同餐馆里面来来去去的打杂小工们,人来人往。然而一则不太起眼的新闻却终于让这作家只身一人对着闪光的电脑屏幕,回忆起十几年前的夏天,于是自问也问天,究竟有没有人在十二岁之后交到更好的朋友,能背着一卷毯子就上路,沿着铁道寻找,to search for a missing kid yet finally found himeself holding a gun, pointing to the face that he would never have had the guts to spit on. He could have pull the trigger, for he knew that someone would stand by him, uncontionally.

这一年,River十六岁,距离他第一次演出仅有一年时间。讲真的,在学校图书馆拿到碟的时候,我甚至没认出来封面上的四个男孩里哪个才是River,但是看到电影里那个有着像是会说话的眼神,吸引你不断靠近的男孩,我便认定了这是他,这个有些chabby的Chris就是在三年后拿到奥斯卡提名,在四年后和Keanu合作,在五年后又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帅气却迷茫着寻找母亲的River,在七年后永远的离开,

留下几部未完成的作品,或许其中的某一个会给他带来一座小金人。

十六年,究竟发生了什么?Keanu在湖边小屋里和另一个时空的情人谈恋爱,在虚拟世界里拯救了整个人类,成了真正大红大紫的偶像,正如River和他开的玩笑——总有一天,你那五亿的粉丝都会看到你这个(裸着的)样子。Gus Van Sant刚刚拍了Milk,政治上十分正确地为同志界的人权斗士树了碑立了传。Johny Depp操着剪刀手,驾着他的海盗船开到了全球,开起了巧克力工厂,然后又成了最血腥的理发师。River的弟弟妹妹都出来演戏了,如果有访问,他们的哥哥时不时是个避不开的话题。

但其实,does anyone really give it a fuck?

总是拿着剧本准时在楼下等着出发的Keanu,还记得到处找衣服被人揪着耳朵下楼的他么?因为他开了这个玩笑,就训了他一晚上的Gus后来有想过找来别人继续完成even cowgirls get the blues么?Johny的酒吧生意怎么样了,要是那天晚上室内的灯光明亮一些呢?弟弟妹妹们,你们的哥哥早在这个年龄就放出光芒,是付出了代价的。

所谓天才,大抵都要付出一些代价的,可能有时候上天的计算失之毫厘,人世中就沧海桑田。又或者,正是因为天才都如流星一闪而过,所以才如此珍贵,如此闪耀。然而希斯尚有最后一部完整的电影,

River又有什么呢?

那16毫米的摄像机,也不知道他到底买了没有。如果有,或许有些残存的影相,但又如何呢?那些残片假使真的是死魂灵,他不是果戈理,谁又愿意把它们从阁楼里翻出来呢?

明知道是痴人说梦,我却真的想问问他,十六岁的他心里可有答案,为什么人一定会离开?可惜这问题,总是生者缅怀逝者,而逝者永不知,于是生者永远没有答案。

于是我就可以一直相信,这凤凰无枝可栖,终于涅槃。

于是我也始终无法释怀,就像那个讲故事想要做导演的男生,为什么别的人都死了,只有最丑的我活了下来?

在这劳动节的前一天,我照样埋首于做作业和做饭之中,间中写了一张支票,另外交了一部分电话费。晚饭时倒上一杯2.99的葡萄酒,咬一口猪排,已经熟透,便庆幸第一次煎就算成功。

正如我时常庆幸,十二岁之后居然也能找到知己,所以才不会在黑夜里害怕。

因为有你常伴左右。

所以请千万,不要离开。

 4 ) 那年今天,男孩们翻山越岭只为找一具尸体

作者:MADAO.CHI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某一个下午,斯蒂芬·金坐在缅因州的家中,正在构思自己的下一本小说。

那是属于畅销小说家的黄金年代,没有电子屏幕上的碎片化阅读,也不必担心在社交媒体上被英国的同行拉黑,人们的主要娱乐方式还是电影电视和读书——而那时斯蒂芬·金不会想到,他的作品会在今后的四十年里,成为这三项娱乐方式的重要内容以及创意来源。

