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注意过,英文中的God倒过来就是Dog,狗和上帝的关系,在本片中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隐喻。你可以把它看成一个文字游戏,也可以认为,这是吕克·贝松要说的最重要的一个主题。上帝创造了人类,那么,上帝也创造了狗吗?上帝应该爱所有人,也应该爱所有有生命的物种。
我知道,对狗恨之入骨的人不会看这部电影,对狗恐惧多于爱的人也不会看这部电影,但是无论这些人看不看这部电影,狗,都不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人类,也不会那么轻易灭亡一样。他们,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则。人类和狗,没有谁高级谁低级之分,人类,也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主宰。人类早应该接受和其他物种一起分享地球的法则,然而,还有大部分人认为,人类是最高级的物种,理应凌驾于所有动物之上,但凡它们侵犯了人类的地盘,都要它们消失甚至死亡。
在电影的一开始,编剧就借男主角之口说出了“狗忠诚、友爱,人类有的优点它们都有,但是人类的恶习它们却没有。如果要说缺点的话,它们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相信人类。”电影讲述了男孩道格拉斯因为爱自己家的狗而被父亲和哥哥关进狗笼子里数年的故事,长大后他因为童年的伤痛,发现只有在狗的世界里才能得到最纯粹的爱,在身患残疾、恋爱失败、没有朋友的情况下,渐渐封闭了自我,和几十只狗生活在一起。乍看之下,这是一个狗治愈人类伤痛的故事,但是吕克贝松的目的,远没有那么简单,他想讲的,要比这深刻得多。
道格拉斯的父亲是个暴力狂,哥哥是个变态,母亲懦弱又无助,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小道格拉斯显然成了靶子,他和妈妈是这个家里唯一拥有爱的能力的人。父亲养狗只是为了斗狗赚钱,在父亲眼里,狗是低等生物,它们又脏又臭,怎么能和高贵的人类相提并论,哥哥也沿袭了父亲的这一思想脉络,虽然他们信奉基督耶稣,但对狗的残忍却丝毫感受不到他们心中有爱,他们更像是被上帝抛弃的人类。然而,却在狗笼子外面挂上一条“以上帝之名”的横幅,可笑至极。这是导演第一次将God和Dog的概念抛出,从孩子道格拉斯的角度看这条横幅,God正好变成了Dog,另外一个词语是Man。DogMan,正好是本片的英文片名。狗和人类,这个概念一直争论不休,每当民间出现狗咬人的新闻,就有一堆人跑出来说“这个地球是人类的,爱狗人士不爱人,只爱狗。”而狗究竟为什么咬人,有几种可能,第一是这条狗是疯狗(这种几率其实很小),第二,是家养的狗没有拴好,主人没有看好(这种几率比较高),那么,人犯的错为什么要让狗来买单呢?狗不会无缘无故咬人。流浪狗咬人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它们基本都是夹着尾巴走路,而一旦有一条狗咬了人,所有的狗都要遭殃,民间又是一股腥风血雨,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狗要命丧黄泉。
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自然不可能去尊重其他的物种。就像很多人养狗,只是为了看家,养猫,只是为了抓老鼠,对他们来说,动物的功能性、实用性远大于陪伴性,他们不知道,只有当你真正付出爱的时候,才能得到同等的回报。而道格拉斯,在狗笼子里感受到了人类身上没有的爱,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父爱和从未有过的兄弟之情。那么,谁更高尚呢?是狗还是人?在我看来,没有爱的人比狗都不如!而片中父亲和哥哥,正是这样的人。
作为一部作者性很强的电影,吕克·贝松一以贯之地将他的视听语言、镜头风格为本片打上了烙印,电影从始而终充满了悲剧感,无论是配乐还是男演员Landry Jones的表演,都有一种破碎之美。而电影中大量引用了莎士比亚的名剧,也为本片的戏剧性、悲剧性打下了基础。比如男主角在儿童之家的时候遇到的戏剧老师,就鼓励他读莎士比亚、表演其中的角色。《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剧情均暗含了道格拉斯的悲剧命运,正如男主角说出的那句台词“我能走,但我走的每一步,都是面向死亡”。他追求的爱情破灭,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深渊,孤独如影随形。深深的孤独感充斥着电影屏幕,这是我在电影院很少感受到的情绪,只有在家庭影院观看一些大师作品的时候才会有的感受,这一次却真实的发生在影院中,这种久违的感觉让我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
而在本片中,吕克贝松也致敬了很多经典人物,比如道格拉斯去歌舞秀表演的第一个节目就是演唱艾迪丝·皮雅芙的歌曲,皮雅芙作为法国女歌唱家一直有“小云雀”的美称,而她悲惨的童年和男主角道格拉斯也有几分相似之处;最后被黑社会追杀的一场戏,道格拉斯正在家中扮演玛丽莲·梦露,相信这一经典造型也是为人所熟知的。
