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和安,野兽与美女,角色相似,情节相仿,但是金刚没有野兽幸运,野兽是王子,野兽有爱情,金刚只是金刚,一只被飞机打死的猩猩,得不到安,也失去生的机会。美女与野兽是童话故事,金刚与安是现实。
影片中,安即便先崇拜编剧,但对金刚也是充满感情的。她离开金刚,把手递交给编剧,也许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因为自由。丛林危险横生,与她格格不入,即便再爱对方,可以跨越物种,但我想也没有一个女孩儿可以在几日的接触中盲目的选择生活在这样一个地方,于是她离开了。
可金刚不是人类,它不会权衡利弊,只会顺从本心一个劲儿的去寻找抛弃它的安,想带她看日出,和她玩耍游戏,照顾她保护她,不计代价和生命。不过也只是做梦罢了。
影片中最触动我的不是金刚为了保护女主与霸王龙厮杀,与武器抗衡,而是它在和安赌气离开,后来成功救下她后的那一个转身离开,“我还气着呢,快来哄我”,傲娇又可爱。还有一个镜头是它与女主在冰上玩耍时的画面,即使它没笑,我也感受的到它的快乐。
到头来,我不过希望它快乐而已。
据说,看完《金刚》的女孩子,走出影院后,都对身边的男朋友看不顺眼。当然,不是嫌他的身材不够雄伟,体毛不够浓密,鼻孔不够硕大。她们认为,这头情圣实在太浪漫了,在遭到海陆空三军大肆追捕的生死关头,它还有心思带女朋友去帝国大厦看日出。电影里的那个死胖子说错了,不是美女杀死了野兽,而是浪漫。金刚实在浪漫死了,令普天下的男人都要望尘莫及。 我们要学习金刚,夺回女人的心。当然,大家需要学习的不仅是带她去看落日而已。我们值得借鉴的乃是金刚的这种执着的精神——凡事都要讲究仪式感。 好象是哲学家萨特说的,仪式感的获得要通过两种途径:表演和拜物。请允许我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一下诠释。所谓表演,就是无论你做什么,都要想象背后有镜头跟随,你就不敢懈怠,搔首弄姿,力图展现最美好的一面。如果抱着这种想象去谈恋爱,肯定会异常成功。金刚就明确地知道这一点,一头野兽和一头美女并肩看日出日落,何等惊世骇俗的画面。因此,它这么做了。观者固然瞠目结舌,当事人更是终生难忘,由此可知表演心态的必要性。不必说恋爱,就是做爱,你把自己想象成A片演员,想必会认真许多,绝对不会潦草行事;所谓拜物,就是合理地利用道具。金刚成功地让落日充当了这段感情戏的唯美场景,酿造了无敌的梦幻氛围,令女人心醉神迷,连呼好美。 我对此有些切身的体会。从前有个女朋友,她跟我说:青岛小鱼山上有个地方看落日是最美的,其他地方都不能相比。她是一个很有仪式感的人。和她恋爱很麻烦,但我得承认,分手后,她留给我的回忆比较多——在富有仪式感的背景下,那些甜蜜的时刻在回忆的尘埃里,如同一堆鱼眼珠子里的珍珠,熠熠生辉。 我觉得,眼下活得比较乏味,是因为太过懒惰,破除了仪式感。曾经,在异乡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我堕落到连被子连不叠的地步,我的借口是,反正总是要摊开的,何必颠来倒去地麻烦——事实上,叠被子是一种最基础的仪式,它体现了对梦神的尊重。那段日子,那张杂乱不堪的床上,我总是失眠。破除仪式感给我带来的后果是,生活变得一塌糊涂,没有秩序与条理,困在日常的琐屑杂乱中,如同爬了满身蚁。 爱情尤其需要仪式感,不可以偷懒,不可以省略。曾经,她让我每日清晨把被子叠得周周正正;她带我找遍整个城市,寻找一处看夕阳最美的地方;在雷鸣电闪的时候,她把我拖到雨里,扔掉雨伞,在雨中长吻,闪电照亮了幸福,并将它的光辉投向今后的生命。 我曾经认为,一个完美的男人,应该有“三感”:性感,幽默感,责任感。看过《金刚》之后,还得加上一条:仪式感。写到这里,又想起了N年前的那部《泰坦尼克》,其经典片段是:杰克带露丝去船头,两人张开臂膀,迎风伫立,飘飘欲仙。亲爱的,那是多么富有仪式感的景象啊。
彼得杰克逊一贯以大手笔见长,此次也不例外,足足的170分钟,仿佛一个人生就那么走过了。走过了那片茂密的原始森林,走过了那尸骨如山的祭地,走过了那繁华的百老汇。当然了,更走过了一场爱。哦不,是两场。抱歉,居然忘了杰克与黛拉的爱情。黛拉是个迷人的女孩子,现在看上去非常的年轻。前阵子看了她主演的美版《趣味游戏》,明显地鱼尾纹都出来了,红颜易老,岁月催人啊。在她穷困潦倒,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的时候,卡尔,一个临近破产,被警方通缉的导演出现了。黛拉从此踏上了贼船,两段爱情不经意间缓缓拉开了帷幕。“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那他会装深沉,甚至故意不搭理她。”杰克就是这样一个内敛的,不乏温柔儒雅,才华横溢的剧作家。两人一见钟情的暧昧,擦出了点点的火花,殊不知前面的骷髅岛,也许就是他们旅途的终点了。金刚出现了,犹如一个帝王,孤傲地向人们走来。宽大的手抓起了黛拉,仔细地端详。黛拉尖叫着,她只是一个柔弱的,不知所措的姑娘。金刚细心地将她放下,一丝不苟地守护自己心爱的人。黛拉却完全理解不了,她拼命地想逃跑,金刚生气了,以招牌式的动作向她示威。沟通从心开始,只要静下心来,其实一切都能豁然开朗。