布莱恩·德·帕尔玛版本的《魔女嘉莉》是斯蒂芬·金最满意的电影改编作品

当然,当时的他已经是一名极其出色的畅销小说家了。随着《魔女嘉莉》《闪灵》《撒冷地》等小说的出版和大卖,斯蒂芬·金可以说是一时风头无两。

可能他唯一的烦恼是来自编辑的唠叨——由于他大卖的小说都是恐怖小说,编辑们担心他被永远贴上“恐怖小说作家”的标签,将来一旦有其他类型的作品问世,便卖不出去了。

斯蒂芬·金并不满意库布里克对《闪灵》的改编

斯蒂芬·金对此不以为然,回应也颇为“宠粉”:“如果读者喜欢的话,那我就接着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

毕竟,他可是对自己的作品相当自信。

1980年,传奇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根据他的恐怖小说《闪灵》拍摄了同名电影,然而这部在未来被很多人奉为“影史最佳恐怖片”的电影,斯蒂芬·金本人却表示“并不喜欢”,原因是库布里克并没有尊重原著——这当然可以理解,世界上还会有谁比原著作者更加原著党呢?

估计后来也是越想越气,十多年后,斯蒂芬·金亲自操刀上阵,参与编写并制作了美剧版《闪灵》。至于最终效果嘛,我们只能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斯蒂芬·金“欲与库布里克试比高”,拍出的美剧版《闪灵》

然而,即使自信到可以跨界挑战名导演,那时斯蒂芬·金的内心还是有自我怀疑的声音存在。

这股情绪的源头要追溯到斯蒂芬·金的幼年时期,当时的他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并通过兜售给同学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但这件事情被校长知道后,他被勒令将钱退回,并被训斥了一番:“斯蒂芬,你明明才华横溢,为什么要写这些垃圾东西呢?”。

斯蒂芬·金

这句话,成为了斯蒂芬·金一生的噩梦。

所以每当看到那些批判自己作品的书评时,他总是想起老校长的那番话——自己真的是在写垃圾吗?真的是在浪费自己的才华吗?

因此,在专攻恐怖小说八年后,1982年,斯蒂芬·金出版了《四季奇谭》,这部包含了四篇中篇小说的作品,其中有三篇和恐怖没什么关系,只有一部勉强能看到些以往作品的影子。

斯蒂芬·金说,这是他倾注了最多心血的一本书。

大名鼎鼎的《肖申克的救赎》也改编自斯蒂芬·金的同名小说

可以说,他的心血并没有白费。

《四季奇谭》的四篇小说分别对应了春夏秋冬,其子标题分别为:春天的希望,夏日沉沦,不再纯真的秋天,以及暮冬重生。其中春、夏、秋均被改编成了电影,他们分别是:《肖申克的救赎》《纳粹追凶》以及在三十四年前的今天上映的《伴我同行》

罗伯·莱纳第一次读到《伴我同行》的原著《尸体》时,便产生了将它改编成电影的想法。

演员出身的他在几年前刚刚凭借一部《摇滚万万岁》在好莱坞打出名声,后来又指导了校园爱情喜剧《校门外》,挖掘了自己在青少年题材上的潜力。而《尸体》这么优秀的青少年题材小说的出现,正好对了罗伯·莱纳的胃口。

罗伯·莱纳的上一部作品《校门外》

然而筹备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彼时距离《怪奇物语》爆红还有三十余年,投资方对这个“小孩子们凑在一起寻找尸体”的故事相当缺乏信心,这种不自信也传染给了罗伯·莱纳。

据导演吐露,在开拍前两天,有投资方要撤资,最后还是自己在演员时期相识的制片人诺曼·利尔拍板投资,从而拯救了这部电影。

2016年开播的网飞大热剧集《怪奇物语》

选角过程则要轻松得多。

主角戈迪的饰演者威尔·惠顿是童星出身,出演过几个电视电影的他,凭借经纪人拿到的机会通过了试镜,在《伴我同行》之后,更是靠出演《星际迷航》系列名声大噪。

《伴我同行》时期的威尔·惠顿

不过,中国观众可能更熟悉他在美剧《生活大爆炸》中的本色客串,每次出场都与谢尔顿相爱相杀。

威尔·惠顿客串《生活大爆炸》

他也在剧中吐槽过自己被岁月碾过的颜值:我很讨厌去试镜。我一走进去,就感觉到他们在想,他以前多可爱啊,到底发生了啥?!