影片的结构并不复杂,从男主人公道格拉斯被抓开始倒叙,在心理医生的追问下,回顾自己悲惨的童年,为什么会变成今天的自己,为什么会和那么多狗生活在一起。道格拉斯的结局可想而知,因为偷窃、杀人肯定会面临死刑的指控,然而他显得非常平静。正在观众好奇影片究竟该如何结尾的时候,吕克·贝松再一次展示了他导演的魅力。当道格拉斯在监狱中把自己的胡子剃干净,穿戴整齐的时候,当夜晚来临的时候,他的狗,他的孩子们,这些爱他爱得那么纯粹的朋友们,早已商量好了对策,它们从不同的地方聚集起来。他最钟爱的那只小狗,为它偷来了监狱的钥匙。这个不能走路的人,这个从小没有得到过父爱的,曾一度被抛弃的男人,从轮椅上站了起来,他走出这个监狱,走向正对面的那个教堂,这时候,太阳也升了起来。“我来了”,这是他对上帝说的话,他站在十字架的最中心,太阳直射着他倒下的地方,所有的狗,都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躺在他的身边。一个诗意的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暗合了主题、影片的名字,上帝、狗、人,三位一体。上帝应该爱所有人,也包括所有动物。心中有爱的人,不应该被上帝抛弃。
感谢吕克·贝松,又奉献了这样一部好电影,让我不仅潸然泪下,还能拥有奇妙化学体验的电影。当影片的片尾曲响起的时候,没有一个观众离场,大家安静的就像刚刚坐下来一样。
《狗神》是我近期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但排片太少了,真的太少了。放映结束后自发鼓掌,心里像塞了一团棉花,很想拥抱片中疯狂又美丽的道格拉斯,更想赞美他未被伤痛吞噬的强大灵魂。
吕克·贝松还是擅长犯罪类型片啊,每次想表达的主题和切入点都挺棒的。这是一个关于伤痛的故事,或者说是经历伤痛后如何消化伤痛、面对伤痛的故事。导演没让观众直接进入主角道格拉斯的世界,而是跟随女心理医生的问询慢慢了解和靠近。
道格拉斯的父亲有暴力倾向,十分厌恶他照顾小狗,甚至因此将他关进狗笼囚禁起来。母亲柔善而懦弱,想阻拦却不敢正面对抗,只在逃走前塞给小儿子一堆罐头。小道格拉斯的身体和精神饱受折磨,但是成年后向女心理医生讲述这段经历的时候,不曾怨恨母亲的懦弱离开,反而记着她给予的爱。我总觉得是狗狗让小道格拉斯感受到了无私、纯粹的爱,才使他相信爱、愿意爱。
而这个愿意爱的对象是像火花般闪耀的话剧老师萨尔玛。没有人能抗拒她的活力与感染力,道格拉斯也不例外。萨尔玛带他阅读莎士比亚,教他学习化妆和表演,告诉他如果不喜欢做自己就扮演别人。
于是,道格拉斯短暂地成为罗密欧,成为亨利五世,成为任何一个想要成为的角色,似能抚慰伤痛,又像逃避现实,总之,他从戏剧中感受到了快乐。再后来,登上变装秀舞台唱歌的他,也像萨尔玛一样光芒四射,他能轻松地用歌声和表演折服众人。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电影中的配乐,《玫瑰人生》《爱的颂歌》等等,都太美妙了。那些歌是男主心境的写照,唱的是挣扎的自己,是无悔的选择。
道格拉斯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莎士比亚的话,“爱所有人,信任少数人,不负任何人。”所以,他面对那些没有攻击性和伤害意图的人,从来都保持温和优雅的态度,不管是洗衣店的老太太、社区求助的男孩,还是警察、女心理医生,皆无例外。
当然,道格拉斯还深刻理解人性,知道有些人不值得信任和期待,碰到伤害自己的人也能毫不犹豫地反击,就如惩治他的哥哥、解决贪婪的保险公司职员,以及驱逐那群不怀好意的帮派人士。
于是,暴力与纯真,毁灭和救赎,或交替或并存,矛盾而迷人。人人都可能遭遇伤痛,重要的是如何选择,最终能化解痛苦永远是时间和爱,不再用过往折磨自己,并试着寻找精彩活着的可能性。
卡莱伯·兰德里·琼斯演技太好了,演出了道格拉斯矛盾的特质和破碎的美感。我现在还记得他放下枪,想镇定自若,但拿起酒杯微微抖动的手还是暴露了内心的惶恐;记得他摇摇晃晃走出警察局,像一条因跃出水面而失去空气的鱼,恰好对应台词“我能走,但我走的每一步,都是面向死亡”。实际上,少一步是挣扎,多一步是抗争。破碎便破碎,由它随风去,残缺就残缺,完整不见得完美。最终,他如受难的耶稣倒在十字阴影下,四周蹲伏着不离不弃的狗狗。
电影中还有很多值得思考的细节,比如,狗神二字来自那个挂在狗窝外面的横幅,也意味着男主与狗的关系,更深层一点的是模糊的性别认知,如同“God”一样。比如,警方逮捕父亲后道格拉斯获得了自由,但他随之失去了自由行动的健康身体,等等。
另外,女心理医生跟道格拉斯的交谈,除了能引出主角的经历,也是在借这个人物升华故事。心理医生问他,“你为什么愿意告诉我一切?”道格拉斯说,因为我们有共同的伤痛,他能辨认出同类,也愿意告诉对方一个孩子如果没有能守护他的母亲可能会遭遇怎样的童年,经过一次次交谈,女心理医生将选择一条跟道格拉斯的母亲、自己的母亲截然不同的道路,她会坚定地守护家人保护孩子。
真的很喜欢《狗神》,希望更多人去看,去感受这部电影的魅力。
以一己之身贡献了多个流行文化符号的吕克·贝松,在《狗神》的刚开场,就迫不及待地致敬了另一个流行文化经典,《教父》:
“狗神”道格拉斯收下一只流浪狗,作为替人出头的报酬。他端坐着,抚摸狗,露出维托·科里昂式的微笑,仿佛区别只在于后者抚摸的是猫。紧接着,就是一段《教父》的经典配乐。这是吕克·贝松的老毛病了——他老怕你看不出彩蛋。在映后他就坦承“配乐是本片的第二台词”,因此不惜给每句歌词都配了中文字幕。
