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have a favorite Bronson story. Both Bronson and the Swedish director Ingmar Bergman had the same agent, Paul Kohner, and the same publicist, the legendary Ernie Anderson. When Bergman left Sweden in a well-publicized dispute with the tax authorities, he visited Los Angeles for the first time, and asked Kohner to arrange a visit to a studio.Bronson was making an action picture at the time, and Kohner assigned Anderson to arrange a meeting between the two clients. Anderson was hesitant, because Bronson sometimes kidded him: “I know this isn’t a Bergman picture, but it may make a few bucks.”After he introduced the two men, Bergman asked him to explain the scene he was doing. “This is the scene where I get shot,” Bronson said. “I have these little squibs that explode to make it look like bullets are hitting.””Fascinating,” said Bergman. “I never knew how they did that.””You mean,” asked Bronson, “you don’t use machine guns in your movies?”
另一个形式的superhero...
吕美特退出后,制片方找到了以粗犷暴力动作片见长的迈克尔温纳。温纳尝试接触布朗森。但当时存在两个问题:一,他的经纪人认为此片承载了危险信息。二,遵照小说改编的剧本中的义警,原本是个温和的会计,不适合布朗森。“我真的属于错误选角。”布朗森后来回忆说,“它更适合总能扮演一些相对弱势角色的达斯汀霍夫曼(弱而转暴。稻草狗?)。”于是影片被搁置,等待新的制片人。反正最后拉来了资金,并重整剧本。首要任务就是将义警的身份改得更适合布朗森,从会计变成了建筑师,身份背景也从二战老兵变成朝战老兵,从没有目睹过战事到有良知的军中反战会计。(查尔斯·布朗森的“渐进式”义警,与罗伯特·麦基的“激励事件”……https://www.douban.com/note/485033595/)
如果把意大利人换成Peter Falk的话,或许可以冒充Columbo其中一集也说不定。技巧层面问题很大,且过度关注立场而非人物,完全是依靠争议主题和一对好演员在支撑。
很适合布朗森的气质,这一系列本身可怕而无聊,尤其是第二部。
Charles Bronson给人的感觉总是稳重又回味,意犹未尽。。这片我觉得有的心理细节的地方做的挺到位
就是个B片,70年代单刀直入的气质,其最大的优点在于怪客的复仇不是狭义的而是广义的,这也就从根源上去探讨美国配枪的合法性和以暴易暴的合理性;不过,让布朗森演这个自由派建筑设计师也是个够怪异的点子。
蒙太奇都是夹生的,属于ktv里不看人脸色直接切歌的类型,开头一串下来可以把整个包厢切晕。查尔斯老兄在西部片里的底子够硬,那张脸从始至终纹丝不动,与其说这是个因为死了老婆而以暴制暴的右人,不如说是个成为鳏夫后重新找回杀人记忆的快乐老牛仔,纽约地铁和哥伦布大道不比图森的西部小镇影视基地要有趣得多吗
本片虽没在昆汀新书单列一章却几乎是全书提及最多的电影,70s暴力剥削片经典之一,包含以暴易暴、义警理念还有大胆的右派观点,但片子本身节奏其实比较拖沓、武戏也并不很高光密集,主要还是靠Charles Bronson的个人魅力。因为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也成为制片厂对《出租车司机》等项目亮绿灯的参考之一。
这不是一部复仇片,这是探讨文明的。所谓的文明让中产阶级变得软弱不堪,就像那个一脸衰样的主角女婿和一群探讨打击抢劫是不是种族歧视以及维护原貌浪费了多少空间的纽约白痴。而警察对犯罪无能为力,只会把精力浪费在追查义警上。七十年代的问题,随着那帮嬉皮混混登堂入室占领高校和媒体,以及孱弱中产者更为费拉的孩子们长大了,而愈加严重,甚至黑白颠倒,谁才是他妈的受害人?