中年的威尔·惠顿

科里·费尔德曼也是童星出身,不过他的星途似乎更加顺利——在年幼时期,他便拍摄了包括麦当劳广告在内的一百多个广告了。

科里·费尔德曼饰演泰迪

他拿到泰迪这个角色的经历很值得玩味:剧组面试了很多人都不满意,于是父母是经纪人的科里·费尔德曼便遵从他们的命令来试一试。

我们无法揣测费尔德曼的心情,不过根据导演的说法,他展现出了不同于其他孩童的愤怒感(可能其他孩子不会被父母逼着拍那么多广告吧),这正是一个敢于闪火车的角色所需要的特质,总之,莱纳决定就是他了。

杰瑞·奥康奈尔与前两人不同,他的表演生涯是从《伴我同行》开始的。据说在面试时,莱纳导演一眼便相中了这个小胖子。

值得一提的是,与《哈利·波特》系列中纳威的饰演者马修·刘易斯类似,奥康奈尔也算是亲自证明了“胖子都是潜力股”这句话。

《伴我同行》中的杰瑞·奥康奈尔

本来是作为四人行中的喜剧角色的他,在长大后颜值逆袭,娶了丽贝卡·罗梅恩(老版本《X战警》中的魔形女)做老婆,演艺事业也顺风顺水。

在《伴我同行》二十五周年的访谈中,莱纳导演和威尔·惠顿以及科里·费尔德曼坐在一起又看了一遍《伴我同行》,当奥康奈尔饰演的维恩第一次出场时,莱纳导演摊开手开玩笑地大喊:”这个小胖子,娶了丽贝卡·罗梅恩!这个小胖子啊!“

中年杰瑞·奥康奈尔与其妻丽贝卡·罗梅恩

不过,在主演的四个小孩子中,最被影迷所记住的,还要属克里斯的饰演者——瑞凡·菲尼克斯了。

瑞凡于1970年8月23日生于美国俄勒冈州马德拉斯,他的名字是取自赫尔曼·黑塞著作《悉达多》中的生命之河(River),中间名Jude是取自披头士的著名歌曲《Hey, Jude》

他的嬉皮士父母给他的弟弟妹妹们所取的名字也同样充满意象化:分别是Rain(雨),Leaf(叶),Liberty(自由) 和 Summer(夏天)。

《伴我同行》中的瑞凡·菲尼克斯

他们一家在1973年加入了邪教“上帝之子”,这个臭名昭著的教团给年幼的瑞凡带来了非常沉重的阴影,使他无法去学校接受教育,童年生活也非常拮据。

七十年代末,瑞凡一家脱离了“上帝之子”,并把自己的姓氏改为“菲尼克斯”(Phoenix),即为凤凰,象征着浴火重生。

脱离了苦海的瑞凡开始了新的生活。尽管没接受过什么正规教育,瑞凡·菲尼克斯还是在音乐和表演上展现出了惊人天赋。

在街头表演被星探发现后,瑞凡和他的弟弟妹妹们便开始了电视演艺生涯,并在他15岁的时候,出演了《伴我同行》,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演员。

同为童星的费尔德曼一早与瑞凡相识,并因此在戏里产生默契。而第一次与瑞凡合作的威尔·惠顿则是被瑞凡吓了一跳:他所展现出来的东西,远超他的年龄,简直难以置信。

如果你觉得威尔·惠顿是在恭维人的话,可以看看莱纳导演的评价:他是少年版的詹姆斯·迪恩。不幸的是,和詹姆斯·迪恩一样,我们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他们的演艺生涯究竟可以达到一个怎样的高度了。

英年早逝的瑞凡·菲尼克斯

1993年10月31日,年仅23岁的瑞凡·菲尼克斯因药物问题于西好莱坞逝世。

27年后的奥斯卡颁奖礼上,当年与哥哥一起在街头卖唱的Leaf Phoenix拿到了最佳男主角。在感谢致辞的最后,他提到了哥哥在17岁时写下的歌词:Run to the rescue with love andpeace will follow

这个与哥哥具有相同惊人天赋的弟弟,现在已名满天下,或许你更熟悉他的另一个名字——华金·菲尼克斯

瑞凡·菲尼克斯的弟弟华金·菲尼克斯凭借《小丑》斩获奥斯卡最佳男主角

也许是一语成谶,《伴我同行》的开场,就是瑞凡·菲尼克斯饰演的克里斯死亡的消息见报,同样的英年早逝,同样的猝不及防。

然而片中角色与演员的巧合不止于此:

在电影中,戈迪作为斯蒂芬·金的投射,长大后成为了作家,育有两个孩子,影片也是以他为第一视角叙述。而戈迪的扮演者威尔·惠顿,也有两个孩子,在之后的诸多作品中,他也担任了讲述《伴我同行》幕后故事的那个人;

泰迪在电影中命途多舛,参军不成又进了监狱,最后好不容易才安顿下来。其饰演者费尔德曼的生活也好不到哪里去,由于年少成名又挥霍无度且吸毒成瘾,15岁时身价就超过百万的他,银行里却只有四万美元; 相对有趣的是杰瑞的饰演者奥康奈尔,电影里的他虽然是个小胖子,但却很注意形象,外出冒险也要带个梳子。最后他真的成为了大帅哥,而影片最后他也是最欢乐的,捡到一个硬币,开心得像个大赢家。影片之外,奥康奈尔也真的成为他们之中的人生赢家,迎娶大美女,事业也顺风顺水——以至于二十五年后还要被当初的同事在背后吐槽。

不仅如此,他们之间的关系走向也如同电影中一般。

在电影的最后,经过冒险的四人回到了家乡小镇,观众们本会以为他们的友情会一直持续下去,但通过戈迪的叙述,我们得知,后来他们逐渐变得陌生,成为了点头之交。

在我们美好的想象中,一起拍过电影的四个孩子总会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然而事实上并没有。

威尔·惠顿在《伴我同行》上映二十五周年访谈中说到,在电影拍摄结束之后,除了和奥康奈尔的一次短暂合作,这是他第一次重新见到主创们。科里·费尔德曼表示了赞同,他说自己也只是在不久之前的一次漫展上见到了奥康奈尔,并对他说了一句“老婆找得好啊!”并击了个掌(他们好像真的很在意这件事情)。

我想,这就是《伴我同行》如此经典的原因之一。

不像那些自恋的青春片,很多人的童年时代并没有那么靓丽多彩,回忆起来也不总是阳光。我们的童年,或许正如《伴我同行》中那样,无聊的小镇,夏天的热浪,和一次自以为是的冒险。

当我们长大后回过头看,那次我们自以为惊心动魄的冒险,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周末,但也正是从那次之后,从前如世界一般大的家乡便慢慢缩小了,自己开始想要去拥抱更大的天空,而儿时那些陪自己冒险的玩伴,也一个个消失在生活之中。

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12.Jesus, does anyone?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5 ) 直到你曾伴我同行

一开始我以为这又是美国励志片,因为出来倒叙的是一个得志中年男子(某知名作家),音乐怀旧又温柔。谁知道5分钟后气氛变了:喂,你知道吗?树林里发现了那个男孩的尸体。

主线也很像惊悚剧:四个男孩一起远足去河对岸的森林里寻找一具尸体,找到后他们或许能上电视、出大名。他们沿铁轨步行,一路险象迭生。电影不时透出一种紧张感,可每次我以为转角会遇害时它总是轻轻荡开,或者展开了分支。至始至终它都维持着在关键处戛然而止的微妙节奏,同时穿插着四个男孩各自的家庭故事和内心戏。渐渐我忘了类型问题,也忘了旅程的目的,因为节外生枝间四个小孩开始靠近我。

如果在生活里遇到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我不会过多留意他们,倒是有可能被冒犯,因为他们正准备进入青春期。青春期的讨厌不在于学大人抽烟、爆粗,或比赛谁把下流话讲得更下流。借用村上春树的话,他们叫人难受是因为他们还“不协调”。

克里斯来自全镇公认的流氓家庭。他斜叼着烟打扑克,卷起脏T恤显出开始发育的手臂,和伙伴在一起时粗鲁、推推搡搡。

泰迪有一个疯子爸爸,曾经把他的头摁到火炉旁,从此他有了一只焦耳朵。他有时会失去控制地笑,对外宣称他爸参加过诺曼底登陆,谁说他爸疯他就疯了一样去跟那人打架。

韦恩是一般所说的笨小孩,胖胖的,说话颠三倒四。

戈迪则是那位将来的知名作家、故事的叙述者。他文静好深思,哥哥是足球好手但意外身亡,悲痛的父母爱长子过于幼儿,从此加倍冷落他,以至他只能在梦里反复咀嚼一句不敢直说的话:如果死的是你就好了。