Godfather,Dogfather,当然是文字游戏。但这种对照并未贯穿《狗神》始终——这样的委托,狗神全片中只接到了一次。因为比起暗示狗神就是教父,吕克·贝松更想先声夺人地揭穿他和教父之间的距离:
狗神并不是那个能随意和人“讲讲道理”的黑帮老大。正如你无法忽视他的优雅,你也无法忽视他的怪:
他剃着寸头,但敷了厚厚的底妆;柔软有质感的丝质睡袍下,穿了一件“平地起惊雷”的鱼骨胸衣;他保持坐姿,是因为他无法站立,只有调整了螺丝,才能勉强挪动;容纳着轮椅和数百只狗的陋室,取代了教父庄园那间盖不住血雨腥风的会客厅。
不是教父,是怪人。
正如其自述,他的“怪”来源于他的过去:被父兄囚禁在狗笼里、被枪轰掉一截手指并致残、流落孤儿院、孤独、失业……
但另一方面,他的“怪”也是他精心补缝、对抗创痛的盔甲:他和数百只狗共生,因为狗爱人,唯一的缺点是太爱人;他沉迷戏剧和变装:“我一直喜欢伪装。如果你不真正了解自己是谁,你就会这么做。装扮自己,编造一个过去,来忘记自己的过去。”
所以,如果剥离了带有超英色彩的狗的段落,《狗神》其实更像一部聚焦边缘人物的新现实主义电影,除了用了太多配乐和蒙太奇。
也无怪乎道格让人想到小丑,因为其实上一部有类似评价的电影,就是华金·菲尼克斯的《小丑》:同样是开局小人物,同样是被生活的凌虐转变为浓妆面具下、大开杀戒的畸零人。
然而,当文化坐标从教父换成小丑,却仍然是对《狗神》的误读。为什么是误读?其实,两个角色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小丑演绎的是“沉沦”,狗神却是“起伏”:
受家人虐待致残是为伏,受老师点拨戏剧启蒙是为起;流浪狗收容所被迫关闭是为伏,登上舞台发出自己的声音是为起;为黑帮追杀入狱是为伏,对咨询师敞开心扉是为起……
而《狗神》拍的最传神的部分,并不在于“伏”,即经受生活、命运乃至神祇的打压。
而恰恰在于“起”——为那仅有的爱、艺术和自由意志所打捞。
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变装俱乐部相关的剧情。这一片段对中国观众尤其意义深刻的一点是:它很可能是大多数观众第一次有机会在院线银幕上,深入这个被神秘化、污名化的“不存在的空间”(很希望不是最后一次)。道格获得一个驻演的面试机会。虽然这里演的不是高雅的莎士比亚,但他仍旧唱得淋漓尽致,遥遥致意35年前的《第五元素》里,外星歌姬演唱的那首Lucia di Lammermoor。
变装俱乐部,是以成为本片最浓墨重彩的一笔。随着同伴落泪,平生唯一一次,道格成为了某个人类群体的成员,即使是十分短暂的:每周一次,每次一首歌的时间。
在那台上的,是怎样一个怪人!妆容粗劣、假发突兀、舞步举步维艰。他又是如此地无惧于自己的怪,甚至把怪作为一种糟糕的武器,以自卫、以宣誓、以挑衅。这正是所谓坎普美学的精髓:热烈、伧俗、粗野、过度。如苏珊·桑塔格所言:
坎普的最终生命:它之所以是好的,是因为它是可怕的。
当然是“可怕”的。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影片还尚未在国内公映,但我很期待它受到的回应,并可以预想到有被冒犯的声音:又是残疾,又是变装,吕克·贝松是不是在玩什么政治正确,是不是在叠buff?
或许起初,你也会觉得这是一种生硬的议题嫁接。然而最后,你会发现,所谓残疾或变装,共同指向的,都是个体被主流社会排异的孤独。正如学者罗伯特·麦克鲁尔(Robert McRuer)指出的,残疾者和酷儿个体存在某种交叉性,这来源于他们因不符合社会对于“正常性”的认知而处在的边缘处境。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可以把《狗神》所展示的,认作一种激进的身体政治:虽然道格的残疾是飞来横祸,但变装策略不仅帮助他重塑自我认知,也同时打破了关于身体和性别的常规预期——既然给予我这样多舛的命途,我就把它痛快打碎重组了给你看。
正是从这次表演开始,道格习惯女装。除了冒犯和挑衅,女装给予他的,还是一种和生活的有意间离。在幼时女老师的引导下,亦是在别无选择之中,他只能希冀伪装和表演,让他逃遁去一个比现实更美好的世界。
做“女明星”是一种角色扮演,其实扮“教父”和“珠宝大盗”也是。道格的行为,总是形式大于实质,大概因为人生已经如此凋敝,所谓“实质”早就对他失去意义,所以他偷了宝石却只是在陋室中孤芳自赏、从不求变现,且每次都为他人“总是为了钱”的动机而感到失望。
我因此觉得《狗神》的海报特别切中题意:化妆镜中折射出道格的面容,隔着距离远远看去,点点烛火衬出一个金发美人。但视觉中心以外、更大的阴影里,蛰伏着道格的轮椅和他背部的伤疤。他久久注视着镜子,不愿挪开眼去。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想,会发现更有意思的事:镜子之于道格,何尝不是电影之于我们?当我们凝视银幕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在期待着被带到一个精彩得“忘我”的地方去?但正如好的电影总应该与现实发生回响,道格也无法无止境地活在幻境之中。
吕克·贝松因此没有讳言道格的残疾,没有粉饰他背后的伤疤。他最终走出了自己的房间。
生而为人,道格要接受他最后的审判。
说到这里,才要讲本片的核心元素——狗。
首先抛出一个观点,狗对于《狗神》来说,还真的没那么重要。所以其实很怀疑,冲着狗来看《狗神》的爱狗人士,会不会多少有点失望?