拥枪,反嬉皮,根正苗红的美国右翼电影。缺点是杀戮场面单调重复,缺少层次;优点在探讨法内秩序和法外制裁的关系立意很深(甚至有胜于黑暗骑士)。和据说脱胎于本片的《的士判官》相对比,正好互有短长。
这个电影是不是启发了很多暗黑系的超级英雄电影!一模一样啊,家人被杀,忍辱负重,忍无可忍,保卫纽约😳。那时候上西区竟然那么危险,转角就被抢,也难怪这部电影这么受欢迎--“文明人”这个词被拿出来强调了好几次,不得不说创作者态度很暧昧啊。唯一的疑惑是布朗森不太像那种安分的善茬儿…
3.5星。警方和地检的策略相当聪明,抓怪客毫无疑问会得罪已经被高犯罪率搞得很不满的底层民众,万一以后想跳政界就没戏了;不抓怪客又对不起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逼走怪客皆大欢喜,只要不在自己辖区,管他干嘛呢:)
3.5 邱礼涛本人承认的《的士判官》的灵感来源,也可以看出这部电影对邱礼涛其他作品的巨大影响:如何将一个社会议题嵌入到一个类型片的框架,如何巧妙平衡类型元素与社会反思,尤其是要避免消费社会议题、简单的宣泄情绪。本片做的最好一点是反英雄主角形象的塑造,一个心智正常的反抗者所具有的普遍性的颠覆力量。
与漫威的惩罚者诞生于同一年,就知道那个年代大众的诉求了。比东木《肮脏的哈里》更加激进的是,这位完全不是警察,就一个路人甲,象征了70年代美国人对犯罪的焦虑和体制的不信任。而且该片右翼观点比较浓厚,这一点在新版里淡化了很多,布朗森真的很帅
不知道是不是以暴制暴题材的鼻祖?虽然对小说改编做了改动,但查尔斯布朗森那张脸演建筑设计师还是挺违和,电影里也算有些探讨的话题(可能得益于小说本身),不过后面的剧情拖沓且重复,也不是预期的那种爽片、甚至不算动作片,就是一部犯罪片,人物与主题设定好于电影剧情
查尔斯·布朗森好帅啊
出了4k修复版,义警鼻祖,对社会和警方的批判讽刺很到位,结尾最后镜头很厉害,杰夫高布伦开头演了小混混
本片誕生於七十年代日益犯罪頻繁的美國,並提出“以暴制暴”來終結犯罪的概念,在當時可算石破天驚。此片不同於《我唾棄你的墳墓》這般炮製感官刺激的血腥暴力場景,而是擺脫了一般復仇片的框架,主人公私刑執法的地下判官形象,不僅是受害者宣洩個人的憤怒情緒與出於自衞展開的暴力反擊,還有試圖重建已經被道德淪亡所扭曲的法律秩序的野心,是一個全新反建制的英雄形象。編導亦花了大量篇幅去描繪這個角色如何覺醒的過程(對槍械的精通,建築師身份暗示其對秩序重建的偏執以及看到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的愉悅),顯得整體更具可信度,由演過一系列戰爭片,西部片的硬漢演員查爾斯布朗森來演繹這樣一位復仇者不可謂不合適,亦與七十年代另一部探討法律偏差的《骯髒的哈里》系列遙相呼應,還在多年後啓發了香港導演邱禮濤拍出他一系列反建制的犯罪片。
尼尔乔丹《勇敢的人》的原型,影响了后来无数描绘以暴制暴的都市黑色犯罪片。很钦佩那个年代,B级片亦有强大的社会教育和警示价值。最后一镜好酷!
本片诞生于犯罪率激增的七十年代,导演大胆的塑造了一个反英雄形象,这种以暴制暴的角色在现在的超级英雄电影中并不少见,但电影在上映之初引起了极大的争议,除了有关法律界限的讨论和道德论断之外,电影的拍摄手法也颇具争议,导演的风格十分凌厉,但有些段落太难站住脚了,新版处理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