这些情节并不新鲜,不算最惨,电影也没有正面着墨。四个小孩为着一个(长大后看会觉得)可笑的理由,打打闹闹、嘟嘟囔囔地朝森林进发。路上无非是遇到了恶狗或在铁轨上与火车狭路相逢。可不知道为什么,那片消失在开头的伤感音乐,渐渐以某种无声的方式流淌在他们的表情里,使他们从路上随处可见的愣小子里被分别出来。当垃圾场的男人宣告泰迪必定也是疯子,因为他爸正在精神病院时,我看着他发狂地扑到铁丝网上,看着平时对什么都不在意的他突然呜呜地哭,看着伙伴们以“谁也不能否认你爸参加过诺曼底登陆”来安慰他,而他生气地大叫:“忘了它!”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些孩子身上会有这种味道,那是一种混沌的敏感、粗糙的尖锐。因为他们还来不及。他们还来不及消化这加在他们身上的伤害。他们还来不及去体味它的残酷。

他们只能从眼看着撞过来的火车跟前纵身一跃,扑到旁边的泥地上,惊魂甫定便夸张地哈哈大笑。便利店老板对戈迪念叨他哥的出色,却不知道那位哥哥是家里唯一疼爱他的人。他们露营时戈迪被恶梦惊醒,挥不去“死的是你就好了”这句话,克里斯只能笨拙地抱住他的肩头。克里斯偷了学校的150元,自首时钱被女老师拿去买了漂亮衣裙。没有人想要问一句:“钱(真)是你拿的吗?”如果嫌疑人是出身良好的孩子则不一样。“我不在乎这些,我只是没想到一位老师竟然会……”人高马大的他哭起来变得好小。

于是两个男孩握紧手枪依偎在一起,聆听黑暗深处郊狼的吼叫。枪对付狼是有用的,就像它是所有冒险主线的必须,可也总有太多的节外生枝越过了一把枪的力量。

如果不是借着故事,我可能没什么机会认识12岁的男孩。说故事的人真是拥有了不得的特权,可以行走在角色身畔。但特权也伴随着负担。你不能随心所欲地讲,仅仅因为某些事是好的,某些是坏的;你也不能强行把火车推出铁轨,或故意让谁被撞得血肉横飞;你不能让一个恶人死或是叫冷酷的父母回心转意,虽然那样会大快人心。在一个故事里,小孩多半只能自己跑,有时就这么死掉。这种时候我多希望我有一把枪,它远比笔来得干脆。

讲故事显得懦弱,因为它仅仅是某种stand by me,甚至不能设定自己的类型。有时你伴随角色进入励志的节奏,譬如戈迪有写作之才,而他爸只觉得踢球是个事儿。你真心急啊——恨不得把戈迪摁到书桌上,或把他爸摁到火炉旁。有时惊悚的来了,坏人拔出小刀。你不能扑过去挡刀,也不能把他赶走。你只能咬牙,握拳,屏息。你永远也不能告诉一个故事它当怎样行,反过来,是它告诉你。会有太多的节外生枝临到你,触动你,却迟迟不给一个交代,让习惯肥皂剧的观众抓狂。

可是如果你不走开,如果你能耐住性子不说:“青春期的小鬼就是讨厌!”如果你听凭它走近你,并且你愿意伴随它而行,哪怕只有短短的120分钟,你会发现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你不能做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可是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你没有获得更多的知识,也没有变得更高尚,可是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

在某一刻,你突然惊觉你认识了好多12岁的男孩,里面居然有你。这就是故事。除非你曾stand by,你无法说你认识,可同行是难的。

镇上没有人一个了解克里斯,其实拥有多么宽厚的心肠。泰迪渴望重写自己父亲的一生,把烧掉儿子耳朵的疯狂,转化为诺曼底海岸上荣耀的疯狂。戈迪的父亲若好好听戈迪讲故事,像他哥哥和小伙伴们听过那样,就不会失去一个儿子的同时又失去另一个。同样地,当我因为和这四个小男孩比较熟,而忍不住要痛恨那些欺负他们的混混、想要去责备他们的父母时,我也突然意识到我并未伴他们同行。

《如何阅读一本书》里谈到,除非你体验到角色所经历的,否则不要在故事的开头评判他们。我所不擅长的,并不只是阅读一本书而已。

因此好故事大有力量。它会温柔地劝诱、有时则是刚猛地强迫你进入聆听的位置。耶稣说,若有人强逼你陪他走一里路,你就陪他走二里。同行二里后你多半会找到顺服的理由。我想这是一道爱的诫命,免得我们因为短视、心急和被肥皂剧败坏了胃口而错失了彼此的生命。