狗和狗神的关系,很明显是以狗写人。狗只有在和道格的关系中才存在意义。比起现实生活中的生灵,吕克·贝松描绘的狗,更像是一种美好和爱的象征物。
类似的角色,我们甚至可以联想到《第五元素》中的女主角莉露——一个从天而降的红发美人,武力值max,能够拯救世界,却可怜巴巴地缩在男主角的车后排请求援助。
同样缺乏主体性,同样作为美好的象征物,可能唯一区别在于狗比Leeloo获得的刻画还要少。
看完电影,我还和朋友打趣:吕克·贝松拍了几百只狗,里面竟没有一只是比格。因为比格是出了名的不服训导。其实,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吕克·贝松并不想突出塑造某只或某几只狗的个性。
所以,看完《忠犬八公》以后,你痛哭流涕地会记住八公的名字,但看完《狗神》以后你几乎记不住任何一只狗的名字。它们大多也没有名字。
狗以群像的形式呈现,实际上,就是强调狗是概念化的和象征化的——对于道格来说,狗就是神谕。
再看看吕克·贝松的文字游戏:幼时,道格被关在狗笼里,狗笼外被钉上一行字:IN THE NAME OF GOD(以上帝之名)。然而,从狗笼里,道格看见的是几个被遮蔽后又重组的字母:DOGMAN。
这就是道格所获得的神谕:被“上帝”抛弃了、被当作“恶魔”对待,他遇见了狗。
这么一群指哪儿打哪儿的生力军,为道格做了一系列难以想象的事:为道格舔舐伤口、为道格偷盗杀人、和道格一起亡命天涯……
狗和道格的相互吸引,是一拍即合。片中从未出现任何训练镜头,宛如神迹。这一点,吕克·贝松也通过道格的一个表情暗示了:当狗为道格一分不差地衔来食物和调料后,道格有一瞬间的怔忡,然后是感动。
这是一个信徒听到神明回应了他的请求以后的神情。那些被家庭和社会排异的时光、那枚没有被上帝关照而送入他脊柱的子弹,在这一刻开始,终于变得不那么重要。虽然肉身仍然难以移动,但狗已经化作了他的“身外身”。
把DOG和MAN之间的空格删去,《狗神》原片名DOGMAN一词,直观体现的,就是一种“人狗合一”的状态。
和DOGMAN遥遥相对,在《敞开:人与动物》中,意大利哲学家吉奥乔·阿甘本提到过一种奇异的生物——古希腊神话中的“人马”:
对于人马,很难从分类学上给予归类,尽管是一种虚构的造物,但人马不是神灵,因为它不能归于奥林匹斯众神和泰坦神的后代。同时人马也不能归于人类,相对于人,人马更为残暴,也更具肉欲。当然,人马也不是动物,尽管人马拥有马的身躯,但是人马却拥有与人一样的智慧,尤其是人马在某些技能和智慧上胜人一筹。
利用这种非人非马的的动物,阿甘本指出了“人类”在分类学上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
人并不存在一种实质性的界定,他是位于“绝对超越的神性”和“绝对世俗的动物性之间的第三项”。简单来说,就是人要在神和动物之间,找到自己的位置。
因此,关于人的定义和分类,并非是天然就有的,也不是颠扑不破的。从古至今,有一系列封闭性的论调,它们总是试图界定生命的本质,以及生命和非生命、人与动物之间的严格分界。
这种分界在允许一些人群物种成为至高者的同时,自然也导致某些生命形式被排除在外:当然,这就包括道格和关在铁笼里无法自决命运的流浪狗——一组道格瘫倒在地面上,而狗笼上贴着“ADOPT ME”(领养我)字条的蒙太奇镜头,就暗示了这种边缘生命的共通性。
因此,DOGMAN几乎象征着一种阿甘本式的“敞开”,鼓舞我们重新定义生命,重新思考那些原本封闭的、关于人和动物的本体论与人为划界。
流浪狗基地关闭,道格没有上诉,带着所有的狗走了。小屋里,狗不再生活在笼中,他们正式开始作为一个家庭来生活。也是在这个小屋里,边界开始消融,而网络开始搭建,他们开始享有同样的意识,因此根本不需要多余的训练和解释。
狗和人之间的那个空格,倏忽消失了。
如果用超级英雄范式来理解《狗神》,那么《狗神》中最大的反派,显然是与狗(DOG)逆序的神(GOD)。
道格所经历的,是不被上帝眷顾的一生。如果说父兄可能只是神意的错误实践者,那么此后漫长的余生中所经历的波折,也足以让他明白他并不是神的孩子。他对神的怨怼,转化成吕克·贝松的镜头语言:手持摄像机里摇晃着、带来不祥意味的哥哥脖子上的十字架。
在另一个道格的主观镜头里,狗笼外有一面美国国旗,歪斜着。作为神在世俗意义上的对照,国家的概念也在他的心中凋敝了。在神之界和世俗之界,他都注定是一个没有位置的弃子。
在吕克·贝松的过往作品中,就不乏关于神与人的讨论。《第五元素》里,莉露是拯救人类的神使,而《超体》的女主角露西通过100%地开发了大脑,获得了可与神匹敌的能力——掌控物质、意志,甚至时间。
除了利用这些女神形象去提供商业电影所需的视觉刺激以外,吕克·贝松更着重塑造她们对于人类,那种带有距离感的好奇和审视:莉露作为外星人,要从头开始建立对人类的认知;而露西随着大脑的开发进度,逐渐丧失人性。给母亲的那通电话是她留在世界上最后的具有温度的表达。
莉露和露西同样有“量子阅读”的名场面,即盯着屏幕光速吸取海量的人类知识。有一处经典剧情:在拯救世界的关头,莉露对人类历史的理解终于到了近现代。面对战争中自相残杀的画面,她流泪了也犹豫了,不知道还该不该伸出援手。
这种颇具现代精神的反思,应该是这部老商业片,如今仍能带给观众的唯一惊喜:神俯瞰着一无是处的人类,实在不知拿他们如何是好,而吕克·贝松总选择再救人类一次。所以有了莉露最后的一吻,和露西递出的代表未来的“U盘”。
从这个角度来说,《狗神》的确是吕克·贝松作品中比较特别的一部。因为在人与神之间,故事采用了人类的视角。不再是神的纠结,而是人的命运。后者自然比前者更微观,但也无疑比前者更沉痛。《狗神》的表达,更类似《这个杀手不太冷》的那段经典台词:
“人生是一直这么痛苦,还是只有是小孩子的时候才这样?”