大萧条时期。纽约。 女子仍有峭拔腰身,颀长脚线,菲薄脊背上肩胛骨突兀如一双蝴蝶。 呵,幸而这凉薄世间尚有她们温柔的裙裾存在。 永恒之女性,引领我们向前。 失业舞台剧演员安,穷厄潦倒走投无路,被导演自街头拾回,成为金刚注定要为之冲冠一怒的红颜。 浓雾中石如魔怪的岛屿。撑着长竿纵跃海涛之间的土著。 生人祭尸身腐朽头骨糜烂。 大雨滂沱降下。 恐惧如临末世。 它见高墙处连绵有火光腾起,知是祭品又到,它一路披荆斩棘前来,巨树荒藤纷纷臣服,林涛汹涌间,它来与她相见。 今生唯一的知己。 是的,唯一。其他的人没有这个机会,即使有了机会,又没有那个能力。 逃跑不成,她使出浑身解数取悦它。 它便捧腹大笑,将她拨弄来拨弄去,当她是个小玩意儿。 她是它长久寂寞中第一个玩伴。以后遇到的再好再美,它也不要,它就是不喜欢。 谷底,两只巨兽对峙。 她退向它,寻求庇护。它打败对方,孩子气地夸耀自己的力量。 山巅,近旁一线瀑布珠飞玉洒。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金刚是第几千次坐在这里看日落。 是要在这个境地,金刚和安,才见得到彼此的灵魂。 朝与暮,实在是这世上唯一永恒之物。 在时间面前,在造物面前,一切退后,一切臣服,一切嚣艳都变到无可矜夸。 只因它不可更改,生生不息,你才接受它,认为它美。 其实本质上,它只令到人寂寞。 吴宗宪曾经在一档节目里说 ——黑夜里面有一样东西其实比鬼更可怕,就是寂寞。 这样的话,由一个谐星说出来,大概只会被认为是在搞笑,然而看他的神情你会知他说的是真的。 金刚即使有碎石开山的力量,但它抵御寂寞的能力并不因此强过我们。 它只是心地纯粹,全如婴儿,不管不顾,一味偏执。 因它的世界在遇到安之前没有光亮,而它又不想重新跌落无边黑暗里去。 这才自孤岛流落至纽约,这里仍有夕阳暮色,呵,只是良辰好景虚设。 最后的宁静是安同金刚在冰面滑行,放肆无羁,状若孩童。彼此放心,因深知对方懂得。 生命与生命之间彼此的理解和安慰超越了物种,超越了类别。却被人们曲解为爱情。 人们的想象力是否已经退化到只能想到爱情了。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金刚自帝国大厦跌落,在爱情抵达它之前。 它的尸身,手掌松弛摊开。 就像是一个邀请,就像是在说 —— 若真有轮回,下一世,可否仍来我掌中温柔一舞。 2006-2-8 PS: 进入《金刚》这部电影最简单的方式,是将它看作一部爱情戏。 但不。 彼得•杰克逊不是大岛渚,所以《金刚》亦不是《马克斯,我的爱》。 这中间有本质区别。
太失败
真心觉得黑白版好看很多。
观赏马戏团也是很残忍的。
做男人就要象金刚一样...为了心爱的女人在帝国大厦楼顶打飞机...
其实很多时候最可怕最残忍的是人类。
我要是女主我此生再也不能跟人类在一起了!艾德里安布洛迪都不行!我用此生缅怀我刚
最打动我的不是金刚的爱情,而是他的孤独。
看这类电影总是为人性悲哀。
金刚
这部电影教育我们:打飞机可能导致猝死。
小时候在CCTV6看的,金刚可以同时战胜3只霸王龙,却输给了人类,可怕。
印象最深的除了在帝国大厦为心爱的女人打飞机之外,还有那些异域的生物奇观。
金刚前面杀了太多人,后面死得再悲壮也无感。女主斯德哥尔摩效应中毒太深,为救她而长眠丛林的队员们还比不上一只猴儿。
哪个男人会为我到自由女神像上打飞机?
看到了人类残忍的一面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坏最残忍的动物!永远忘不了猩猩倒下时那个眼神。
不断快进,还是蛮愉悦的
很喜欢金刚,但是前面铺垫太长了。
影片的好处是由角色和细节赋予的,特效微表情的金刚和突破旧版尖叫女王模式的安,甚至名利熏心一路行骗的导演都有着洞悉人性深处的那一面:对编剧说不跳船说明你并不真爱剧院;对船长说你之前就狂热于捕捉动物。而影片的缺陷也是由角色和细节所导致的,就像讨论区里引起热议之一:船员为什么要上岛?上岛丢安之后为什么要舍命营救?他们的死为何来?……应该说虽然此片长达三个小时,但很多关键性角色动机依然没有交代清楚,或许这个故事本身就存在彼得杰克逊无力扭转的难以做大做细的结构问题。三星半。
尽管前半段的惊悚和后半段的感人没有很好的自圆其说(金刚既然是那么容易就温顺的动物为何岛上的原住民会看上去生活在水深火热中、而体型庞大的危险生物并非只有金刚一个土著们却独独只为金刚献祭,以及沃茨小姐不管热带雨林还是冰天雪地竟然都穿得那么少)但还是被狠狠煽到了啊热泪洒到不能自己