我喜欢影片开始时那片背景音乐,我喜欢它始终流淌在孩子们的眼睛里。我喜欢它的理解和温柔。我再不随便说“青春期的男生最讨厌”了。

 6 ) 无法割舍的童年

你是谁?我想,我大概永远是那个结伴去寻找尸体的十二岁少年。

讲述友情的电影有很多《狗脸的岁月》《四百击》《鳄鱼波鞋走天涯》,讲述成长的电影恐怕是也很多《少年派》《舞出我天地》《无人知晓》。大概令我念念不忘,霸占十佳之首的也只有《Stand by me》

绵延的铁路伸向森林的深处,旅程开始了

十二岁的最后一个暑假,4个性格迥异的男孩子踏上了他们最后一次探险历程,一次寻尸的冒险。没有太多的特效,也没有过多的刻意煽情,仅仅以成年后的戈迪的回忆形式带我们回到那个小镇的夏天。1986年的夏天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的燥热。什么都没有发生,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仍在看着报纸,不良少年们听着电台,玩着打邮箱的无聊游戏,艾迪的爸爸仍关在精神病院里,家庭妇女们仍乐此不疲的看着电视节目,确实们有什么特别的,除了戈迪的哥哥,一个令父亲面上增光的优秀棒球手,一个全小镇皆知的好人,一个令母亲骄傲的大学生,为一个关心弟弟的年轻人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和韦恩无意中得知那个失踪男孩的尸体落在森林深处的铁轨旁。

没错,不良少年的领袖就是24小时里无数次拯救美国乃至全世界的小强同志

四个孩子便踏上了这旅程,他们的出发点是单纯的,甚至是简单的。对未知事物的渴望(尸体),向镇上瞧不起他们的人证明自己以及对当英雄的渴望。对于四人的命运或未来,影片巧妙的将四人的冒险历程与小镇上不良少年们的活动穿插呈现,暗示着他们表示少年们不出意外的未来。当然如果我爸爸是骗子,兄弟是混混,我恐怕理所应当会被他人定义为日后监狱的常客吧,来个玩笑,我当然没机会了,但少年中的克里斯却被这样“定义”着。

秘密基地,这恐怕每群怀有探险梦的少年们都有一个吧,我们也有

就好比人生总是不按套路出牌,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一样,意外还是发生了,这场有关寻尸的旅程便是他们人生中最大的意外。少年时的友情总是总是真挚纯洁,他们互相打闹,说着脏话,攻击对方父母,却又关心对方,照顾对方,给予温暖(克里斯将艾迪从闪火车的危险举动中救出来,三人共同安慰父亲被侮辱的艾迪)。但这不仅仅是一场关乎友情的寻尸历险记,更是一场又少年时天真,中二的幻想到成年对现实开始理解的仪式。

艾迪自始至终挂着父亲战时的名牌

少年的所追寻的往往是所缺失的,比如身份认同,比如关心,比如所崇拜的人。他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所渴望的影响,比如父辈。艾迪,一个“神经而又疯狂的人”面对垃圾场老板对自己父亲的辱骂而怒不可遏(艾迪的父亲是诺曼底登陆的英雄,退役后患有战争后遗症),艾迪哭泣着,怒吼着“my old man ”(我家老头在本片中指代父子关系的昵称……)正是因为父亲的缺失,使年少的艾迪有着疯狂的举动,渴望引起他人关注,渴望像父亲一样成为hero(不计后果的)而参加这次探险。

这是这些不“好”的朋友,帮助了戈迪的成长

或许,戈迪是受父亲影响最深的一个。完美哥哥的突然离去使戈迪成为家中尴尬的一员,每天都在思念大儿子的母亲对戈迪不闻不问,镇子上每个人对他的印象都只是那完美哥哥的弟弟,父亲更是对戈迪失望至极,甚至让戈迪产生“死去的不应是哥哥,而应该是我代替哥哥去死”的想法。(父亲的冷漠与朋友的关心形成鲜明而讽刺的对比,戈迪也是唯一一个没有用old man形容自己父亲的成员)