“一直如此。”
因此,如果我们纯把《狗神》里那些“十一罗汉”式的偷盗和“小鬼当家”式的反击当成爽片看,就忽略了道格身上那道始终挥之不去的阴翳。
在映后,吕克·贝松特意强调,道格不是杀手。他的杀戮,本质上都是必要的防卫和反抗,不是纵情自洽的发泄。他坦诚自己以狗杀人,嘲弄遵循着字面意思的“狗咬狗”的世界,本质上,这并不带来解脱,而仍然是一种对社会规则抗拒着的无奈认同。
道格的最终救赎,来源于心理咨询师提到的一个词:“自由意志”。此前,道格一直相信,因为脊柱里的子弹,自己走的每一步都是走向死亡。在命运的确定轨道上,注定没有什么个人意志的空间。女心理师的“点化”看似刻意,但如果联系到道格此前经历的几次转变,又显得情有可原:狗、狗笼里的女性杂志、莎士比亚、变装俱乐部……或许萍水相逢,它们都在不同的时刻给过他一些上浮的动力。
而他仿佛一直就是这样,撕开一条缝,就要争一点光。
所以,与其说是女心理师拯救了道格、另一种“神旨”拯救了道格,都不如说他是又一次选择了自我救赎,而这种自我救赎,就是对于神旨的终极反叛。连女心理师都没太寄希望于开解他,所以也没有太费口舌,而他虽然嘴上嘲讽着“现在改变我是不是太晚了”,却还是在那一个凌晨让狗打开了牢房的门。
必须强调,这并不是一个温暖、祥和的结局。正如道格蹒跚的步履、扭曲的表情、沉重下落的身体所暗示的,这很可能是他的生命所能负担的最后行动。当十字架的影子叠映在他的身体上,而他的狗环绕着他,道格以沉默面对着神明,和过往加诸他身的所有伤痕:控诉、质问、挑战……
或者,是一种最深的平静。一种不再希求,也不再怨怼的平静。
最终,他和它——他的命运——是平等的了,以亲手把自己悬挂上十字架的姿态。
如果你把《狗神》当作一种超级英雄电影,或许也不奇怪。毕竟,吕克·贝松的确把狗神的能力,理所应当地渲染成了一种超能力。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都知道杜拉斯说过:“爱,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历经打压后一次次握住渺茫的稻草、将自己向生命的复杂性和脆弱性彻底敞开、勇敢地凝视那备受摧残的命运。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英雄主义呢?
在如此严寒的日子,真的希望更多人可以看到本片,感人至深,残酷但又温暖。
关于Dog和God的分析解读已经很多了,但是我反而想简单一些去理解这个故事:这是一个男人在与悲惨命运的抗争与和解的过程中,狗狗与他互为慰藉和武器。
虽然导演在片中多处有很明显的提及宗教,但是其实宗教之所以产生又何尝不是人类对于不可抗力、无可奈何的一种精神寄托,或者说,解药,或者说,理由?
片中精神分析医生问男主,“你为何愿意对我敞开心扉”,男主说,“因为你我有共通之处——伤痛”。这其实恰恰也是我作为观众,看本片会非常感动、会泪目的原因。虽然极少有人会像男主这样有那么悲惨的童年和残缺的身躯,但是面对命运的无力感以及抛弃感,相信所有人都经历过、甚至正在经历。正因为此,当看到男主在黑暗舞台的一束追光中倾情演唱时,那种于泥沼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尊严,感人至深。
男主一次次的被命运折磨,但是他从未放弃,尽他所能的找到属于他的生存之道。其实看本片的时候,会想到《小丑》。但是本质上这是两部底色完全不同的影片。而且我个人其实是更喜欢本片。因为本片男主一直都很积极的面对挫折和寻找解决之道,内心非常强大,而且努力的从自身角度去解决困难。而小丑在偏见与贫困中选择走向了黑暗面和戾气,把自我困境诉诸于他人甚至社会。——当然,同样是出于泥沼中的两个人物,为什么人生的底色和心理状态相差如此之大,我觉得关键恰恰是因为《狗神》的主人公有狗狗为伴,所以他看似孤独,实则他内心是充实的是温暖的。这种内心的感觉相信每个有猫猫狗狗宠物的人,一定都能体会。虽然猫狗不言,但是当你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你、前途渺茫时,猫狗温暖的身体,真诚专注的眼神,会让人由衷的感受到,至少还有它这样的一个小生命依赖你、无条件的爱你,顿时内心就释然和平静了很多,从而可以坚持下去。
都说命运弄人,但是如果我们的内心有所依靠、有自己的支点,那么无论处于何种逆境,相信我们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空间和温暖,也不存在我们是否信命或者不信命的问题,因为我就是我,即便看清了生活残酷的真相,但是依然热爱生活、努力的解决问题。比如,商场门口寒风中卖花的老婆婆;比如,地铁口深夜出摊卖麻辣烫的女孩儿;比如,冒着积雪路滑赶时间送外卖的骑手……
北京今天零下十五度,积雪不好走,家附近的电影院竟然没排《狗神》。但我跑远点儿看了以后,真的很庆幸我来看了,而且第一时间把本片推荐给了朋友们,尤其是养狗狗的朋友们,本片绝对必看!太戳了。这么好的片子,怎么排片这么低,实在是太可惜。
最后,亲亲我的小猫咪,决定给他俩吃个罐罐。
这部电影在剧情上,有许多显而易见的逻辑硬伤,例如——
1.少年道格被父亲关在狗笼中、母亲离家出走时,为什么不能将他也一起带走,或者至少顺手报个警把他解救呢?
当然可能是因为母亲害怕被父亲报复,这样的故事背景也是为了加强在道格身上被世人与命运抛弃的绝望感,但想一下是不是就感觉挺不合理的。
2.道格被警察救出后,他的父亲因为虐待儿童、使用枪支(也许还有非法斗狗)等罪名被判刑监禁了可以理解,为什么他的哥哥也会被判刑八年?
虽然他这神棍哥哥的精神状态相当异常而吓人,但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似乎并不能在法律上受到如此严惩,而且他还能辩称自己只是害怕父亲被他PUA控制之下成为的帮凶,我相信老美那边还挺吃这一套的,除非他实际还做了些什么其他严重的违法勾当,但很显然电影里并没有对应的描述。
3.道格利用小狗们成为珠宝大盗后,很快就被保险公司的调查员阿克曼给盯上了,在他和手下排查了许多监控录像后,明确查到了道格的车牌和他的身份。随后阿克曼单独去找道格后,不幸沦为众狗的晚餐,然后……这件事居然就这么过了??
保险公司另一个眼镜小哥不是也知道了道格的身份?看到自己上司调查珠宝案后忽然神秘失踪,难道不应该去报警或上报公司,再派其他人去调查道格吗?在身份已经明确暴露的情况下,道格杀了个大活人,居然就和无事发生过一般继续日常生活,实在很难解释得通。
4.提到道格的车牌,你很难想象以他上个床都能费半天劲的难以弯折的腿,居然可以开车上路吗?这是怎么做到的?驾驶证就不说了,反正估计是无证驾驶,但真的会有人卖车给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吗?难以置信。
5.小哥胡安因为洗衣店大婶被收保护费一事,上门去寻求dog man的帮助,这个脑回路就挺离奇的,为什么他会觉得这样一个孤僻生活的变装怪人(只是养的狗比较多)有能力帮他们去对付黑帮呢?除非道格平常经常行侠仗义,像蜘蛛侠、蝙蝠侠之类的超级英雄那样在附近社区里打出了一片名声,成为人们心中正义和强大的象征,人称狗狗侠——但电影里似乎又缺失了关于这部分的前情描述,使得道格与黑帮对立这事显得异常突兀。
而电影最后的黑帮大战汪汪队的刻画也尤为儿戏,在道格一通小鬼当家式的布置下,这场与黑帮的大战中,全程没有一只小狗狗受到伤害,黑帮们的战斗力被凸显得尤为滑稽可笑。
看着黑帮们被小狗们轻易地全数歼灭,这场搏杀戏拍得远不如想象中好看(电影前面还为此铺垫了许久),对于吕克贝松来说,他之前拍过的《这个杀手不太冷》、《超体》、《安娜》里都有很精彩的亡命厮杀场面,这部电影相对文戏的部分而言,武戏的动作场面实在是他的水准之下发挥。
……
还有别的细节问题就不再多做赘述了,例如主角忽然展现出的法国歌姬般的天籁歌喉是什么时候学会的,例如小狗们是怎么翻窗越户偷盗珠宝而不被发现的(如果道格养的不是狗,而是一群吗喽可能才比较合理),例如他是怎么成为大姐姐的唯粉关注人家的演艺生涯一举一动却不知道她已经结婚这事的等等等等,都是让我在走出影厅后感到困惑的一些事。
另外,电影的叙事节奏和主角多段经历的衔接也做得不够好。
倒叙的方式让结尾的人狗大战失去了应有的紧张悬念,而主角关于家庭、逃脱狗笼、暗恋、变装秀演艺生涯的故事,每一段的收尾都显得敷衍而语焉不详,要我来说,电影干脆放弃这多重拼接带来的割裂感,直接把黑帮那一章给完全删掉,最后让他像《黑天鹅》那样倒在舞台上和欢呼声中,我觉得都更能体现出主角与命运对抗的悲壮,并更具备完全、动人的艺术片气质。
但电影在追求商业性与艺术性上并没能取得很好的平衡和兼容,导致多少有点不伦不类,于我而言,在这方面确实比较可惜。
说完了上面私人眼中的诸多问题,接下来是夸夸时间了——
主角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的天才演技,完全抹去了上述问题带给观众的不佳观感。可以说,他一个人的光芒覆盖了全片在剧情叙事上的薄弱,支撑起了整部电影,带来了极近沉浸感的伟大表演,也是近几年来我在大银幕上看到的最具感染力和魅力的演技,上一次有这样深深被演技折服的观影体验,甚至让我看得起鸡皮疙瘩的表演,还是《小丑》里的杰昆·菲尼克斯。
卡莱伯的每个神情、肢体语言的细节、语气,愤怒失控下的歇斯底里,抽烟时优雅从容的气度,对镜自问的眼神,以及最后向上帝的阴影发起质问时的绝望与颤抖,都诠释了什么才是真正带来震慑灵魂感的世界级表演。
“当你可以表演莎士比亚时,你可以表演任何人。”
而他真的做到了。
我特别喜欢他每一次卸妆时的镜头,有种从孤独与悲剧里诞生的极致的破碎感——对,破碎感这个词现在早已被用烂了,尤其是国内一些什么流量明星稍微演个颓丧一点的角色,他的粉丝们就会狂吹演员身上有某种破碎感,但和卡莱伯的演技一对比,真是残忍得让人感到遗憾。
明明演员现在的脸也不算多帅(看了下豆瓣影人页,他年轻时确实很帅气惊艳,电影里的少年道格演员选得非常到位),但当他的嘴角轻轻一挑,眼神从黑暗中如火光般亮起来时,你就会为他身上散发出的扭曲的魅力给彻底征服。
还有电影的插曲阵容也非常豪华,你不得不对吕克贝松的年底歌单品味竖起大拇指,甚至连快银的时间暂停神曲都出现了,非常惊喜,这部电影在视听上的感染力完全超乎了我的预期。
如果非要我说对这部电影的最大不满,我想就是电影的片名翻译和国内宣发了。
《狗神》……这个名字翻译得……相当一言难尽,如果不看介绍,你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类型的影片,是宠物片还是别的什么奇怪的电影?反正一听之下就很劝退,即不商业卖座,也不够文艺气息,还不如直接叫《犬人》来得贴切。
然后现在的电影宣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兴起的歪风邪气,不管画风合不合适,全都在走国内现实题材犯罪片那一套,海报上哐哐加一些抓人眼球的大字宣传语,生怕观众不来看,搞得像短视频一样,三秒钟之内就必须把那些能卖座的点呼你脸上。
本来这片子挺好的,很另类很有格调,是国内院线罕见的一抹异色,甚至有着浓厚的宗教气氛与变装皇后这些很CULT的气质,结果不分青红皂白地也给你海报上加什么“疯爽”、“开战”、“炸裂”……观感瞬间一下就变low了好多,还以为是什么犯罪题材动作大片,就这样把观众骗进电影院里又能怎么样呢?