克里斯,孩子当中头,一个成熟,善良,却饱受非议的“坏”孩子,他的命运与戈迪牵绊在一起,他真正的关心朋友,劝说戈迪做他人眼中的好孩子,估计戈迪长大后成为作家,甚至面对戈迪的自怨自艾和“你不是我爸爸”的回答时,说出“我真希望我是你爸爸,这样你就不会有如此糟糕的父母”。克里斯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他没有一天不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最经典没有之一,克里斯或许是第一个认清现实的孩子,在被老师欺骗后无助的哭了起来。据说是瑞文的真情流露,没有人知道瑞文当时想到什么

孩子们对世界的反抗是天真浪漫的,用寻找尸体来证明自己,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嘲笑世界。但当他们看到那个和自己同样大少年的尸体孤独地躺在蔓延进森林深处的铁轨边的草丛中时,一切都破灭了,躺在那里的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可能是任何一个人,一个鲜活的生命。少年们真的将尸体抬回去成为英雄了吗?并不重要。毕竟这样一表格旅程,他们终于发现更好的自己和身边更好的朋友。尸体最终被以一个最正确的方式带回小镇——警察接到了匿名电话

戈迪最终摆脱了父亲的影子,成为一名作家并公正的爱着两个儿子,克里斯称为一名律师却在一次劝架中意外丧生(克里斯的扮演者凤凰的生命永远定格在23岁,不得不说一语成谶)。有趣的是,当克里斯的哥哥(那群不良少年)来争夺尸体时,戈迪和克里斯勇敢的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也标志着与那样被定义的生活渐行渐远。

因为你们长大了,所以小镇变小了

Stand by me I won't cry

少年时代,似乎也是十二岁的那个暑假,我,梅兄等,一行人,外出寻找尸(传闻),不果。此行,未断绝。

 短评

When the night has come,And the land is dark,And the moon is the only Light we'll see,Oh I won't be afraid,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by me

5分钟前
  • 蚂蚁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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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走在我后面,因为我可能不会引路, 不要走在我前面,因为我可能不会跟随; 请走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朋友。也许以后,我们再也交不到十二岁时遇到的那群朋友。

6分钟前
  • 不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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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电影中一样,我会永远记得自己12岁那年,夏日的草木之中渗漏下来的阳光。

11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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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很残酷,就像eason歌里唱的,“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但还是感谢这场不可思议的相遇 ps:竟然是1986年8月的巨蟹座电影,年纪跟我一样大,果然具有巨蟹座特有的温情脉脉

13分钟前
  • Doublebitch
  • 推荐

和心迷宫很像 围绕一桩死亡 展现一个走下坡路的镇子 讲故事和大孩子段落强调了这种绝望 这种成长环境令斯蒂芬金投向恐怖文学 有幸拥有天资的人努力想逃出怪圈循环 从他们的视角看过去其他人有些可怜 小团伙永远由领袖+军师+疯子+傻子组成 只有带头的两个惺惺相惜 以更有代入感的死亡平添惆怅

15分钟前
  • 柴斯卡
  • 还行

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19分钟前
  • UrthónaD'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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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哪找的这么一帮少年老成演技精湛的孩子……

23分钟前
  • 维城乱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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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stand by us的朋友能有几个?

25分钟前
  • Hazel
  • 还行

【B+】真挚,不浮夸的好片子,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动人的故事。简单却直击人心。不过那个结尾也太TM敷衍了吧!!!并且这片真的很基阿。。。。CP感太强烈

27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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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关于青春与成长的忧郁孤独迷茫,全在River Phoenix的双眸里面了。

31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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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因为他的简单,给他打了三星。现在,我因为他的单纯,要给他10星。我老了

34分钟前
  • 马克爱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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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龄男孩的尸体宣告他们的童年也在这天死去

37分钟前
  • 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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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没有朋友,这辈子也就没了。

38分钟前
  • 皮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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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我这年龄该做的事,我一辈子只年轻一次。”2014.11.23泸定县冷碛镇

41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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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电影简简单单,一如儿时的友谊,却难寻觅。★★★★

43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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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好,几个就足够。

48分钟前
  • 晚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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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这种感觉:少年时期的好朋友不会陪伴你一生,但他们是你这辈子交过的最好的朋友。

53分钟前
  • 大-燕-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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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只能换回近乎残酷的惋惜——我怀念过去,却毫不怀念现在的你。

54分钟前
  • 萨嘎摩哆熊猫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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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用情节丰满人物,这是每个编剧都该学的基本功。

58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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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1小时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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