反正对我来说,这片名,这宣发,绝对是十足的反效果了,大可不必。
如果因为这些理由错过在影院见证这样精彩的表演大秀,实在很遗憾。
《狗神》的后劲很大,回家路上还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也不知道下次再看这样的电影要等到什么时候。
但我不会把《狗神》无差别推荐给所有人,如果你恰好喜欢《这个杀手不太冷》,倒是可以把这部电影当做是那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关于故事。
男主名叫道格拉斯,简称道格,是导演跟我们玩儿的一个谐音梗。
父亲家暴、哥哥变态,母亲还算正常,但太过软弱,有一天偷偷离家出走,逃离了魔窟。
相对正常的道格被父亲和哥哥关在狗笼子里很多年,他逐渐与狗狗们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一次意外,父亲开枪导致道格下肢瘫痪,父兄二人也因此被关进监狱。
长大成人的道格并没有被社会接纳,生活上四处碰壁,似乎只有在变装酒吧化妆成别人,才是他的高光时刻。
与几百只狗生活在一起,他逐渐明白了人是不可信的。在狗狗们的帮助下,他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在世上,去主持正义。
但整个过程中,他难得的没有失掉自己的价值观和善良的底色,毕竟爱狗狗的人能差到哪里去呢。
他就这样义无反顾地奔向悲壮的结局。
关于电影。
道格从小生活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之下,身边没有一个让他信任的人类。
即使逃出父亲的魔爪,即使接纳了戏剧老师的善意,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却发现自己只是戏剧老师眼中的孩子。
他孤独地活在人世间,却只有狗狗们能完全理解他。人狗互相支持,道格才走到今天,不然他可能早就不在了。
这让我想起了《这个杀手不太冷》结尾,莱昂对玛蒂尔达说的话,其实狗狗在《狗神》里,就是小女孩的角色,是救赎了道格的存在。
影片不止一次让我联想到“杀手莱昂”,不只是片尾大战的设计,不只是人狗感情的逐步搭建,更多是对道格孤独感的刻画,给我特别熟悉的感觉。
另一部让我多次想到的电影是《小丑》,他和道格一样的被世人所不理解和嫌弃,善意偶尔闪过,但底色永远是痛苦。
《狗神》显然不是一部故事驱动的电影,吕克贝松这次真的在耐心讲述道格的故事,塑造这个独特的人物,让观众意识到他是如此的不同,又如此的熟悉。
即便在生活中见到道格你可能就如同寻求帮助的小哥Juan一样对他敬而远之,但在电影院的2个小时中,观众是理解他的,是感同身受的。
关于结局。
有两件事情我在看电影之前没有搞明白:
一是为什么电影翻译成“狗神”,而不是“狗侠”或者“狗人”。
二是为什么豆瓣评分从8.0暴涨到8.3分,而国外评分网站却普遍给出差评。
看完电影我就理解了。
原来GOD翻过来写就是DOG,而片中也有很多对于宗教和信仰的描写。
这同时解释了我的第二个疑惑,就是影片为什么在国外评价不高。
讲GOD与狗相提并论,并且父亲和哥哥两个大反派都是虔诚的信徒,再加上变装和墨西哥裔黑帮的刻画,相当于把所有“多数族群”都冒犯了个遍,惹人讨厌完全合理。
片尾道格坚定地走进十字架阴影,在狗狗们的陪伴下走向自己的死亡,极具美感。
被囚禁那么多年的道格应该不想再在笼子里被关住哪怕一天。
而以他的残疾之身,被警察通缉又不可能一直逃亡。
所以当他倒下,那一刻他似乎终于自由了。
而我也有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我想到了《狗神》会很好,但没想到是这样的好。
关于吕克贝松。
2000年后的吕克贝松与2000年前的吕克贝松仿佛不是一个人。
《这个杀手不太冷》和《第五元素》之后,他即便不算透支自己的信用,也再没拍出过令人激动的电影。
《狗神》一出,那个男人又回来了,这仿佛是他一生功力的集大成之作。
动作戏依旧凌厉,却不会拖沓。
反派没有加里奥德曼那么遭人恨,因为他不是重点。
故事不够集中,却展现了道格的一生,甚至有种史诗感。
人狗感情比起老少关系更难以理解,却也更极致。
综合上面的一切,我能得出的结论是,我很喜欢这部电影,但肯定有相当一部分观众是接受不了的。
所以首周上映,排片跌到1.7%并不让人意外。即使主创来华也没有挽救排片的颓势。
我只希望喜欢这类电影的观众,能够在《狗神》下映前,有机会在电影院里看到这部电影。
导演亲口爆料:6位专业狗狗演员不屑于和另外120位群演狗狗演员玩耍
3.5 又是一部很难打分的电影。能看到吕克·贝松导演的真诚,同时也能看出其一贯人本主义的价值取向。但这部电影太旧了,人物刻画,情节的设计都极为程式化,或许正是这种缺憾才更能体现导演对世界问题的终极思考吧。
没想到能在大陆银幕看到这么多的Drag Queen剧情和宗教元素
@2023 PYIFF.Caleb的演绎出神入化,Douglas复杂而纯真,狂放而优雅。想到了汉尼拔和教父。和小丑不同,本片用一个极端的反例讲述了人对生命向善的选择,反面论证了爱的必要和力量。不见血的黑帮动作片,小狗和金发与罪犯结合的冲突感,用黑色的口吻叙述了一个童话般的故事。也许显得过于温和老套,依然是真挚而充满生命力的吕克贝松。映后导演灯还没亮就跑上台,和观众打招呼后悄悄背身抹泪,“I feel your heart”,映后介绍说电影基于真实的故事,我们人类都有相似的痛苦,观众席里的李玉回应:但是我们可以用爱来解决它。导演还说到小时候很孤独,无论创作者用什么方式表达,都是在说你在这里,你存在,想要被爱,创作就是给出一个礼物,希望人们来爱它。
虽然站不起来,但也绝不倒下。世界以痛吻我,那就放狗咬他。天际线的十字架越来越大,下辈子,请你告诉我爱与被爱的密码。
放映完成后看到马丁激动地跟坐在身边的查泽雷和珍康萍交流,我想他看到Caleb的表演,一定很感慨吧,从三广里唯唯诺诺的小角色,再到这部电影里的光芒四射,Caleb太牛了!
看了那么多平遥烂片之后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 谁懂啊 就像一道曙光一样让我知道原来好电影是这样的 看了一个小时被领导叫回去了……没事老子又回来了
实用信息:没有一只狗受到伤害,爱狗人士放心观看
路演场。不得不说路演真的有用,本来一般的片,老头说“我们不是迪士尼不是华纳兄弟,我们只是来自欧洲,大家多多宣传”“杀手在中国从没上映过却如此受欢迎,你们都从哪看的”。OK四星保底你有了。
我操!玛丽莲梦露举着枪!
吕克贝松导演映后的交流非常动人:无论中国还是法国,在这世界的任何地方,所有人都有个共同点,痛苦。而这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就是这种痛苦。
年度最佳。看哭了好几次。男主角第一次登台唱La Foule。和最后狗狗在心理医生的窗下。如果我相信命运,为什么命运不相信我。不能在生活中找到回答,那么至少还有艺术和陪伴。狗好人坏。居然有人打一星,我只能说我尊重你的意见,冷血装逼没有品味的东西🙂
#Biennale80 两首Edith Piaf把狗神这个人物立起来了。La Foule是压抑、挣扎、落到尘埃里,Non, Je ne regrette rien是绽放、释然、灵魂得到救赎,用得很棒。Caleb也说这段drag show演不好整部戏就完了。虽然仍有fetishize trans people的嫌疑(直人很喜欢塑造trans serial killer形象),但吕克贝松这部完成得简单直白不矫情,商业佳作
豆瓣不能发视频很可惜,想把现场所有的掌声尖叫声,手电筒点亮的满场灯光和泪光,送给喜欢狗神、喜欢电影、喜欢电影节的每一个人。#PYIFF
细狗钻栅栏真的憋不住笑…很吕克贝松的配乐,加几个标志性大对称镜头,剧情毫无悬念每一步都在意料之中。但是狗!狗啊!!dog和god这么像肯定是有原因的。世界没了小狗得完蛋。
能在内地院线看到正面的drag queen群体,太宝贵太值得加星了,就是它有很多电影外的情感能泵动,比如性别流动与性向多元,比如被残虐的过往如何挣出活路,比如被冷待的人遇到同温,比如贯通他电影的孤独感,虽然都是一些口子,但是总要一遍遍撕扯,我们才能看到过大的顽固壁垒漏出光来。当然,电影本身也好,如同新宗教的成立,遍布荆棘与圣洁的爱。有一幕很喜欢,他第一次登台,唱出了伶人的哀婉与茁壮,也唱出了自己的重生与永生。很爱里面的狗子,是真正意义上的抚慰。映后吕克.贝松说Leon信任绿植,Douglas信任狗狗,也许二十年后他的主角才会信任人类。他也说了,人活到这份上,更想跟好人相处。其实啊,好人太少,但好狗太多,这道数学题,我会。
拍摄动物影片,太难了。Dogman像「小丑」一样,底层弱势群体的反击,在美国家暴(男权暴力)社会问题之下,被关进狗舍,得不到温暖的男孩,最终凭借自己之力,站在了阳光之下,生猛、惊叹,又温暖有力。被男演员的角色诠释,惊艳到了。结尾泪目。虽然高度类型化,结构和情节的设计,有些俗套,但无疑是年度爽片,尤其最后的狗狗兵团的大作战,惊险有趣。
断指是阉割的隐喻,被父权秩序放逐的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甚至不完全是人而像狗群的一员,没有完整的自我只能在每周的变装表演中获得暂时圆满的镜像。中枪结束了他的被囚禁状态,耶稣在轮椅上复活,成为了一个反写的上帝。经典基督教义是人类中心和男性中心的,动物和自然界为人所用,因此父亲哥哥认为douge不爱家人而是将狗引为同类是怪异、有背神恩的,可是支离破碎的dogman偏偏要证明,一个残疾的男人,一个假扮的女人,一个狗的同类和家人,也可以自力更生乃至惩恶扬善,拥有一个值得过的人生。结尾让我有点心情复杂,从角色传递的情绪好像可以解读为他仍然寻求上帝的宽恕与拯救,但我更希望是“向苍天证明我不认输”,那个十字架的投影意味着上帝已死狗神当立,这不是一个老白直男的神,而是被贱斥的边缘者的代表
印象在片中男主有四次站起来,一次是失恋,他目睹初恋结婚生子,他崩溃怒吼,回到了狗狗身边;一次为了狗狗的生活,他在夜club强迫自己站起来完成表演;一次是在火拼中,他自卫;最后一次是在片尾,他走到教堂前,完成了耶稣的受难,替世人被钉在十字架上赎罪完成了自己的牺牲。一台莎士比亚戏剧至此落幕。2023.12.10 上海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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